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兴文 刘芳:云南跨境民族地区互联网基督教的传播、挑战及其治理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宗教传播方式也变得愈加跨区域化和超时空化。在此情形下,以多民族、多宗教为特征的云南跨境民族地区正面临着日趋复杂的互联网基督教跨境传播现状,这给我国宗教事务管理和国家安全带来了挑战。
内容提要: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宗教传播方式也变得愈加跨区域化和超时空化。在此情形下,以多民族、多宗教为特征的云南跨境民族地区正面临着日趋复杂的互联网基督教跨境传播现状,这给我国宗教事务管理和国家安全带来了挑战。为此,迫切需要从发挥群众力量、提升宗教事务管理能力、开展法治建设、构建多元治理结构以及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加以有效应对。
关键词:云南跨境民族地区 互联网基督教 宗教事务管理 宗教治理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勃兴和网络社会的全面崛起,以互联网为载体、旨在进行宗教信息互动交流的各类网站、论坛、微博、即时通讯群组、手机APP应用软件等新媒体也开始出现。这一趋势一方面推动了基督教传播从“固定端”向“移动端”的转向,另一方面也使其传播和社会影响在线上与线下、虚拟与实体空间的双重意义上得到了延展。在此背景下,云南跨境民族地区宗教活动资讯的传播方式也发生了深刻的改变。作为多民族、多宗教信仰的特殊地区,云南跨境民族地区一直被境外各种势力视为宗教渗透传播的前沿。因此,认识和把握云南跨境民族地区互联网基督教传播的特点和面临的挑战,提出应对之策,对我国边疆跨境民族地区的宗教治理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云南跨境民族地区
互联网基督教传播特点
云南地理上毗邻泰国和印度,与老挝、缅甸和越南三国接壤,在沿边的8个州(市)和20多个县(市)地域范围内,分布着许多跨境而居的少数民族。由于历史原因,在这些跨境民族中,傈僳族、拉祜族、景颇族、独龙族、怒族和一些地区的苗族、佤族与哈尼族受基督教的影响较大。作为多民族、多宗教信仰的特殊地区,云南跨境民族地区一直是境外各种势力进行宗教传播和渗透的重点。随着互联网宗教传播的兴起和发展,云南跨境民族地区互联网基督教的传播呈现出如下特点:
1.传播过程日趋隐蔽
境外宗教组织增加,互联网宗教传播与渗透日趋活跃,传播过程趋向隐蔽。一方面,部分境外宗教组织表面上打着宗教的旗号,实际上却服务于其背后的国外政治势力,企图利用宗教问题制造舆论和事端,从而对我国民族关系以及政权制度造成危害;另一方面,部分境外宗教组织意图在境内建立宗教组织和活动网络,在此基础上影响甚至控制我国宗教团体,对我国宗教事务坚持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形成威胁。这两类情形有时相互交叉,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危害性。一些境外宗教势力通过互联网,对中缅边境地区的宗教渗透活动进行远程操控,隐蔽性之强,一时难以追寻踪迹。他们不仅在网络上发布诋毁我国传统文化、攻击我国少数民族政策的言论,还在跨境民族地区建立宗教网站、网络论坛、网上教堂和发布网络宗教课程。据有关部门统计,利用基督教对云南进行渗透的外部组织有上百个。这些境外宗教组织和势力以极为隐蔽的传播方式,利用互联网对边境地区的群众进行宣传诱导,给党和国家形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2.宗教传播范围和力度不断扩大
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境外宗教组织进行意识形态灌输和宗教渗透制造了巨大的信息通道,极大地扩展了其宣教范围和力度。目前,云南跨境民族地区群众可通过电脑或手机浏览英国、美国、缅甸、泰国、越南和新加坡等境外网站,特别是中文网站。在向云南跨境民族地区传播基督教的过程中,尤须对部分境外基督教组织及其网站给予密切关注。例如,服务器设在美国的环球录音网(GRN)在网站中明确表明了其组织“致力于为每种文化和语言的群体,准确清晰的传递上帝的真理,特别是为那些少数的、相对封闭、资源匮乏的群体……”。其目的是为世界上偏远地区且说少数民族语言的族群提供福音视频和音频等资料,尤其是为没有圣经译本和尚未建立完整本地教会的地区。自1939年创办起,GRN已经先后录制了世界上大约6000多种语言的基督教音像资料,相当于每周完成一种语言的福音音像产品,而其中的许多语言都来自于世界上最偏远的地区。此外,总部设在英国的安提阿事奉团(AM)在向云南跨境民族传播基督教的过程中,通过互联网在世界范围内招募华人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并利用短宣队(国际团及全华人团,ACT)、安提阿宣教学校(ASM)、中国宣教学校(CSM)、慈善事工和文字事工及影音产品等方式向苗族、哈尼族等跨境民族传教,这都是当前境外组织利用互联网向云南跨境民族传播基督教需要密切关注的问题。
3.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和“多策略”的传播格局
