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微权力寻租制度化是个问题
2025-10-29
来源:乡建院公众号

两个月前被邀请去一个地方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咨询服务,发现了两件不可接受的怪事。
事一:有个村集体办公楼屋顶坏了,只需要一万元维修。
在村财镇管制度下,有配套制度规定:村集体一万元以上的建设或维修工程,必须走招投标程序,否则有钱也不准开工。村干部无奈,只好走招投标程序,一打听,走完招投标程序要开支小两万。
村干部不理解,问到底是谁腐败?应该重点解决什么样的腐败!
事二,有三个相邻的村,有好风景,决定联合起来做一个旅游项目,这就要三个村集体共同出资注册一个股份公司。结果注册公司时遇阻了,登记部门说村集体经济股份社不能做旅游公司的股东。
问为什么不能?登记部门理直气壮回答:就这规定!
没办法,只好用三个村干部代三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股。逼良为娼!
这两件怪事,其实都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

第一件怪事,是权力寻租制度化。是微权力以制度化的形式把微权力腐败合法化。
第二件怪事,是登记部门的微权力者的思想认知还停留在二三十年前,对十八大以来的相关政策法规一无所知。这其实也是一种另类腐败,叫微权力的僵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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