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制度应当取消——驳吴真《劳务派遣制度是否应当取消》一文
马老师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积累必然产生相对过剩人口——即产业后备军,而派遣工正是产业后备军的一种制度化存在。而吴真老师在《劳务派遣制度是否应当取消》把劳务派遣说成是“组织化进城、弹性化用工”的产物,这是一种抽掉阶级内容的叙述方式。听起来确实非常理性客观中立,但是,当大雄被胖虎痛殴的时候,两边都不帮的人其实就是在选择帮胖虎。农民进城当然需要组织,但请问组织者是谁?如果是营利性劳务公司,那它不是劳动者的组织,而是劳动力的买卖商。它一手向用工单位收取管理费,一手从劳动者工资、社保中抽成,其利润正来自劳动力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差额。这不就是剩余价值的再分配吗?
吴真老师说派遣制度一开始并不是剥削工具,只是后来才走样的。但这是把本质与现象做了割裂。制度为什么能走样呢?正因为它的本质就是让用工单位只买劳动、不担责任。劳动力与劳动关系分离,劳动者被置于“一仆二主”的境地:干活的是甲,发工资的是乙,等到要负责任的时候,甲和乙就会互相推诿。这种设计不是执行偏差,而是在劳动与资本的博弈中,《劳动合同法》向资本让步所留下的制度通道。所以问题并不是监管不力那么简单,而是资本追逐剩余价值的必然。只要派遣合法,资本就有动力把核心岗位、长期岗位也派遣化,因为同工不同酬可以系统性压低工资、社保、福利,分化工人阶级。
从无产阶级的立场来看,派遣工与正式工不是两种身份,而是同一阶级被人为分割。同时正式工因有派遣工在旁边压价,其议价能力也被削弱。马老师恩老师早就指出,资本总喜欢利用临时工、外来工来破坏工人团结。而派遣制度正是这种分化的现代形式。它让劳动者难以形成统一工会,难以集体协商,难以共同罢工。吴真老师说同工同酬是可以兑现的,但同工同酬的普遍和彻底兑现在身份分割下只能是一种幻想:奖金、年金、晋升、培训这些隐形福利由用工单位掌握,派遣公司显然是无权也无意争取的。法律即使再细化,其执行成本最终仍会落在孤立无援的派遣工身上。
吴真老师把废除派遣制度的呼声说成因噎废食,说这样会堵死后来者的路。这就是颠倒因果了。堵死劳动者路的不是取消派遣制度,而是派遣制度本身。真正的灵活用工需求,完全可以通过公有制企业之间的协作、项目制直接雇佣、劳动者合作社、工会组织的临时工池来实现,而不必经过营利性中介。社会主义不是让保障体系去适应资本用工的所谓“多样性”,而是应该让多样的用工形式服从劳动者的权益。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群众对派遣的愤怒不是吴真老师所畏惧的所谓“情绪动员”,而是一种阶级意识的萌芽。与其劝群众“停一下、静一下”,吴真老师还是应该想想看,作为一名自诩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是不是过于落后于群众了?亦或是过于调和主义了?
因此,我们的结论不该是对劳务派遣制度修修补补,而是取消就应该劳务派遣制度。取消它,不是取消就业,而是取消身份等级。不是取消灵活,而是取消剥削。社会主义国家理应要全面实行直接劳动关系,同工同权,同工同身份,让用工单位承担全部雇佣责任。而我们的最终目标也仅仅只是消灭雇佣劳动中的身份压迫,更是要彻底消灭雇佣劳动制度本身。而派遣制度的取消,应该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必然结论,也应该是社会主义革命继续前进的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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