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骑手捅人事件,考验法律在维护谁!
这些问题决不是个人之间的纠纷,而是一个劳资关系问题,阶级斗争问题。不过这种阶级斗争是资产者居于绝对优势,对弱势劳动者所进行的罕见的残酷剥削与压迫下的阶级斗争。

各位网友,11月4日,石家庄市发生了一起外卖员捅死、捅伤外卖站长的事件。据网络报道,这个外卖站存在随意克扣骑手工资的问题。按照平台的规定,每单应该给骑手三至五元的报酬,可是这个站长仅按一元给骑手结算。

另外,离职的骑手被扣了80%的工资,不知道这是美团平台的规定,还是这位站长擅自做主的规定。
总之,对于骑手捅人这种行为,我们不赞成。但是,这件事情,更折射着一个问题,一个更大的问题。
那就是:打工者被随意克扣工资,却无处申诉。正因为无处申诉,所以才出现了走极端的情况。


我们想起了2005年发生在宁夏石嘴山市的“王斌余案”。农民工王斌余,就是因为被恶意欠薪,申诉无门,讨薪时又遭殴打,才在情急之下采取了极端行为。
在这次石家庄骑手事件中,这位骑手也遭到了站长和副站长的殴打。据网络报道,骑手与站长、副站长发生争吵以后,副站长率先动手,掐住了骑手的脖子,站长随即上前对骑手进行推搡。
据报道,当时在场的还有其他骑手。如果其他骑手当时能够及时上前劝阻,或者能够为这位骑手说几句话,那个站长、副站长也不至于如此嚣张,骑手也不至于情急而走极端。
从这里,也能够看到,工友们团结、互助,是多么重要。
2005年5月,当时还在世的人民作家魏巍同志,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也谈农民工问题》。
魏巍同志在文章中说:
由王斌余身上爆发的问题,决不仅仅是一个孤立的事件。也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社会的悲剧,时代的悲剧。在王斌余事件发生的前后,还不知道全国会有多少类似的事件。更多的是王斌余们的被打杀。
大家看一看,想一想,实际情况,难道不正是如此吗?
魏巍同志在文章中指出:
毋庸讳言,这些问题决不是个人之间的纠纷,而是一个劳资关系问题,阶级斗争问题。不过这种阶级斗争是资产者居于绝对优势,对弱势劳动者所进行的罕见的残酷剥削与压迫下的阶级斗争。
魏巍同志说:
你到时候给人家发工资呀!还要变法儿克扣他们一点点可怜的收入,工资不仅不按月发放,年终也不发放,这不是耍无赖吗?甚至还要行凶打人,谁见过这样丑恶的强盗资本主义呢?
魏巍同志在文章中还说:
至于对王斌余案件的处理,也有一个立场问题。如果按抽象的法的概念看问题,杀人偿命是自然的。如果按科学的世界观看问题,真正揭开问题的实质,那么,
第一,老板对王斌余欠下的血汗钱硬是一拖再拖,耍赖不还,还纵凶聚众打人,是造成悲剧的根本原因,老板应负主要责任;
第二,有关部门互相推脱,致使事态越来越严重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造成悲剧的重要因素;
第三,才是王斌余的个人过失。实际上他只能负三分之一的责任。如果要判刑,那个拖欠工资不还的老板也应当同时被判刑。仅仅把王斌余判处死刑,那就是把三个因素造成的悲剧让他一个人承担了。这显然是不公正的。
其实,这次石家庄骑手事件,也是同样的道理。首先是站长、副站长随意克扣工资,还打人。第二,如果这位骑手向美团平台申诉了,那么,平台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出现了骑手捅人事件,平台就应该受到惩罚。即使是站长擅自做主克扣骑手工资,平台也有管理失职的责任。
第三,如果骑手曾经向劳动部门申诉了,那么,劳动部门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才是这位骑手自身的责任。因此,不能把四个方面因素造成的悲剧,让这位骑手一人承担。
正如魏巍同志当年在文章最后所说的那样:
要知道千千万万老百姓都睁着眼睛在注视着这件事,考验我们的法律是在维护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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