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丹 | “光荣而独立的人”如何可能——从萧红传记看不做“归家娜拉”的知识女性之命运
姚丹,人民大学文学院
本文刊于《文艺理论与批评》2020年第3期
萧红,因鲁迅的褒扬,以“越轨的笔致”为普通文学读者所知,以《生死场》《呼兰河传》等杰作为专业读者所喜爱,也以不断“被男人抛弃”的坎坷命运为坊间所同情。近年更有两部传记电影《萧红》(2012)、《黄金时代》(2014),在电影市场颇引起一点关注。制作者的初衷,显然是要对萧红的一生做一个力求客观而丰富甚且唯美的展现。然而由观影效果看,其间所显示出来的萧红的“悲惨”还是很触目的,电影对萧红的同情,超过对她作为作家的敬仰。这种怜悯而非致敬的“热闹”,或许并不能安慰萧红临终前所发出的“不甘”的叹息。早在1980年代,就有学者敏锐地指出,如果吸引读者的,“不是由于她的文字魅力,而是由于她的富于魅力的性情和更加富于魅力的个人经历”,如果萧红“不是以其创作而受到足够的尊重”,“那至少也是一种对于她的不公正”。1而40年后的今天,对萧红的这种“不公正”依然存在,甚至除了不把她作为作家来理解的不公正,另有一层不公正,就是对她的“富于魅力”的个人经历的曲解依然广泛地存在。
在比起电影而显得相对冷清的文字出版物中,近年却有两部学术性的传记,对萧红的精神世界和艺术能力做了深致的分析与肯定。一部是季红真的《萧红全传:呼兰河的女儿(修订版)》(现代出版社,2012年),另一部则是日本学者平石淑子的《萧红传》(崔莉、梁艳萍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两位女性学者,均十分准确地把捉到萧红精神内部高度“自主性”的实质。因此,本文想围绕这两部传记并结合若干篇萧红研究的经典之作,谈谈萧红对于人生的自主选择,以及这种自主选择与她的写作之间的独特关联,让萧红不仅以“受害者”的身份,更以一个“光荣而独立的人”2,一个勇者、创造者的形象嵌于中国现代史中。
寻求保护者的自主选择
对萧红的误读,很大一部分来自对她经历的过度同情,甚至是对经历的“艳俗化”理解。萧红的“悲惨”经历,大致被如此概括:“她不断被抛弃,小时候遭父亲白眼,少女时被表哥背弃,苟且了汪某人汪某人消失,爱了萧军萧军不断出轨,与端木结合端木总是临阵脱逃,死前孤身困在没有医生没有护士的外国医院,连说不甘不甘。”3这大概能够比较典型地代表人们对萧红不幸身世的基本认知,这还是对萧红很有共情理解的并不平庸的女学者的观点。这些观点的共识是:萧红终身坎坷,所遇非人,既无善始也未能善终,而在此过程中萧红始终是被动受苦受害,基本没有看到她的选择的自主性。
而季红真和平石淑子却都认为萧红是自主的,哪怕不是完全独立的。季红真认为,萧红从少年时代起的“挣扎与奋斗”,是在“追求自立和创造的人生价值”,也“还有情感自主选择的动机”,而“这两者都要借助升学的方式,离开小城呼兰才能实现”。4她在人生早期,离去与挣脱的是以父权为代表的呼兰小城,挣脱的合法方式是求学,求学不成之后能够借之展开反抗的方式是自由恋爱。概括而言,萧红是在通过依靠一个男人来摆脱另一个男人的控制和压迫。这可以说是萧红一生的反抗模式。用平石淑子的说法,就是她以寻找“保护者”的方式,来展开自己的反抗,“自离家出走之后,萧红短暂的一生都是与‘保护者’一同度过的”,并且强调“这是她自己的选择”。5不做“归家娜拉”,是她最高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可以相对地放低自己另外的要求;这样的“妥协”,有时候也会被认为是“苟且”。然而,萧红的每一次选择里都没有苟且和迁就,恰恰是她的不苟且不奴性,导致她一次次地被“抛弃”——在男权话语里看似被动的“被抛弃”,实际是萧红的主动选择。这一点也是两位研究者与众不同的共识。
