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中国法院网删除王振华案快讯:保护百亿富豪还是9岁幼女?

明德先生 2020-06-24 来源:新青年1919

保护百亿富豪还是9岁幼女?你们看着办!

这个案子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了我们吃瓜群众的想象!

下午在检索周燕芬相关资料的时候,发现“中国法院网”刊登了一则快讯:

标题是:“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

等我点进去的时候,竟然发现,该快讯已经删除……

Are you kidding me?

难道你们不知道有一种工具叫做“网页快照”吗?

于是我点击快照进去查看,其实就是6月17日下午,王振华案一审宣判之后,审判长站出来做的一番解释:为什么以猥亵儿童定罪?为什么判5年是合情合理合法?为什么拖延这么长时间才起诉?为什么不公开审理?以及办案人员对被害人的各种保护云云……

巴拉巴拉一大堆,无非是告诉众人:我们宣判王振华5年已经是法律所能给予他刑罚的极限!

可是,审判长却避而不谈为什么不采用刑罚第237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其为“其他恶劣情节”!

因为后者,最高可以判处15年有期徒刑:更何况,法庭明明认定女童阴道撕裂、轻伤二级,为何不按照“其他恶劣情节”宣判呢?

关于这一点,吴法天教授有一段评论,我直接摘录过来供大家参考:

吴教授说的很客气,也很含蓄,可就是这样的不动声色中充斥着极大地悲愤,就差直接指着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和普陀区人民法院骂娘了:

“面对有钱人,面对如此引发公愤的恶性案件,你们为什么就低不就高?”

在我们还来不及想为什么“就低不就高”时,陡然发现,中国法院网竟然悄无声息的删除了这则快讯嗯,就是这条审判长为自己辩护的快讯,既然你们如此掷地有声、正大光明的认为5年有期徒刑判得有理有据,为什么还要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悄悄删掉这则快讯呢?

我查了一下“中国法院网”的背景:

它的主办单位是——最高人民法院!

前年年底,卷宗丢失一事,搞得沸沸扬扬,民间对最高法的不信任达到了极致,万幸的是,经过上级多部门联合调查,最终还了最高法以清白,可这样的代价也是蛮沉重的!

这一次,王振华案引发全民公愤的前提下,竟然闹出来判处5年徒刑的闹剧,难不成,这是要引发民众对最高法的第二次不信任吗?

为什么民众认为王振华已满足“其他恶劣情节”,人民检察官和法官都熟视无睹呢?人民这两个字,哪里去了呢?

在这个微妙的时刻,中国法院网撤下这条审判长解读案情(自我辩解)的快讯,莫非,莫非是要跟民众玩捉迷藏?

让我们猜一猜:你们到底是什么姿态?

保护百亿富豪还是9岁幼女?你们看着办!

查看全部

「 支持乌有之乡!」

乌有之乡 WYZXWK.COM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本网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侵删

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

官方微信订阅号

相关文章

《求是》(2025年24期):习近平:扩大内需是战略之举

习近平出席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纪念毛主席诞辰132周年专辑】继续革命:毛主席在革谁的命

好物推荐

最新推荐

《求是》(2025年24期):习近平:扩大内需是战略之举

习近平出席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纪念毛主席诞辰132周年专辑】继续革命:毛主席在革谁的命

两日热点

生育率跌到全球倒数第二,这不是年轻人的问题

不讲阶级史观又怎能怪群众选择“1644”史观?

虽然尘封,但历史的风终究会吹去被人为泼洒的污垢,还其本来的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