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自己批判莫言的文章集中在这里

1、莫言在领受诺贝尔文学奖时所说“捡麦穗”的故事,纯属逻辑不通的胡扯
在手机上看到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的讲话,里面提到一个故事,后来又到网上搜索,得到了这段故事的完整内容:
“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随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捡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捡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搧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捡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让我终生难忘,多年以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地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一说到捡麦穗,人们马上会联想法国画家米勒的那幅世界名画《拾穗者》。其中所展示的“勤劳朴素”“颗粒归仓”等价值观念,想必是全世界的人们所共同认可的。
然而,从莫言所讲的这段故事中,我们所感受到的,不是静谧和谐,而是强暴与丑恶。看守麦田的人是相当“强势”的,不仅可以搧一个妇女的耳光,而且力道能让其“嘴角留血”。他代表着一种“威权”,而母亲及其莫言则是底层的弱势群体,值得全世界人们的普遍同情。
莫言在讲故事时,把事实本身明确为,“跟随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捡麦穗”。然而,究竟是“捡”还是“偷”呢?网络上有人为此争论不休。
这段故事是莫言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一本正经讲的故事。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故事想必会和这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一并载入史册的。
我生于1957年,莫言生于1955年,我1975年当兵,莫言1976年当兵,我们都是从农村当兵出来的,属于同一个时代的人。莫言的老家在山东,我的祖辈从山东逃荒到东北黑龙江,虽然地域上有差别,但同时都是在农村集体化后,组建了人民公社的大背景下成长的。以我那个时期在农村生活的经验,有义务,也有必要把莫言和母亲究竟是捡麦穗,还是偷麦穗弄清楚。
农村有个词叫做“拾秋”,就是在收割完庄稼后,捡拾遗落的粮食。虽然麦子收获的季节在夏天,但是,捡麦穗仍然属于“拾秋”的性质。那时候,农村集体地里的小麦到了成熟的季节,收割完事以后,是允许人们去地里捡麦穗的,否则,随着麦地的新耕,那些散落的麦穗就白白被翻进土里去了。只要你不影响队里社员翻地,你可以随便进去捡麦穗。
很小的时候,我也在“拾秋”的时候,经历了一场“暴力”的场景。前一年,生产队在南二节地种了几十垄的红芸豆。这种红芸豆不是夏天吃的豆角,而是需要在秋天成熟之后,收获豆粒。到了冬天,人们将它烀烂之后,用来做豆包馅。那时候,家里的主食是苞米馇子。在熬苞米馇子时,放上一把红芸豆,格外好吃。在那种“以粮为纲”的年代,上级是不允许减少主粮种植面积的,因为苞米和谷子等主粮是需要上交的“公粮”。为了怕上级发现,所以,那一年的红芸豆就种在了靠近前屯的南二节地。到了第二年,这里改种苞米。前一年收获后遗落的红芸豆粒,经过一个冬天之后,又自然生长出来了,只是数量极少。有细心的社员在收割苞米时发现后,便告诉了自己的老婆孩子。于是,一些妇女和孩子便来到割倒了苞米的南二节地里去捡红芸豆,很小的我也和二姐一道,挎着家里的小筐,加入了这个队伍。正当我们在苞米地里仔细地寻找红芸豆时,突然听到了一阵震天动地的马蹄声。原来,有人看到南二节地里的这些人,以为是前屯的人来偷苞米,便禀报了生产队长。队长一听火冒三丈,立即下令在场的所有社员骑马去驱散。几十匹马一路狂奔黑压压冲过来,那场景对于我一个刚刚五六岁的孩童来说,是相当吓人的。由此也让我后来体会到,在那个冷兵器的时代,成吉思汗大军之所以能够纵横亚欧大陆,靠的就是这种阵势。马队来到我们面前,发现大多数都是本队社员的老婆孩子,而且筐子里仅仅是捡拾到的芸豆角和芸豆粒,本不属于生产队的收获范围之内,也就罢了。而女人们则不依不饶大声地呵斥着马上的社员,“你们干什么啊?看看给这些孩子吓的。”
回头再来看莫言所讲的故事。按理说,收割后的麦田,已经没有设置看守人的必要了。既然有人看守,一定是没有完成最后收获,防止有人偷麦穗。已经有人看守了,就不存在你可以随便来“捡”的问题。由此可以断定,莫言和母亲根本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捡麦穗”。
从事理逻辑上讲,举凡有人守护的,都意味着所有权归属明确,是有“主儿”的东西。容不得其他人侵占。如果你拿走了,除了抢,便是偷。美其名曰说是“捡”,显然是在偷换概念。莫言在领受诺贝尔文学奖时所说“捡麦穗”的故事,纯属逻辑不通的胡扯。
不仅如此,从莫言讲述的具体情节看,他和母亲去“捡麦穗”的地方,也不是他们自己生产队的麦田。因为他和那个看守麦田的人,一直到后者“白发苍苍”才“在集市上”相逢,显然他们并不是一个生产队里的。
富丽堂皇的诺贝尔文学奖颁奖大厅里,坐满了蓝眼睛高鼻子的外国人,那些衣冠楚楚的高贵一族,倾听着莫言的娓娓陈述,仔细品味着那个叫做中国的地方的贫穷、丑陋与残暴。不知他们是否想到过我这里所辨析的事理逻辑,也不知他们所崇尚的价值观念中是否还包含了偷。以我之揣度,偷的行为本身,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恐怕都不是什么光彩的行为吧!?
