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的成果,究竟算谁的?人民的胜利,还是国家的胜利?
人民,从修正主义国家的“反腐”胜利中,获得了什么?答案是:什么也没有获得。

近年来,在一个依然宣称自己是“社会主义”、并由“越南共产党”领导的国家,一场场声势浩大、轰轰烈烈的“反腐败”运动,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力度,展现在世人面前。从越南的“烈火熔炉”,我们看到,一个个曾经位高权重、不可一世的党政高官和商界巨富,接二连三地,被拉下马,其贪腐金额之巨大,其生活作风之奢靡,其官商勾结之深重,往往令世人瞠目结舌。
每当此时,这个国家的官方宣传机器,便会开足马力,将其,描绘成一场“党和人民”对腐败分子的、伟大的、历史性的“胜利”。他们宣称,这是党自我净化的决心的体现,是国家法治健全的标志,更是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辉煌成果。
然而,在一片赞歌与欢呼的喧嚣之中,一些最朴素、也最根本的、令人无法回避的问题,却如幽灵般,浮现在每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特别是掌握了阶级分析武器的劳动人民的心头。
这场“反腐”的成果,究竟是算人民的胜利,还是国家的胜利?如果说是人民的胜利,那么,人民,从这场胜利中,又获得了什么具体的、物质的利益?如果说是国家的胜利,那么,这个“国家”,又从中获得了什么?一场胜利了,但胜利者(人民)却毫无所获的胜利,这,还算哪门子的胜利?这种胜利,对于人民来说,究竟有何益处?
这些问题,如同手术刀一般,锋利地,切开了“反腐”这一政治现象温情脉脉的表皮,直指其冷酷的、内在的阶级实质。
本文旨在从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同志关于国家、阶级和政党的根本理论出发,以当代越南为主要剖析标本,系统性地、深刻地论证:在一个已经背叛了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修正主义国家,所谓的“反腐败”斗争,绝不是什么“人民的胜利”,而恰恰是,那个已经蜕变为新的、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的统治集团,为了维护其阶级整体的长远利益,而对其内部,那些过度贪婪的、破坏了“分赃规则”的、或是政治上的异己分子,所进行的一场有计划的、可控的“内部清洗”和“政治外科手术”。
对于广大劳动人民来说,他们,在这场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重组”大戏中,除了能够获得一些暂时的、虚假的“正义感”之外,得不到任何实质性的利益。而那些被没收的、本就来自于人民血汗的巨额赃款,也绝不会,回到人民的手中。
一、谁的“胜利”?——国家与人民在修正主义下的阶级分野
要科学地回答“胜利归谁”的问题,我们首先必须,在理论上,彻底地,弄清楚一个最根本的前提,那就是:在越南这样的、一个已经走上了修正主义和资本主义复辟道路的国家,“国家”与“人民”,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关系? 它们,还是不是一个利益共享、命运与共的“共同体”?
(一) 马列毛主义的国家学说:国家从来不是“全民”的
一切资产阶级和修正主义的国家理论,其最核心的、也是最具有欺骗性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都宣扬一种“国家中立论”或“全民国家论”。它们企图让人民相信,国家,是超越于阶级之上的、代表着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公共机构。
然而,马列毛主义的经典作家们,早已将这种谎言,批得体无完肤。列宁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 国家,从来不是“全民”的。
在一个真正的、由无产阶级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即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国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用来镇压占人口极少数的、已被推翻的剥削阶级反抗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高度一致的。
但是,在一个像今天的越南这样,其执政的“共产党”,早已蜕变为一个新的、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的修正主义国家,情况,就发生了根本性的、180度的逆转。此时,国家机器,已经不再是“人民”的工具,而恰恰相反,它,已经重新地,变回到了其本来的面目,即变为了那个占人口极少数的、新的官僚资产阶级,用来压迫和统治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的工具。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与“人民”,已经不再是“鱼水关系”,而重新地,变成了“统治与被统治”、“压迫与被压迫”的、根本对立的阶级关系。一旦我们弄清楚了“国家”与“人民”之间的这种阶级分野,那么,我们再去分析“反腐”,其性质,便一目了然了。
(二) “腐败”的阶级实质:统治阶级内部的“非正常”分配
那么,在这样一个国家里,所谓的“腐败”,其阶级实质,又是什么?
