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祖国永不凋谢的灿烂花朵

作者:正宗草民 来源:乌有之乡 2015-05-25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想起刘胡兰、刘文学、赖宁,心里就难受得要命,会肃然起敬,由此深深的感慨和钦佩之情油然而生。此非虚言,草民以此文作证。
  他是英雄,也是孩子。
  救火不可学,品质仍应学。
赖宁,英雄少年,生于1974年,四川石棉县人。
  1988年3月13日,年仅14岁的赖宁为了扑灭突发县城附近山火,不幸遇难。
  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关于要不要引导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成为争论的话题,对于学习赖宁也出现了不同声音。
  2004年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此后,北京、南京等地,一些学校从墙上摘下少年赖宁画像。
原创]赖宁救火的真相,我们被哄了2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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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河 凯迪社区> 猫眼看人
http://www.z4bb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46217
如果当时死的是同学而不是他,当地一些人不会恨他这个愚蠢的教唆者吗?
赖宁曾被树立为全国少年榜样,关爱生命的思想和珍爱独生子女的现实压力,使得这几年一些赖宁画像接连被请出教室,但是一些人还在继承一种错误做法、宣传一种错误思想,例如,几天前即6月5日,四川省弘扬赖宁精神座谈会在成都召开http://news.hexun.com/2012-06-06/142175072.html,有的媒体还发表学习评论。
赖宁生活里学习里有某些闪光点,但是公共化赖宁不同于私人赖宁,公共化赖宁在于他的救火,这才是推出他的原因,这才是(公共型)赖宁精神的本质所在!
赖宁精神,就是惊险欲主导的、在危险环境抗拒成人合理安排、将自己和同学们生命置于险地的违规型小少年冒险精神!
刘胡兰、刘文学和赖宁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忘我。只有无私,才能达到忘我的境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之辈,无论如何是达不到这等崇高境界的。三位少年英雄烈士就像盛开于祖国大地上的灿烂花朵,永不凋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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