再深入地探究一番,如果莫言以一个文学大家的身份,其目的本在于侮辱那些高贵一族的智商,我倒是对他十分佩服的。问题是,他的目的果真是这个吗?我表示怀疑。
2、没有洋人和洋奴的“双标”,欣赏不了莫言“捡麦穗”的故事
9月9日我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莫言在领受诺贝尔文学奖时所说“捡麦穗”的故事,纯属逻辑不通的胡扯》,截止此刻,共有5190人点击阅读,309人点赞,4人打赏。发表在“知乎”上,185人阅读,1人点赞,7人评论。看了莫粉的评论和某位作家的观感,不免悲从中来:真有那么一类人是猴子的近亲——狒狒(废废)了。他们在意的,不是我说了什么,而是说了谁。那莫言简直就是他们心中一座不容亵渎的灯塔,这里质疑了几句,似乎动了他们的禁脔,接着就是一顿歇斯底里地情绪宣泄。你说什么是真正意义的“捡”,他问你家是否饿死过人。你说人家有人看守的东西不能“捡”,他给你讲国外某市长抓到了偷面包的人,不是惩罚,而是号召人们给他捐款。真正让我体会到什么叫做不可理喻。
平复一下心情,我还是想聊一聊农村那种莫言“捡麦穗”之类的“拾秋”。
我从农村长大,对于记忆中的“拾秋”印象深刻。所谓的拾秋,就是拾掇秋儿。在我们那里的乡下,到地里去捡拾遗落的果实,叫做“遛”。捡什么,就是遛什么。譬如遛苞米、遛土豆。生产队的麦子收完了,大人小孩涌进地里,俯下身子,一棵一棵地捡,手攥着麦穗下面的麦秆,麦穗簇拥成鼓胀的一团……这是遛麦穗儿,也就是莫言所说的捡麦穗。最令我难忘的是“遛胡萝卜”,那时候,生产队养着几十匹马,如果还养了种马,更需要增加营养,所以,生产队会种下十几垄地的胡萝卜。因为胡萝卜属于植物的根茎,所以,收获之后,总会有些遗落在土里。等到生产队里收完了,我们就拿着铁锹和锄头去地里翻找。即便是翻过了几遍,过去了很长时间,地上仍然会有胡萝卜。走进种过胡萝卜的地里,我们低下头,往往会惊喜地发现那从地表下冒出来的一撮鲜嫩的暗红微绿的红萝卜缨。顺着那簇缨儿扒开土,下面便是一根甜脆可口的胡萝卜了。小时候,最难忘的是瓜秋了。生产队里种的香瓜和西瓜熟了,摘回来一车,家家都会有人拿着面袋子按人口去领瓜。领上几次,个把月的时间过去了,瓜地就该“罢园”了。社员们在地里摘下最后一茬瓜,地头聚集着众多的妇女和孩子。等待着装瓜的马车出了地头,便是认可大家随便捡的时候到了……我之所以在此描述拾秋的情形,并非如某位作家所说的无关主题,目的就是为了说明,什么是拾秋中真正意义的“捡”。
过了中秋节,又到了秋天收获的季节。秋天里的农村,拾秋是一种普遍现象。如果在自家的地里捡,显然是出于对自己劳动果实的珍惜。如果到别人家的地里或者集体的地里去捡,则会有一种“不劳而获”的快慰。问题是,要体验这种快慰,一定是以人家的允许为前提。如果人家不允许,你就不能随便去“捡”。一般而言,人家之所以不允许你去捡,一是人家自己首先要捡一遍;二是旁边还有没有收获的,担心你“顺手牵羊”。有人看护着,就不能随便到人家地里去捡,这是拾秋者的基本共识。作为田地的主人,遇到有人在不让捡的时候硬要进去捡,也只是连打带吓唬,驱散了事。既保住了自己的劳动果实,又不想把事情闹大。
回头再来看莫言的故事。我已经在上一篇文章中引用过了,为了阅读方便,还是复制在这里为好:
“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随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捡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捡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搧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捡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让我终生难忘,多年以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地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如果集体的地里到了允许捡麦穗的时候,还会有什么看守?如果你和母亲等人认为这种捡麦穗的行为具有正当性,干嘛会心虚地纷纷逃跑呢?
