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开伟大一例证
先看消息,
1987年,杭州上城区教育局要开办校办企业经营部,提出的承包条件是:3名员工,4万元开办费,14万元贷款,当年4万元利润。42岁的宗老掌柜出面做了承包人。这便是娃哈哈集团的前身——上城区校办企业经销部。
这一年也是宗老掌柜的人生转折点。前半生命运多舛的他依靠这家承包企业,通过代工“中国花粉口服液”赚取了第一桶金。次年,自主研发的“娃哈哈儿童营养液”火遍大江南北,一句“喝了娃哈哈,吃饭就是香”的广告语响彻全国。
1991年,杭州国资又让娃哈哈兼并当前在全国排名前10的杭州罐头食品厂,宗老掌柜在犹豫过后同意了,随后便上演了经典的“蛇吞象”案例。
1999年,杭州市出台政策,要求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明确经营者可以以现金方式购买企业股权。这年10月,宗老掌柜上报要求实行企业改制,并获批复。注册资本为5.146亿元的娃哈哈,上城区国资局出资2.6245亿,占股51%;宗老掌柜出资1.51亿,占股29.4%;公司职工出资1.0086亿,占股19.6%。
当时杭州官方还为这场改制提供了20%的优惠价和各种激励措施。最终的结果是,宗老掌柜仅支付6419.50万元现金,就获得了娃哈哈29.4%的股权,而上城国资持股则变为46%。
明面上,地方国资仍是娃哈哈集团的最大股东,但宗庆后通过创建体外公司,建立多个私人投资平台(如宏胜集团、宏振公司),这些公司不受娃哈哈集团控制,但使用娃哈哈品牌生产和销售产品。逐步将娃哈哈从国有相对控股企业转变为宗家主导的“家族企业”:宏胜集团(由宗庆后通过离岸公司控制)在全国建立了100多家加工厂,承担娃哈哈三分之一的生产业务。宏振公司(宗庆后100%控股)投资食品、金融等领域,形成一个庞大的“娃哈哈商业联合体”。工商登记显示,“娃哈哈系”控制约200家公司,而娃哈哈集团仅涉及投资16家企业,且绝大多数是在2002年之前成立的。这样通过种种运作,将大部分经营所得实际绕开了国资。
据媒体披露,截至2022年底,境内“娃哈哈系”(包括体外公司)企业的总资产为370.47亿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512.02亿元,营业利润为61.48亿元,净利润为47.67亿元。
与之相比,2022年底,娃哈哈集团(及集团直接投资的16家子公司)资产总额为58.07亿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14.03亿元,营业利润为7307.83万元,净利润为1871.28万元。
也就是说,通过这般运作,国资作为大股东的娃哈哈集团,资产只是整个“娃哈哈系”总资产的15.67%,营业收入仅占2.74%,净利润仅占0.39%。
这样的运作,这样的结局,是否合规合法?是否涉嫌侵吞国家资产?
宗庆后虽然故去了,但他为宗家留下了一个庞大的产业集团,仅仅为宗家留下的一笔信托资金,就高达18亿美金。18亿美金,是怎样的一大笔财富呢,中国绝大多数老百姓恐怕都是没有概念的。
宗家暴富的结果,当然符合某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就是私有化少数人富的改开国策或理论。
娃哈哈这样的改革,改制,14亿中国人民,中国一亿多立志要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恐怕都不得不由衷的赞叹,赞美,这样的改革开放,太伟大了,太了不起了。202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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