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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请教新浪,什么东东必须“私密”?

赵磊 2020-08-15 来源:乌有之乡

难道,不予通过的原因,也是因为文中阐述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抑或是点名批判了庞巴维克绅士吗? 我期待着新浪网管赐教。

赵磊:请教新浪,什么东东必须“私密”?

赵 磊

(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科学》编辑部)

拙文《马克思的价值范畴何以客观》在《社会科学辑刊》公开发表后(注1),为了科普,我把这篇文章分解成若干部分,加上了必要的解释,准备挂在自己的博客上(“赵磊的新浪博客”)。

当我把文章第一部分《价值是马克思臆想出来的范畴吗》粘贴在发文框里,点击“发表”之后,屏幕上弹出了一行字:

“文章正在审核中,请稍后”……

半个月过去了。

“请稍后”之后,从此就再也没有之后了。

难道,此文有违当下的“政治正确”?

鄙人负责任地告诉大家:《马克思的价值范畴何以客观》既不牵涉中美关系的风云际会,又无关乎新冠疫情的发展变化,更没有给时下的大政方针添乱,是一篇纯粹的学术文章。

文章的中心思想,是用唯物辩证法的逻辑,对《资本论》中的价值究竟是主观范畴,还是客观范畴,做出了马克思主义的诠释而已(注2)。

俺这么说吧:这篇文章,专业人士读起来都比较头大,何况非专业的读者乎?

换言之,别说西方经济学的饱学之士读不懂,恐怕马克思主义学者也未必能“一目了然”也。

根据经验,审核文章的,首先是网管预设的软件程序或人工智能,俗称机器人。

文章在机器人的严厉审核中没有通过,是不是其中有敏感字眼呢?

于是,我认真地、全面地、一丝不苟地检查了一遍。

很遗憾,没有发现敏感词。

会不会是文中涉及的人名,让机器人感到紧张呢?

文中提到的人名一共有两个:

一个,是“马克思”;

另一个,是“庞巴维克”。

众所周知,马克思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无产阶级革命的导师,千年伟人。

在某些国家——比如在蓬佩奥生活的国家,马克思的名字或比较敏感。然而,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国家,难道“马克思”也成了敏感词么?

不应该嘛!

庞巴维克(Eugen Bohm-Bawerk,1851~1914),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19世纪庸俗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以“价值与价格不一致”来否定劳动价值论而闻名于世。

在某些国家——比如在特朗普生活的国家,庞巴维克或属于“政治正确性”的代表人物,然而,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国家,难道“庞巴维克”也不能点名批评么?

也不应该嘛!

所以,对于新浪机器人的审核结论,我很不以为然。

大约1个月之后,我再次将《价值是马克思臆想出来的范畴吗》粘贴在我的博客上,点击“发表”后,奇迹出现了,屏幕上跳出了一行字:

“博文已成功发布”。

同样一篇文章,前后的审核结论完全相反。

都是机器人,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看来,机器人也有正常或不正常的时候。

几天以后,这篇文章依然在我博客中完好无损地挂着。

一周以后,奇迹再次出现:这篇文章人间蒸发了。

我在自己的博客中仔细搜寻,终于在一个叫做“私密博文”的犄角旮旯里,发现了它。

啥是“私密博文”?

呵呵,就是只有作者自己才可以看到自己博文的私密地方。

也就是说,《价值是马克思臆想出来的范畴吗》被判了无期徒刑。

能够纠正机器人第二次审核结果的,当然不是机器人,只能是有着自我意识的生物人。

先是没有通过机器人审核,然后是通过了机器人审核,再然后是有着自我意识的生物人否绝了机器人的审核结论。

文章一波三折的命运是否说明:

要么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私密”,不宜让人民大众知道?

要么是对“庞巴维克”的批判必须“私密”,不宜让人民大众知道?

新浪为啥要执着地咔嚓《价值是马克思臆想出来的范畴吗》,也许只有天晓得了。

但有一点,我还是晓得滴:我这篇“请教新浪”只能交给乌有之乡发布。

鄙人当然想直截了当地请教新浪的网管大人,近距离地聆听新浪网管的敦敦教诲。可是,我的不情之请在新浪博客中能挂得出来么?

若能挂出来,那又将是一个奇迹。

突然想起,鄙人的另一篇文章:《“不能量化”证伪了劳动价值论吗?》——这篇文章在《政治经济学评论》2017年第4期发表之后,我曾经想转发在自己的新浪博客上。

可是尝试多次,均未能通过新浪博客的机器人审核。

难道,不予通过的原因,也是因为文中阐述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抑或是点名批判了庞巴维克绅士吗?

我期待着新浪网管赐教。

(2020年8月15日)

——————

注1:赵磊《《马克思的价值范畴何以客观》,载《社会科学辑刊》2020年第3期。

注2:附文:

“价值”是马克思臆想出来的范畴吗?

——马克思的价值范畴何以客观(之一)

赵 磊

(一)解 题

这是系列博文的第一集。

本文的副标题“马克思的价值范畴何以客观”,正是系列博文要讨论的命题。

对于没有问题意识的读者而言,看到这个副标题或许会比较头大:

——“价值范畴”,什么东东?

——啥叫“何以”?

——“客观”又咋地,“不客观”又咋地?

没有专业知识结构的读者头大是必然的。问题是,即便是具有专业知识的学者,也未必就不头大也。

比如,在看了我最近写的系列科普博文后,以追求“吹糠见米”为最高境界的学者就不高兴了:

“什么‘政治经济学的实证性’,什么‘劳动异化’,整天琢磨这些纯理论,有意思吗?”

