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工资降工时,到底是救经济还是害经济?
最近两会,多位代表委员提出要强化加班监管、保障加班费发放、落实劳动者休假权利。
为什么?因为经济压力加大了,消费不足了,提振经济还得靠咱们这些“牛马”正儿八经去花真金白银。
涨工资、降工时,解决的就是内部消费问题,让劳动者有钱花,也得让劳动者有时间花钱。
现阶段我国劳动就业市场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收入差距过大、劳动强度过高、劳动时间过长。从事产业附加值较低领域的劳动者,往往需要通过增加劳动时间来赚取加班费,以维持生存。
典型的就是珠三角工厂里出卖体力的劳动者。还有一部分操作机械的技术人员,收入相对高一些,但由于工厂生产节奏的原因,同样没有消费的时间。
工厂之外的程序员、文员等,也广泛存在着“薪资与时间不可兼得”的情况。
要全面拉动内需,就必须涨工资、降工时。
反对声音首先来自企业主:“现在我们企业根本不赚钱,哪来的钱给员工涨工资?”
对于这种观点,你只需要让他们把年薪和管理层的年薪公布出来,看看企业的利润都到哪里去了。一些国有企业一边向国资委哭穷,一边继续给高管发放几十万上百万的年薪。
当然,确实有一些企业在经济大环境下面临严重生存危机。对于这类企业,政府应当推动其转型。对于无法适应下一阶段经济发展的企业,引导其逐步退出市场。
要么改变,要么退场。有人担心企业关门了,工人去哪里工作?这种担心忽略了经济发展不是停滞的。在涨工资降工时的政策落实到位时,原本依赖一个工人一天上班16小时的工厂,通过改革管理制度和技术,可以实现两个工人一天上班8小时。
钱从哪里来?一方面,按照8小时工作制,一个人上16小时本身就要支付8小时的加班费。落实劳动法规,就会敦促企业实现工时策略的转移。另一方面,被解放了8小时的那个工人的消费,最终会流回生产环节,经济会走向好转。
那些以降本增效的名义,实际上通过降低劳动者待遇、甚至大规模裁员的企业,恰好证明其在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上的乏力,最终也要走向市场竞争的失败。
涨工资的三个技术问题
第一,落实加班费。
能够正常支付加班费的企业是极少数,普遍集中在外资企业以及芯片、医药等科技前沿领域。其他大量企业要么不能按时支付加班费,要么违法计算。
劳动者在司法实践中维权困难。通过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对加班举证责任进行更明确的划分,是现阶段落实加班费权益的有效措施。
第二,调整最低工资。
有人担心提高最低工资会导致物价暴涨。这是一个经典但站不住脚的观点。
首先,我国经济可能还真需要一些温和的通货膨胀。现阶段消费端最大的问题恰好是消费不足,温和的通胀可以刺激消费——这是高中政治课本就已经明确的知识点。
其次,提高最低工资直接影响的人口有限。以上海为例,以最低工资作为实际收入的人口不超过5%。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也显示,中国最低工资制度的覆盖率约为4.6%。
但就是这些人口对收入的增加最为敏感。提高收入后,他们有较大意愿改善自己的生活。这就是经济学中的“边际消费倾向”——对于收入较低的劳动者,增加一千元,就是实打实的蛋白质摄入增加,就是可以买几身新衣服。
第三,建立工资调整机制。
对于收入远高于最低工资的劳动者,现行法律并没有要求企业随着经济发展提高薪资。我们的建议是:落实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工资薪酬与职业技能考核结果挂钩的机制。

降工时,是为了产业转型升级
长久以来,我国东南沿海经济发展的重要马车之一,就是海外低端产品市场。劳动者被困在工厂里,无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更无法成为消费增长的新动能。
降工时,或许可以给劳动者时间进行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结构,同时拉动内需。
而且,大多数企业的加班并不具有实际效益。看似有产出,实际上因为疲惫无法保证质量,长期陷入劳资内耗,成为部分管理人员的“服从性测试”。
涨工资降工时,一定会淘汰相当数量的落后产能,甚至造成短暂的下岗潮。这就是经济转型升级的阵痛与代价。
这也是日本、韩国、台湾地区已经走过的路。不走这条路,就意味着我们依然保留着技术资本积累前期的落后工业,依然没办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产业转型升级。
还有人担心这是“境外势力阴谋”,担心外资撤出中国。2008年劳动合同法立法时,就有人用这套吓唬过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是吓大的吗?
劳动力成本固然是外资投资的重要考量,但完整的工业链条和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同样是重要因素。一边喊着要和美国欧洲竞争,一边又害怕外资撤出,一边做出卖本国劳动者利益来换取外资留下的汉奸姿态——这种行为,令人发笑。
涨工资降工时,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让劳动者有钱花、有时间花,经济才能真正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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