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 | 当作流通手段的货币
这种生产关系,就个个交换行为说来,虽是暂时的,但就总体的商品与货币的全部流通过程说来,却是经常的。
(李达《货币学概论》2.1.2.1)
商品的矛盾,是在交换过程之中解决的。前面说明价值尺度的机能时,只是指示了商品进到流通过程的准备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的商品,还不是现实的商品。商品要现实的成为商品,必须由上述的准备过程走进流通过程,把自己转形为货币。所以在这里要进一步去说明商品之现实的变形的过程,即商品的流通过程。而商品的流通,要用货币做媒介。于是货币又成为商品流通的媒介,而具有流通手段的机能。为要理解这种机能,必须考察商品的流通过程。
商品之现实的交换,采取下述的形式而实现:例如织布匠,把所织的每匹布定价为银五元。这时,他的布匹并不曾卖出,布匹只是在想象上得到货币形态。直到织布匠遇到买主,才以每匹银五元的价格,把一匹布卖给他。这时织布匠手中的一匹布,变成为银五元了。商品的这种变形,已不是想象的,而是现实的了。即是说,商品已经现实的成为商品,它已经实现了想象过的货币形态(商品的价格),银子已由观念的货币转变为现实的货币了。但是,织布匠用卖布所得的银五元,向米店买进了四斗米。于是他手中的货币变为米,变为别人所生产的、有别种使用价值的商品了。布的货币形态又转变为商品形态了。织布匠手中的一匹布,转变为四斗米了。
这样看来,商品的交换,是这样进行的:最初,劳动生产物的商品形态,想象上采取货币形态(价格的决定);其次,现实的采取货币形态(贩卖);其次,再由货币形态转变为商品形态(购买);于是商品的流通,采取商品(W)——货币(G)——商品(W′)的形态而显现。但就其物材的方面来看,是一匹布与四斗米相交换,即采取商品(W)——商品(W′)的形态。商品的交换,进行着两个对立的转形,即采取商品——货币与货币——商品的形态。结局是商品——货币——商品,简单点写来,是W——G——W′。货币在商品的流通中,发挥着流通手段的机能。
流通过程,是劳动生产物转变为货币形态、货币形态转变为商品形态的过程。换句话说,直接的私的生产物及其中所包含的劳动,现实的表现为社会的生产物;其次,采取反对的方向,现实的表现了的社会的生产物,又转变为私的生产物。这种变形,只有在商品经济的诸条件之下,才能实现。在这里,货币发挥着流通手段的机能。一切商品,只有靠它做媒介,才能互相交换。货币的这种机能,把私的劳动生产物的交换,弄得社会化,因而使商品与劳动暂时的直接的在质与量的方面采取社会的形态。所以流通过程中的货币的机能,仍只是一般等价物的机能。如我们所知,商品如不在社会的形态上表现出来,就不能直接交换。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货币尽着媒介的作用。
在流通过程中,商品所有者们,相互的出现为买者与卖者。于是分散着的商品生产者们之社会的联系(即生产关系),就在流通中显现出来,而商品生产者间的这种关系,在流通手段的货币之中就被对象化。这种生产关系,是在商品的生产过程中形成,而只在交换的时间中显现的东西。所以这种生产关系,就个个交换行为说来,虽是暂时的,但就总体的商品与货币的全部流通过程说来,却是经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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