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腐败”,绝不仅仅是官员个人的道德品质败坏。它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内部,对于其所共同剥削来的社会剩余价值,所进行的一种“非正常的”、“超出规则”的分配方式。
一个统治阶级的稳定,需要一套相对稳定的、内部公认的“分赃规则”。例如,通过合法的薪金、特权、以及与资本相结合的、隐蔽的“股权”等方式,来瓜分人民的血汗。而所谓的“腐败分子”,例如越南的张美兰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他们的问题,不在于他们参与了“分赃”(因为,整个统治阶级,都在参与分赃),而在于,他们的吃相,过于难看,其贪婪的程度,过于惊人,以至于,严重地,破坏了这种内部的“分赃平衡”,威胁到了整个统治体系的、可持续的、稳定的运行。
(三) “反腐”的阶级实质:统治阶级的“自我调节”与“清理门户”
理解了“腐败”的阶级实质,那么,“反腐”的阶级实质,也就迎刃而解了。
所谓的“反腐”,其本质,就是由这个统治阶级的最高核心(即党中央或最高领袖),为了维护其阶级的、整体的、长远的统治利益,而对其内部,那些已经对整个体系,构成了威胁的“害群之马”,所进行的一次有计划的“自我调节”和“清理门户”。
这场“反腐”的“胜利”,其所要达到的目的,主要有三个:
第一,在政治上,它可以作为一种最有效的武器,去清除那些不听话的、挑战中央权威的、属于不同派系的政治异己分子,从而实现权力的进一步集中和巩固。
第二,在经济上,它可以将那些被个别腐败分子,过度地、以一种“非正常”的方式,所侵吞和私有化的社会财富,重新地,没收回到由这个阶级所共同掌控的“国家”金库之中,以便于进行“再分配”和“再投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意识形态上,它可以通过抛出几个“大老虎”作为祭品,来极大地,平息由于其阶级统治所必然会激起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愤怒和不满,从而制造出一种“党和政府依然是好的、公正的,坏的只是少数人”的假象,以此来修复其已经濒临破产的统治合法性。
因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场“胜利”,从头到尾,都是一场统治阶级自己的胜利。这是一场,统治阶级的最高核心,为了整个阶级的长治久安,而对本阶级内部的“捣乱分子”,所取得的胜利。它与被统治的、广大的劳动人民的利益,没有丝毫的关系。
二、人民的“获得”:一场空无一物的精神胜利?
既然我们已经明确了,这场“胜利”,是属于“国家”(即统治阶级)的,那么,我们再来回答那个更直接、也更令当权者们尴尬的问题:在这场所谓的“人民的胜利”中,人民,究竟获得了什么?
(一) 赃款的去向之谜:从人民中来,为何不回到人民中去?
反腐运动中,一个最引人注目的“成果”,就是那些被没收的、动辄数以亿计的、天文数字般的“赃款”。那么,一个最天经地义的问题就是:这些钱,最终,到哪里去了?
我们知道,这些所谓的“赃款”,归根结底,并不是那些腐败分子自己创造的。它们,无一例外,都是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从我们全体劳动人民所创造的社会财富中,所非法窃取和侵占的。它们,是人民的血汗钱。
那么,按照最朴素的“物归原主”的逻辑,这些被追缴回来的赃款,理应,以某种形式,直接地,返还给它们真正的主人——人民。例如,曾经有越南人大代表建议,将这些巨额的没收款项,直接地,划入到国家的养老金账户、医疗保险基金、或者直接地,以现金的形式,平均地,分配给每一个公民。
然而,这样的建议,在任何一个修正主义国家,都是绝对不可能,被采纳的。为什么?因为,在那个已经蜕变为资产阶级代理人的统治集团眼中,这些被没收的财富,其所有权,早已不再是“人民”的了。它们,被理所当然地,视为“国有资产”。而这个“国”,早已是他们那个阶级的“国”。
因此,这些赃款的唯一去向,就是从一个腐败分子的“私人小金库”里,重新地,流回到那个由整个官僚资产阶级所共同掌控的、“国家大金库”里去。这,不过是财产,在同一个统治阶级的、不同口袋之间的转移而已。对于被剥削的人民来说,这笔钱,无论是在贪官的口袋里,还是在“国家”的口袋里,其与自己的关系,都是一样的遥远和无关。
(二) 越南的现实:从张美兰案看“以资赎命”
越南张美兰一案的后续发展,更是将这一点,暴露得淋漓尽致。在张美兰被判处死刑之后,越南的司法体系,竟然公开地,为其提供了一条“生路”,那就是:只要她能够,“主动”地,交出其侵占资产的四分之三,那么,她的死刑,就有可能,被改判为终身监禁。
这是一种何等赤裸裸的、将司法正义,进行商品化的交易!它清晰地表明,对于越南的统治集团来说,他们所关心的,根本不是什么“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人民正义,而是如何能够,最大限度地,追缴回那些被张美兰个人所“独吞”了的、本应由他们整个阶级所共同支配的“国有”资本。
在这场交易中,那些被张美兰的金融诈骗,搞得倾家荡产的、成千上万的普通越南储户,他们,能直接拿回自己的存款吗?不能。而张美兰,这个掏空了国家6%GDP的罪魁祸首,却有可能,用她从人民那里骗来的钱,去购买她自己的生命。在这场“胜利”中,国家(即官僚资产阶级),有望收回部分资本;张美兰,有望保住性命;而唯一一无所获、并承受了全部损失的,恰恰是,那些被宣称为“胜利者”的、无辜的人民。
(三) 生产关系的稳固:剥削制度本身毫发无损
我们还必须,从更深层次的、生产关系的角度,来审视人民的“获得”。
在一场反腐运动之后,那个造成腐败和两极分化的、最根本的制度——即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和雇佣劳动制度——有没有受到任何一丝一毫的触动?
