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家被盗80箱茅台,法院要退赔?
2023年,上海普陀区法院审理王某(原国电集团退休副厅级干部)诉张某(原公安民警)婚后财产纠纷案,王某诉请分割14处不动产,双方在庭审中互揭对方名下数千万至上亿"不明财产"(含煤炭代理费、公司退股款、大额理财及炒股亏损等)。
法院认定二人系国企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涉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且明显与合法收入不符,无法作出合理说明,涉嫌犯罪,遂裁定驳回民事起诉,将线索移送公安及纪检监察机关。
那么,青岛呢?
2025年8月,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公开审理原山东省副省长陈某明家管家李某被控盗窃名酒案。李某2021年起受雇任陈某明女儿陈某家司机兼管家,负责照顾陈某明起居及保管家中酒水。
检方指控:2021年4月至2023年10月,李某利用持有雇主家门钥匙及门禁卡的便利,以“蚂蚁搬家”方式从青岛、济南两处住所窃取茅台、五粮液等名酒变卖,非法获利243.5万余元,构成盗窃罪。2023年10月16日李某再次到陈某明家作案时被当场抓获,后备箱查获酒水鉴定价值14670元。
李某及辩护人辩称其对酒水有保管、出入库清点权限,行为是侵占而非盗窃(侵占罪法定刑显著轻于盗窃罪),且关键单元门及室内监控未调取。
李某当庭指涉案大量名酒为陈某明受贿礼品,要求雇主证明合法来源,“否则应上缴国库”,并称曾写举报材料欲寄中纪委被阻。

网络图
雇主方(女婿何某)否认授予保管权,称丢失茅台至少60箱及珠宝等财物。
2025年9月,一审判决认定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20万元;已冻结退赔款104万余元发还被害人,责令继续退赔约139万元。
李某已上诉,青岛中院通知二审不公开、不开庭审理。案件遗留疑点包括部分酒水系假酒、酒水真实来源及是否存在职务犯罪线索。
李某是盗窃也好,侵占也罢,公众并不关心,只好奇山东这位副省长家中被盗的这80箱茅台、五粮液,和名贵珠宝、手表,来路正不正?
有句俗话讲得好,喝茅台的不买,买茅台的不喝。一位2008年就已退休的副省长,合法退休待遇支撑不了这种量级的常年囤积。
被告人当庭说了,陈省长你拿出购买凭证,我就认罪。拿不出来,就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就已经向山东省纪委举报了。但是,被举报人陈副省长是副省级,属于中管干部,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权限,在中纪委和国家监委。
举报的事还没回音,二审就要宣判完了,被冻结的退赔款104万,就要退还给受害人陈副省长了,还可以继续向被告人继续追讨139万。
一审时,法院作出了退赔的判决,这就说明法院没认定陈副省长就丢的80箱茅台等来历不明。
法院审理的虽然是盗窃的案子,但是,这被盗的茅台已被举报是受贿所得,举报属实的话,那么被告人的量刑就有可能被从轻。然而,法院却又不能越权认定这茅台是赃物,怎么办呢?
移交给纪委是最好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事就这么算了,侵犯被告人的权益不说,更是抹杀公众的监督和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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