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 | 铸币和纸币
成为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统一物,即是货币。正因为货币是这两种机能的统一,所以它才能使商品流通成为可能,而个个商品生产者的结合才能通过私的劳动生产物的交换而实现。商品社会的本来的存在条件,由于货币的出现而充实。
(李达《货币学概论》2.1.2.5-6)
(六)铸币
如上所述,货币是不断地在流通界运动的。货币既然不断地在流通界运动,而货币本身,究竟在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走进流通界来的呢?在现实上,我们看到,任何商品生产者,都把自己的商品卖给别的商品生产者,从他领受货币。第一个商品生产者这样从第二个商品生产者领受货币,第二个从第三个,第三个从第四个,都是这样的领受货币。究竟这货币最初从什么地方来的呢?货币最初的来源,是金银的采掘。但最初采掘出来的东西,只是贵金属的金银,还不是货币。贵金属要变成货币,必先转变为铸币,即必先经过铸造。在现今世界中,通常铸造货币的机关是国家。所以,拿商品向金银采掘者换得了金银的人们,就把金银送到国家的造币局去铸成金币或银币。
金银一旦变成货币而发挥流通手段的机能时,就发生出把金银铸成货币而投入于流通的必要。所以金银的铸币形态,是从货币的流通手段的机能发生的。这种铸币形态,当然是适应于价格的本位而被造成的。
从前,充当货币材料的金银,在媒介商品的交换时,常用天平去秤量重量,这是很麻烦的事情。由于免除这种麻烦的技术上的必要,货币材料的金银必然的采取铸币形态。这也是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的现象。
把金银造成铸币的那种技术上的任务,在今日的世界中,都是由国家去担负的;换句话说,造币的权限属于国家。近代各进步国家都已采用过金本位,只有若干落后的国家还采用银本位。在金本位的许多国家中,各以纯金若干分或若干公分,作为货币单位,铸成种种的金币,如美元、日元、法郎、英镑之类。中国从前经法律规定含纯银23.493448公分的一元币为本位币。这类铸币,由各国自定法律规定,各具意匠,其通用的范围,以一国为限。铸币一旦超出国境而进到国际市场时,就要脱掉那“国民的制服”,变为单纯的贵金属块。
金铸币与生金(或银铸币与生银),原来只有形式上的区别;前者用个数来计算,后者用天平来秤量;金币可以熔解为生金,生金可铸造为金币。但铸币在流通过程中,由于自然的磨损,逐渐减少其重量。银币的磨损,固不消说,就是金币的磨损,也很可惊。据过去的统计,1809年在欧洲流通着的约计3亿8000万镑金币,在其后20年之间磨损了1900万镑。所以铸币在最初虽保有完全的重量,可是一进到流通界,就逐渐磨损,其实际上的内容必然与其名目上的内容不符。因而当作流通手段看的金子(或银),逐渐地变成不是商品的现实等价物,逐渐地变成观念上的名额的金币了。若果任其自然的磨损下去,当作流通手段看的金子,就会和当作价格本位看的金子绝缘。所以各国的货币条例,都规定本位币最轻的通用重量,如英国的法律,规定失去0.747公分以上重量的金镑,不得作为法币通用,即其一例(中国从前的货币条例也规定了银币的最轻的通用重量)。
但铸币的名目上的内容与现实的内容之差异,是不可避免的事情。这种与现实内容不符的铸币,在一定限度上,仍能当作一定名目的货币通用,——这种事实,就是表示着货币在发挥流通手段的机能时,可以用自己的象征或符标(Symbol)来代替自己的机能。因为失掉原有重量的一元银币,虽能十足通用,但它已不是现实的一元银币,而是概念上的一元银币,即是一元银币的象征或符标了。这样看来,货币之转变为象征或符标的事实,是包含在当作流通手段的货币本身中的东西,即是从流通手段的机能发生的东西。
由于上述的原因,代用货币或辅币就出现了。事实上,在用金的国家,小量商品的交易只需小额的货币做媒介就够了。但用小额的金子铸造小额货币,在技术上是很困难的,所以不能不使用比金子的价值更小的金属去铸造。这种小额的货币,叫做辅币,如银币、镍币、铜币、青铜币。
从历史上看来,用银币做本位币,比较用金币做本位币的时代还早。并且在以前还有使用铜币做本位币的。下级金属原有做价值尺度的机能。随着历史的发展,价值尺度的能力,由铜移到银,又由银移到金,但比较下级的金属货币,仍能发挥流通手段的机能,所以能成为辅币。
