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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达 | 资本主义各国的银行券统制

李达 2025-12-05 来源:赤竹隐客

前面说过,银行券流通法则,是离开发行银行的意思而独立的客观的自然法则。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或发行银行对于银行券流通所施行的一切人工统制,如果违反了这个法则,结果只有遭到悲惨的失败。

(李达《货币学概论》5.3)

一、资产阶级的银行券统制的原理

(一)通货统制原理的根据

前面说过,银行券流通法则,是离开发行银行的意思而独立的客观的自然法则。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或发行银行对于银行券流通所施行的一切人工统制,如果违反了这个法则,结果只有遭到悲惨的失败。

资本主义国家统制通货的制度,是在19世纪前半期开始的。而首先实施的国家,是资本主义老前辈的英国。当时英国的议会,曾制定许多统制货币流通的法律,规定了银行券发行的制度。英国关于货币流通的立法,在资本主义的货币体制创设的原理与实际的发展上,发挥了许多作用。这些立法,往后就变为其他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通货统制的典型。

资本主义国家通货统制的原理,是由许多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所树立的。19世纪前半期的正统派经济学者(后来的俗流经济学者更不消说),不能理解资本主义的发展法则,也不能完全理解周期的产业恐慌的原因。这类经济学者,根本否认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否认一般的过剩生产的可能性。他们只知道在表面的现象中,在货币流通及银行业方面,去探求恐慌发生的原因。他们认为恐慌的发生,是流通的货币量变动的结果,即货币制度紊乱的结果。因此,他们以为要防止恐慌的发生,必须使本位货币得到绝对的安定;为要使本位货币得到绝对的安定,就必须有合理的货币制度:依据合理的立法发行银行券。他们以为只要本位货币能够绝对的安定,经济恐慌等现象就不至于发生。在他们看来,本位货币的绝对安定,就是资本主义的绝对安定。这便是资产阶级的通货统制原理的根据。

资产阶级经济学者的货币理论问题的提出方法,本来已经是错误的。经济恐慌原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矛盾发展的结果,它只是在流通过程中显现出来的东西。货币数量的变动,并不是经济恐慌的原因。例如货币的支付手段的机能中的矛盾,虽也潜藏着恐慌的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只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矛盾发展的表现。至于本位货币的绝对安定,原是不能有的事情。金子本身的价值也是不断变动的,它的变动也影响于价格的变动,因而要使价格安定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关于银行券流通的问题,只能提起相对的安定的问题,即银行券对于金子的关系的安定的问题,绝不能提起它的绝对安定的问题。因而银行券流通的统制,只有在银行券流通的法则的限度以内才得实现,只有在这个法则的支配之下才有可能。在资本主义的统制之下,货币流通的现实统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发行银行不能现实的统制它的准备金,也不能统制流通的银行券的分量。资本主义国家的货币流通的统制,无论如何绝不能克服货币流通的根本法则,反而要受这个法则所克服。

(二)通货主义与银行主义

资本主义的通货统制的原理,可以分为两派:一是通货主义,一是银行主义。

通货主义最大的理论家是李嘉图。依据李嘉图的主张,当货币数量与交易的商品量及价格保持正比例时,货币(金属货币)的价值,由货币中所体现的劳动时间所决定。货币的数量如果超过这个比例而增大之时,货币的价值就低落,而商品的价格就增高。又货币的数量如果不及于这个比例而减少之时,货币的价值就增高,而商品的价格就低落。在前者的场合,金子过剩的国家,跌了价的金子就流出国外,而国外的商品就输入于国内。在后者的场合,金子流入于金价较高的国家,而跌了价的商品就从那一国输出于价格较高的国外市场。所以商品价格之增高或低落,是流通金币数量的过多或过少的结果。但流通的金币的价值之低落或增高,又由金子之国际的流通所调剂,因而商品之一般的价格自然得到平衡。这是李嘉图所发现的货币(金币)流通的法则。

李嘉图认为上述的法则,也支配着银行券的流通。银行券是可与金子相兑换的东西,纵然它的现实价值与名目价值相一致,而金子与银行券的流通总量,由于上述的理由,其价值也能增加或减少(这不是银行券对金子的价值减少,而是银行券与金子两者的总量的价值减少)。如果在金子以外,超过金子的现有量而发行不由金子所保证的银行券,纵令这种银行券能够兑换,而金子和银行券两者对于商品的价值就低落下去。通货主义者在货币流通的领域内部之中,看出恐慌的原因。所以为要调剂商品价格的变动,使银行券的流通不影响于价格的运动,发行银行就只能发行与现有金量相当的银行券,而对于没有金子作保证的银行券发行额,就不能不加以一定的限制。这便是通货主义的原理。

