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一驳实用主义
有些实用主义者认为,只要一只猫它能抓到老鼠,那么这只猫就是一只好猫。
实用主义,顾名思义就是一切以行为的效果或功用为标准。比方说,有些实用主义者认为,只要一只猫它能抓到老鼠,那么这只猫就是一只好猫。这本身无可指责。然而,我们不要忘了,猫不仅仅会抓老鼠,还会偷主人家的东西,那么这种情况下的猫又是一只什么样的猫呢?一只既会抓老鼠,又会偷东西的猫,还是一只好猫吗?
在咱们看来,这恐怕值得商榷。但是,在上述的实用主义者的眼中,它将仍然是一只好猫。那么,如果那只猫发了狂热,把上面那位实用主义者给抓伤咬伤了,它还是好猫吗?没错,它在被它弄伤的那位实用主义者的眼中将仍然是一只好猫。
但是根据常识我们知道,会伤人的宠物一般不是一只好宠物,所以那只虽然会抓老鼠,但又会伤人的猫肯定不是一只好猫。
这就是普通人与实用主义者的分歧。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分歧?
第一,实用主义它衡量的标准过于唯单一结果论。它没有充分考虑事物发展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多种结果,而是主观地认定一种结果,凡是符合事先预设的这个结果的行为就是值得肯定,凡是不符合这个结果的行为就是应该摒弃的。
然而,我们知道,一种行为常常会产生多种结果。而这多种结果之间可能是互相冲突、矛盾的,这就需要我们权衡利弊,加以取舍。而根据实用主义的观点,不论一种行为会产生多少结果,其它的结果都要服从并让位于原先设定的那个结果,只有自己原来预设的那个观点是正确的,而其它的一概不论。
因此,实用主义的观点本身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它并不辩证。如果说,衡量一个人成功的标准是赚大钱,那么,那些为国家利益出生入死的士兵的行为将会被解构乃至消解、否定——仅仅因为他们并没有赚大钱。
可以看到,这种唯单一结果论否定了事物的多重属性、价值,一切以唯一结果为根本遵循,是狭隘经验论和主观唯心论的变种。
第二,实用主义是一种结果导向或者说目的导向的功利主义行为模式。
大家知道,无论做什么事,我们所必须要考虑的一个最基本的东西就是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关系。比如说我们要吃饭,这个“吃饭”是目的,如何去吃就是考虑实现“吃饭”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我们是应该通过自己去买米、洗米、做饭而吃到饭,还是要通过去饭店吃霸王餐以实现自己吃饭的目的呢?这里面就涉及到了手段的问题。
大家知道,实现一个目的的手段往往是多样化的,就像上面所说的,为着实现吃饭这个目的,我们既可以自己做饭,也可以去吃霸王餐。但是自己做饭合情合法,去吃霸王餐则会被撵出饭店——虽然都吃到了饭,但两种不同手段所产生的作用却是不一样的。
实用主义就是这样一种只要能吃到饭,不管你采取什么手段的一种目的导向的功利主义行为模式。根据实用主义的观点,只要能够实现之前预设的目的,那么手段的正当与否是可以不考虑的。
因此,为了赚钱,贪污腐败者有之,囤积居奇者有之,卖官鬻爵者有之,卖身求荣者有之。这些行为背后的哲学基础通通都是实用主义。
总的说来,实用主义迎合了人性对于短期利益的追求,却可能从长远上影响并改变一个政权的阶级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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