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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深夜动手,只因那尊雕像叫“主席”

司马建国 2026-01-13 来源:德胜主义公众号

宪法不是高高在上的抽象条文,而是与每个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权利保障书。让宪法条文在现实生活中真正"活"起来,让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切实保护,这是我们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宪法视角下的住宅权保护:从上海某居民塑像被移除事件说起

作者:司马建国【时事评论员】

引言:一个被忽视的权利议题

2024年7月7日凌晨,上海浦东新区某村发生的一幕,将行政执法与公民权利的边界问题推到了公众面前。一位居民自费在自家院内树立的雕像被深夜移除,整个过程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这一事件不仅涉及对历史人物的纪念问题,更重要的是,它触及了法治社会中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公民的住宅权如何得到有效保护?行政执法的边界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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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程序正义的缺失

根据相关报道,这次移除行动发生在凌晨时分,采用的方式是"突袭式"作业。整个过程中,当事人没有得到任何提前通知,也没有看到相关的法律文书。更为严重的是,为了完成这次行动,相关人员还破坏了现场的监控设备,并对试图拍照取证的目击者采取了暴力手段。

这种执法方式,无论其目的如何,都明显违背了程序正义的基本原则。在现代法治社会,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申辩权和救济权。深夜突袭、破坏监控、暴力阻挠见证,这些做法让人不禁质疑:执法者到底在害怕什么?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地进行?

法律分析:住宅权的宪法地位

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一条款确立了住宅权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地位。住宅不仅是公民的物理生活空间,更是其人格尊严、隐私权和安全感的重要载体。

从法律角度看,公民在自己住宅内的合法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这包括在自家院内摆放合法物品、进行合法装饰等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如果要对公民住宅内的物品进行处置,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

程序正义:行政执法的底线要求

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重要保障。我国《行政强制法》对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措施的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事先告知、听取意见、制作现场笔录等要求。这些程序性规定,不是为了给执法设置障碍,而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

在上海这起事件中,执法部门显然没有遵循这些基本程序要求。没有提前通知、没有出示法律文书、没有听取当事人意见,整个行动充满了神秘色彩和暴力色彩。这种"突袭式"执法,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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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救济:完善监督问责机制

当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效的救济机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一权利不应停留在纸面上,而应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得到切实保障。

对于类似事件,建议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问责机制:一是加强人大监督,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强化司法监督,畅通行政诉讼渠道,保障公民的诉权;三是完善社会监督,鼓励媒体和公众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四是建立执法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执法行为严肃追责。

执法理念: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

深层次看,这起事件反映了一些执法机关在执法理念上的偏差。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不是管制和约束公民,而是为人民服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执法机关应当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尊重公民的权利和尊严。

具体到这类事件,执法部门应当:首先,明确执法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不能凭主观判断随意执法;其次,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协调,通过对话化解矛盾,而不是通过强制手段制造对立;再次,改进执法方式,避免在夜间等特殊时段进行执法,除非有紧急情况;最后,建立健全执法公示制度,让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意义:权利意识的觉醒

值得欣慰的是,这起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入讨论。许多法律专家、学者和普通公民都从不同角度对事件进行了分析评论,体现了社会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法治观念的增强。这种社会关注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它推动着我们不断思考如何建设更加完善的法治社会。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类似事件的发生提醒我们,法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需要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执法实践和社会意识来保障。只有当每一个公民的权利都得到尊重和保护,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综上,让宪法条文活起来

上海这起塑像被移除事件,虽然只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具体案例,但它折射出的问题具有普遍意义。它提醒我们,宪法不是高高在上的抽象条文,而是与每个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权利保障书。让宪法条文在现实生活中真正"活"起来,让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切实保护,这是我们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我们期待着,通过这样的事件讨论,能够推动行政执法理念的转变,推动权利保护机制的完善,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升。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注:本文仅针对公开报道的事件进行法律分析,旨在探讨行政执法与公民权利保护的边界问题,促进法治进步和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上海强拆居民家中毛主席雕像相关报道

【关联阅读】将“毛泽东”三字设为违禁词,荒谬且不可容忍,且己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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