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来贺精神”就是“高大泉精神”

“史来贺精神”,是对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镇刘庄村的史来贺同志,自西元1952年开始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大队党支部书记、村党总支书记、村党委书记的五十年间,所展现出的崇高思想境界的概括总结。
西元1951年,刘庄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西元1953年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西元1956年,刘庄以村为单位成立了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实行集体所有、共同劳动、统一分配,直到现在,坚持了七十年,向国家交售了大量粮食、棉花和税款,期间抗住了西元1980年代初的“承包制改革”(分田单干)和西元1990年代的“股份制改革”(私有化)风潮的冲击。到西元2003年史来贺在任上去世时为止,刘庄村固定资产达九点九亿元,村民都有力所能及的工作,人均分配现金八千元,每户免费居住独立双层楼房(西元2000年又开始规划建设免费别墅式公寓),还享有免费医疗(包含每年一次免费体检)、免费用水、免费获得基本生活物资(肉、油、蔬菜水果等)、婚丧嫁娶免费用车、子女教育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免费(大学以上给以丰厚奖学金)、老年人退休金等等普及性福利,全村没有贫富差别巨大的两极分化现象。刘庄村现在是全国首屈一指的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文明幸福新农村。


在上述整个历史过程和辉煌成就中,史来贺起到了中流砥柱式的带头和领导作用,他的言行,体现出一种“史来贺精神”: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的优良作风,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走集体经济和共同富裕道路的创业精神。
(以上资料概括自《史来贺精神与刘庄村之路》,赵智奎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西元2013.4出版)
看到上述“史来贺精神”,不能不联想到浩然所著经典小说《金光大道》的主人公高大泉。

小说中的芳草地村党支部书记高大泉,朴实,正直,睿智,大公无私,乐于助人,艰苦奋斗,思想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意志坚定。这个文学形象,与现实中的史来贺几乎如出一辙,上述“史来贺精神”,完全可以用来评述文学人物高大泉。可以说,“史来贺精神”就是“高大泉精神”,史来贺就是“高大泉”式的新中国农村社会主义先进人物。
回看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农村涌现了许多“高大泉”式的社会主义先进人物,例如“改开”前的河北省遵化县西铺村党支部书记王国藩、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大队党支部书记陈永贵、四川省剑阁县化林大队党支部书记张正桃等,跨越“改开”前后的河北省晋县(晋州市)周家庄公社(乡)党委书记雷金河、吕家庄党支部书记高能权等,“改开”后的河南省临颍县南街村党支部(党委)书记王宏斌等。这些人的共同之处是:解放前家庭贫困,解放后积极参加土改革命,受到“建立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新社会”思想的启发而加入中共,为人公正无私,善于团结、组织、领导广大农民。更主要的是,他们都衷心认同并倾心实践毛泽东主席指出的集体劳动、共同发展的农村社会主义道路。可以说,他们都是文学人物高大泉的“原型”,他们共同具有的“史来贺精神”,证明了高大泉的“高大全”形象的真实性。
优秀的文学都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金光大道》以文学手法真实完整地表现了新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集体化的历史,主人公高大泉的形象塑造为史来贺们书写了文学性传记。什么是高尚人性之美?什么是人类文明之光?小说《金光大道》提供了经典的文本答案。
(共和二八六六年,新中国七十七年,干支乙巳年,夏历十月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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