从莫言所讲的故事,让我联想到了2020年11月3日9点45分,北京晚报官网上发布的一条新闻,标题是:承包商收花生时遭数百村民哄抢,村干部:晚上打头灯来偷,报警也没用。正文如下:
近日,河南驻马店袁先生爆料,10月下旬,他和朋友在遂平县嵖岈山乡大里王村承包种植的花生在收割时遭到村民哄抢。
袁先生称,2017年起他们在村里承包了1000多亩地种植花生玉米小麦,其中花生500多亩,先后投资300多万元,但是从第一年起收割时节就遭村民盗窃、哄抢,今年旧戏重演,“来了好几百人,报警也没用,甚至晚上打头灯来偷”。袁先生表示,收割后掉落的花生他们愿意让村民来捡,但是村民都在未收割完就来拿,甚至晚上趁人不注意盗窃,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对此,大里王村一村干部告诉记者,来抢花生的村民主要是外村村民,村里“都知道这个事情,但是人太多,根本管不住”,希望媒体的报道可以呼吁地方政府重视此事,同时对村民进行教育,能意识到盗窃行为是违法的。
我从来不认为西方世界一无是处。更不认为西方人一无是处,那个世界和那里的人一般是讲究规则与秩序的,同时更讲究正当合法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对于我所欣赏的西方世界和尊敬的西方人来说,莫言的故事并不是什么好故事:人家那是有人看守着的麦田。看见看守人来了你们纷纷逃跑,这足以说明你们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捡麦穗。不允许你一窝蜂似地上来哄抢,本来就是正当的。如果在一个社会里,谁抢来就算谁的,那不就乱套了吗?社会公平与正义又体现在哪里?当然,如果这些标准都不算标准,就是想用另外一套标准,对标你那个国家的贫穷、落后、冷漠、残暴与丑陋,莫言的故事在某些洋人和洋奴看来,便是值得欣赏的了。
3、莫言作品中的情感表达果然都是有缘由的
近读一篇莫言大哥谈莫言的文章,不免感叹,其实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莫言在作品的立场显现与情感表达,都是有缘由的。正如教员所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尤其是小时候的生活经历,会确立一生中难以改变的情感倾向。
莫言的大哥管谟贤是莫言研究会副会长,1943年生,60年代华东师范大学毕业。主要代表作有《大哥说莫言》《莫言与红高梁家族》。
管谟贤介绍说,他们家有弟兄三人,他老大,大学毕业,老二管谟新高中毕业,老三管谟业小学没毕业,管谟业就是莫言。
根据介绍,莫言一九五五年正月二十五生,公历二月十七日。他们家当时是政府的“团结对象”,而不是“依靠对象”,因为大伯父的儿子在台湾。
就家庭成分来说,他们家显然不是地主、富农,大概率是中农成分,究竟是上中农还是下中农,他没有细说。至于他大伯父的儿子为什么去台湾,他也没有细说,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是国民党军政人员显然是不可能跟着去台湾的。在当时,这属于典型的“有海外关系”。
那段时间全家人笼罩在政治的阴影下。在这样一个大家庭里,感到最多的是无人理睬,有时会受到父亲的打骂,几乎觉得自己就是多余的。
莫言一九六一年到小学读书。一九六七年一月,管谟贤回乡探亲,发现莫言因为家庭成分的原因辍学了。按道理说,家庭成分不足以导致辍学,那时候并没有因为家庭原因而不让上学的。究竟有什么具体原因,他没有说。但是,当时的莫言在学校里会不被重视,受到冷落是可能的。
根据介绍:莫言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在生产队里干活,他们是二队,下地,刨地,干一天活四个工分,一个工分二分钱,干一天赚不到一毛钱,有一次为了半个工分和队长打架,因为出身不好,做梦都想离开农村。叔叔在供销社棉油加工厂工作,认为莫言唯一的出路是当兵,脱离农村。于是从十八岁开始,莫言年年报名,年年体检,直到一九七六年,经过全家努力,他才当上兵。
