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剥夺农民还是给农民以产权?

作者:批修灭资 来源:乌有之乡 2011-12-23

是剥夺农民还是给农民以产权?

黄鼠狼要吃鸡,可是有鸡笼保护吃不到,黄鼠狼想出一个欺骗鸡的办法,就是以给鸡拜年的借口,拿一点小‘礼品’把鸡骗出鸡笼来,然后扑而食之。

厉以宁的‘给农民以产权’,就是现代版的‘黄鼠狼给鸡拜年’,‘礼品’就是所谓‘产权’,‘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恢复土地私有制也。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的历史就是剥夺农民的历史,所谓‘给农民以产权’不过是复辟剥夺农民的历史罢了——欲将取之,必先与之。

或者用一个形象的比喻,就是先打折你的腿,再给你一个拐杖!掏空人民公社的公有制家底就是打断了农民集体致富的腿,所谓‘土地产权’就是一个‘拐杖’,诱骗农民陷入土地私有化的陷阱。

厉以宁的骗词是‘农民就算开个小作坊也需要一定的投资,现在的情况是,农民自己盖的房子不能抵押,这样就无法投资,无法扩大家庭养殖场、果园等。若给农民以产权,农民就可以抵押产权,拓宽资本形成的路径。’似乎是多么微农民着想,但真能‘拓宽’农民致富的‘路径’吗?历史证明,无论是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只要实行土地私有制,致富的只能是极少数人,绝大多数人的生活路径只能是越走越窄!绝大多数农民致富的道路只能是集体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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