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卢梭《社会契约论》的两点随笔
(一)
无论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还是一个人对一个国家的人民,以下这种说法都是很荒唐的:“我同你订一个一切义务全由你承担,而一切好处全归我所有的约定,我高兴遵守才遵守;而在我高兴的时候,你便必须遵守。”(卢梭《社会契约论》)
随笔:时至今日,无论在是资本主义制度下,亦或是其他现存的社会制度下,卢梭当初所谓的“荒唐”式做法还依然存在着,或者说从未间断过,只不过披上了一层外衣,用以迷惑广大人民群众。这层外衣叫做: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二)
而现代社会中的人们,尽管已经没有了奴隶制,你们自己却被自己奴役着。用自己的自由去换取他人的自由。这样的行径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我发觉你们的行为是因为你们的懦弱而不是宅心仁厚。(卢梭《社会契约论》)
随笔:很多国家现行的社会制度,较卢梭所处时代的社会制度,早已做了优化和改变。在现有制度下,劳动者为了生存发展,在一些看似有道理,实则充斥着剥削与压迫的某些“思想”和“潮流”的驱使下,基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平等”原则,自愿的、半自愿的,与上层阶级或资本家签订契约(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等),用自己的劳动创造社会运转的动力,进而与上层阶级及资本家们共同维持社会运转。
相对于古代的奴隶制,它的优势至少有两点:1、被奴役的人,也在奴役着他人;而奴役他人的人,同时也被他人奴役着。这会很多人带来某种心理上的平衡。2、最底层的“奴隶”,也会有部分自由与权利,这些自由与权利无碍大局,无碍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但对很多“奴隶”本身来说,这些微不足道的--自由与权利,已经足够让他们甘于被奴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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