我们通过分别分析萧红和汪恩甲、萧军的关系,可以看到她作为主动者所突进到的前沿。两部著作,特别是季红真的著作,对于萧红家世史实的挖掘、考证,使我们对萧红的早年生活有了更为扎实的认识。此前我们只有一个比较刻板的印象:萧红为了抗婚而与父亲翻脸。这放在五四以来的“反封建”叙事中,也是很正常的故事,没有人去细考其中的不合逻辑处:在逃离家乡后,她为何又“莫名其妙”地与自己早先“拒绝”的婚姻对象汪恩甲同居?而萧红与汪恩甲的关系恰是其早期经历中最为人所诟病的。坊间普遍相信,萧红在哈尔滨与汪恩甲同居,怀孕后遭抛弃,是被欺骗的结果,却无视她和汪恩甲之间实际存在的感情。按照季红真的考察,萧红对汪恩甲本人最初并非全无好感,她曾以未过门的儿媳身份去给汪父戴重孝,“受到汪家和乡人的好评”6。萧红在东特女一中上学时,“她和汪恩甲之间经常通信”,“汪恩甲不久到法政大学夜校上学”,“也可以看出汪恩甲还是一个有上进心的青年,也很在乎萧红,不愿意被她看不起”。因而“他们肯定有过相处比较和谐的一段时光”。7后来因为汪的抽大烟等恶习,萧红心里对之有所疏远,遂跟随表哥陆振舜到北京求学,这对汪家而言是有辱家门的行径,因而汪家要解除婚约。汪恩甲本人并不愿意与萧红解约,这使萧红认定状告汪恩甲哥哥“代弟休妻”的官司必赢,没想到在法庭上汪恩甲临场变卦,萧红败诉。8汪恩甲此人之毫无承担、性格软弱,令萧红大为失望。但当萧红被父亲“半囚禁”在乡下,在与父亲的对立中,唯一能够抓到的外面世界的一点“温暖与爱”,却又只有汪恩甲。她“多么渴望有人来解救她,把她带出这个严密的牢笼”。在这种心理背景下,“独自回味往事的时候,她摆脱了周围人的影响,终于在心理上和汪恩甲和解了”。9萧红这段时间的心理感受,留在了她写的情诗里。这样,萧红后来和汪恩甲同居,就是可以理解的,不是什么“苟且”,而是有着一定的感情和心理基础的。最后汪恩甲把萧红留在旅馆里,回去取钱,一去不归,也仍然是汪恩甲软弱无承担的性格人品的必然表现。萧红在和汪恩甲的关系中,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不堪。甚至,萧红在意志力上可能更强大一些。
而萧红和萧军的关系要比她和汪恩甲的关系复杂一些。同是被平石淑子归为“保护者”,汪恩甲和萧军是很不同的。汪恩甲可能并不是十分自觉地充当着保护者角色,除了在金钱上较萧红有优势以外,汪恩甲在精神、意志、才华各个方面对萧红构不成太大的压力。而萧军则不同。萧军是自觉地充当了保护者的角色,并且对萧红的精神构成压力和伤害。
早在季红真和平石淑子的著作问世之前二十年,就有一部女性主义研究著作注意到了萧红选择的特异性和萧军的“封建性”。这就是如今已成名著的《浮出历史地表:现代妇女文学研究》(下简称《浮出历史地表》)。这部中国女性主义文学研究的开山之作,给予了萧红很高的评价。书中把萧红称为“大智勇者”,并肯定萧红对一切形式的男权主义——特别是对在左翼阵营中,以不易被人觉察的方式表现出来的男权秩序——的反抗。该书还指出,在萧红和萧军的关系中“萧军占有更多的意识形态优势和社会优势”。1930年代的中国,“整个意识形态充斥血与火的革命、刀枪相见的斗争,大众的苦难与暴动与消灭软弱、坚强无畏”。受“大众”意识形态的袒护,“萧军可以不必愧对自己内在的个性和男性弱点”。而“萧红对温情与爱的需求是不受意识形态的庇护的”,因为“在一个只提‘被压迫的劳苦妇女’,而不提知识女性的时代,萧红的内心呼唤,在整个意识形态中找不到一个微小的支点,甚至,只能占一席被贬抑之地”。10萧红离开萧军的选择既是天真的,又是充满勇气和智慧的,“借端木而离开主导文化阵营,不啻也是一种对女性自由可能性的探索”。11萧红通过自己的选择,所要否决的是她洞察到而不能忍受的两个倾向:首先是“在民族危难关头代表历史方向的文化群内部的封建性”,与此相连,是她个人在这个文化阵营内部所要“扮演的与旧时代女性无二的角色”。而她所要追求的是被五四唤起的尽管可能“并未存在过”的“人的价值和人的自由”,以及“温柔与爱”。12这是十分重要的观点,在今天仍然是我们认识萧红的基点。
