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大网”越织越密,普通人离犯罪还有多远?
我只是替同事代收了快递,就被当成诈骗共犯?”
我就转发了一个帖子,怎么成了寻衅滋事?”
我只是获取了一部分QQ号,微信号,就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
我只是卖了个游戏的外挂,就提供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具?
我只是因为跟闺蜜关系好,让她用我的卡走了几笔流水,就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类似的咨询最近几年层出不穷,更不用提那些作为企业老板的客户,让我感觉他们都成了惊弓之鸟。
作为执业十五年的律师,我明显感觉到:刑法的“大网”越来越密,犯罪离普通人越来越近,罪与非罪的边界越来越模糊,而入罪的门槛,正在肉眼可见地降低。
从 2011 年《刑法修正案(八)》到 2023 年的《十二》,短短十二年,刑法分则新增了 76 个罪名,其中 2/3 是最高刑三年以下的“轻罪”。
司法解释“量化降线”,让入罪像闯红灯一样简单。
法律条文往往只写“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真正的“红线”藏在两高的司法解释里。
而司法解释的量化标准,几乎每隔三五年就下调一次。
数字一旦划定,公安机关就必须立案,检察官就必须起诉,法官就必须定罪。
犯罪与否,不再取决于你有没有恶意,而取决于有没有“达标”——就像闯红灯,只要越过那条线,摄像头就自动记录,没有辩解余地。
我经手量刑最轻的案子———拘役刑一个月。
我自己都觉得这是我职业生涯的耻辱。
说实话,真的不知道这种惩戒想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
让一个年轻人丢了工作,留下案底,背负一个沉重的枷锁。
说好了刑法的谦抑性性呢?
你不能说法官,检察官有错,他们都是100%按照指标量刑,从严仿佛能够证明自己的清正廉洁,但凡展现一点仁心,都害怕哪一天来追究自己枉法裁判的责任。
传统刑法讲究“造成后果”才追责,如今却大量引入“抽象危险犯”:只要行为被认定为“制造风险”,无需实际损害即可入刑。
刑法的角色从“事后惩罚”变成“事前预防”,普通人被提前纳入监控视野,稍有不慎就可能“踩雷”。
行政管理的失灵,对刑事的依赖加剧。
面对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顽疾,行政机关因执法资源不足或地方保护主义,导致“以刑代管”,将本应由行政监管前置的领域直接交由刑法兜底。
所以新闻中时不时出现出现掏个鸟窝,挖一株兰花被苛以重刑,老百姓一片哗然的时候,律师们只有无奈。
“大网”密到什么程度,折射的是国家治理的尺度,也考验个人的警觉。
作为法律人,我期待立法者在“风险预防”与“人权保障”之间保持克制——刑罚不是万能钥匙,社会治理更需要精密的行政、民事、行业自律组合拳。
对于普通人而言,唯有认清这张越来越密的“刑法地图”,才能避免“无意越界”。
记住:犯罪不再遥远,它可能藏在一次代考、一次转发、一次醉酒里。
知法、畏法、守法,是我们在密网时代最底线的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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