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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仲裁庭到巡视组:富士康女工维权打了谁的脸?

眼望着北方 2025-08-28 来源:UC 微博用户眼望着北方

一件看似普通的劳动纠纷,一位在富士康工作了六年半的女工,一场因质疑绩效考评不公而引发的维权行动,如今竟一路从车间闹到了劳动仲裁庭,再到地方法院,最终惊动了南下广东的中央第八巡视组。唐珍芳的遭遇,像一面多棱镜,折射出的不仅是单个企业的管理问题,更是对深圳这座以“法治化、国际化”为目标的现代化超大型城市治理能力的尖锐拷问:当最基层的劳动者依据合法途径维权时,白纸黑字的法条,为何没能成为他们手中坚实的盾牌?

一、 维权之路,步步惊心:系统性的失灵与扭曲

回顾唐珍芳的维权历程,其曲折与艰难令人愕然,多个本应发挥作用的环节相继失灵。

首先,企业工会职能形同虚设。唐珍芳在生产线维权无果后,选择向工会求助,这是法律赋予她的正当权利。然而,富士康工会组织的协调会结果与车间管理层的意见“基本一致”,未能发挥调解劳资矛盾、维护职工权益的核心作用。更荒谬的是,她连续多日在工会维权,竟被公司反过来认定为“旷工”并成为开除的理由。工会本应是员工的“娘家”,在此事中却疑似与资方立场高度一致,这使其独立性和代表性大打折扣。

其次,劳动仲裁偏离公正轨道。在仲裁阶段,此案出现了两个极其恶劣的细节。一是富士康为证明其规章制度已公示,竟公然提交了带有“假冒签名”的培训记录,这在任何法治社会都是严重的证据造假行为。二是仲裁员尹军不仅未对造假行为进行严厉审查,反而对维权女工及其律师说出“少沾点儿这些东西,有可能混都混不下去”等充满偏见和威胁意味的言论。仲裁本应是公平解决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在此却失去了其中立性,沦为了资方优势地位的背书者。

再者,司法系统未能守住最后防线。 2025年8月12日,龙华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唐珍芳的全部诉求,标志着司法救济渠道的再次堵塞。法官刘某的判决存在多处明显瑕疵:

事实认定错误:对企业将员工去工会维权报备后仍认定为“旷工”的荒唐做法未予更正,认定该行为属于“脱岗”,却完全无视“脱岗”原因(绩效打压、用工歧视、家人被骚扰)的发生背景和企业责任。

关键证据回避:对仲裁阶段已确认的企业伪造培训签到表的造假行为,判决书中未予置评,未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程序审查缺失:公司开除员工的最核心依据——《员工手册》第十三条——始终无法出示其合法版本,也未能证明已向劳动者公示(劳动合同中所述内部网址,员工并无实际登录权限)。法官对此关键漏洞视而不见,未要求企业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也未审查该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符合民主程序。

程序违法无视:企业未能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已按法律规定征求了工会意见,属于严重程序违法,但判决书中对此只字不提。

这份判决书与庭审笔录严重不符,只选择性采纳了对资方有利的陈述,构成了对劳动者的二次伤害,让司法这最后一道防线失去了公信力。

此外,基层执法力量角色错位。唐珍芳在网络上发微博讲述自身遭遇以求援,首先等来的不是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而是当地派出所的电话“关切”。这种动用警力资源对依法维权劳动者进行“维稳”施压的做法,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加剧了劳动者的恐惧与无助,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公众形象。

二、 巡视组介入的讽刺:一记打在地方治理能力上的响亮耳光

中央第八巡视组的介入,与其说是解决问题的希望,不如说是对深圳市、龙华区各级治理机构的一记响亮耳光。它无情地揭示了一个尴尬的事实:一个区的劳动纠纷,竟然需要动用中央层面的巡视力量来推动,这本身就是地方治理全面失能的明证。

从工会到劳动仲裁,从司法系统到信访调解,本应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治理机器,在唐珍芳案中集体“趴窝”了。这套系统并非没有运转,而是在空转——它高效地完成了“程序”,却完全忽视了“正义”。仲裁员走了过场,法官作出了判决,但他们对关键的企业假证据视而不见,对程序合法性审查避重就轻,对劳动者的合理诉求充耳不闻。这种“程序性空转”,是一种更为精致的官僚主义,它用冰冷的文书和流程,耗尽了维权者的心血与希望。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其治理效能理应与经济成就相匹配。然而,此案暴露出的,是一种深层次的治理理念偏差:在效率与公平、资本与劳动之间,地方的治理天平发生了严重的倾斜。部分机构和官员下意识地将大企业的“稳定”和地方经济的“表象”置于个体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之上,甚至不惜以牺牲法治尊严为代价来维持这种脆弱的“稳定”。正是这种系统性的惰性与偏向,才逼得一个普通女工不得不跋涉至中央巡视组门口去叩响那扇本不应由她来叩响的门。

