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浆与血液:制度、现实与公众的疑问

作者:邓启金 来源:晟源策公众号 2026-09-18
无偿献血制度,是守护亿万患者生命的基石,应当被珍视。但血液制品产业连接公益捐献与商业制药,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交叉领域。法律划出了底线,但执行层面的监管、信息公开、股权透明度、供浆者权益保障,仍然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无偿献血,是现代社会人道主义的重要体现。而围绕血浆采集与血液制品产业,社会上始终存在诸多疑问。公众的困惑,并非无端揣测,而是来自信息不对称、产业链条复杂,以及制度运行中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我们应当区分法律条文、公开制度与现实执行,理性审视这一整套体系,厘清概念,也正视亟待回应的社会关切。

首先要厘清一个核心制度分界:无偿献血和单采血浆,是两套在制度上严格分离的体系。

依据《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政府设立的公益血站采集的无偿献血全血,法律明确规定只能用于临床救治,严禁卖给血液制品企业。无偿献血的血液,经过检验、分离之后供给医院,用于手术、抢救、产科、血液病治疗。患者缴纳的费用,是采集、检验、储存、冷链运输的成本,并非血液本身的售价。

而制作白蛋白、免疫球蛋白等血液制品的原料血浆,来自单采血浆站。单采血浆站由血液制品企业申请审批设立,属于企业生产配套环节,采集的是原料血浆,严禁用于临床输血,只供给企业加工成药品制剂。这里的捐献行为叫“献浆”,与无偿献血在采集机构、用途、权益政策上严格分离。

需要指出的是,两个体系并非“完全切割”。制度留有一处例外:血站产生的剩余成分血浆,经省级卫健部门协调,可以调配给血液制品企业。这部分数量有限,收入全部用于无偿献血相关工作,不得挪作他用。这一例外的存在说明,两套体系在制度设计上严格分离,但在运行中并非绝对隔离。

无偿献血制度,是守护亿万患者生命的基石,应当被珍视。但血液制品产业连接公益捐献与商业制药,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交叉领域。法律划出了底线,但执行层面的监管、信息公开、股权透明度、供浆者权益保障,仍然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第一个疑问:义务献血的血液是否被利用?血浆究竟流向何处?

从法规层面,红线是清晰的:无偿献血的血液不能流入血制品工厂。但公众的疑虑根源在于:两套体系在现实中会不会出现监管漏洞?制度写在纸上,不等于每一处基层执行都完美无缺。我们需要承认,制度设计不等于执行现实。理论上无偿献血血液不会流向制品企业,但社会需要持续的公开监督,让公众看得见每一袋血液的流转轨迹。目前,普通民众很难查阅到全国血液、血浆完整流向的公开明细,信息透明度尚有提升空间,这正是民间疑问产生的土壤。

第二个疑问:血浆制品企业的股权属性,穿透之后的实际控制人是谁?

国内血液制品行业,企业股权结构多元,有国资控股、民营控股,也存在混改、合资的情况。

天坛生物的控股股东为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国药集团)。2025年9月,国药集团将天坛生物管理级别由三级公司提升为二级公司,战略地位和资源获取能力进一步提升。国药集团通过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45.64%。

华兰生物的实际控制人为安康(境内自然人),控制权比例约46.05%。其个人直接持股17.92%,并通过香港科康有限公司、重庆市晟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主体间接控制公司股份。

上海莱士的股权结构在近年发生了实质性变化。2023年底,海尔集团与基立福签署协议,由海尔集团下属公司海盈康收购基立福所持上海莱士股份。截至2025年末,海盈康直接持股23.31%,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控制6.58%股份,合计控制29.90%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为海盈康,实际控制人为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此前文章将上海莱士简单归为“民营上市企业”的表述,与当前股权结构不符。

无偿献血制度,是守护亿万患者生命的基石,应当被珍视。但血液制品产业连接公益捐献与商业制药,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交叉领域。法律划出了底线,但执行层面的监管、信息公开、股权透明度、供浆者权益保障,仍然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博雅生物由华润控股,属于国资背景。派林生物则通过并购整合快速扩张,浆站数量和采浆量显著提升。

上市公司的股权可以通过公开年报、企查查等渠道查询,但完整穿透到最终实际控制人,对普通大众而言门槛很高。很多企业经过多层持股、基金、并购重组,股权链条层层嵌套,普通民众很难看清最终的资本来源。血液制品属于特殊生物医药产业,事关国民生命健康,行业准入门槛极高,设立浆站需要严格行政审批。但行业资本格局的复杂,也带来公众的追问:在原料血浆的采集、生产、销售全链条,资本的角色如何被约束,如何避免资本过度逐利侵蚀公益属性,资本和权力有没有近亲。

第三个疑问:献浆的营养费,为何没有国家统一定价,缺少市场竞争机制?

献浆者拿到的补贴,官方称为“误工、交通、营养补贴”,这不是国家统一定价的“卖血报酬”,是单采血浆站所属企业自主发放的补偿。“无国家层面的统一定价标准”。

华兰生物在投资者互动中明确表示:“献浆员营养费是市场机制形成。公司支付的营养费也不是一个固定的标准。”双林生物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也确认:“政府对该款项无管制或限制,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营养费标准。”各地、各企业的补贴金额存在差异,实际补贴水平在200至300元/次不等。

这就造成一个现实矛盾:一方面,法律不允许买卖血浆;另一方面,献浆行为的激励来自企业自主确定的补贴。没有统一的政府指导价,也不存在充分的市场竞争。全国单采血浆站的设立受严格规划管控,浆站数量有限,行业具备一定垄断属性。但这一判断需要区分地域差异:在浆站密集的地区(如河南、山东),供浆者可能有多家浆站可选;在浆站稀少的地区(如西部省份),供浆者确实没有选择空间。笼统地说“没有选择空间”,忽略了地域差异。公众的质疑直指核心:既然原料血浆是制药的工业原料,供浆者的补偿标准,如何平衡企业经营成本,又保障供浆者的合理权益,避免出现变相的商业交易。

第四个疑问:血液制品进出口的贸易逆差,是出口转内销吗?进口企业背景如何?