莫言比我大两岁,他的经历让我想了小学时的一个同学。一天早晨,我像往日一样背着书包去上学。走进教室,我忽然感觉到气氛不对。同学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议论着什么,更多的人瞪着惊恐的眼睛做思考状。还没等我弄清楚怎么回事,老师进来了。他吩咐我们回座位坐好,每人拿出一张纸听写汉字。不是什么难写的字,不一会儿,大家都签上自己的名字交卷了。老师认真收齐同学们听写的卷纸,神情严肃地走了。待同学们重新聚在一起议论,我才从知情人的口里得知:昨天下午,有人在一个公共厕所里发现了“反标”,也就是所谓的反动标语,是用粉笔书写的:“打倒毛主席”。
谁也没有发现什么人在厕所里书写标语,到哪去查“现行反革命”呢?然而,短短几天时间,案子破了。通过查对笔迹和本人承认,作案人被查出来了。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竟然是我的同学——张显明。
在我印象中,张显明像个女孩子一样,老实得不能再老实了。他家的成分不好,大概是个上中农吧。我记不清张显明的父亲是否在“五类分子”游街的行列里,更没有听说他的父亲在运动中有任何特别的故事。他自幼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在学校里从不敢“乱说乱动”,他总是避免人们的注意力,力图把自己从人们的视野中抹去。在学校里,从来没有人欺负他,他那副模样激不起任何调皮学生的征服欲。然而,他竟然做出了如此大事。张显明成了“小反革命”后,因为年龄小,尤其是因为运动形势发生了变化,并没有受到严厉的“专政”。他辍学回家,做了生产队里的小半拉子。
4、莫言为辽沈战役纪念馆留言的要害是什么?
“炮火连天,只为改朝换代;尸横遍野,俱是农家子弟。”莫言是否在锦州的辽沈战役纪念馆写下了这样的留言,包括纪念馆在内的官方至今未做澄清。这样的留言体现着对于这座纪念馆存在价值的判定。如果按照莫言大师的说法,这个纪念馆的价值意义不仅归零,而且为负。是否得到过、保存着这样的留言,馆方保持沉默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从网络上看,莫言的拥趸们却已经在不断阐释这两句留言的政治正确了。
这两句话,其实有着特殊的文字背景。也就是说,有着特殊的语境。
人们常常把封建王朝的更迭,说成是所谓的“改朝换代”。一个王朝被推翻了,又重新建立了新的王朝。他下台,你上台,换汤不换药,“皇帝轮流做,今日到我家。”在一个封建王朝兴起与灭亡的过程中,“兴也,百姓苦;亡也,百姓苦”。在辽沈战役纪念馆写下如此留言,自然是把拯救穷苦大众于水火的解放事业理解为历史上那种单纯的改朝换代了。
“尸横遍野,俱是农家子弟。”这句话的文字背景是: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身居高位的将军,功成名就,形象伟大,却是建立在贫民子弟累累白骨之上的。在辽沈战役纪念馆写下如此留言,这个“将”当然是指共和国那些为人民解放事业建立不朽功勋的将军们。
如果这样的文字题写在任何一个古战场上,譬如涿鹿之野、譬如官渡,都是没有问题的。题写在辽沈战役纪念馆就令人匪夷所思了。一个人有了点名气难免发飘。任何具备正常思维与情感的人,都无从体会莫言写后留言掷笔时的快意。一个由解放军艺术学院培养出来的,顶着共产党员光环的部队作家,一个最终享受着中国作协副主席种种待遇的人,不正是受惠于无数革命先辈所创建的人民共和国吗?你个人努力所取得的成就,那一点不是在先辈们流血牺牲所提供的社会环境下取得的。吃着娘的,穿着娘的,还要骂着娘,人们只能说:这小子够混的了。
5、三言两语说莫言