唐珍芳案,于深圳而言是“小事”,于其个人却是天大的事。一座城市的治理水平,不仅体现在摩天大楼的高度和GDP的增速上,更体现在它如何对待其中最普通的劳动者之上。当劳动者用尽所有合法渠道都无法讨回公道时,指责她“纠缠”或期待她“忍气吞声”都是不道德的;真正该被审视的,是那套失灵的系统。

中央巡视组的南下,是对这种失能状态的强力纠偏。它能否撬动沉疴,推动地方治理机器真正为人民服务而非为资本所裹挟,我们拭目以待。唐珍芳的坚持,不仅仅是为了她个人的一份工作和公道,更是为成千上万默默无闻的劳动者发声,是对深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现实考验。

附:

前富士康女工向中央巡视组实名举报,她的公道这次能讨回吗?

08-24 微博 眼望着北方2024

中央第八巡视组南下广东,深入基层听取群众诉求,充分体现了上层始终心系人民、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坚定决心。然而,在全球代工巨头富士康及其相关子公司面前,这项严肃的政治监督工作似乎正遭遇一场精心策划的“软抵抗”。女工唐珍芳的案子,已成为一块试金石——富士康及涉事各级单位任何形式的拖延、推诿或消极应对,都不只是对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冷漠,更是对中央巡视组监督权威的公然漠视。

一、巡视组介入,个案已成为政治交办事项

从唐珍芳向巡视组提交材料的那一刻起,这起案件的性质已发生根本转变。它不再只是一起普通的劳资争议,而是成为中央巡视组交办、要求相关方面认真核查反馈的政治事项。巡视组的设立和下沉,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提出明确处理要求,本身就代表了一层必须严肃对待的政治意义。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各相关部门迅速召集会议,也正体现出对巡视监督指示的积极响应。这场会议不应只是程序性的“走过场”,而应成为凭借巡视推力、厘清事实、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

二、企业“三拒”是对政治监督的公开回避

然而,富士康代表在多个政府部门在场的情况下的表现,无疑是对巡视监督精神的公开回避:

·       拒绝出示解雇依据的《员工手册》2021年版本;

·       拒绝证明制度合法性及是否向员工公示;

·       拒绝出示解除合同前征求工会意见的证据。

这一切发生在地方多个职能部门面前,发生在中央巡视组所建立的监督语境之下。富士康的“三拒”,已超出一般诉讼策略范畴,实质是企图以“走程序”之名拖延实质回应、回避政治监督。其所传递的信号,是对巡视权威的漠视,也是对依法化解群众诉求要求的消极对抗。

三、相关单位若不予实质推动,同样构成对巡视意图的淡化

更要看到,富士康的态度能否被纵容,关键取决于龙华区劳动部门、司法机构及各相关协调单位能否真正借巡视介入之机,依法责令企业出示关键证据、回应质疑、纠正错误。如果这些单位仍以“等司法结果”为由不主动核查、不积极督办,实则与企业行为形成呼应,共同导致巡视交办事项被悬置、被空转,这本身就是对巡视监督功能的淡化,也是一种不担当、不作为的体现。

唐珍芳的案子已被巡视组接收,成为一项具有政治交办属性的待办事项。推动其公正解决,是对中央巡视监督的基本尊重,也是检验各级单位是否真正讲政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尺度。

当前,相关企业和部门都应清醒认识到巡视监督的严肃性。富士康已表现出明显的回避姿态,而相关单位能否真正扛起责任、高效推动问题解决,正成为巡视能否落地见效的关键。

如果此事最终仍被推向漫长司法程序,没有在巡视监督期内取得实质性进展,将不仅损害当事人权益,更将弱化巡视权威、助长企业对政治监督的侥幸心理。

相反,如果巡视组持续跟踪、相关单位严肃督办,彻查鉴定造假、程序违法、证据隐瞒等问题,依法迅速纠正错误,才能真正彰显巡视监督的震慑力和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和获得感。

唐珍芳案正在考验巡视监督是否真正“长牙”。社会各界都在期待,这起案件能够成为一个标杆,彰显国家监督体系不是形式、而有实效,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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