至于银行主义,最大的理论家是托喀(Thomos Tooke)。银行主义的主张,与通货主义相反。银行主义者主张流通中不能发生银行券过剩的现象,流通过程也不能吸收必要量以上的银行券。如果银行券过剩之时,那多余的银行券就因请求兑换而复归于银行。银行券如果不回到银行,那就是商品流通需要银行券的证据。因而不由金子所保证的银行券,不能进入到流通界。如果对于不由金子所保证的银行券,加以人工的限制,就会引起恐慌而妨碍经济的发展。所以银行主义者主张银行券的发行应委诸银行自由处理,对于准备金无需加以严重的限制。

以上是通货主义与银行主义的理论的要点。通货主义理论的根据,是货币数量学说与货币金属学说;银行主义理论的根据是货币名目学说。通货主义不承认货币的代用物(因为以十足准备金而发行的银行券,只是金子的收据,不是货币代用物),也不理解货币代用物的本质及其流通法则。银行主义不理解货币代用物与现实货币的关系,不知道纸表章是金表章和商品表章,因而不理解银行券与金子相结托的关系。

在19世纪前半期的英国,通货主义战胜了银行主义,而通货主义的原理,就被英国议会所采用,成为1844年的银行立法的一个根本原则。这个银行立法,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皮尔条例》。

《皮尔条例》,在最大的国民的规模上被实验了之后,理论上与实际上,都引起了显著的失败,英国的资本主义,仍然不曾脱离经济的恐慌。关于这一层,我们在下段之中稍微详细的加以说明。

二、各国的银行券发行制度

(一)英国的通货统制

1844年的《皮尔条例》(Bank Acts of Peel),对于银行券发行的规定,其要点如下:

第一,英伦银行分发行部与营业部的两大部门。英伦银行以1400万镑的证券(其中一一、〇一五、一〇〇镑,是政府对于英伦银行的债务)及营业所不需要的金币及生金,交付于发行部。发行部就把与所收证券、金币及生金总额相当的英伦银行银行券交付于营业部。发行部往后(除其他银行丧失发行权时)除以同额的金币及生金做准备以外,不得发行超过1400万镑的银行券。换句话说,可用证券做准备的银行券,以1400万镑为限。如超出这个限额以外,必须有生金及金币做准备才能发行银行券。

第二,截至1844年5月6日,凡有发行权的银行,往后如放弃其发行权之时,英伦银行得继承此项发行权,但以不超过这种停发银行券总额的三分之二为限。

《皮尔条例》的目的,在于把发行权统一于英伦银行,保障银行券兑现的确实,以期稳定本位货币,调剂商品的价格,借以杜绝恐慌的发生。

关于《皮尔条例》的批判,《资本论》第三卷第三十四章中,曾有详细的说明。《皮尔条例》的基础理论,原是肤浅的错误的货币数量学说。这个条例的特征,如恩格斯所说:“要之,英伦银行的结构是这样:每逢银行准备金中有一个五镑金币流出时,一张五镑银行券就回到发行部而被销毁;每逢一个五镑金币回到银行时,新的五镑银行券就进到流通界。”通货主义者以为只有这样去统制银行券的流通,恐慌就永远不能发生。

事实上,《皮尔条例》实施以后的经验,不但不能避免恐慌,反而使恐慌激化了。在资本主义的生产体制中,再生产过程的全部关联都依据于信用。信用如果突然停止而专用现金实行支付时,人们就猛烈地争取支付手段,恐慌就必然地发生出来。在这种处所,全部的恐慌好像只是信用恐慌及金融恐慌,并且实际上也只是票据兑现一事成为问题。但这类票据,多是代表现实的买卖的东西,所以只有现实的买卖太过于超出社会的要求而扩大的事实,结局才是全部恐慌的根本事实。同时,那些被要求兑现的票据之中,有很多只是代表欺诈的营业的东西。到了不能兑现时,那些欺诈的营业就现出真相而崩溃。此外,还有用别人的资本做投机事业而失败的事情,也有因商品资本的价值减少或完全不能售出,以致资本不能如期收回的事情。这些都是恐慌发生的原因。在这种场合,如果要使英伦银行对一切欺诈的营业者们用纸券供给所要的资本,使以原来的名目价值购买价值已经减少的一切商品,像这样的措施,当然不能救济早已决定要扩张再生产过程的人为的全部体制。这是很明白的事情。