辅币在流通过程中的磨损的程度,比较本位币更大,因而辅币的名目上的内容与其现实的内容相差更远。事实上,一定数目的辅币可以当作本位币通用,但辅币中所包含的价值,比较同额本位币中所包含的价值还少。这样,当作流通手段看的货币的机能,在外观上逐渐离开价值尺度的机能而独立了。

(七)纸币
辅币的现实价值虽脱离其名目价值,却仍可以通用,这样一来,在材料上单是纸片的纸币,当然也可以有代替铸币的流通手段的机能了。因为货币常是运动于流通过程之中的东西,商品的买卖只用它做媒介,人们只要能够用它买到与其名目价值相等的商品就够了。辅币既然可以代替金币而流通,纸币当然也可以代替金币而流通,这并不是奇怪的事情。
于是纸币当作象征或符标而流通了。但这种象征,直接的是金(或银)的象征,间接的是商品价值的象征。纸币所以能发挥流通手段的机能,是在它代理金币(或银币)的限度以内。换句话说,如果纸片不是金币(或银币)的代理者,它绝不能有流通手段的机能。所以纸币是货币的符标或金子的符标。纸币只在代表价值量的金量时,才是价值的符标。
有人或许发生这样的疑问:磨损了的金币(或银币)和其他辅币,所以能够当作名目上的货币通用,是因为它本身中还含有着金属的价值,至于纸币那东西,不过在纸上印上了些字样,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东西,何以也能当作货币通用呢?这岂不是因为国家用法律规定把纸币当作货币而强制人民通用的结果么?这就是所谓“货币国定说”的见解。这种见解,只把纸币当作单纯的象征,并不知道纸币实是金币(或银币)的象征,又是商品价值的象征。如前面所说,磨损了的铸币以及辅币和纸币,都是金币或银币的象征而代理其流通手段的机能的东西。当作流通手段看,铸币并不由其价值所左右。通货绝不是因其金属的内容和价值才成为金币(或银币)的象征,而是因为代理金币(或银币)的流通手段的机能,才具有那种象征的。通货的金属价值,当作金子(或银)的象征看,并无意义。纸币之所以能当作货币通用,并不是国家权力的作用;而是由于它在流通中成为金币(或银币)的代用物。不过,在金属的货币表现上,那种纯粹象征的性质,在某种程度上还被隐蔽着,至于纸币方面,那种纯粹象征的性质,就明了地显现出来了。所以纸币是由金属货币的流通发生,由流通手段的货币机能发生的。再重复一句:无价值的纸币所以能代理流通手段的机能,是以具有价值的现实金(银)币之存在为前提,如果这个前提不存在,那种代理货币(即纸币)也不能存在(什么国家权力都不能使它存在)。
至于纸币要能够与铸币并行的完成流通手段的机能,必须有一个极重大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纸币的数量,不能超过当时商品流通上所必要的货币量。这一层,在前段中已经提起,往后还要详细的展开。
货币的价值尺度的机能与流通手段的机能,我们已经考察过了。关于这两种机能的差别及其统一,现在再总括的说明几句:
一定的商品(金或银),如能充用为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就变为货币。当货币发挥价值尺度的机能时,即令是想象的东西,而金(或银)就强制地显现出来;但当发挥流通手段的机能时,金(或银)可以用象征代替,而货币出现为象征的金子(或银)。然而货币在这里要现实的出现,当作价值尺度看,货币虽是想象上的东西,却非有金(或银)不行;当作流通手段看,虽是现实的东西,而货币却没有金(银)也行。所以价值尺度的机能与流通手段的机能是有差别的东西。可是这两种机能,在货币中却是统一着的。这个统一,以现实的金(或银)之存在为前提。当作价值尺度及流通手段而发挥机能的特定商品(金或银),即是货币。换句话说,成为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统一物,即是货币。正因为货币是这两种机能的统一,所以它才能使商品流通成为可能,而个个商品生产者的结合才能通过私的劳动生产物的交换而实现。商品社会的本来的存在条件,由于货币的出现而充实。
然而货币的机能,并不限于上述两种。随着商品生产者的社会的生产关系之发展,货币的机能也发展起来,展开出其他的各种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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