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药家鑫被执行死刑感怀

作者:余罘 来源:乌有之乡 2011-06-08

闻药家鑫被执行死刑感怀

余罘

药家鑫终于被处死,

天空那片乌云悄然飘走。

药家鑫死了,

或多或少维护了受害者的尊严。

药家鑫死了,

岌岌可危的法律得以坚挺。

为什么?

本应是护法专家却要将其亵渎。

药家鑫必须死,

只有这样才有法律的尊严。

药家鑫死了,

我们似乎不该说“罪有应得”,

那是他必须付出的代价;

警告“边缘人士”驻足,

以他的生命为社会和谐增添一个砝码。

药家鑫死了,

狠狠搧了亵渎者的耳光。

我们为此叫好,

庆幸正义得以伸张!

药家鑫死了,

我绝对没有心情狂欢。

那的确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就这样突然消失,

当然令人惋惜。

药家鑫死了,

是谁把他害死的?

我们应该进行拷问。

只要有正常思维,

不难找出答案。

岂不闻“严是爱,宽是害”的警句?

——祸首是拜金的教育;

帮凶是无原则的放任!

曾有“不要脸”的说法,

究竟谁不要脸?

是那些放任者和辩护士们!

被害家庭是非常要脸的:

“我们不要带血的金钱!”

据说又跳出五位“教授”,

他们要最后一搏,

说什么“为了不亏良心”。

——哎呀呀,大言不惭!

连起码做人的尊严都不懂,

还侈谈良知?

他们和李玫瑾是一路货色,

觉得高人一等!

——最不要脸的就是他们!

他们把“尊重生命”喊得震天响,

却完全忽略那个无辜的生灵;

也不管其余生命该如何保护!

他们威胁说:

处死药家鑫,

“我们的社会会多一份戾气”;

为什么不问一问,

药家鑫当时的戾气来于何处?

既是“不可饶恕”,

为什么还喋喋不休!

药家鑫死了,

我深感惋惜;

但庆幸正义还在;

天空的颜色仍然是兰的!

(201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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