陈国洲:蒋介石与美国签订的“卖身契”
历史钩沉。从上述条约的内容来看,蒋介石及其政府为了一党之私,一人之利,几乎从天上到地下,从海上到陆地,从政治到军事,从经济到文化,将中国的主权和利益全部打包送给了美国。小巫大巫卖国贼

蒋介石与美国签订的“卖身契”
作者/陈国洲
七十多年前,蒋介石在逃往台湾之前,先后与美国签订十七项卖国条约,被世人称作十七张“卖身契”或“催命符”。
抗战胜利后,蒋介石政权没有选择与共产党合作重建惨遭百年蹂躏的破碎山河,反而将中国的国家命运绑上了美国的战车。
1945年9月,当赴重庆谈判的共产党领袖毛泽东频繁接触爱国民主人士,呼吁国共第二次合作,为和平建国而奔走的时候,国民党高层却阳奉阴违,秘密与美国特使魏德迈达成协议,以全面开放中国领土、领空、领海和工农业市场为筹码,换取美元与军火物资,为打内战进行着紧锣密鼓地准备和造势。从1945年开始到1949年蒋介石退往台湾,蒋介石为了获得美国对其发动内战的支持,先后与美国签订了一系列涉及国家主权、经济命脉和民生民权的不平等条约,几乎将中国政治、军事、经济、交通、司法、农业、教育、安全等权益全部让渡给美国,使中国从二战的战胜国,沦为美国海外最大的殖民地国家。
这些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与实施,对中国的国家命运造成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其危害程度甚至超越了晚清时期所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反映了蒋介石反动政权为维护统治,丧心病狂,不择手段而出卖国家核心利益的丑陋本质,最终酿成新的国耻,也成了国民党政权被人民所抛弃,新中国应运而生的重要原因。
应读者之邀,本文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蒋介石逃往台湾之前,与美国签订的17项卖国条约的名称、签约时间、签约背景、核心内容及影响,归纳整理如下,仅供读者欣赏。由于文章内容属于历史问题,有许多历史证据予以支持,所以,本文不作争论和评论的议题,希望广大读者支持和谅解。现将十七项条约罗列如下:
《美国在华空中摄影协议》:
1945年11月21日签订。签约背景:该条约的签订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国际格局及中美关系密切相关。二战期间,美国退役飞行员克莱尔.李.陈纳德受国民政府委派,在美国采购战斗机和飞行员,成立“中国空军美国志愿航空队”,经媒体报道后得名“飞虎队”。“飞虎队”的成员全部是美国退役飞行员,驻扎在昆明,担负昆明地区防空和保卫滇缅公路的任务,协助中国抗击日本侵略者。1942年7月,“飞虎队”解散,部分人员编入美国陆军第10航空队第23大队,此后又编入第14航空队,继续驻扎在昆明,变相成为美国驻华空军的前身。日本投降后,美国希望在中国继续维持军事存在并获取情报优势,以支持其在亚洲的战略布局,包括对苏联和中国内政的监控,因此,美军亟需通过空中摄影等方式掌握中国地理、军事设施及交通网络信息,为可能的军事干预或冷战部署做准备。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出于巩固政权的目的,表面上提出国共合作的主张,背地里却积极进行内战准备,企图用武力消灭中共武装力量,实现国民党的一党执政。由于与日军作战和与中共军队作战多年,人力物力出现重大消耗,为此,急需寻找外援,以支持更大规模的战争。恰在此时,美国人表示愿意支持国民党发动内战,并愿意为蒋介石提供军事与经济援助,为此双方一拍即合,蒋介石以主权让步为代价,与美国人签订了《中美航空协定》。该协定赋予美国飞机可在中国领空自由飞行并实施军事侦察活动,导致中国无法有效掌控自身领空。这种单向领空开放和情报透明化,使中国在潜在冲突中处于被动地位,美军可提前掌握中国军事部署、地形地貌与战略设施布局,不仅破坏了中国的军事独立性,也使中国成为美国亚太战略的情报前站,对中国军事战略造成了深远而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美国将侦察所得情报间接支持国民党军队,使其在解放战争初期获得战术优势,打破了国共双方的军事平衡,加深了外部力量对中国内政的深度干预。