借助互联网,云南跨境民族地区基督教传播已逐渐形成了传统与现代技术、境外与境内、线上与线下以及全球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多形式”、“多层次”和“多策略”传播格局。以GRN为例,GRN采用三种策略向全球传播基督教:一是录制策略。GRN在全世界招募和训练来自不同国家的传教录音师、研究员和技术人员。录制团队先确认需要录制的少数民族语言,然后向同工咨询,明确需要录制的经文及其相关内容,最后联系会说当地民族语言的人录制高质量的视频和音频等相关资料,甚至一些连文字都没有的少数民族语言也能被录制成音像资料。对GNR来说,他们十分笃信“信道是从听道来的”这一宗教信条。二是发放策略。在音像资料制作完成后,利用全球数十个项目和网站免费下载的手段推广其产品,同时制造录音播放设备并设计开发移动电话Apps等工具,国际合作伙伴也会通过互联网和SD卡推广和发放音像资料。三是推广策略。通过目标人群的口口相传和各类媒体的宣传,使GRN项目广为人知,从而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并召集更多的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加入。调查发现,该组织已将我国哈尼族、景颇族、拉祜族等跨境民族列为其布道的目标民族。
二、云南跨境民族地区
互联网基督教传播带来的挑战
云南跨境民族地区面临着日趋活跃的境内外基督教传播与渗透环境,给现阶段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宗教事务管理带来了诸多挑战:
1.给现阶段党和政府的宗教事务管理带来挑战
互联网宗教的传播对我国现阶段的宗教治理带来了挑战,这主要表现为:第一,大部分涉及云南跨境民族的基督教微信公众号的信息传播均采取本地化传播策略(民族语言和文字),受众目标群体集中且限定,如傈僳福音网(lisuGOSPel)、傈坡福音网和景颇利未人等。这加大了信息传播过程中审核和监管的难度,为可能存在的非法性传播及风险埋下了隐患;第二,许多有关基督教的微信公众号的使用主体没有按规定登记并进行网络认证,使得相当数量的公众号无法得到有效监测,极易造成互联网基督教传播的“灰色空间”,如拉祜灵命日粮、傈僳珍藏和福音傈僳网等;第三,相较于网站、微信和微博,视频和音频类信息以其易接受性、易获得性和传播范围广泛性等特征,更易于被跨境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尤其是文化水平偏低、年龄较大的目标群体所接受,从而显现出更强的传播力;第四,增加了宗教场所管理的难度。互联网宗教打破了固定宗教场所的限制,使得其属地化管理的方式逐渐落后于网络宗教活动的发展;第五,增加了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认定和管理的难度。智能手机的迅速普及,使得近年来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用户呈爆炸式增长,让境外宗教势力看到了对华传教新的“突破口”。一些境外宗教组织的代理人通过在境内外组建即时通讯群组和建立门户网站等方式进行点对点或者一点对多点发展信徒,任何节点、任何人都可以向外发布并接收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和相关部门难以对各网络节点施以有效监控,因而无法对基督教的传播进行有效管理。
2.治理主体间责任边界模糊,部门间协调与监管能力面临短板
当前,我国宗教事务管理涉及民族宗教、宣传、统战、工信、公安、政协和国家安全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对宗教事务都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但是,在实际的宗教事务管理过程中,各部门间又存在着职责和边界模糊不清的情形。云南跨境民族地区互联网宗教的快速发展和渐趋复杂的境内外宗教传播形势,进一步凸显了当地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的迟滞性,给本就不甚清晰的治理边界增添了新的管理难度。互联网宗教是一种新兴的社会现象,既涵盖科学技术,又涵盖宗教文化,其管理的方式方法也与传统的宗教事务管理有较大差异。当前,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主要仍围绕宗教宣传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进行,现存两大短板:其一,治理功能迟滞化。虽然政府近年来加强了对互联网宗教事务的管理,但并没有立即在人员、岗位、部门设置、职责职能、相关规划以及舆情应对体系等方面有所体现;其二,治理作用边缘化。在宗教信息安全和自由两者之间过于注重信息安全,弱化了对宗教信息出入的监控,导致境内外各类互联网宗教势力涌进宗教大水缸。政府与网民对宗教舆情的认知差距拉大,除有重大宗教事故需政府介入,日常活动表现为政府监管的软化,舆情处理缺乏系统性。
3.基层宗教工作力量薄弱,没有对互联网民族宗教舆情信息工作形成有效认识