答案是,不仅没有,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加强。因为,通过清除掉那些最恶性的、最破坏市场秩序的“害群之马”,整个资本主义的剥削体系,反而能够运行得更“健康”、更“规范”、也更具有欺骗性。
工人的工资,会因此而提高吗?不会。农民的土地,会因此而重新变为集体所有吗?不会。昂贵的医疗和教育,会因此而重新变为免费的吗?更不会。
人民,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没有发生任何改变。打倒了一个张美兰,还会有无数个、只是更“聪明”、更“守规矩”的李美兰、陈美兰,在同样的制度土壤上,源源不断地,生长出来。
(四) 精神上的“获得”:虚假的“正义感”与对青天大老爷的幻想
那么,如果说,人民在物质上,一无所获,那么,在精神上,是否有所“获得”呢?
是的,但这种“获得”,是一种虚假的、带有麻醉剂性质的精神胜利。
当人民群众,通过官方媒体,看到那些往日里作威作福的大贪官,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地忏悔时,他们确实会,产生一种大快人心的、朴素的“正义感”。然而,这种“正义感”,恰恰是统治阶级,最希望他们拥有的。
因为,这种情感,会将人民的愤怒,从对整个“制度”和“阶级”的不满,巧妙地,引导和聚焦到对少数“坏人”的憎恨上去。它会给人民,造成一种强烈的错觉,那就是:“我们的制度,是好的;我们的领袖,是英明的;只是,出了一些败类。现在,英明的领袖,已经为我们,除掉了这些败类。”
其最终的结果,就是使得人民群众,放弃了对制度本身进行革命性改造的诉求,而重新地,退回到了一种封建主义的、盼望“清官”、“明君”来为自己“做主”的、“盼青天”式的、被动的臣民心态之中。这,对于麻痹人民的斗志,巩固其反动统治,是何等的“有益”!
三、国家的“胜利”:一场巩固其阶级统治的政治“续命”
既然“反腐”不是人民的胜利,那么,它,作为统治阶级的“国家”的胜利,其具体的“战利品”,又是什么呢?这些战利品,是丰厚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
(一) 政治上的胜利:清除异己,加强中央集权
在任何一个非西方式的、威权主义的资产阶级国家,最高统治者,要巩固和加强自己的权力,最有效、最“合法”、也最能获得民意支持的手段,就是“反腐”。
一场大规模的反腐运动,可以轻易地,将那些在政治上不听话的、具有地方主义倾向的、或是属于不同利益集团的、潜在的政治对手,以“贪腐”的名义,一网打尽。这,比任何单纯的党内路线斗争,都更具有杀伤力和合法性。
因此,所谓的“反腐”,在很多时候,其真实的政治内核,就是一场服务于最高统治集团的、旨在“清除异己、加强集权”的、残酷的内部权力斗争。其胜利,是统治集团核心的胜利,是中央对地方的胜利,是最高领袖个人权力的胜利。
(二) 经济上的胜利:资本的“再国有化”与官僚集团的“再分配”
在经济上,“反腐”,则是一场由国家,对那些已经“过度”私有化了的资本,所进行的、强制性的“再国有化”和“再分配”过程。
当像张美兰这样的金融寡头,其所掌控的私人资本帝国,已经膨胀到了一个足以威胁国家金融安全、甚至可以“绑架”国家政策的程度时,统治阶级的最高核心,就必然会,感到一种深刻的威胁。
通过“反腐”,将这些已经“失控”的、巨大的私人财富,重新没收,并纳入到由中央政府所直接控制的“国有”资本体系之中,这,对于加强整个官僚垄断资产阶级,对国民经济命脉的、整体的、集中的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这笔被重新“收归国有”的财富,其未来的用途,绝不是返还给人民,而是会通过新的国家投资项目、或向那些更“听话”的、与中央关系更紧密的资本家进行利益输送等方式,来完成一次统治阶级内部的、财富的“再分配”。
(三) 意识形态的胜利:重塑合法性,麻痹人民斗志
然而,“反腐”,对于统治阶级来说,其最大、也最重要的胜利,还是在意识形态和政治合法性领域。
一个靠着背叛革命、复辟资本主义而上台的修正主义政权,其内心,是虚弱的,其统治的合法性,是先天不足的。它最恐惧的,就是人民群众,会有一天,清醒地认识到其反动的阶级本质。