值得注意的是,该协议在国民党官方档案中并无确切记录,但从多方资料一致证实,从1945年11月以后,蒋介石政府确实允许美军在中国领空执行侦察任务。综上,该协议的签订,开启了系统性主权让渡的先例,标志着中国战后军事战略主动权的丧失,反映了中国在外交与安全上的弱势地位,以及美国借机扩大在华影响力的现实。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1945年12月27日签订。该条约签订背景:主要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国际社会对重建全球经济秩序、避免重蹈二十世纪30年代大萧条覆辙的迫切需求。二十世纪30年代世界发生全球性的经济大萧条,各国为保护本国经济纷纷设置贸易壁垒、实施货币竞相贬值,导致国际贸易萎缩、全球金融体系混乱,凸显出建立国际货币合作机制的必要性。二战即将结束,参战国家亟需战后经济重建。1944年7月1日至22日,以美国为主导的“布雷顿森林”会议,包括中国在内的44个同盟国代表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确立以美元为中心,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国际货币体系,推动了“美元霸权”的形成。《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还要求成员国对外汇支付不设限制,开放货币主权。中国政府根据协定赋予美国对中国货币和金融的独占权,美国实现了对中国金融系统进行深层次渗透和掌控。《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签订,严重损害成员国的货币和金融主权,影响了国家外汇管制的立法进程,对战后国际经济秩序产生了深远影响。1971年,美国停止美元兑换黄金,“布雷顿森林体系”彻底崩溃,中国遭受重大损失。
《成渝铁路修建协定》:
1946年5月签订。该协定签订背景:抗战胜利后,美国作为战胜国之一,在中国拥有极高政治和军事影响力。国民政府希望借助美国资金、技术重建经济,尤其在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需要大量美国外援的支持。成渝铁路连接四川核心城市成都与重庆,是西南地区的经济命脉。国民政府计划重启长期停滞的成渝段铁路建设,以促进大后方的经济开发,巩固国民党的统治基础。美国为了寻求在华经济特权,借“援助”之名,通过一系列条约获取中国关键基础设施的控制权,《成渝铁路修建协定》即为其中之一。条约规定美国获得该铁路的修建、运营、管理等相关权利,实质上是将中国的路权让渡给美方利益集团。该协定与同年签订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中美三十年船坞秘密协定》等构成一个整体,系统性地开放了中国领空、领海、港口、铁路等主权领域,被视为“新殖民主义”在中国的重演。
《中美航空协定草案》:
1946年8月30日签订。该协定签订背景:二战结束后,中国作为战胜国,其国际地位并没有显著提升。中国作为农业大国,虽然体量较大,但工业基础极其薄弱,航空工业几乎是空白。美国凭借强大的航空工业和全球战略需求,积极推动在华航空权益扩张,建立单方主导的空中运输体系。《中美航空协定草案》核心内容包括:允许美国航空公司在中国领空自由航行;赋予美机在中国主要城市(如上海、天津、广州)起降并装卸旅客和物资。由于当时中国尚无能力对等开通赴美定期航班,实质上使美国获得是“独家经营权”。1946年12月20日,中美双方在南京正式签署《中美航空运输协定》(即《中美空中运输协定》),在《中美航空协定草案》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扩大了美方在华航空运输的权利,为此,该协定被广泛视为中美不平等条约。
《中美三十年船坞秘密协定》:
1946年9月由国民党政府与美国签订的一项秘密协定。签订背景:美军在“太平洋战争”结束时,在印度、缅甸和中国遗留了部分军用物资,价值大约410万美元(一说8亿至9亿美元),急需寻找买家出手。国民党政府为了满足进行内战的军事需求,迫切需要得到这批军用物资。于是,积极与美方接洽,签订了《中美三十年船坞秘密协定》。协定的核心内容为:中国允许美国军舰在30年内自由出入并使用中国所有海港,且可在沿海船坞中进行修理、补给和驻泊。这一协定使中国丧失了对中国领海和港口的控制权,美军舰可在中国沿海任意进出,沿海防线形同虚设,海军防御能力大大降低,极大削弱了中国的国防自主性。该协定与《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中美航空协定》等一系列条约共同构成对中国经济、军事、司法、交通等多领域主权的系统性出卖。协定通过秘密换文方式达成,由当时的上海报纸首次披露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批评。尽管美联社曾否认协定存在,但也未能提供反驳证据。此后,中国媒体持续对此事进行报道,证实美国在青岛驻扎一支规模庞大的海军舰队和海军陆战队,已经形成对青岛港口、基地的全面控制。《中美三十年船坞秘密协定》的签订,被中国各界广泛视为抗战胜利后美国对中国主权严重侵蚀的标志性事件之一。
《中美宪警联合勤务议定书》:
1946年10月8日在北京签订。签约背景:二十世纪40年代,美国作为世界头号强国,在政治、军事和经济上对国民党政府拥有巨大的影响力。蒋介石为争取美国支持以巩固政权并应对内战局势,采取了一系列亲美政策,签署多项协定换取援助。当时大量美军驻扎在中国沿海及主要城市,执行受降、撤军监督、物资交接等任务。美方出于对自身人员安全和行动自主性的考虑,要求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确保其军人不受中国法律约束。协定规定美军肇事,只能由美宪警处理,中国只有旁听权而无刑事侦查权和司法管辖权,剥夺了中国对在华美军违法行为的执法权和审判权,使美国军人在中国土地上重新享有“法外特权”。例如,1946年底在北京发生的“沈崇案”中,两名美军士兵公然强奸北京大学女学生沈崇,中国警方却无权逮捕犯罪的美国士兵。国中国法院也无权对犯罪的美国士兵进行独立审判,使肇事美军士兵轻易逃脱了中国法律的制裁。事件发生后,激起全国性抗议浪潮,广大学生、知识分子和普通民众掀起了反对国民党政府“亲美扶日”运动,要求“美军退出中国”等大规模群众运动,进一步削弱了国民党政府的合法性。该协定成为中国近代屈辱外交的又一案例,也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彻底废除所有不平等条约、重建国家主权完整的重要历史依据。
《粤汉铁路借款协定》:
1946年10月8日在北京签订。签约北景:1945年9月,因广州、武汉、长沙、衡阳相继沦陷,为阻隔日军的侵略通道,粤汉铁路职工奉命拆除设备或破坏线路,加上日军的狂轰滥炸,全线70%的桥梁被毁,线路亦逐段被拆。日本无条件投降后,国民政府交通部准备修复粤汉铁路,由于国民政府财政枯竭,亟需美国资金支持。该协定的核心要点是:美国以借款投资为由,不仅获得了粤汉铁路的投资、修建、管理、使用权,还特别设立“中美宪警联络室”,使美国人在华行为不受中国法律约束,变相恢复了美国的治外法权。此前,中美双方曾经于1943年签订《中美新约》,废除了清朝政府的对外借款协定。然而,此协定的签订,实际上将中国的铁路权益让渡给外国资本,再次延续了自晚清以来“以路权换借款”的被动局面,使中国经济的依附性进一步加深,加剧和加速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的进程,受到中国共产党及中国社会进步力量的广泛批评。国民党政府的“卖国行为”,也成为解放战争期间中国民众反对国民政府统治的重要原因。
《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简称《中美商约》。1946年11月4日由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条约司司长王化成和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美国驻天津总领事R.L施麦斯在南京签订。该条约可谓是国民党政府签订所有卖国条约的集大成者。签约背影:二战后,美国企图通过经济手段控制中国,将中国作为美国倾销商品和资本输出的市场。全面内战爆发后,蒋介石政府为换取美国大量的军事和经济援助,急于与美国签订一份全面的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全部领土、全部事业一律对美国开放”,美国船舶可以在中国一切开放口岸、地方及领水自由航行。紧急情况下,美国军舰和民船可以进入中国任何不开放的口岸、地方或领水。美国人在中国的权利与中国人相同。《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表面上是“双方互惠”,实际上美国是唯一的受惠方。因为条约规定美国人进入中国全境及从事各项事业不受任何限制,中国政府不得干涉,而中国人进入美国则受美国《移民法》的限制,所以是一个极为不平等的条约。条约签订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对,全国进步报刊、工商界人士和民主人士纷纷发表抨击文章和讲话,斥之为“最可耻的卖国条约”,揭露和谴责蒋介石的卖国行径。国人把这个条约叫做“蒋介石卖国新约”、“新二十一条”,呼吁将1946年11月4日定为“国耻日”。新中国成立后,宣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中美商约》在中国大陆被正式废止。但是,国民党当局退据台湾后,该条约在台湾一直继续适用。
《青岛海军基地秘密协定》
1947年1月签订。签约背景:二战后,苏联控制了中国东北的旅顺港,美国急需在中国沿海建立对等军事存在。青岛因具有优良的天然港口和地理位置,成为美军的首选目标。根据协定,美军可在青岛设立陆战队营地、航空设施、舰船维修点,并控制主要港口与交通要道,青岛实质上成为美国在西太平洋的重要战略支点之一。作为交换条件,美国向蒋介石提供大量军舰、飞机和军事物资,仅舰艇就达271艘。该协定没有公开的官方条约文本,但美国海军部1947年2月发布的中美海军军事协议备忘录,承认根据协定成立美方海军顾问团和在青岛建立海军基地。自1946年起,美军在青岛驻有大量的海军舰艇和海军陆战队,最多兵力达到近20万人。据青岛市档案馆官方资料:确认1946年11月国民政府与美国签订《青岛海军基地秘密协定》确定存在。