在《皮尔条例》的束缚之下,银行券的发行,被限制于准备金量的范围之内,因而银行券流通大受限制。但在另一方面,私人间的信用流通(如票据与支票)却同时都很广泛地发展起来。信用一旦破坏,就需要现金做支付手段,在这种场合,大受限制的银行券的流通量,只有使恐慌更趋于复杂,更趋于激化。

《皮尔条例》的实施的期间,截至1928年,约经历了84年之久。这84年间的经验,证明了《皮尔条例》的“背理和无知”,招致了理论上及实际上的失败。这八十余年之中,英伦银行所发行的银行券,其百分之九十五,概由现金所准备,银行券在事实上变为现金的收据。但英国虽有这样的货币体制,而恐慌不但不能避免,反而结果助长了金融恐慌。这是《皮尔条例》所以在1928年被宣告废弃的由来。关于1928年的新条例,留待后章说明。

(二)美法德日各国的通货统制

美国的银行券发行制度,在1913年以前,是颇为特别的东西。美国银行券的发行,采取极端的地方分权主义(在1912年,29000个银行中,有7000个是发行银行)。银行券的保证,用公债不用现金。银行券发行,由公债的现有额所限制。英国的制度,用金子束缚银行券的发行,借以保证货币制度的金子的基础;至于美国的旧制度,却没有必要的金子做基础。银行当增发银行券之时,必须加购公债。但公债的数量有限,所以公债涨价时,银行发行的利益就减少。于是银行停购公债、停发银行券之时,放贷利息就特别提高。结果,银行与银行资本家就操纵货币市场,从事于投机及交易所的事业,并且通过股份组织及提供信用等事而支配生产。反之,国债的偿还,银行券就从流通界被吸收出去,因而使流通搅乱。像美国这样的银行券统制,也只有依靠私人的信用流通,才能在相当程度上维持下去。但信用关系一经破坏时,这种统制就反而助长恐慌的激化。例如1907年的大恐慌,其原因就在这种地方。

法国的发行银行,法律上不受一定的金子的保证所拘束。其银行券的发行,有一般最高限度。但随着生产的发展与战争时的需要等等,银行券的发行量也不断地增加,由1878年的3亿5千万法郎增加到欧战前的58亿法郎。金子的保证准备,在法制上虽未规定,但发行银行必须兑换,因而也要设置一定的准备金,这项准备金在第一次大战前达到了发行额约70%。

德国在第一次大战以前的发行制度,也和英国一样,没有金子做保证的银行券的发行有一定的限制。在限制以外的发行,对于政府要缴纳百分之五的发行税,发行总量的1/3以上用金子做保证,其2/3用短期票据做保证。但这种制度,和英美的稍有不同,发行额不受限制,富有伸缩性。

日本的银行券统制,依据明治十七年所颁布及其后数年所修正的兑换券银行条例,发行权属于中央银行之日本银行,其要点可分三项:一、日本银行对于银行券发行额,要储备同额的金银币及金银块,以作兑换的准备;二、日本银行在前项规定以外,以12000万元为限,得用政府公债、大藏省证券及其他可靠之证券、商业票据作保证,而发行银行券;三、日本银行依据市场的状况,得大藏大臣的允许,在前两项的发行以外,更得为额外的保证发行,但须缴纳年率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税。日本的这种制度,比较的富于伸缩性。

以上所列举的各种发行制度,都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通货统制制度,即是资本主义的一般危机时代以前的货币制度。在那一类制度之下,代表货币的银行券,与现实的价值充足的金币一同流通着。政府或人民如要取得金币,只要缴纳铸造费,都可以把金子交给造币局请求铸造。在银行券能自由兑换价值充足的金币的时候,流通中就不能有过剩的银行券(国库所发行的兑换库券,也是一样)。银行券回到银行,金子就被储藏起来,或者流出国外。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各资本主义国家中货币流通的基本的普通的制度。而构成这种制度的基础的东西,是特殊商品的金子。这样的制度,如前面所说,是以金为本位而承认银行券自由兑换的金本位制度。