平石淑子也是如此看待两萧关系中的不平等的。她指出,虽然萧红寻求“保护者”的努力是自觉的——“她知道在那个时代,女性想要一个人走下去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才主动选择合适的‘保护者’”。13但是,她并不能确保这些“保护者”会如她所愿,“为自己走上独立的道路挡风遮雨”。相反,像萧军这样的却很可能毁灭她的独立性。萧军把萧红看作弱者,“对她像对待孩子一般”,而由于两人最初的关系就是不平等的拯救者与被拯救者的关系,因此“萧红必须忍受自己的这一地位”。14
在此基础上,平石淑子修正了《浮出历史地表》的一个重要观点。她指出,“萧红一直以来被许多善意的读者构建成一个经历了女性特有苦难与不幸的形象”15,这些“善意的读者”也包括她当作前辈看待的女性主义研究者们。她不同意《浮出历史地表》的一个重要结论:“亲情的缺失造成她游离在想象与真实的双重世界中,萧红唯有在想象的世界中才是自由、快乐和纯粹的”。16平石淑子指出,“亲情的缺失”这个判断,“在资料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17如果这个前提不能完全确定,那么这个结论自然是需要做出调整的。《浮出历史地表》一书把对“温暖的世界”与“冰冷的世界”的划分,当作萧红原始的“真实”生活。而平石淑子则认为,这种对立其实是作家为了写作需要而进行了某种程度的“虚构”。如果她的判断准确,那么萧红人生经历的黑白冷暖的强烈对比就会淡薄许多,“偶像化”(平石淑子语)色彩也会被减低。这意味着,她引人同情的可能性也将相对减小,进而,萧红才华的殊异光芒就可能由此更容易为人所见。
“大鹏金翅鸟”18的创生力
在季红真和平石淑子笔下,萧红的人生虽是坎坷的,却不是悲惨的;作品虽然不按“常规”安排语言和情节,但并非主题枝蔓、结构破碎的。我们所见的,是对人生做出自主选择并且自觉承担由这选择而带来的残酷后果的勇者萧红,是对写作效果有通盘思考而非仅仅依靠女性直觉的富于创造力的成熟作者。萧红写作的原动力不是释放内心“童年创伤”,而是通过写作确立自我,完成自己的精神建设。
萧军说萧红要做一个“超历史的人”,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她要超于历史的发展。她所处的历史时段,中国社会性别秩序还是男尊女卑。就算都是左翼,萧军看重的是对社会强力的反抗,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对“弱的”女性伴侣所构成的压迫。而萧红早就洞察了包括左翼在内的性别秩序的问题,并加以反抗。“超历史的人”的另一层含义,是她选择通过作品表达自己的抗争意识,通过写作把自己的屈辱和痛苦记录下来,而不是选择性地遗忘。
平石淑子指出:“在认识萧军之前,她与自己选择的男性同伴的同居生活宣告破灭,包括怀孕、赊欠住宿费在内的共同生活所造成的所有后果都必须由她一个人承担”。她“作为人的尊严和骄傲,全都被社会践踏、蹂躏,甚至将被抹杀”,“她面临着人生最大的危机”。萧军的出现使她摆脱这一危机,曾一度感受到充盈的“爱恋和幸福感”。但是很快,她重拾的尊严又遭遇新的困扰,即“被男人庇护”所必须付出的这种“屈辱”,而这种屈辱萧红“必须将之书写出来”。19也就是说,萧红是通过写出“屈辱”的方式来摆脱屈辱。她既要在《商市街》写出屈辱,也要写出自己“作为一个人感受过、思考过”。这或许是一种“强烈的自我辩护”:“自己并非是一个在萧军的庇护下的羸弱可怜的‘安琪儿’”。萧红“通过创作活动精神方面逐渐成长起来”,从而摆脱萧军在精神上将两人“永远置于保护者和被保护者的关系之中”的控制意图。20