而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腐”运动,则是它重塑自身合法性、向人民证明自己“依然是好的”的、最有效、也最廉价的一场政治表演。
它通过牺牲掉几个、几十个、甚至几百个贪官,来向人民,换取对其整个统治体系的、未来几年的、甚至是几十年的政治认同。它用贪官的“人头”,来浇灭人民心中,那正在燃起的、阶级反抗的怒火。这,是一笔对于统治阶级来说,无比划算的、用来“续命”的政治交易。
四、真正的“人民胜利”:其标准与历史范例
既然修正主义国家所搞的“反腐”,是一场虚假的、服务于统治阶级的胜利,那么,在历史上,是否存在过,真正的、属于人民的、旨在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的斗争呢?它的标准,又是什么?
(一) 人民胜利的唯一标准:生产关系的革命性变革
一场反腐败的斗争,其胜利,究竟是属于人民,还是属于统治阶级,其唯一的、最根本的判断标准,就在于:这场斗争,是否触动了、并且,是否旨在,从根本上,去变革那个产生腐败的、不平等的生产关系本身。
如果一场斗争,其结果,仅仅是撤换了几个官员,没收了部分财产,但整个官僚主义的、等级森严的管理体制,没有改变;整个资本主义的、人剥削人的雇佣劳动制度,没有改变——那么,这场斗争,无论其场面多么壮观,其本质,都只能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新陈代谢”。
而只有当一场斗争,其矛头,直指那个产生腐败的制度根源,其目标,是要通过建立一种新的、更平等的生产关系(例如,加强公有制、实行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等),来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时,它,才能被称之为,一场真正的、属于人民的胜利。
(二) 毛主席时代的反腐与整风:依靠群众的阶级斗争
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共产党,也曾进行过多次坚决的反腐败斗争。但是,这些斗争,与今天越南修正主义国家的“反腐”,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
无论是建国初期的“三反五反”运动,还是后来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四清),其最核心的、也是最根本的特征,就在于,它们,都不是由少数纪检官员,关起门来,秘密地进行的“案件调查”。它们,无一例外,都是一场场公开的、大规模的、由党直接领导和放手发动亿万人民群众,来广泛参与的、轰轰烈烈的群众性阶级斗争。
在这些运动中,人民群众,被赋予了极大的民主权利,去揭发、检举、批判他们身边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运动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要惩处几个“坏人”,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这种大张旗鼓的、群众性的斗争实践,来对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一次最深刻、最普遍、最生动的阶级教育和路线教育。
(三)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一场最大规模的、自下而上的“反腐”运动
而文化革命,则更是将这种“依靠人民群众自己起来反腐败、反特权、反修正主义”的思想,发展到了其最顶峰、也最彻底的阶段。
这场革命,其所要“革”的,早已不再是刘青山、张子善那样的、个别的、刑事犯罪性质的贪腐分子。它所要“革”的,是整个党内,所已经形成的、一个正在走着资本主义道路的、脱离了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者阶级”的命!
