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事件(二)
“信阳事件”指1959年冬至1960年春在河南信阳地区,由于1959年遭受了百年不遇的旱灾,粮食产量大幅减产;各级部分干部官僚主义、左倾盲动主义作风造成的饿死人的事件。
在“信阳事件”(一)中已经把路的文章第一个原因描述了。我们接着扒后三个原因:
路的文章认为:第二个原因是百年不遇的旱灾是“信阳事件”发生的客观原因;第三个原因是人民公社的组织形式,是大面积饿死人的社会组织原因;第四个原因是以庐山会议反右的精神和手段不切实际地提前强行征购粮食,这是促成“信阳事件”恶果的直接原因。
路宪文所说的是实际情况还是甩锅,我们逐一分析。
1、人民公社诞生于1958年,而百年不遇的旱灾发生在1959年。从时间顺序路宪文就弄颠倒了。百年不遇旱灾是粮食减产的客观原因,不是“信阳事件”发生的客观原因。其原因是“人祸”。而“人祸”从1958年秋收就开始了。
本作者在“信阳事件”(一)中已经讲了毛主席对造假谎报粮食产量的批判及对河南省的批评。从效果看,吴芝圃、路宪文一类干部对毛主席的苦口婆心置若罔闻。1958年在吴芝圃授意下河南省粮食产量“算”到了500亿斤,已经征了过头粮。

2、人民公社诞生于河南省驻马店地区遂平县嵖岈山。1958年初,嵖岈山要修水库,牵涉到占地补偿。经过协商,嵖岈山的六个乡决定合并,成立时的名称叫“嵖岈山大社”,后来参考苏联的集体农庄,改为“嵖岈山卫星集体农庄”。当年五月,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视察嵖岈山时,说:你们的形式优于苏联的集体农庄,和巴黎公社差不多。当地领导又改为“嵖岈山卫星公社”。后来谭震林向毛主席做了汇报,毛主席派陈伯达、李友九去嵖岈山调查,于八月初写出了“嵖岈山卫星公社简章(初次草稿)”8月17日毛主席对简章做了几处修改,在公社前面加了“人民”二字;并批示:“此件请各同志讨论。似可发各省、县参考。”随后,毛主席的批示与简章印发给了在北戴河参加政治局扩大会议的各同志。详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手稿》2023年版第十三册1——3页。
中共中央于一九五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至三月五日在郑州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史称第二次郑州会议)。
毛主席二月二十七日在会议上讲话:现在我来说一点人民公社的问题。我认为人民公社现在有一个矛盾,一个可以说相当严重的矛盾,还没有被许多同志所认识,它的性质还没有被揭露,因而还没有被解决,而这个矛盾我认为必须迅速地加以解决,才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更高的积极性,才有利于改善我们和基层干部的关系,这主要是县委,公社党委和基层干部之间的关系。
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矛盾呢?大家看到,目前我们跟农民的关系在一些事情上存在着一种相当紧张的状态,突出的现象是在一九五八年 农业大丰收以后,粮食棉花油料等等农产品的收购至今还有一部分没有完成任务。再则全国(除少数灾区外),几乎普遍地发生瞒产私分,大闹粮食、油料、猪肉、蔬菜“不足 ” 的风潮,其规模之大,较之一九五三年和一九五五年那两次粮食风潮都有过之无不及。
同志们,请你们想一想,这究竟是什么一回事呢?我认为我们应当透过这种现象看出问题的本质即主要矛盾在什么地方。这里面有几方面的原因,但是我以为主要的应当从我们对农村人民公社所有制的认识和我们所采取的政策方面去寻找答案。现在有许多人还不认识公社所有制必须有一个发展过程,在公社内,由队的小集体所有制到社的大集体所有制,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要有几年时间才能完成。他们误认人民公社一成立,各生产队的生产资料、人力、产品,就都可以由公社领导机关直接支配。他们误认社会主义为共产主义,误认按劳分配为按需分配,误认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他们在许多地方否认价值法则,否认等价交换。因此,他们在公社范围内,实行贫富拉平,平均分配,对生产队的某些财产无代价地上调;银行方面,也把许多农村中的贷款一律收回。“一平、二调、三收款 ”,引起广大农民的很大恐慌。这就是我们目前同农民关系中的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公社在一九五八年秋季成立之后,刮起了一阵 “共产风 ”。主要内容有三条:一是穷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义务劳动太多。三是 “共”各 种“产”。在某种范围内,实际上造成了一部分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的情况。(《毛泽东建国以来文稿》2023年版第十四册)
第二次郑州会议在3月5日通过决议,形成了《郑州会议纪要》。“纪要”的内容是:
(―)同意毛泽东同志的意见。
(二) 规定了如下十四句话作为当前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方针。这十四句话是:
统一领导,队为基础;
分级管理,权力下放;
三级核算,各计盈亏;
分配计划,由社决定;
适当积累,合理调剂;
物资劳动,等价交换;
按劳分配,承认差别。
(三) 起草了一个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
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中心是:三级所有(公社、大队、生产队)队为基础(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毛主席多次指出,生产队的规模和管理要如同高级社。
河南绝大多数公社的管理权限在管理区,即公社或大队,生产队没权管理分配。这导致了直接生产者得不到实惠,劳动果实分配要看大队或公社领导脸色。这种情况毛主席讲话已经指出了。路宪文至死也没弄明白,他的治下没落实生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是大刮“共产风”的首要原因。
新乡地区林县县委书记杨贵代表民意,1960年带领县委和群众主导修建了举世闻名的的红旗渠。林县为什么存有两千万斤粮食来保障修建红旗渠?林县难道没有建立人民公社?本作者当知青的公社,就是生产年终分配的权利在生产队。就没听到社员有谁磨叨过吃不饱饭的。
3、以庐山会议反右的精神和手段不切实际地提前强行征购粮食,这是促成“信阳事件”恶果的直接原因。
即使没有“庐山会议”,提前强行征购粮食也会发生。我们还是看路的文章:“(1959年)9月初,省委召开了三级干部会议,省财贸书记宋致和传达中央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宋致和要求各地委书记向回打电话,让各县汇报产量,分配征购任务。分配给信阳秋季的征购任务是11亿斤……当时以反右倾的精神去搞粮食征购,完不成任务就是右倾,大家怕被反,都宁左勿右。地委,县委一面批判右倾,一面打电话催征购。到11月初,全区征购任务完成六亿多斤,已推不动了……10月以后,征购没结束就发现群众外流,逃荒要饭情况。11月份,外流人员增多。根据省里的指示精神,组织了收入外流机构。”
从路的文章可以看出,路宪文忠实执行了吴芝圃的指示,没看到路宪文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农民的实际情况的介绍。发现群众外流,逃荒要饭后,不是放群众离开,而是强行阻止。所谓的“组织了收入外流机构”,不过是掩人耳目的说辞,实质是暂时收容所,便于对逃荒者及时遣返原籍。目的怕给河南“产粮大省”造成不好的影响。这样做,阻止了一些人度过灾荒的机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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