对于萧红而言,写作并非为了精神疗伤,而是在精神上确立自我。如果是“白日梦”式的疗伤,需要在作品中塑造一个更为完美的自我。而萧红并非如此。她所坚持的,是塑造那个被伤害和打击的自己;她在文字中也为弱者,为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立传。萧红能够通过写作完成一个“真实的自我”,以及各种真实的女性形象、弱者形象,也相当于能够通过写作获得主体性并且为作品中的女性人物赋予主体性。在男权社会里,能够说出一个“真实的自己”,就是在断然使用女性的权力。试想多少女性都是在忍辱中按照男性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设计自己的形象。比如我们熟悉的娜拉,在其早年长达八年的婚姻生活中,其精神是被禁锢的。她只能遵守男权社会的各种限制,“不能表现出不幸福,不能对抗丈夫的想法,不能把想法告诉自己的丈夫,更不可能去反抗”。21娜拉“只能接受他们的意见而无权独立思考”,“娜拉的存在没有被赋予任何意义,她从来都不是主体,只是客体。”22
另一方面,她对自己“写作目的”、“才能”和“意志”、“毅力”的自信,也促进着萧红的写作者身份的确立。萧红并不认为自己是杰出的天才,但也没有否认自己有一定的天分。同时,更强调自己的勤奋刻苦——也就是写作的“设计”而非纯凭本能(“天才”)。天才的说法,一方面看似在赞美她的才能,另一方面却也在贬损她,暗示了萧红没有能力理性地安排作品结构、控制作品走向。萧红自比为曹雪芹《红楼梦》里的“痴丫头”香菱:“我是像《红楼梦》里的香菱学诗,在梦里也做诗一样,也是在梦里写文章来的”23。此自比,并不是在身份或者智力意义上自贬,而是强调自己的那股“痴劲”,那种沉迷于写作构思中专注到发痴的状态;即她的作品构思不仅依靠直觉,也运用了理智。她也拒绝被称为具有异禀意义上的天才:“中国所谓的天才,是说天生有些聪明,才气。俗话谓之天分、天资、天禀”。萧红想成为的是“外国人所说的天才”,以成就立身,“成就达到极点,谓之天才”。24这是很高的自负,也是很强的自我期许。
萧红的自信不是盲目的,而是有自己的独立观察和思考作为后盾。她说的话,经常力排众议。她在《七月》座谈会上说:“作家不是属于某个阶级的,作家是属于人类的。现在或者过去,作家的写作的出发点是向着人类的愚昧!”25战胜“人类的愚昧”,这就是她写作的最大动力。她对鲁迅作品的一些评价其实可以移用来理解她的作品。她说:“鲁迅的小说的调子是很低沉的。那些人物,多是自在性的,甚至可说是动物性的,没有人的自觉,他们不自觉地在那里受罪,而鲁迅却自觉地和他们一起受罪。”26和自己的人物“自觉地”“一起受罪”,这也是作为写作者的萧红的态度。她说自己作品中的人物“都是自然的奴隶,一切主子的奴隶”,但“觉得我不配悲悯他们,恐怕他们倒应该悲悯我咧”,“我的人物比我高”。27置身于自己的和作品人物的痛苦中,并认为这样的痛苦并不是“人”所应该承受的,这就是萧红真正的批判锋芒所向。由此,她的作品自然就跨出了自我疗伤的藩篱,在满是缺陷的人物身上,示现人活在世界上的非人性;又在人物的坚韧中,彰显了人之自我承担的坚毅,一如她作品中的冯歪嘴子。
《呼兰河传》中的磨倌冯歪嘴子,他先是不安于自己低贱的身份而娶了城里的年轻姑娘。生了两个孩子之后,妻子死了。人们就等着看冯歪嘴子垮下去,但“他不但没有感到绝望已经洞穿了他”,而且为着两个孩子,他“反而镇定下来”,“于是他照常地活在世界上,他照常地负着他那份责任”。28平石淑子认为,冯歪嘴子的行为是对社会和历史的大胆挑战。他辜负了大家的“期待”,一次又一次地挺过难关,取得了胜利,“他的行为和成功粉碎了人们的既成观念”。萧红“在这一章中向读者暗示了这个没有任何教养和知识的随处可见的甚至可以说是被人蔑视的磨倌明亮的未来”。29这个明亮的未来,指的是人物精神上的自立。唯有精神自立,才能倔强地活下去,既保持自己的尊严,又始终肩负着自己的责任。此乃萧红作品贯穿性的追求,用平石淑子的话说,就是对“人”的追求,她通过对比分析《呼兰河传》中的人物与萧红此前小说如《后花园》中的人物行为轨迹之不同,得出结论:“这部作品看上去似乎没有明晰的情节,实际上却是在明确的创作意图之下巧妙构思而成的。这部作品的主题在于作为‘人’活下去,这不但说明它贯彻了萧红自《生死场》之后的问题意识,而且也表现出作者在《生死场》之后通过六年半创作活动更加明确了问题之所在”。30这里有两点引人注目,一是如上所分析的,将萧红小说创作的追求归结为对“人”的生活意义的追求,萧红的文学就是一种“人”的文学;二是对萧红的写作才能(比如“巧妙构思”)的高度肯定。借用周作人对“人的文学”的定义,萧红的文学正是由于对于“人”应当有的生活的向往,“对于非人的生活,怀着悲哀或者愤怒”,而成其为“人的文学”的。31