它所采取的方法,也早已超越了常规的“反腐”手段。它,是毛主席,以其对人民群众无穷的信任,所支持和号召的、一场由亿万人民,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武器,自下而上地,向整个旧的官僚体制,发起总攻击的、史无前例的伟大革命。
我们暂且,不去讨论这场革命,其过程的复杂性和最终的成败得失。但仅从其所要解决的问题的深刻性、其所依靠的力量的广泛性、及其所采取的方法的彻底性来看,我们,都可以,也必须,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旨在从根子上,挖掉腐败和特权毒瘤的、最彻底的、也是唯一可能有效的“人民的反腐战争”。
五、结论:跳出“清官与贪官”的封建叙事,认清国家的阶级本质
通过以上对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反腐”的系统分析,我们现在,就能够,也必须,跳出那个几千年来,一直束缚着我们思想的、陈腐的、封建主义的叙事框架。
(一) “反腐”的两种性质:是维护旧秩序,还是建立新世界?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世界上,存在着两种性质上根本对立的“反腐”。
一种,是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反腐”。这种反腐,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清君侧”,是为了清除其统治集团内部的“害群之马”,是为了修复其统治机器的“漏洞”,其最终,是为了使其反动的、不公正的统治秩序,能够更长久、更稳定地,维持下去。
而另一种,则是无产阶级的“反腐”。这种反腐,其根本目的,绝不仅仅是惩治几个贪官。它是将“反腐”,作为整个阶级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矛头,不仅指向贪官个人,更指向那个产生贪官的、私有制的、官僚主义的制度土壤。其最终的目标,是要通过不断的、反复的斗争,去彻底地,铲除这片土壤,并建立起一个崭新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世界。
(二) 人民的真正诉求:不是一个“清廉”的主人,而是要打倒所有主人
因此,对于我们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来说,我们所面临的历史任务,绝不是去为一个“清廉”的资产阶级政府,而去欢呼和歌唱。
那种将希望,寄托在某个“英明领袖”或“铁腕人物”身上,盼望他能为民除害、整顿吏治的“清官”情结,是一种典型的、落后的、封建主义的臣民思想。
我们必须在斗争中,学会教育自己。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问题的根源,不在于我们所面对的这个“主人”,是“贪婪的”,还是“清廉的”。问题的根源,在于,我们,为什么,需要一个“主人”?
我们无产阶级的最终诉求,绝不是要去寻找一个“更好的”主人,而是要彻底地,打倒和消灭一切“主人”,并让我们自己,成为国家、社会和我们自身命运的、真正的主人!
(三) 胜利的果实,只能靠人民自己的斗争来摘取
最后,我们可以清晰地,回答那个最初的问题了:人民,从修正主义国家的“反腐”胜利中,获得了什么?
答案是:什么也没有获得。
因为,胜利的果实,从来不是,也不会是,由统治阶级,所“恩赐”给人民的。无论是那些被没收的、天文数字般的赃款,还是那份更宝贵的、管理这个国家的权力,都绝不会,因为打倒了几个贪官,而自动地,落到人民的手中。
历史的全部经验,都指向一个最朴素、也最深刻的真理:人民,要想获得解放,要想成为胜利的真正主人,并品尝到胜利的全部果实,唯一的、也是最终的道路,只能是,依靠他们自己的、有组织的、革命的阶级斗争,去亲手地,进行摘取!
结论
综上所述,在越南这样的、一个已经由修正主义政党所统治的国家,其所发动的、声势浩大的“反腐败”运动,其胜利的果实,既不属于人民,在根本意义上,也不属于一个抽象的“国家”。它,只属于那个已经蜕化变质的、新的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统治集团的最高核心。
这是一场,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其摇摇欲坠的合法性、为了清除其内部的政治异己、为了对其失控的“分赃”秩序进行整顿和再平衡的、成功的“自救运动”。而广大的人民群众,在这场大戏中,除了被允许,可以暂时地,作为一名鼓掌和欢呼的“观众”之外,从头到尾,都与那胜利的果实,无缘。
那种认为“反腐”的胜利,就是人民的胜利的看法,是一种极其天真、也极其有害的政治幻觉。它使得人民,放弃了对整个制度的根本性质的追问,而满足于对个别“坏蛋”的道德审判。它引导人民,跳出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阶级斗争的科学叙事,而重新地,退回到了“清官与贪官”、“忠臣与奸臣”的、几千年来的封建历史剧的陈腐框架之中。
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当统治者,将几个血淋淋的、贪腐的“人头”,高高地,悬挂在城楼之上时,我们,绝不能,仅仅满足于一时的、廉价的欢呼。我们,必须睁大我们的阶级之眼,去看一看,在那城楼之上,那个宣判着别人死刑的、新的、更“清廉”的统治者,其所坐的龙椅,是否,依然是用我们劳动人民的、累累的白骨,所堆砌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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