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把被害人不当人

作者:法侠也 来源:乌有之乡 2011-04-08
  一是某些专家——包括某些法学权威。
  二是某些媒体——包括主流的顶尖媒体。
  三是某些法律人——包括某些律师、法官特别是号召以钱赎刑的大法官。
  四是某些公众——或者与被害人无关或者有关也把钱看得比人命和正义更重要。
  活着的凶手才是人,才有人权围绕着他转。
  死去的无辜不是人,不过是换钱的一堆肉!
  这就是所谓的特色法治——见鬼!

「 支持乌有之乡!」

乌有之乡 乌有之乡 WYZXWK.COM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打赏二维码

注:本网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侵删

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乌有之乡网刊微信

官方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