海关统计显示,我国血液制品长期处于贸易逆差状态。2021年中国血液制品出口数量177.99吨,出口金额7082.11万美元;进口金额达51139.59万美元,进口是出口的7.2倍。出口产品中,向美国出口38.97吨,占21.9%;巴西占30.9%。需要注明的是,这是2021年的数据。2021年至2026年间,进出口格局已有变化。2025年国产白蛋白批签发批次同比增长7.2%,进口白蛋白批签发批次同比下降6%,国产白蛋白市场占比提升至约36%。

首先要厘清:不存在“出口转内销”。国产血液制品出口,是国内企业生产的合格制剂,销往海外市场;进口的是海外药企生产的成品药品,二者是两套独立的贸易流。

国内血浆原料供给存在缺口,国产原料血浆产量不足以完全满足国内医疗需求,所以需要进口成品血液制品来补足临床缺口。进口的血液制品企业,既有国际大型跨国药企,也有国内代理进口的医药贸易公司。2024年,我国人血白蛋白签发5381批,外资企业3612批,占比约67%。更准确的表述是:进口白蛋白占中国白蛋白市场约65%,其中美国来源约占中国总供给的五分之一至四分之一,其余来自西班牙、澳大利亚、日本等国。

全球血浆原料的采集高度集中在少数国家。北美地区血浆采集量约占全球65%,其中美国供应量约占北美地区99%。我国不允许商业采全血,只能依靠单采血浆站获取原料血浆。2025年全国采浆量超过1.4万吨,同比增长约5.6%,浆站数量约350家,单站平均采浆量约40吨。国内采浆规模有限,这就造成我们不得不大量进口成品药。一边是国产制品少量出海,一边是高额进口,贸易逆差背后,折射出国内原料血浆供给能力的短板。

第五个疑问:医院体检、住院例行抽血的标准,是否存在超量抽血?

医院临床检验抽血,有行业规范:常规体检抽血总量一般5至20毫升,就算项目繁多,一般也不会超过50毫升,相对于成年人全身血量,占比微乎其微。检验抽血的标本,目的是完成化验,检验完成后的剩余标本,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规定,需要统一销毁处理。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血液标本一般在首先检验完成后保存约7天在以备复查,到期后按程序统一销毁。

但民间一直流传“医院超量抽血”的传闻。客观来讲,截至目前,无公开的司法或行政处罚记录显示存在医疗机构将检验剩余血液出售给血浆企业的系统性行为。个别机构不规范操作的个案,在现实中不能完全排除。比如部分体检机构为了留存样本过度采血,或医院检验科样本管理流程存在漏洞。但这属于个别违规个案,并非行业普遍现象。公众的困惑在于:检验样本销毁的流程,普通患者无从监督。我们看不到标本的处置全过程,因此会产生猜测。这就需要强化医疗机构样本处置的监管,完善可追溯机制,消除民众的疑虑。

结语

以上一系列疑问,本质上不是要全盘否定无偿献血制度,而是公众对于公共卫生产业透明度的呼唤。无偿献血制度,是守护亿万患者生命的基石,应当被珍视。但血液制品产业连接公益捐献与商业制药,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交叉领域。法律划出了底线,但执行层面的监管、信息公开、股权透明度、供浆者权益保障,仍然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制度的生命力,不在于完美的条文,而在于直面公众的疑问,把链条上的每一环尽可能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分“制度设计”与“现实执行”,既不夸大谣言,也不回避客观存在的漏洞,才是看待这一议题理性的态度。

无偿献血制度,是守护亿万患者生命的基石,应当被珍视。但血液制品产业连接公益捐献与商业制药,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交叉领域。法律划出了底线,但执行层面的监管、信息公开、股权透明度、供浆者权益保障,仍然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附件:资料与数据来源说明

一、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一条: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2.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严禁采集全血,采集的原料血浆严禁用于临床。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3.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等高危废物,应当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二、企业股权信息

4. 天坛生物: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天坛生物回复(2026年7月23日);天坛生物2025年年度报告。

5. 华兰生物:维赛特财经F10数据(更新至2024年11月30日)。

6. 上海莱士:上海莱士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6年3月27日)。

三、进出口数据

7. 中国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1年),濠滨论坛转载分析。

8. 来源:国金证券研报(2026年)。

四、采浆量与浆站数据

9.摩熵咨询《2026年中国血液制品行业研究报告》。

五、献浆补贴信息

10. 同花顺投资者互动平台。

11. 双林生物公告。

六、医院抽血规范

12. 医疗机构公开检验流程说明(2024年)。

数据确定性层级说明

官方统计和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确定性最高(如海关数据、天坛生物/华兰生物/上海莱士的股权信息);券商研报基于批签发数据,确定性较高;企业投资者互动回复和行业信息转引,确定性中等。文中标注“约”“估算”的数据,均非精确官方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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