《国际关税与贸易协定》
1947年10月30日签订。签约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全球经济陷入萧条,各国普遍采取高关税和贸易壁垒以保护本国产业,导致国际贸易严重萎缩。美国在战后经济实力空前增强,希望建立一个开放的国际贸易体系,打破英法等国原有的“帝国特惠制”等排他性贸易安排。为此,积极推动取消贸易限制,倡导最惠国待遇和关税削减原则。该协定被认定为不平等条约,是因为当时的中国经济由于百年战争,工业基础薄弱、农业生产落后,商业极为不发达,根本不具备与列强平等竞争的条件。在低关税环境下,民族工业受到严重冲击,国统区的民族工业几乎崩溃;农业和商业遭受重大损失。各国列强通过关税和贸易条约大肆攫取中国财富,使已经濒临绝境的中国经济雪上加霜。
《美军驻华秘密协定》:
1947年10月17日签订。签约背影: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国内局势复杂多变。当时,蒋介石政权需要美国的军事和经济援助来巩固其统治,美国为了维护其在华利益,推行扶蒋反共政策,企图通过支持蒋介石政权来控制中国。在这样的背景下,美蒋之间一系列秘密协定应运而生,《美军驻华美蒋秘密协定》便是其中之一。1947年10月17日,国民政府宣布了《美军驻华秘密协定》,该协定的核心内容为“美国军队留驻中国已为中国政府所接受”以及“美军留驻中国,将直至两方政府认为无继续留驻必要时为止。”这意味着美国获得了在中国无限期驻军的“合法”权利。从表面上看,这是中美双方的共同决定,但实际上,这是美国凭借其强大的军事和经济实力,对中国内政的干涉。蒋介石政权为了换取美国的支持,不惜牺牲国家主权,允许美军在中国领土上长期驻扎。美军长期驻扎,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和国家尊严,美国对蒋介石政权的支持,加剧了中国国内的内战危机。美国为蒋介石政权提供了大量的军事援助和物资支持,使得蒋介石有恃无恐,更加坚定了其发动内战、消灭共产党的决心。这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导致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阻碍了中国的和平与发展。《美军驻华秘密协定》是美蒋勾结的产物,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段屈辱史。它反映了当时中国政府的软弱和无能,以及美国对中国的侵略和掠夺。
《滇越铁路管理与川滇铁路修筑协定》:
1947年7月签订。签约背景:中国原来是越南的宗主国,1858年法国和西班牙联军在越南的岘港登陆,开启对越南的武装侵略,中国失去宗主国的地位,滇越铁路也被法国控制和使用。1940年6月,法国扶持的越南傀儡政府屈从日本压力,关闭滇越铁路中越段运输,切断中国西南国际通道。国民政府为防止日军利用铁路入侵,主动炸毁河口铁路大桥,拆除部分钢轨,滇越铁路滇段被迫中断运营。二战结束后,按照国际惯例,法国失去在华一切特权,中国政府应无条件收回滇越铁路所有权。然而,中法双方却通过谈判于1946年2月28日签订《中法关于中越关系之协定》,废止1903年铁路章程,滇越铁路滇段由中国提前赎回,赎款从日本战争赔款中拨付。条约签订后,虽然实现了滇段路权的回归,但是,中国政府却要用真金白银进行赎买,丢尽了中国人的脸面。川滇铁路修筑协定,是中国政府赋予美国修筑滇越铁路和管理滇越铁路的权利。这是美国通过条约逐步扩大在华经济与战略影响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严重削弱了中国的主权与经济自主性。
《中美救济协定》:
1947年10月27日签订。签约背景:1945年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成立,主要任务:为战争受害国的居民提供衣食住及医疗、防疫援助和救济;帮助俘虏及流民返乡;协助战争受害国恢复农业和工业生产,为战争受害国的战后重建提供援助。1945年1月,国民政府在重庆设立“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又在上海、浙江、福建等地设立15个分署,作为联总的对应机构,负责接受和分配联总提供的救济物资。解放区也设立了相应机构。中国作为二战的受害国,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制定了中国善后救济计划,提供了大量的物资支持。