从萧红发表成名作《生死场》开始,不擅结构、语言散漫等评价就跟随着她,几乎成为定评。其始作俑者当是胡风。胡风说:“第一,对于题材的组织力不够,全篇显得是一些散漫的素描,感不到向着中心的发展,不能使读者得到应该能够得到的紧张的迫力。第二,在人物的描写里面,综合的想象的加工非常不够。个别地看来,她底人物都是活的,但每个人物底性格都不凸出,不大普遍,不能够明确地跳跃在读者底前面。”32这段评价死板地要求以塑造阶级“典型人物”为要务,而萧红则是自觉反抗、突破这种“规范”,并灵活地写出了人物的阶级意识。萧红写作的散漫,也是她反抗固化正统秩序的一个主动选择。因为不进入“体系”秩序,反而不容易被驯服,关于这一点,倒也有男性学者发现了此中“奥妙”。虽然他是在谈萧红的“情欲”时提到的。他说:“萧红的情欲是有点变态,她在女性里面其实也是边缘的,也是弱的。但是另一方面,她这种欲望就难以被男性的话语所书写,不容易被驯服。她老是找这种边缘的位置去逃”。33虽然话说得有点粗糙,但指出萧红因为边缘而不容易被驯服,却一语道出了萧红作为弱者的主动性。就胡风批评的《生死场》人物的“不够典型”而言,换一个视角来看,萧红的人物的性格不是不突出,而是十分突出。比如葛浩文就认为“《生死场》一书中有好几段非常感人,文笔也极生动”。葛浩文指出,萧红在此书的开头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农人对家畜的强烈感情上,“对农人而言,无论是一匹马、一头牛或是一只羊,都是他们的命根子,甚至看得比他们的亲生子女还要重要。就因如此,所以当赵三失手杀了小偷而不得不卖牛偿债时,他的一生就从此完结了。二里半为要加入义勇军,毅然舍弃了他那心爱的老山羊,这就是他决心献身抗日的最佳表现”。34萧红通过二里半对老山羊的态度的变化,写出了他内心意识的变化,以“人与物”的互动,来呈现其变动了的精神世界。
结语:出走的娜拉之意义
由于鲁迅著名的“娜拉走后怎样”之问,对于娜拉出走之后的处境如何,人们普遍心存疑虑。有意思的是,萧红,作为鲁迅的私淑弟子——受了鲁迅作品的感染而走出“父亲的家”,终身未返——却不顾一切,选择出走。鲁迅关于娜拉走后“不是堕落,就是回来”的判断,一方面意在警醒年轻人,不要因过于乐观而忽视叛离旧家庭出走道路之艰辛;另一方面,更是对女性在其时中国社会无路可走的“现实主义”的认知。我们甚至可以把1925年小说《伤逝》的创作,看作鲁迅的预警:那些徒有“走出去”的热情,却不具备“走下去”的谋生能力以及搏击意志的年轻人,他们将付出生命代价(子君的死),也将遭遇精神的毁灭(涓生遭受无以自遣的终身悔恨的折磨)。但是萧红并没有被这种“现实主义”的警告所阻止,她向外奔跑的脚步没有少歇。在对娜拉走后“将要怎样”的认知上,她记住了鲁迅的警告,并力图以自己的实践回应鲁迅的警告,那就是通过自立的写作获得经济独立,从没有路可以走的路上,踏出一条路来。萧红受到未能走出家门的小同伴要么夭折35,要么成为“金丝雀”的刺激,而立志走一条出走自立的路。这是一条荆棘丛生的路,却也是一条光荣的路。其光荣在于勇敢地选择,并且是以“自由”作为自己前进的目标。这自由,既包括对人生道路自我做主的精神自由,也包括通过写作赚钱而获得的经济自由;既表现于为了求学不顾一切的执著,也体现于情感自主的选择,更充分展现在她自觉、持续的写作活动里。
