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明:不必要的证明何时才能终结
作者:
来源:乌有之乡
2015-08-26
2015年8月26日)
8月22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情况。其中特别明确了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情况,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而如名山区社保局的答复,既然按相关规定,不管有无犯罪记录,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都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那名山区社保局为何不多为老百姓着想,取消这类不必要的证明呢?
我们有的单位和部门,经常按照自身的需要而要求办事的老百姓去开具那些对他们有益的证明,根本不考虑老百姓能否办到,而出具证明的单位又没有提供证明的义务,这让办事的老百姓在办事过程中有苦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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