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晖|跨体系社会与中国历史中的区域(三):区域作为一种方法论

原编者按:本文整理自清华大学汪晖教授于2021年7月12日在北京大学“精神人文主义”云讲堂的学术讲座实录。汪晖教授在“跨体系社会与中国历史中的区域”这一主题下清晰阐释了中国作为一个内在包含多文明、多族群的“跨体系社会”(或称“跨文明的文明”),其形成是以中国化为主导、融合与冲突并存的历史进程;同时,中国历史上的区域,如长城走廊、藏彝走廊等并非固定单元,而是自然条件、王朝治理、经济活动和现代国家战略等多种力量持续塑造的、具有“稳定性”与“流动性”的动态场域。
这一分析框架超越了“汉化/胡化”的二元叙事与静态的区域观念,为从长时段和结构性角度理解中国的过去与当下提供了富有启发的视角。在后续的问答与讨论中,汪晖教授与王建宝博士进一步将论题拓展至对全球化、现代性、文明对话以及“学以成人”等普遍性人文议题的反思。
全篇共六部分,本文为第三部分。
“跨体系社会”与“跨社会体系”:一种开放的认识框架
汪晖:“跨体系社会”总是与“跨社会体系”——我提出的另一个对应概念,如区域、宗教、语言及其他连接不同社会的体系相关联。例如“一带一路”,可理解为超越单一社会的网络。这样的社会可以跨越区域、宗教、语言等,将不同社会连接起来,形成一种关联。因此,“跨体系社会”的内在开放性,正源于它与“跨社会体系”的密切联系,从而具有内涵上的开放特征。
在此意义上,“跨体系社会”与“跨社会体系”等概念提供了一种不同于任何建立在单一认同之上的社群观念的认识框架,甚至也不同于“儒教文明圈”或“汉字文化圈”这类范畴。尽管儒学与汉字文化是中国文明中最具凝聚力的部分,但将其单一化也会带来新的问题。我提出这些概念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示一种在差异与趋同的动态关系中理解中国及其政治文化的方式。
区域的独特性:超越民族与族群范畴
接下来,我想谈一谈为什么要讨论“区域”问题。
一定程度上,区域既不同于民族国家,也不同于族群;在特殊的物质文明基础上,这个范畴包含着独特的混杂性、流动性和整合性,可以帮助我们超越民族主义的知识框架,重新理解中国及其历史演变。“区域”的范畴是非常广阔的,可以是跨国性区域,也可以是国家内部的区域。在近几十年的历史研究中,“区域主义”是非常主流的历史叙述。区域主义可以概括为两种主要的叙述:一种是针对国家进行行政区划而产生的区域主义叙述;另一种,是针对民族国家与全球主义而兴起的跨国性区域主义叙述。
区域研究的两种路径:跨国视野与内部演化
我们先从后一种谈起。区域主义研究的典范,比如法国年鉴学派大家布罗代尔的《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就是一部以“地中海”这一空间为核心的区域叙述。它跨越了不同国家、文明甚至大洲——涉及非洲、欧洲、亚洲。布罗代尔在研究中区分了三种时间概念:自然地理时间(漫长而稳定)、社会时间(缓慢但变化着)以及事件时间(由具体历史事件引发变动)。例如,一个地区可能因新族群进入而从佛教文化转为伊斯兰文化,或因宗教冲突在短时间内发生文化变迁。总的来说,事件史与社会史越来越强调区域的流动与变迁,而自然地理则更强调稳定性。

滨下武志,日本历史学家、汉学家
再看近代亚洲的例子,日本学者滨下武志对“亚洲朝贡圈”[1]的论述,认为即便在鸦片战争后,特别是东亚、东北亚区域仍存在某种朝贡性质的网络。冷战结束以来,关于东亚、东北亚的持续讨论,正是基于这样的历史思路。这种区域主义思路在1990年代末尤其凸显,一个重要原因是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后,旧有社会认为单一民族国家难以应对全球性危机,于是需要构建超越民族国家、又具区域特质的构成。这种跨国区域主义,一方面针对民族国家(例如欧盟,形成跨民族国家区域),另一方面也针对全球主义。

《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作者:施坚雅
另一个是针对国家及其行政区划产生的区域主义叙述。比如施坚雅[2]著述的《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一书是美国地方史研究的重要转折点,自此发生了方法论的转变。历史研究不仅是以整个国家,同时以市场、集镇为中心形成的区域体系。施坚雅将集市体系和区域体系综合在研究模式中——虽然省、府、州、县等行政区划构筑了区域的范畴,但和经济中心地及其附属地带形成的社会经济层级相比,前者更像是自上而下的人为秩序,后者则更接近漫长历史演化中形成的“自然”结果。这种区域主义方法暗含着一种自然演化的秩序观,将国家划定的行政区视为未必能真实反映区域关系的安排。
从中国化到多元一体
与布罗代尔[3]的论述相联系,可以看出两者在方法上有相应之处。从大的方面看,针对因国家行政缺乏而产生的区域主义,虽未直接挑战民族国家史的基本框架,但它对国家进行了一种区域性的解释。事实上,中国的“民族区域”概念正是综合了自然地理、文化演进与政治安排等多重层面而形成的。
若超出经济史的范畴便会发现,这种区域主义的方法在早期中国民族史研究中也并不陌生。例如李济[4]在其1928年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中,就曾提出一种不同于行省区划的地理单位划分。他认为,中国的地理区划是随政治演进而不断变动的,而国家或王朝对区域的划分并非简单的自上而下行为,也融合了各种历史演化的要素。因此,并非地理划分本身,而是王朝更迭及其背后的动力,成为区分区域的真正依据。