云南是宗教工作较重的省份,目前基层宗教工作力量较弱,不利于宗教工作的开展。这主要表现在机构和人员配置方面,相关宗教工作机构在机构改革中一再被削弱。据调查,2014年怒江州专门负责宗教事务的工作人员仅为20余人。宗教工作机构在改革中被合并,对比日常繁重的宗教管理事务,专职宗教工作人员数量不足使得其难以有效地开展工作。同时,地方政府对跨境民族地区宗教舆情信息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较低,缺乏专门性的互联网宗教信息舆情机构和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现有人员大多为兼职且配备不齐,信息采集不深入。做好民族宗教舆情信息工作,需要政府各部门深入到跨境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中间,及时、深入地了解各族群众的所思所想和所作所为,准确把握信息的关键和实质。但是,鉴于目前基层宗教工作的实际情况,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缺乏深入的社会调查和研究,不能及时掌握真实准确的信息,了解的情况也往往与现实相脱节,一旦发生突发性负面民族宗教舆论,极有可能在短时间内造成重大宗教信息舆情事件,给党和政府造成巨大的舆论压力,甚至威胁到国家安全。
4.缺乏互联网宗教专门性法律法规,难以从法律层面进行有效回应
我国目前虽有70余部法规和部门规章涉及宗教事务管理,但缺乏互联网宗教活动管理的专门性法律法规。互联网早已打破了宗教场所的实体之墙,宗教活动超越了时空约束,而针对互联网宗教活动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却迟迟没有出台,现行涉及到互联网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时间较早,且没有形成法律体系,内容比较零散,操作性不强,政府对互联网管理的法律责任也不清晰,仅能依据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条例处理相关问题。2018年,《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发布,明确了宗教事务局等国家政府部门各自的职责范围,要求在省级以上建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协调机制。从云南的情况来看,2016年,云南省发布了《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其中除第五章宗教活动中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设立宗教网站、设立虚拟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宗教活动做出一般性规定以外,并没有其它对互联网宗教管理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在国家和云南省互联网宗教专门性法律法规均暂时缺位的情况下,亟需探索、制定和出台一般性的、同时又适合云南特殊性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条例,从而更有效地应对当前较为特殊复杂的互联网基督教传播和渗透问题。
5.原有宗教生态结构被打破,宗教生态失衡速度正在加快
以多民族、多宗教为特征的云南跨境民族地区,宗教生态的发展一直处于持续的变化之中。近年来,鉴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云南周边较为复杂的国际形势,导致基督教的传播较其它宗教更为“强势”和“迅速”。在传统宗教衰落较为严重的苗族和哈尼族等地区,基督教的传播较为容易被当地民众接受,而传统信仰保存较好的拉祜族等少数民族,其传统宗教虽有所抬头,但总的趋势是逐渐萎缩,无法在宗教体系上进行重构,其未来发展走向也不甚明朗。如当地对互联网宗教的传播听之任之、疏于防范,那么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意识较强、组织制度严密、宗教传播积极且强调信徒间紧密关系的基督教面前,云南跨境民族地区的信仰体系将会逐步萎缩。加之境外敌对势力不断推波助澜,宗教生态的失衡必将成为边疆安全稳定的一大隐患。
三、互联网背景下云南跨境民族地区
基督教传播的治理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在互联网宗教日益成为威胁我国边疆民族地区非传统安全因素的情况下,探索和构建积极有效的宗教治理体系是维护我国国家安全的必要举措。
1.充分发挥各族群众力量,自觉抵御境外宗教渗透
人民群众是党和国家最坚强、最可靠和最广泛的依靠力量,是党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基础。依靠和发挥边疆地区各族群众力量做好宗教治理工作既十分必要,也是必然选择。第一,应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宣传党的最新宗教政策和与互联网宗教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从思想上提高对互联网宗教的认识。第二,开展互联网法治和道德教育宣传,号召广大媒体、爱国宗教组织和群众共同参与,强化群众对网络不良信息的甄别意识,共同抵御各种互联网非法宗教活动的传播和扩散。第三,加强跨境民族地区群众互联网信息安全教育。云南跨境民族地区教育水平和群众整体文化水平相对滞后,对互联网信息安全的意识还较弱,在各种复杂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易受到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影响,进而做出非理性行为。