然而,联合国救济物资到达中国后,分配权却被官僚及资本家所掌控,接连出现救济物资被侵占、挪用、贪污、囤积、黑市倒卖和保管不善受损等诸多问题。广东分署工作人员卢观澜因痛恨中国官员贪腐而跳楼自杀;广东分署工作队长陈瀚章因贪污救济粮食30000多公斤,被判刑8年;河南浚县政府官员监守自盗,将大部救济物资冒领私吞;宋美龄和黄郛之妻将10000头乳牛截流,自己开设奶牛厂;宋子文之弟宋子良、孔祥熙之子孔令侃利用救济物资开设公司,倒卖救济物资,战场上急需的“盘尼西林”被送到“黑市”倒卖,大发横财;上海扬子公司囤积救济物资,待价而沽更是轰动一时。1947年12月,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开往山东解放区的“万善”号商船遭到国民党两架军机的轰炸扫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1947年底,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宣布解散。由于蒋介石发动内战,造成经济崩溃,百业凋零,民不聊生,国民党统治区面临严重的粮食短缺和通货膨胀,民众反饥饿、反内战运动高涨,国民党政府迫切希望获得美国支持以稳定局势。于是,蒋介石政府与美国政府签订了《中美救济协定》,该协定赋予美国以下权利:一是物资分配监督权。美国有权监督和管理救济物资(如粮食、药品)的分配与使用,确保其按美方意图运作;二是美国执行人员享有治外特权,不受中国法律管辖。负责监督执行的美国人员享有与美国驻华大使馆人员的同等待遇,获得类似外交人员豁免权。1948年中美在该协定的基础上,重新签订了《中美经济援助协定》进一步扩大了美国在华经济干预权、美军继续留驻中国、美国派员“监督”援助基金和物资使用等权力。
《美国在华教育协定》:
1947年11月签订。签约背景:二战结束后,美国试图通过经济、文化及教育手段扩大其在中国的影响力,以抗衡苏联势力的渗透,并支持国民党政权稳定。该协定源于1946年《中美剩余战时财产出售协定》,中国将部分剩余物资折价出售给美国,所得款项(约2000万美元)被指定用于设立“美国在华教育基金”。当时国共内战加剧,国民党政权亟需外部支持,包括教育领域的合作被视为维系中美关系的纽带。该协定赋予美国的特权:一是基金主导权归属美国。由以美国驻华大使为主席、五名美国人组成的董事会管理,受美国国务卿直接管辖;国民政府仅可任命不超过五名无表决权的顾问列席会议。二是赋予美国教育活动自主权。该资金可用于资助美国公民在中国全境内开展教育活动,以及中国公民赴美学习,但项目方向和实施由美方主导。三是美国对中国文化渗透渠道合法化。通过教育项目,美国得以系统性地推广其价值观、学术体系和文化模式,强化对中国软实力的影响。该协定的实质是中国教育主权的让渡,美国取得在中国进行奴化教育的领导权。尽管基金规模有限,但为后续中美学术交流奠定了基础,也埋下了冷战时期中美意识形态竞争的伏笔。该协定被中国知识分子和民主党派人士视为教育主权受损的铁证,与同期《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等共同构成“不平等条约”的链条。
《中美海军协定》:
1947年12月8日签订。签约背景:该协定是在解放战争中,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的关键时期签订。当时,国民党政府为获取美国军事支持以维持内战局面而签订的重要军事协定。美国则试图通过扶持国民党政权,将中国纳入其在亚太地区的战略控制网络,遏制共产主义扩张。协定赋予美国的主要特权:一是对中国海军的控制权。美国协助建立国民党海军机构,包括舰队编制、军港基地和海军学校的建设;二是对中国海军干部的培养与训练拥有监督与控制权;三是美军对中国海军情报的获取权。国民党政府须向美国定期提交海军军事动态报告,提供全部海军情报。四是美军对中国军事基地的使用权。美军在获得中国沿海港口和内河港口的驻军和自由航行权后,又获得在台湾基隆、高雄等港口停泊及设立军事基地的特权;高雄港成为美军自由停泊港,所有台湾机场被划为美军空军基地。五是舰船转让与技术依赖。美国计划移交140艘舰船(实际交付131艘),涵盖驱逐舰、扫雷舰等类型;中国未经美国同意不得转让或放弃舰船所有权,形成技术与装备依赖。该协定签订使中国主权严重受损,中国海军命脉受制于美国,军事机密外泄,国防自主性名存实亡。基隆、高雄成为美军常驻基地,为日后美国介入台海事务埋下伏笔。成为美国全面控制中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主权的工具之一。
《中美关于经济援助协定》:
