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争工分看,生产队的动力机制
近日在头条上看到了一位网友的文章,题目叫做“挣工分”。谈了他小时候参加劳动挣工分的情景。由于农村的分配方式是按工计酬,因此,挣工分就成为社员取得收入的基本途径。
但严格地说,社员通过劳动、从而得到工分,取得参与分配产品权利的行为是不能称为挣工分的,而应该是叫做“争工分”。
挣是用力去争取涵义,而争则有在相互竞争中取得的涵义,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劳动状态。
为什么社员要去“争工分”呢?
因为工分是生产队社员参与年终分配的系数。作为参加年终分配的系数,工分的意义在于它体现的是社员之间的相互关系,你得到的工分能分到的粮食或现金是多是少,不在于你的工分绝对数量是多少,而在于你的工分在队里总工分的累计量中占有多少比例。你所占的工分比例越大,那分得的收入就越多,反过来也一样。假如生产队的总工分是3000工,而你的工分总数所占的比例是百分之五,那你在生产队用于个人分配价值总量中就能占有5%的比例;而如果你的工分所占的比例提升到8%,同样地你在这个收入分配价值总量中能占有的比例也会提升到8%。
在这种分配制度下,在具体的劳动场景中,你是要抢着干的,因为某种作业的数量总是有限的,你少做了别人就做多了,因而别人的工分也会比你多,反过来也一样,你做多了别人就做少了,因而你的工分也就比别人多了,所以你必须要去争着干活,而不是被动地去挣工分。譬如,今天队里送1000公斤的公粮到粮管所,有10个人来做这个活,那你送了100公斤,那你的工分就占有10%,而的人送了150公斤,那他的工分就会占有15%的比例,另外的一些人所占的比例就会低于10%的平均数。因为具体的农活数量都是有限的,因而社员在参加集体劳动时,都是需要去争着干的,工分制的魔力就在于它能够促使人们主动地、积极在劳动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劳动潜力,从而能比别人做出更多的农活。
这就是在工分制条件下社员参加集体劳动的动力机制。这就是公有制条件下形成的按劳分配经营机制。
如果你了解了工分分配的基本原理,那你就应该知道,社员参加劳动会是一种什么样状态了。例如,当大家排在田里莳秧时,会争先恐后、你追我赶的;在大田里樵稻时同样也会奋勇向前,争取比别人干得更快些、更多些。
在一个实行按劳分配的劳动场合中,劳动者是处于非常积累主动的状态。这是因为在采用工分进行分配的条件下,每个社员都需要取得较多的工分。这是因为工分代表着相应的粮食和现金,多争工分就是多争粮食和现金。
一说到公有制,说到集体生产,许多人会觉得这公有制、这集体所有制未能体现人性而失败了。认为公有制需要人的大公无私的精神状态。而事实上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在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下,集体所有制的条件下反而更能体现人性的要求。按劳分配跟按资分配一样,体现的是个人利益,只是按资分配体现的是资产者、是股东的个人利益,而按劳分配所体现的是劳动者、体现的是社员的个人利益。
当我们谈及人性时,这“人”是有区别的:当一个人以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出现时,其人性的权利要求表现为资产所有权,因此,建立产权制度就是人性的体现;当一个人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出现时,其人性要求具体表现为劳动所有权,因此,建立劳权制度就是人性的最好体现。
在讨论集体生产与分户单干时,有一部分人认为单干优于集体,其理由就是因为集体生产时,社员为集体、公家干,而分到户之后则是为个人、为自己干。但我们如果把社员个人的工分累计量除以生产队工分总量,就得到每个社员的工分比,这个工分比,就体现了你在集体生产成果的分配中所占的比例。由此看出,生产队的集体经营其实性质上与分户单干是一样的体现的是个体所有制,体现的是生产劳动的个体所有制。因此,从体现个人利益的角度来说明生产队不如个体种植方式是优越是缺乏说服力的。
有位网友说,“现代企业合作分工发挥各自所长好不好?懂管理的、懂技术的、懂财务的、懂方案的、懂操作的、懂后勤的、发挥各自所长互相协作总效益最高。现代农业也同样证明了,科研项目证明了。单干是效益最低的生产方式”(直爽辰星nk2023.4.25)。这位网友是说到点子上了。
为什么说我国建国时的农业是半封建的原始种植方式的农业,除了生产力水平落后之外,另一个基本特征就在于它是一种单干模式,而不是集体生产在分工和协作相结合的社会化生产方式。多年来的农业为什么会被社会的发展而边缘化,这是因为最蹩脚的工商企业,它都按照专业化与协作的基础上组织生产的,在生产效率上自然高于单干模式。几十年不变的分户种植模式,事实上限制了农民的劳动生产力提高。而没有生产力的提高,农民的收入提高就是一个美好的愿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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