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中人:强化权力监督,严惩“监守自盗”官员

作者:蜀中人 来源:乌有之乡 2014-09-17

9月16日,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张新受贿1.24亿余元,贪污1000多万元,滥用职权导致国家数千万元损失,被一审判处死缓。(新华网 9月16日)

“监守自盗”,已经成为官场的一种怪现象。在张新案件中,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分管权限,在程序细节上做手脚,掺杂私货;帮助承建单位中标,收取“开发权”作为回报;处长一支笔,保障房成“唐僧肉”。

按照党的优良传统,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应该比人民更知道如何守法、如何维护法律的尊严、如何执行党的纪律、如何反腐倡廉、如何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可是,看看在宾馆饭店大吃大喝的都是谁?看看收受贿赂的都是谁?看看带头违法的又是谁?一年中,那么多的省部级领导、厅局级领导受到处分和法律追究,又说明什么呢?

执法的带头违法,执行政策的带头违反政策,管物的带头侵占物资、管国有资产的带头侵吞国有资产、管土地的带头破坏土地政策等等。

虽然说,“监守自盗”问题,只是某个行业、某个部门、某个领域的局部问题,甚至是极个别的现象。不能以点盖面,更不能无限扩大。但是,这些局部问题、个别现象,却反映了一个共性问题,那就是对权力的使用和监督,对权力的控制和约束。

“监守自盗”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严重败坏社会风气,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官场“监守自盗”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警惕,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强化对权力的约束,严惩“监守自盗”官员,让权力在阳光、透明、公开的机制中运行和使用。

作者:蜀中人

联系地址:绵阳市三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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