(三)银行券间接兑换制

但是,金本位制度,原是资本主义的矛盾的产物,它本身并不能排除这个矛盾。这个矛盾的螺旋状的运动,表现为周期袭来的恐慌。恐慌的必然性,就必然地引起金子的国际的移动,因现金准备的减少而银行券的兑换就陷于危机。所以随着资本主义的矛盾的发展,银行券的安定就越发不能维持,所以各资本主义国家就停止金币的流通而只以货币的代用物投入流通。于是银行券的间接兑换制就出现。这样的制度,也和货币立法无关,它的基础中仍存有现实货币,即存有当作价值尺度、储藏手段、世界货币看的金子。

银行券之相对的安定,只有在它自由兑换金子的条件之下,才是可能的。但银行券之与金子自由兑换,也不限定于与金铸币相兑换。银行券与金块相兑换,甚至于与外国汇票相兑换,也是可以的。这样的制度叫做间接兑换制。

间接兑换制,有金块本位制与金汇兑本位制两种。

金块本位制的要点,可分以下数项:第一,金币为本位币,但在国内却不流通;第二,银行券不能兑换金币,金币不许自由铸造;第三,国际贸易结账时,用金块支付。这种制度,是第一次大战以后英国所采用了的兑换制度。这个制度的目的,在于防止金子的垄断和储藏,以维持银行券的安定。但金子的垄断或储藏,在资本主义之下是必然的社会现象,因而要防止金子的垄断或储藏的这种制度,也不能达到预定的目的。如果要彻底实行而严格地限制金块的交付,银行券对于金子来说势必贬价,因而失掉它为银行券的性质。

金汇兑本位制是以外汇统制汇市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之下,金币不在国内流通,国内也没有现金准备的必要,只是使本位货币对于金本位国的外汇保持一定的比率。这样的制度,在其机能上,仍是采用金本位制的制度,所以又叫做虚金本位制。这种兑换制度,把外国金汇票的一定量作为本国银行券的保证准备,在本国银行券与外国金币之间,设定一定的比率。譬如日本的货币1000元(每元含纯金2分),表现20两金子的价值,便与相当于20两金子的美国金元相交换,借以维持本国的汇市,即其一例。采用金汇兑本位制的国家,利用这种方法,在本国银行券跌价时,卖出外汇,以提高其所欲维持的行市;反之,在本国银行券涨价时,就买进外汇。依照这样的办法,本国银行券可依据较为安定的汇市,以与外国货币或外汇相交换。

金汇兑本位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曾经荷兰、俄罗斯、奥地利、匈牙利、菲律宾、墨西哥等采用过,但到大战以后,却更加普及了。这种间接兑换制,在所谓“世界货币”(金镑、金元)代替金子而成为金汇兑本位国的本位货币的保证准备的限度内,是主要帝国主义国家的货币领导权的形态。

但是这种间接兑换制,对于本国银行券的安定的维持,也只是暂时的、相对的。因为金汇兑本位制度下的金币,同时能流用于金本位国与金汇兑本位国,足以引起信用的膨胀。尤其在恐慌发生时,金汇兑本位国的银行券,比较金本位国的银行券,更蒙受激剧的动摇。因为在这种场合,外汇的买进卖出都是大量的,外汇市场不易维持,并且外汇大量的金兑换要求跟着发生,同时短期信用之大量收回也接踵而起,于是金融中心国就必然卷入于恐慌的漩涡(在这种场合,金本位国的现金准备骤然减少,而本国的货币流通也发生危机)。

帝国主义时代货币关系之国际的错综,对于国际关系及少数国家的货币领导权之发展固有关系,但到资本主义的一般危机开始时,本位货币的动摇之世界的性质,就从这里发生(关于这一层,后面再说)。频繁的、大量的世界货币(金子)的移动,是资本主义现阶段的货币流通的特征。由帝国主义的诸矛盾所产生的这种移动,更促使这些矛盾的尖锐化。

(四)资本主义国家通货统制的效果如何

前面所考察的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过去的通货统制的经过(资本主义一般危机时代的通货统制,留待后章讨论),展开了理论上及实践上的失败的历史。

