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格宁思谏言(第003)中国养老(农村):关于农村农民老年人养老服务制度的建议

作者:马格宁思 来源:作者投稿 2023-02-04

马格宁思谏言(第003)

中国养老(农村):关于农村农民老年人养老服务制度的建议

马格宁思

2023年1月16日

我国农村农民养老问题,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一大问题之一。年满60岁,或者65岁以上的农民如何养老?这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个仍未解决的问题。

现在有一个对比问题:那就是很多人将城镇养老与农村养老进行比较。认为城镇职工退休后有退休金,而广大的农民则仅有100元左右的补助金。两者存在很大的差距。 我们透过这种现象,去分析他的本质会发现:

城镇职工,无论在工作期间,还是退休以后,他们本人都是没有拥有生产资料的,是典型的“无产阶级”。他们退休后的养老金,是其在职工作期间,通过本人和工作单位共同缴纳的养老保险而获得的。

农民与城镇职工不同的是,农民拥有承包地,拥有生产资料,拥有对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因此,农民是“有产阶级”(拥有30年、再延期30年的土地承包期)。承包地即是农民的生产资料,也是他们的生活资料。只要他们继续经营承包地,就不存在退休的问题。即使农民在60岁以后,承包地依然归农民所有。因此,他们即使无力耕种,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形式,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

如果农民想像城镇职工一样获得退休金。当农民60岁以后,如果要退休的话,就是说,他将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了,他的承包地本人将不再耕种了,也不在经营了。此时,农民可以将土地交还给国家,实行土地国有化,国家在收回土地后,给农民发放养老金。同时,国家将收回的土地,交给国有农场集中统一规模化的耕种,国有农场的收益,包括税收和利润等上交国家,国家再从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支付农民的养老金发放。这叫做“用承包地置换养老金的土地有偿退出机制”。那么,为什么农民要将土地交给国家,而不是交给村集体呢?因为村集体没有能力承担农民的退休金问题。这样做即解决了农民的养老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土地撂荒问题,农村空心化问题、农业劳动力后继乏人问题,土地碎片化、分散化问题等。为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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