1948年7月3日签订。签约背景: 解放战争进入关键阶段,国民党军事失利,财政濒临崩溃。该协定赋予美国的特权:一是经济控制权。美国获得对中国财政、金融、贸易的监督权。二是战略物资情报优先获取权。要求中国定期向美国提供中国战略物资情报。三是美国商品倾销权。中国政府同意美国商品在中国市场的倾销行为合法化。四是市场准入特权。美国商品享受免税或低税待遇,挤压民族工业。该协定对中国主权和经济的影响:一是中国主权受损。二是加深了中国经济对美国的依附。三是引起市场动荡和民心流失,暴发了全国性的反美、反饥饿、反内战运动。《中美关于经济援助协定》是美国经济援助框架下的核心文件,被视为近代中国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之一。
《中美农业协定》:
1948年8月5日签订。签约背景: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国农村经济凋敝,农业生产严重下滑,粮食短缺问题突出。1947年底,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终止对华援助后,国民党政府急需替代性外援,遂转向美国寻求农业技术与物资支持。该协定由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与国民党政府外交部部长王世杰在南京签署,全称为《关于中国农业复兴联合委员会之换文》。该协定赋予美国的特权;一是设立“中国农业复兴委员会”。由2名美国公民和3名中国公民组成,负责拟定中国农村农业复兴计划。二是美国参与农业政策制定。美方人员在委员会中拥有实质话语权,可影响中国农业资源分配、技术引进及物资调配方向。三是美国优先获取中国农产品资源。协定为美国农产品(包括带病或过剩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便利,削弱中国农业自主性。该协定的影响:国民党政府获得部分美国农业技术与物资援助,暂时缓解局部粮食危机。但是,中国彻底开放农业产品市场,让美国控制了中国的粮食和食品安全,严重损害了中国主权。中国农业政策受到外部势力干预,被视为“新经济殖民”的表现之一。美国廉价农产品的倾销,挤压了本土农业市场存活的空间,加速了国统区农村经济的崩溃,加剧了国内反美情绪。成为解放战争时期,指控国民党“卖国”的重要依据之一。
从上述条约的内容来看,蒋介石及其政府为了一党之私,一人之利,几乎从天上到地下,从海上到陆地,从政治到军事,从经济到文化,将中国的主权和利益全部打包送给了美国。美国在中国取得了领土权、领空权、领海权、内河航运权、铁路管理权、军事指挥权、财政税收权、刑事侦查权、司法审判权、国家秘密权、农业权、工矿权、商业权、海关权、文化教育权、内政“最后决定权”,外交指挥权等权力和难以数计的利益。中国的领土、领空和领海,实际上成为美国的领土、领空和领海;中国的主权实际上都变成了美国的主权。通过这些条约,美国扶持的“中华民国”,事实上已经完全成为美国的殖民地。
由此可见,解放战争绝不是一场简单的内战,也不是国共两党的权力争夺战。国共双方谁在解放战争中取胜,它关乎的是中国的前途命运、关乎中华民族的存亡、关乎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从1946年到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了三年多艰苦卓绝的斗争,不仅推翻了蒋介石的腐败政权,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更是为了彻底摆脱外来列强的控制,争取民族的真正独立解放而进行的生死之战,存亡之战。
这场战争虽然在表面上看似是一场内战,但实际上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为了摆脱西方列强的政治压迫、军事控制、经济剥削和利益讹诈,推翻列强在中国的傀儡政权而进行的一场伟大的战争。所以,解放战争是一场匡扶正义之战,是一场决定国家和人民命运之战,也是一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战。
事实证明:只有打倒蒋介石的反动统治,才能推倒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终结千百年来少数地主资本家专政的历史,真正消灭人剥削人的社会,让人民当家作主,人人过上平等、民主、自由和幸福生活。只有打倒蒋介石的反动统治,才能彻底废除西方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将外国强盗从中国领土上全部驱除出去,收回中国主权和大国尊严,把中华民族从百年的耻辱中拯救出来,真正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功绩可与山河共存,可与日月同辉。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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