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开为什么就那么难落地?

1987年,一位名叫王汉斌的人大官员在会议上说了一句话:“对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建立财产申报制度问题,需在其他有关法律中研究解决。”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大概没有人想到,它开启的将是一场长达三十多年的“研究”。
三十多年过去了,当年的“研究解决”至今未果。
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了立法规划。列入了,也仅仅就是列入了。这部法律至今没有进入过实际的立法程序,连一审都没有。
到了1995年,中办和国办联合下发了一个文件,叫《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一共七条,要求领导干部每年申报两次收入。申报什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听起来像那么回事。但关键在这几个字:申报受理之后,不向社会公开。
你向组织申报了,组织知道了,至于组织有没有核实,怎么核实的,核实的结果是什么,老百姓一概不知。这些申报表去了哪里?按照一位学者的说法,“报告信息通常锁在相关部门的铁柜子里”。
锁在铁柜子里的申报,跟不申报有什么区别?没人知道那位副处级干部填的“其他合法收入”到底是五百块还是五百万。也没人知道他名下那几套房子,他太太名下那几套,他儿子在国外那几套——只要他不说,就没有人问。
这就是我们搞了三十多年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有专家直言不讳:严格地说,中国至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只有干部收入申报制度。
一部像样的法律,应该至少有四个环节:申报、审查、公示、惩治。我们只有第一个环节。后面的三个,全缺。
有人会问:既然没有法律,那为什么年年都在说“条件不成熟”?这个“条件”到底是什么条件,什么时候能成熟?
2006年,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第一次提交了关于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的议案,此后连续七年,年年提。他得到的官方答复,经历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变化:先是“条件尚不成熟”,然后变成“存在一定困难”,再后来变成“深入研究论证”,到2012年,中纪委的答复是“有关部门已经着手起草建议稿,加快了起草进程”。
从“不成熟”到“着手起草”,用了六年。而从“着手起草”到今天,又过了十几年。那部建议稿写完了没有?什么时候能拿出来让大家看看?
韩德云本人倒是很乐观。2017年他说:“我觉得现在不存在阻力的问题,只是时机和步骤选项的问题。”
但另一些人的说法完全相反。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做过一个调查,结果是这样的:97%的官员反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97%。这个数字几乎说明了一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得更直白:“如果确实有贪腐问题的官员,是不愿意申报和公开其财产的,这些人会反对和施压。”
制度的设计者,就是制度的执行者。执行者如果又是被制度约束的对象,那这个制度要怎么落地?让那些财产经不起看的人,去制定一部让他们财产必须给人看的法律,这件事本身的难度,大概不比让猫把自己脖子上的铃铛挂上去容易。
除了“上面”的阻力,“下面”的试点也好不到哪里去。
2009年,新疆阿勒泰第一个吃了螃蟹。此后几年,浙江慈溪、湖南浏阳、宁夏青铜峡、广东始兴、珠海横琴……陆陆续续有近四十个地方搞过试点。
结果呢?
大多数试点,用八个字可以概括:昙花一现,人走政息。
最根本的原因是,地方试点不是制度化的,严重依赖本地最高主政者的个人意志。主政者调走了,或者换了想法,这事就黄了。
有一位推行财产公示试点的官员,后来去世了。那个地方的试点,也随之无声无息地停滞了。
更荒唐的是公示的质量。江苏徐州贾汪区搞了个“勤廉评价系统”,把六百名科级干部的“家底”挂到了网上。有人随机抽查了一百名干部的信息,发现九十六个人的申报内容一模一样——“有住房1套;除工资外,无其他非正当收入”。
六百个干部,九十六个“一套房、无其他收入”。如果这是真的,那这个地方大概是全国最清廉的区了。如果不是真的,那这个“公示”到底是公示给谁看的?
珠海横琴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得坦率:很多官员对财产公示非常抵触,“他们更希望只申报财产,而不向公众公示”。
只申报,不公示。这大概就是很多官员心目中的“理想制度”——我填我的表,你过你的日子,咱们互不打扰。
于是我们看到了一个奇怪的局面:一方面,民间对官员财产公开的呼声一年比一年高;另一方面,从1994年列入立法规划算起,三十二年过去了,这部法律连影子都没有。中间搞过的那些试点,能活过主政者任期的都算长寿。
到底难在哪里?
第一难,难在立法层面。1994年列入规划,2012年中纪委说在起草建议稿,到今天,三十二年。立法规划里列入过的项目多了,有些确实因为条件不成熟暂缓,但像这样一缓就是三十多年的,确实不多见。是“条件”真的那么难凑齐,还是有人根本不想让它成熟?
第二难,难在申报和公开之间的那道鸿沟。现行的制度,本质上是一个“内部报告”机制,跟向社会公开完全是两码事。向组织报告,组织可能看一看,也可能不看;向社会公开,那就是几亿双眼睛盯着。前者是可控的,后者是不可控的。一个官员可能不怕向组织报告自己名下有十套房,但他一定怕被邻居在小区业主群里指指点点。
第三难,难在配套。金融实名制、不动产统一登记、个人信息联网……这些基础设施,确实需要时间建设。但问题在于,技术上的难,跟政治上的难,是两码事。技术难可以慢慢解决,政治难则需要决心。当一件事拖了三十多年的时候,恐怕很难再拿“技术不成熟”来做挡箭牌了。
有一种说法是:一旦全面公开,如果官员和老百姓的收入差距过大,可能会引起社会不稳定。这个逻辑翻译过来就是:因为有些人的财产可能来路不明,所以不能让大家看到。这个逻辑的荒谬之处在于,如果财产是合法收入,差距再大也不怕看;如果差距大到看了会出事,那恰恰说明这背后有更大的问题需要解决。
有意思的是,2012年,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在政协全会上公开了自己的收入和房产。然后呢?其他官员“怕受到范松青的影响,盯着他的一言一行”。一个主动公开财产的官员,在系统内部被当成了异类。
这个细节很能说明问题。在一个大部分人都不愿意公开的环境里,主动公开的那个人反而成了“不稳定因素”。
从1987年王汉斌的那句话算起,到今天已经三十九年了。从1994年列入立法规划算起,三十二年了。一个孩子从出生到成家立业,也就三十来年。
有人说这是“条件不成熟”。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成熟?等到那些反对的人退休?等到技术全部到位?等到所谓“社会共识”形成?
但社会共识其实早就有了。这么多年了,几乎每年的全国两会上都有人提这个议案,民间的声音从来没有断过,网络调查中九成民众支持公示。问题从来不在“共识”上,问题在于:有共识的人,未必有话语权;有话语权的人,未必有共识。
一扇门,推了三十多年,门还是没有开。这三十多年里,我们知道了瑞典在1766年就有了财产公示制度,知道了世界上九十多个国家都有类似的法律,知道了香港和新加坡把财产申报当作反贪的利器。我们知道得越多,就越觉得这扇门没有理由推不开。
但它就是不开。
不是没有人去推。韩德云推了七年,范松青推过,阿勒泰推过,贾汪区推过。每一个推的人都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阻力,有的阻力来自上面,有的阻力来自周围,有的阻力来自那些不想让自己的名字跟“公开”两个字沾上关系的人。
三十多年过去了。当年提出这个问题的王汉斌已经老了,韩德云的议案已经连续提了七年还没看见法律的影子,那些试点地区大多已经“人走政息”。但每年两会还是会有人提,每年还是会有媒体报道,每年还是会有老百姓在问同一个问题——
到底什么时候?
没有人能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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