第四,运用多种激励机制和手段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积极鼓励当地群众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互联网基督教非法传播和不良活动,及时发现和检举揭发境内外涉事人员。第五,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鼓励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团体参与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使其认识到通过民族文化和社会建设的诠释,其信仰可以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找到合适的土壤,从而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明晰政府各部门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建立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协调及信息处理应对机制
随着互联网基督教传播日益成为云南跨境民族地区重要的非传统安全隐患,亟需明晰责任,同时建立和完善跨地区、跨部门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和协调治理机制。笔者在实地走访和调研过程中发现,许多涉及当地宗教事务管理的部门,不仅对互联网宗教的整体认识不足,而且还存在着职责职权不清、重视程度不够以及缺乏敏感性等问题。另外,互联网宗教信息安全问题还具有跨国性的特点,其最初爆发点和第一时间处理地多集中于基层政府,而管理决策权力则多集中于上级政府,需要上下各级政府间的层层沟通、协调和配合,这将直接影响着政府治理的效率。因此,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间的领导、决策、执行、监管和信息收集等多方关系,建立上下级政府沟通协调机制,给予基层政府更多的职权和责任是未来改革的方向。通过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市、区)——州市——省——中央五级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协调和信息收集、处理、分析、研判与应对机制,第一时间能够对互联网宗教舆情事件做出迅速处理、精确分析、科学研判和稳健应对。总之,明确政府部门间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与边界,探索并建立横向(跨部门、跨地区)与纵向(各级政府)信息沟通、协调、联动和应对机制,是做好云南跨境民族地区互联网宗教治理的必然选择。
3.加快制定和出台互联网宗教专门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条例,提升互联网基督教治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在处理互联网民族宗教信息和重大舆情事件时,应按照法治的原则、理念和逻辑对问题进行分析,同时根据法治工作要求,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处理和解决问题。明确立法指导思想,科学制定立法规划。既要明确互联网宗教的活动范围和底线,又要及时了解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及时汲取发达国家互联网宗教治理的经验和教训。同时,根据云南的实际情况,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在后续立法工作中明确互联网宗教活动的内容、边界以及政府各部门间的职责职权,推动制定和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专门性法律法规,针对边境民族地区互联网宗教信息安全问题,加强和完善政府地方性立法,弥补法治空白,从而提高互联网基督教治理的有效性。
4.提升宗教治理能力,推动由一元管理结构向多元治理结构转变
在加快迈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多主体参与的综合治理体系道路方面,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4月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这既表明了我国社会治理结构正在由传统的体制内单中心治理向党建引领下的多元治理结构转变,也为今后建立互联网宗教事务综合治理体系指明了方向。在多元治理结构框架下,亟需培养宗教组织和个体的自律意识,使其主动防范、抵御互联网基督教可能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威胁;鼓励网络运营者参与互联网信息安全治理;发挥社会组织的资源优势,开发互联网宗教信息反渗透网络;规范大众媒体及互联网新媒体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意识,把握正确舆论方向,监管和阻断不良信息传播的来源与途径;树立社区和公众责任意识,引导其参与合法有序的互联网基督教传播、监督和检举机制中;培养神职人员和信徒群体爱国主义情怀,促使其信仰与和谐社会建设相融合,最终形成由国家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宗教组织、社会组织、网络运营者、大众媒体及互联网新媒体、社区、公众、神职人员和信徒共同构成的多元治理结构,这对于激发各主体履行治理责任、提高治理效率、降低治理成本大有裨益。