鲁迅在关于娜拉的著名讲演中,引用了易卜生《海的女人》里面一个情节,丈夫对要离家出走的妻子说:“现在放你完全自由,(走与不走)你能够自己选择,并且还要自己负责任。”鲁迅说,于是夫人不走了,“娜拉倘也得到这样的自由,或者也便可以安住”。36鲁迅的意思是,如果娜拉意识到出走的选择要自己承担一切后果,就不会出走了。然而萧红不是鲁迅预想中的娜拉,萧红一生都是自己选择,并且自己负责任的,她所走的,是不做“归家娜拉”的道路。尽管有研究者把萧红的成就归功于鲁迅的栽培,“鲁迅用赏识、举荐与护佑成全了萧红,也完善了自己在《娜拉走后怎样》演讲中为女人指明的出路———靠自己的才华与努力来摆脱保守家庭的束缚,闯出一条拥有独立人格的精彩道路与职业人生”。37但我认为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萧红最初走出“父亲的家”的勇气和自由意志。女性争取独立的社会经济地位和女性的政治解放,在鲁迅那里,是前者决定着后者的。但萧红的道路,似乎显示出这是彼此互为因果的。如果没有获得自主的个体,就很难有强烈的独立意志去面对争取经济地位过程中所遭遇的困难,就会像《海的女人》那样选择退缩。而具有强烈的自主意识的主体,就可以咬紧牙关闯过一道道险关。
在这个意义上,郭沫若对娜拉的理解也许更接近萧红一生道路的真实情况。1942年7月,就在萧红于香港黯然离世半年后,郭沫若写了一篇文章《娜拉的答案》,其中谈道:“脱离了玩偶家庭的娜拉,究竟该往何处去?求得应分的学识与技能以谋生活的独立,在社会的总解放中争取妇女自身的解放;在社会的总解放中担负妇女应负的任务;为完成这些任务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作牺牲——这些便是正确的答案。”38郭沫若这篇文章,是应重庆《新华日报》所约,为纪念鲁迅素所敬爱的同乡鉴湖女侠秋瑾而作。他指出,为完成“社会的总解放”以及“妇女自身解放”而“不惜以自己的生命做牺牲”的秋瑾,正是回答其后鲁迅的“娜拉走后怎样”之问的恰当人选。“求得应分的学识与技能以谋生活的独立”,秋瑾的路,也是萧红的路,更是众多选择不做“归家娜拉”的中国现代知识女性所走的必由之路。仅从作家来观察,这条路上,五四以来就有庐隐、白薇39、丁玲、张爱玲,她们都以写作来谋生求独立,也都在人生途中遇到过与自己能够展开对话,在精神上既构成压力又构成某种动力的异性同行者。这些同行者出于各自不同的原因,没有能够与她们携行到最后。就萧红与秋瑾而言,她们俩都夭折于求独立的路途中,然而死亡并不意味着失败,牺牲之前,她们始终实践着自己求独立的意志,并且达到过自己的“自由”的黄金时代。
1 赵园:《论小说十家》,浙江文艺出版社,1987年,第213页。
2 了解萧红、却并不真正理解她的萧军,曾经在晚年如此写道:“她要做一个超历史的,从而否认历史的,光荣而独立的人!”见萧军:《为了爱的缘故:萧红书简辑存注释录》,金城出版社,2011年,第160页。萧军的这份辑注最初出版于1981年,近40年人们对萧红身世的不少看法都来自于萧军的描述。他在这份辑注里,肯定了萧红的才能,认为“在文学事业上,她是个胜利者!”但是对萧红的整个生活却予以否定:“在个人生活意志上,她是个软弱者,失败者,悲剧者。”(同上书,第260页)
3 杨远婴、张颐武、吴冠平、杨丽华:《黄金时代》,《当代电影》,2014年第11期。
4 季红真:《萧红全传:呼兰河的女儿(修订版)》,第188页。
5 平石淑子:《萧红传》,第318页。
6 季红真:《萧红全传:呼兰河的女儿(修订版)》,第281页。
7 同上,第282-283页。
8 曹革成:《我的婶婶萧红》,时代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41-42页。
9 季红真:《萧红全传:呼兰河的女儿(修订版)》,第340页。
10 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地表:现代妇女文学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80页。
