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法律万能论和宗教化

作者:明海 来源:明海学生|微信公众号 2025-05-26

有人高喊“法律神圣不可侵犯”,其舆论的背后不单单是为了法治,也存包藏祸心。

比如掩盖法律的本质!

比如喊出法律万能论!

比如演变法律宗教化!

1.法律的本质

法律,现在成了精英们的一个权威工具,他们说“乌合之众”不懂法律,所以由精英们去制定的,这难免更偏向他们的利益。

比如他们一直打着学习西方“文明”的口号,极力要对贪官污吏废除重刑死刑,虽然普通大众多数人反对,但结果实际上是达到了他们的目标,连重刑都没看到了。

像法律界大咖罗翔,他主张废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前两年还提议要取消我国对犯罪子女的考公限制,这代表精英权利。

他们经常唠叨法治,但很少说到其本质。

法律本质是统治阶级专政别人的工具,需要用这个工具来维持社会秩序。

统治阶级是多数人,就代表多数人利益,统治阶级是少数人,就代表少数人利益。

一定要明确,是工具而不是神。

工具是拿来用的,而不是拿来拜的。

法律这个工具可以为建设自己的祖国而用,可以为了澄清污蔑而用,可以为了伸张正义而用,也可以为个人徇私而用……

不过,不管怎么用,它都只是“工具”。

而现在的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明显发生了变化。“法律”变成了“权力”,离“法律”越近者,权力就越大。

这其中的“远”和“近”,是指律师法官对“法律”的“定义”和“解释”的话语权的大与小。

法律必须要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一旦无法保证,那么就应该推倒重立。

法律这个工具,不仅仅在某些条例上有失效的时候,在整体上也有失效的时候,那就是革命发生时,革命代表的是人民以自己的性命做赌注去砸碎锁着自己的枷锁。

对于这点,法律精英有着天然的恐惧。

所以他们极力掩盖法律的本质。

2.法律不是万能

有些人他们拥有先发优势,有着资金、人脉、学历,于是先推出“法律万能论”的舆论,然后再推出“法无禁止皆可为”的舆论。不要相信他们推出的这些舆论的另外说辞,其实只不过为了掩盖他们突破道德的约束,便于研究法律漏洞干坏事。这不仅瓦解中国的优良传统美德,还利于他们在丛林法则中胜出和固化阶级。

法律不是万能了,法治离不开德治。

它们是对立统一的。

法律是由人来制定,要律师来帮打官司,由法官来审判,最后还需要人来执行。

法律有阶级性的,法律存在着漏洞,它不一定完全跟上社会的发展,有着滞后性。

法律也不一定符合伦理和天理,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难道以最低标准要求大家吗?“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

只讲法理而不讲伦理和天理,欲望会不断膨胀,最终一定会逐渐突破法律。开始是做灰色,然后就是违法,最后就敢犯罪。

3.法律不应宗教化

法律宗教化,就不能让律师外的人异议。

西方的很多教士为什么被赶下神坛?

他们拿着释经权,严以待人,宽于律己,私德败坏,没一点资格服务上帝。

现在律师的“大主教”德肖维茨(西方法学领军人,罗翔的偶像)干着和以前炼铜教士一样的事情,去萝莉岛,却辩解私德不影响能力。

中国很多法律人士,他们口中的“法治”即“我治”,因为他们认定自己是法律的人格化,对法律有着绝对的解释权。

律师口中的所谓法律“公平正义”,在现实中也只不过为了自己的金主服务。

即使知道金主有罪,也极力帮辩解脱罪,所以又何必说得那么高大上和神圣化?

其实在他们眼里,人民就像被他们放牧的羔羊,必须服从他们的牧杖,这也是为什么有一批法律人热衷信仰基督教,尤其是信仰基督新教,因为法律牧人本质上是上帝牧人的翻版。

像罗翔,作为一名党员,讲法律,讲着讲着就难免扯到宗教那方面去。

这让我不禁想起在网上看到的一句话:律师的归宿是主教,法学的归宿是神学,他们会让人失去意识一般盲目的崇拜。

坚决反对法律万能化、神圣化和宗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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