5.开展国际互联网信息安全合作,促进合作交流机制不断完善
如今,互联网空间主权已上升到同领海、领土、领空相同的战略地位。互联网空间虽无国界,但网络基础设施和网络行为的主体有国界。客观来说,我国边疆宗教问题主要是外部问题。云南跨境民族地区的互联网基督教传播风险问题多属于外源性(起于境外)或双源性(同时起于境内和境外)非传统安全威胁,因此开展和加强国际互联网信息安全合作势在必行。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与周边国家双边或多边的合作交流机制,在原有合作机制的基础上,鉴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带来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促进国家间和国家与其它主体间在互联网非传统安全治理方面的合作,建立跨国、跨区域性的联合执法体系;另一方面,推动联合执法合作机制的常态化。面对云南跨境民族地区外源性和双源性互联网非传统安全的威胁,开展跨国区域性联合执法合作,通过与周边国家共同开展联合执法、共享信息、安全预警和重大事件协调配合等合作,共同为这一地区的互联网基督教治理提供安全保障。
6.积极借鉴国外互联网宗教治理经验,加强互联网宗教安全人才的培养和相关技术研发
在治理互联网宗教的问题上,世界各国着眼于维护国家安全,纷纷制定和出台了符合本国国情的政策和法规,制定严格的宗教信息备案、信息内容过滤、网络注册实名制、信息内容分级制、鼓励社会监督和举报犯罪线索、安装邪教屏蔽软件、开展打击网络邪教的国际合作等治理措施。在加强互联网宗教安全人才的培养和相关技术研发方面,高校、科研机构和相关行业组织可发挥自身优势,借鉴发达国家在网络技术人才培养上的先进理念、经验和模式,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安全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同时,对网安从业人员、网络执法人员和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工程师进行定期、系统的培训,使其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球互联网信息安全技术发展的最新情况,提高对全球互联网安全技术前沿的把控能力。进一步加大互联网信息安全技术的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建立促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机制,加强相关技术创新的保障机制、运行机制、协作机制和评价机制建设,加快操作系统和信息安全技术等核心技术手段的创新和设施设备的自主研发,这对于抵御云南跨境民族地区环境形势复杂且多变的互联网宗教非法传播和渗透问题显得意义尤为重大。
7.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交流的国际化水平,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
我国有着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但目前民族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还远没有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相适应。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总体战略的稳步实施和云南作为“一带一路”前沿的独特区位优势,未来云南与南亚东南亚国家间的民族文化交流必将变得更加密切。在此背景下,利用我国传统民族文化的优势,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各国间的交流,注意将“硬实力”和“软实力”相互巧妙地整合起来加以发挥,将捍卫基本价值的坚定性和适应时代和潮流的灵活性相结合,将对于自身文化的自信和对于世界与自我的清醒认识相结合。通过行之有效的手段,做好跨境民族文化“软实力”的打造、宣传和交流,在国际对外交流中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文化“走出去”战略,使其成为体现国家“硬实力”的先行力量和抵御境外基督教等宗教渗透的防护力量与天然屏障,在此基础上促进云南跨境民族地区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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