11 同上,第182页。
12 同上。
13 平石淑子:《萧红传》,第318页。
14 同上。
15 平石淑子:《萧红传》,第351页。
16 同上,第27页。
17 同上。
18 “大鹏金翅鸟”是聂绀弩对萧红的美好祝福:“飞吧,萧红!你要像一只大鹏金翅鸟,飞得高,飞得远,在天空翱翔,自在,谁也捉不住你。你不是人间笼子里的食客……”参见聂绀弩:《在西安——聂绀弩回忆萧红》(1946年1月20日),收入《为了爱的缘故:萧红书简辑存注释录》,第265页。
19 平石淑子:《萧红传》,第171页。
20 同上,第192页。
21 吴阿敏:《从精神分析学角度分析自我意识的建构与丧失——以〈玩偶之家〉中娜拉为例》,《海外英语》,2017年第3期。
22 参见梁绯:《从理想主义到否定主义——论〈玩偶之家〉中娜拉的转变》,《戏剧(中央戏剧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
23 聂绀弩:《回忆我和萧红的一次谈话——序〈萧红选集〉》,《新文学史料》,1981年第1期。
24 聂绀弩:《回忆我和萧红的一次谈话——序〈萧红选集〉》。
25 萧红的发言收在《现时文艺活动与〈七月〉——座谈会记录》,《七月》,1938年第3卷第3期。
26 聂绀弩:《回忆我和萧红的一次谈话——序〈萧红选集〉》。
27 同上。
28 萧红:《呼兰河传》,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65页。
29 平石淑子:《萧红传》,第297页。
30 平石淑子:《萧红传》,第299页。
31 周作人:《人的文学》,《新青年》,第5卷第6号(1918年12月15日)。
32 胡风:《〈生死场〉后记》(1935年11月22日),《胡风评论集(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398页。
33 杨远婴、张颐武、吴冠平、杨丽华:《黄金时代》。
34 葛浩文:《萧红传》,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9页。
35 例如萧红曾有一个要好的女友开子,因为不敢也不能开口向家庭说出自己心中真正喜爱的人,而又不愿意服从家里的安排嫁到一个自己看不上的农村人家,“终于得了肺结核,青春生命不治而亡。这件事对萧红刺激很大,看到残酷的旧式婚姻的恐怖结果,特别是那些在两种文化中都处于边缘、受歧视的女性,命运更为悲惨。”参见季红真:《萧红全传:呼兰河的女儿(修订版)》,第236页。
36 鲁迅:《娜拉走后怎样》,《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158-159页。
37 马秀英、马千惠:《鲁迅的“娜拉”情结——兼谈鲁迅与萧红的关系》,《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38 郭沫若:《娜拉的答案》,《新华日报》,1942年7月19日。
39 杨联芬对白薇有“革命娜拉”的命名,认为由于白薇“大革命时期在武汉与革命的‘零距离’接触(她在武汉国民政府任职),使其对男性暴力的体验,有更深的感受”。杨联芬还指出白薇表现“大革命”的长篇小说《炸弹与征鸟》,“对1926年至1927年的国民革命,从性别的角度,做出了相当严厉的审视”。参见杨联芬:《浪漫的中国:性别视角下激进主义思潮与文学(1890-1940)》,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第257-258页。杨联芬的研究启示我们,可以将现代文学中的一些女性作家作为“娜拉序列”加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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