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此存照】福建被扶老人撤诉&“法治道德退步”之四大判决!
有些案件,像一面镜子,既照出了人性的复杂,也照出了制度的短板。
它让我们明白,一次不公的判决,它会寒了无数人的心;而闪耀着人性光辉的判决,才能重新点燃人们心中的善意。
2026年春节,人们讨论得最多的不是烟花,也不是团圆,更不是人比海鸥还多的旅游,而是一起发生于2025年3月的“扶老人案”。
案情很简单,人性很复杂。
一名骑自行车的老太太,在路口拐弯时摔倒。
老太太摔倒的时候,恰逢两名未成年女生骑电动车路过现场。
在扶与不扶之间,两名女生曾有过短暂的犹豫。
毕竟法官那句“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这句经典台词,早已被传播得妇孺皆知。
最终,发自内心的善,战胜了利弊权衡。
两名女生果断地将老人扶了起来。

最坏的结果,发生了。
经交警认定,这是一起“无接触交通事故”,老人负主要责任,骑车女孩因未满16周岁驾驶、未靠右行驶、转弯未让直行等违法行为,承担次要责任。
如果要给交警认定做个总结,那就是:那两个女生确实错了,她们该做的事情不是扶起老人,而是应该视若无睹直接走掉。
有了交警认定,老人将女孩及其监护人告上法庭,索赔22万余元,包括2万余元医疗费及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这起原定于2026年2月26日开庭的案件,经媒体曝光后,引发舆论哗然。
当然,这个“哗然”,主要是板砖和口诛笔伐。
在口诛笔伐声中,老人默默撤诉了。
这是一场善良的胜利。
而这一幕,在20年前,却有着不同的结果。
2006年11月20日上午,65岁的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因追赶公交车摔倒。
26岁的彭宇,不带任何犹豫就冲上去把老人扶起来,将老人送到医院,还垫付了200多块医药费。
在这件事上,我们看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看到了彭宇发自骨子里的善。
结果很悲剧。
这个被扶的老人,亲自给大家诠释了《农夫和蛇》的寓言, 是如何取材于现实生活的。
一个月后,徐老太一纸诉状把彭宇告上法庭,索赔13万余元。
庭审时,主审法官王浩反问了彭宇一句话:
“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
这句反问,将彭宇打入了深渊,也将道德,踩到脚下摩擦了整整二十年。
除了“南京彭宇案”外,还有三起民事案件审理中,法官给出的理由,同样让人只想骂娘。
第一起是一件关于“反杀”的刑事案件。
2014年10月11日,学生刘振智在宿舍睡觉时,宿舍门猛然被粗鲁地踹开,几个陌生的身影带着凌厉气势冲向他,毫无怜悯地对他拳打脚踢。
在生命安全遭严重威胁之际,刘振智拿起水果刀反击,结果导致两名施暴者血溅当场。
事后,刘振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该起案件,当年曾引发舆论热议。
而引发热议的根源,是公诉人闫芳却发出的灵魂三问:
"他们打你,你为什么要反抗?"
“为何不吓唬一下?”
“为何不逃跑?”

当生命安全遭严重威胁时,作为一名检察官,竟然在庭审中质疑受害人为何不选择逃跑或呼救,而是要采取极端手段。
这是什么逻辑?
这是要求受害者面对暴力侵害时,应该默默承受,任由自己遭殃吗?
难道在闫芳的心里,防卫就是错?
还有一起案件,是发生于上海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当事人王某因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销售奖金,起诉要求支付并追究违约责任。
一二审法院均驳回了王某的诉求。
理由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缺乏法律依据。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都不受法律保护,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还有一起民事案件,堪称“奇葩中的战斗机”。
山东青岛李沧区59岁姓刘女子,在人行道边打电话边走路。
走着走着,刘女士突然来了一个转身,撞上了在她后面走的男子王某。
刘女士当场倒地,经检查右股骨颈创伤性骨折,被认定十级伤残。
刘女士要求王某赔偿18.8万,王某觉得自己啥也没做就正常走路,又不是开车追尾,凭什么要赔?
两人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刘老太太犯有重大过错,承担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次要责任。
理由是:王某在走路时未能保持安全距离。
最终,王某被判赔7万元。


这起案件,够奇葩了吧。
更奇葩的是,当地法院居然将这起案件当成成绩,做成普法案例广而告之。
结果,翻车了。
在舆论的压力下,当地法院于2025年5月10日发布情况说明,承认最初的普法案例存在事实描述不准确、法律表述不当的问题。
是的,舆论可以淹没法官的一句“无心之语”,却淹没不了人心深处对善的渴望。
比如彭宇案,案件已经过去了整整20年,但关于“扶不扶”的争议,为什么至今还在?
为什么类似的事件,在今天依然还在不断发生?
法律的本质是惩恶扬善,为什么在很多案件中,我们看到的却是惩善扬恶?
善良,不应该被辜负;善意,不应该被掐灭!
更不应该被以法律的名义辜负和掐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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