就英国的制度与美国的旧制度来说,这两个国家,应用了种种立法的手段,对于资本主义的银行,实行了种种现实的统制。但是那些统制的效果,毕竟不曾绝对的安定本位货币,也不曾逃避资本主义的恐慌,反而使恐慌愈趋于激化。这是我们在前面已经考察了的事情。

资本主义国家统制通货的企图,至多只是便利于一定的资本家集团靠统制以取得不当的利润。例如有名的《皮尔条例》,实际上只变成了银行业者取得利润的手段。不过银行业也不是由于有意识的统制而取得利润的。因为银行券及一般的信用的流通手段,在一定限度以内能够完全代替现金而流通,所以能引起经济资源之大量的节约。银行业者就利用这种信用制度的体制,利用信用的流通手段,不但赚得利息,并且积蓄了自己的资本。关于这一层,《资本论》第3卷第5篇第33章中,有一段详细的说明,这里特为摘要的叙述出来。

英伦银行,是伦敦最大的资本权力,它是半官方的机关,其支配还不怎样凶暴。但这个银行,依据1844年的《皮尔条例》,得到了致富的手段和方法。它拥有1455.3万千镑的资本,还有约300万镑的“余额”(不分配的利润);又有政府所收租税等项的货币,也存入该行;此外有平时存款3000万镑,又加上无保证银行券总额。当时充用于金融市场的货币总额约1.2亿镑,其中约有15%—20%被该行所支配。

英伦银行在不用现金准备发行银行券的限度内,这些银行券不但形成流通手段,并且形成与无保证发行额相当的追加空资本。这项追加资本,就能招来一个追加利润。

银行所发行的银行券总额之中,其流通的一部分(即平均留在公众手中的一部分)就成为银行的有效资本的一个追加部分。银行从这样的流通中所得到的一切利润,是由信用得来的利润,并不是由所有的现实资本得到的利润。

至于发行银行券的私人银行,也有同样的利益。私人银行所发银行券总额中,其1/3有现金准备,其余2/3,就替该行造成与之相当的资本,因为这项银行券节约了硬币。由于硬币的这种国民的节约,利润就回到银行业者手中。利润这东西,原是国民的劳动之占有。

此外,政府有用公债或其他证券向中央银行抵借银行券的事实。在这种场合,公债利息就归入银行。

银行业者利用发行制度取得额外利润而蓄积资本的法门甚多,以上只就其大处加以指摘而已。

所以资本主义的货币制度,结果只是替资产阶级制造出剥削剩余劳动的有利条件。

至于货币流通的统制,在资本主义之下是不可能的事情。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之中,货币流通的根本法则是客观的本源的法则,资本主义国家的货币制度本身必须受这个根本法则所支配。所以资本主义货币制度本身中有货币流通的根本法则发挥作用;金子之流入或流出于流通,不是任何人工统制所能干预的。资本主义货币制度,只有在它不违反货币流通的根本法则的限度内,本位货币才能得到相对地暂时的安定,流通的货币量才能与流通的要求相适应(反之,如果货币之人工的统制违反货币的法则而破坏货币之本源的机构时,它就助长恐慌的激化)。

所以,为要使银行券与流通的要求相适应,只有在它不超过在特定条件下所代表的金子的流通必要量的范围以内,才是可能的。在这种场合,银行券必须自由的与金子相兑换,而过剩的银行券必须因兑换而复归于发行银行。在这种场合,不论是直接兑换制(金本位制)或间接兑换制(金块本位制或金汇兑本位制),都是可以的。因为这类制度的基础中,都存有当作价值尺度、储藏货币、世界货币看的金子。

资本主义各国一切统制通货的制度,都受货币流通的根本法则所支配,而其实行统制的终极目的,是在于保持现有的金子,夺取多量的金子,以期稳定本国的本位货币,借以取得榨取殖民地或独立国人民与一切劳苦大众的有利条件。于是资本主义各国相互间的斗争,显现于争夺金子的战争。而争夺金子的战争,必须以金子做武器。金子在现在已经变成了帝国主义宰割世界弱小民族及劳苦大众的一个最重要的手段了。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平衡的法则,显现于现金准备的分布的不平衡的事实之中。几个少数主要帝国主义国家,保有着世界现金准备的大部分,削弱了其他一切国家的货币制度的基础。因此,本位货币的动摇,在世界的规模上显现出来。现阶段的金本位制之普遍的崩溃,反映了这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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