李济人类学家、中国现代考古学家、中国考古学之父
基于此,李济在早期中原历史中划分出五大区域。在围绕民族形成展开的研究中,他所使用的材料深受欧洲早期民族主义知识体系影响,包括中国人的人体测量数据、史书中有关城邑与建筑的记载、姓氏起源资料、人口资料及其他历史文献。通过这些材料,他分析出这些区域实际上与民族源头密切相关——其划分的五大区域,背后分别对应着黄帝子孙、通古斯人、孟高棉人、掸人以及藏缅人等不同的族系渊源。
李济的区域划分以追溯民族形成为目的。从方法论上看,民族区域作为一个统一的范畴已渐露雏形。之后,费孝通先生[5]进一步将中华民族聚居地区归纳为“六大板块”和“三大走廊”的格局,这一归纳考虑到了中华民族形成的漫长过程,尤其是各少数民族在民族形成与区域互动中的角色。相较于早期相对单纯的族系划分——例如之前所提及的黄帝子孙、通古斯人、孟高棉人、掸人或藏缅人等,此时以区域为中心形成的独特“中国观”,更加重视中国各族人民多元并存的格局。正是在此基础上,费孝通提出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理论。

费孝通,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社会活动家
不论在中国的民族史研究还是人类学研究中,都存在一种可称之为“民族史内部的超民族叙述”。为何在民族史内部会出现这类超民族叙述?我认为其动力来源于两个方面:其一,民族史内部本身存在的混杂性,迫使以追溯民族起源为目标的民族学、考古学朝向超越单一族源的方向发展;其二,由于中国历史呈现出断裂与连续并存的辩证关系,历史学者自觉或不自觉地将中国视为一个自然演化、动态发展的存在,而非完全由某种“强力”自上而下规划而成的产物。
稳定性与流动性:自然演化与人为建构的辩证
从长时段历史来看,这一过程本质上是演化性的。若仅仅将区域视为自然形成的,而将国家及其规划看作人为的,便未能充分考虑区域与国家之间相互转化的动态关系。例如,修筑长城无疑是一项政府工程,但随时间推移,长城已逐渐演变为一种地域性界标,对其后边疆区域的形成(如欧文·拉铁摩尔[6]所描述的长城两侧形成的独特区域)产生了深远影响。再如,中国作为一个古老的农业文明,其最优质的土地往往是可灌溉的土地,而建立和维护灌溉系统所必需的水利工程,完全由私人承担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由国家来主导。

明代长城分布图
这样一来,国家从事这类活动的能力,甚至比土地所有权更进一步的成为政治力量的基础。以成都平原为例,都江堰无疑是一项政府工程,但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中,都江堰的存在已深刻塑造了该地区的农业、社会、文明与族群关系,使其演化为一个新的社会实体。这一点至关重要。因此,人为过程与自然演化之间的关系,也需要辩证地看待:在漫长的历史中,人为的建构本身也成为自然演化的一部分。
[1]朝贡体系作为中国古代主导的一种国际关系模式,自公元前3世纪萌芽,至明清时期发展至巅峰,持续约两千年之久,深刻塑造了东亚地区的政治、经济与文化格局。 这一体系以中国为中心,周边国家通过定期向中国朝廷进献贡品,换取政治认可、贸易特权和安全保障,形成了独特的“华夏居中,四夷宾服”的同心圆结构。朝贡体系的核心特点以儒家价值为基石,朝贡体系并非单纯的政治或经济联盟,而是以儒家伦理为核心的文化认同体系。
[2]施坚雅(G. William Skinner,1925—2008)美国人类学家和汉学家,专长统计人类学及比较亚洲人家族体系。他提出中国地形宏观区域(或称中国地形学宏观区域)。
[3]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1902—1985),法国年鉴学派第二代著名的史学家。
[4]李济(1896—1979),原名顺井,字受之,改字济之,湖北钟祥人,中华民国考古学家、人类学家,是中国考古学史上首次正式进行考古发掘工作的学者,被称为“中国现代考古学之父”。
[5]费孝通(1910—2005),字彝江,江苏吴江人,近代中国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与社会活动家,被认为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其代表作包括《江村经济》、《乡土中国》、《生育制度》等。
[6]欧文·拉铁摩尔(Owen Lattimore,1900—1989),美国东方学研究者、中国边疆问题研究者、外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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