鄙视理论的现实主义者给我的建议是:

“你给大家讲讲眼前发生的故事好不好,比如三文鱼嘴巴里隐藏秘密啊,西边儿边界上的综合格斗啊……”

理论究竟有几个“意思”,不是这里要讨论的问题。

关心三文鱼的嘴巴和综合格斗的结果,当然很有必要。

但既然是追求“吹糠见米”,那么对纯理论的“吹糠”工作,总还是需要有人来做吧?

至于能否让鄙视理论的现实主义者立马“见到米”,只有天晓得咯。

我先解释一下博文的命题:“马克思的价值范畴何以客观”。

“马克思”,千年伟人,不用我介绍;

“范畴”,是指用来确定某种或某类事物本质属性的基本概念——诸位把它理解成最一般的“概念”,也行;

“何以”,就是“凭什么”的意思;

“价值范畴”,就是指马克思用来确定商品本质属性的基本概念。

本博文命题的意思是: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价值这个范畴究竟有没有客观实在性?

(二)任务和目的

为什么该命题的尾巴有一个问号?

因为有人认为,价值范畴是马克思用辩证法凭空捏造出来的东东。

也就是说,价值这个范畴究竟是真实的客观存在呢,还是马克思捏造出来的东东——这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赵按:这让我想起了一个真实的故事。某著名经济学家在课堂上讲经济动态分析时说:“马克思不靠谱,一会儿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一会儿生产关系又影响生产力,这还怎么构建模型?”这再次说明,若不懂得辩证逻辑,就根本理解不了《资本论》)。

同志们,这个问号很有些年头了。

早在100多年前,庸俗经济学的老前辈庞巴维克绅士,就兴奋无比地发明了这个大问号。

打那以后,这个被称之为“庞巴维克质疑”的大问号,就成了抽打马克思的大钢鞭。

对于“庞巴维克质疑”这一类的问号,恩格斯在世时已经做过相当深刻的批判。

尽管这根大纲鞭早已锈迹斑斑,可不知为什么,它至今仍是“现代经济学”否定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经典教义——由此可见“现代经济学”的长进实在是不大。

本系列博文的任务,是再给“现代经济学”的经典教义添点儿堵;其目的,是给那些被“庞巴维克质疑”带进沟里的读者做一些科普。

(三)问题导向

本系列博文的问题导向在于:

自庞巴维克以来的庸俗经济学家,以价值与价格“不一致”为由,断言马克思凭空捏造出了劳动价值论以及价值范畴,讥讽劳动价值论“是以精细的虚构哲学的外衣出现” 的东东。

针对有关价值与价值形式 “不一致” 的指责, 我提出了 “价值不能直接量化” 的命题(参拙文:《“不能量化”证伪了劳动价值论吗?》,载《政治经济学评论》2017年第4期)。

讨论这个问题的究竟有没有现实意义?有!

晚近以来,用“价值与价格不一致”来否定价值的客观性,依然是否定劳动价值论的学者所秉持的基本论据。

有人甚至以“现象之后根本不存在别的事物”的“现象学”理论为依据,指责马克思对本质的追问是“没事找事”。

我认为,对于这些指责,马克思主义学者不应当视而不见,更不应当熟视无睹。

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学者必须正视这些指责呢?因为在否定劳动价值论的各种观点中,有一个不容回避的基本理由:

既然价值与价格不一致,那么价值范畴的客观实在性又在哪里呢?

换言之,价格这个范畴是人人都能感知到的真实存在,而价值这个范畴却并不是人们能够感知到的真实存在。

进而言之,马克思说的那个价值不仅似云似雾、神秘兮兮,而且与客观存在着的价格在数量上也不能一致。

总之,价值的客观实在性究竟在哪里?这个问题不仅是西方经济学的思维方式难以理解的困惑,也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辩证思维必须面对的质疑。

这也是本博文的问题导向之所在。

(四)基本结论

基于此,本文围绕价值范畴的客观实在性,展开了六个具体问题的讨论:

第一,价值对象性;

第二,两种价值量;

第三,波函数坍缩与价值测量;

第四,价值范畴的客观实在性;

第五,“社会过程” 与 “价值决定”;

第六,现象学并未否定追问本质。

我先把博文的基本结论告诉性急的读者:

(1)马克思对价值对象性的分析,为人们理解价值范畴的客观实在性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和路径。

(2)在马克思分析的两种“价值量”中,以劳动时间为单位的“价值量”是定性意义上的“价值量”。

(3)与量子力学测量波函数会导致 “波包塌缩”一样, 经济学试图直接用劳动时间来测量价值是不可能的,但是,对价值做定性意义上的数学分析和测量不仅是必要的,也是科学的;

(4)“价值决定”从结构和关系的向度,充分呈现了价值范畴的客观实在性。

(5)价值范畴的客观实在性贯穿于“价值决定”的社会过程之中,“价值决定”的真实过程是一个先于理论描述的客观过程。

(6)虽然现象学拒斥现象与本质的二分法,但却并不否认对本质的追问。胡塞尔“现象学还原”的三个步骤,就是对本质的追问过程。

接下来,我将分别向读者展开上述结论的分析过程。

————

特别说明:本系列博文来源于拙文《马克思的价值范畴何以客观?》(发表在《社会科学辑刊》2020年第3期)。此处转发时,加了三级标题,补充了文字说明,并略去了引文出处和注释。如需确认,烦请核对原文。

(未完待续)

(赵磊,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科学》编辑部常务副主编,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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