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责无旁贷

作者:燕子 来源:乌有之乡 2014-09-10

中秋节本是合家团圆的日子,78岁的王老太却无家可归了。王老太有5个子女。9月6日,小儿子将王老太送到渝中区创景大厦的女儿家,可女儿避而不见,王老太无奈在过道上睡了一夜。(新浪网 9月9日)

遵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家庭美德的重要规范,而且我国法律也有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王老太的女儿却避而不见,让其在过道上睡了一夜,而且还饿了整整一天,要不是邻居给她送点吃的,要不是好心人把她送到派出所让民警帮忙找其它家人,老人不知还要露宿街头好久?试问子女心头可有一丝愧疚?

近来这种不赡养老年人的新闻被媒体爆出引出强大反响,但是过段时间就降温了,让老年群体难安心;这也反映出当下年轻人道德水平日趋下降,让老年群体寒心。因此笔者认为,要进一步完美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用制度来约束他们,让他们将老人赡养好;要进一步加强对轻年一代的教育力度,要培养他们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责任意识。俗话说“家中有一老,如同有一宝”,让我们继续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使老年人在晚年能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乐。

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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