说句心里话,我真的不大喜欢莫言。人们常说相由心生。一副鞋拔子脸,瘪嘟着嘴,小眼睛不停地转动,用老百姓的话讲:心里憋着坏呢。他的面相不讨喜。
说到莫言的文学功底,论色情描写不如贾平凹,论思想的深刻性不如韩少功,论文字功力不如周树山;他的作品,论给人以向上奋进的力量,不如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论史诗般的厚重不及陈忠实的《白鹿原》;论给人以美的熏陶与享受,不及浩然的《金光大道》。他的书,给人多半是恶心、郁闷与窒息,不仅少年儿童不宜,成年人也是少读为妙。
他虽然出身农家,却与普通百姓不共情。他那种区别于正常儿童的性格特征与情绪倾向,是在孤寂的辍学生涯中逐渐形成的。他三观的确立,正处在西方意识形态随着开放大门汹涌而入的时期。他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他是否定中国革命历史虚无主义的典型代表,是公知群体的典型代表,是西方思想殖民的成功例证。人的思想观念总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变迁而不断更新,在这种更新中,缺乏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总是从一个极端跳到另外一个极端,从绝对的肯定走向绝对的否定,或者从绝对的否定走向绝对的肯定。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的人,在这种观念转变过程中,展现的是一种扬弃,该肯定的肯定,该否定的否定,在各种思想观念的碰撞中迈进更新的高度。遗憾的是,莫言恰恰是前一种人。
6、莫言的成名之路
我爷爷是从山东移民到东北的。在我如今的东北老家,有那么一句骂人话,“高粱地里拉拉出来的”。在东北方言里,“拉拉”的意思是自上向下流。这句骂人话的意思是,在高粱地里苟合出来的野种。一马平川的原野上,高粱地,那随着季节陡然升起来的一人多高的青纱帐,充满着神秘的色彩,承载着人们对于野合的想象。
莫言之所以成为一个名人,后来又获得各种奖项,其中的密码就在这“高粱地”三个字里。那个时候,改革开放刚刚开始,封闭的国门在敞开,人们的思想在解放。莫言的“红高粱”问世之后,尤其是因为电影这种艺术形式的加持,立即受到了人们的肯定与欢迎。高粱地里的野合,满足了当时的人们性解放的心理想象。高大威猛,野性掩饰着匪气、打鬼子、反封建、反压迫、妇女解放、大胆追求个人幸福,既符合主流价值观,也符合人们的业已养成欣赏习惯。莫言笔下的“我爷爷”“我奶奶”就这样走进了大众,而且是一个“白毛女”故事中“大春”和“喜儿”妥妥的升级版。于是,莫言成功了,成了名人。
用句粗话讲,“再来,再来就是尿了”,哪有那么多宝贵的精子?用句俗话讲,“鸭子上架,就是那么一窜”。抱歉了,我的读者,接触莫言,我的文字也变得粗俗了。
尽管各种大奖,各种荣誉,甚至是泼天的富贵还在后面的故事里,可莫言后来的作品实在谈不上什么文学价值了。莫言后来出版的小说,从来没有过“洛阳纸贵”的轰动效应。甚至远远比不上贾平凹的《废都》和陈忠实的《白鹿原》出版时的情形。莫粉们一再指责莫言的批评者,莫言的书你看了吗?这种指责本身事实上显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现象,作为文学界的“顶流大佬”,他的那些垃圾文字,反倒是无法令人卒读的。因为很多人看过或听说过几段莫言的文字,从心理到生理就已经产生了不适。
市场经济,商品社会,一切向钱看。那时候的出版社名义上讲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可社里要开支,员工要吃饭,终究还是要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的。至于社会效益,只要不越过政治红线即可。“名人的书好卖”,“莫言的书好卖”,这是所有出版社的基本共识。只要你是名人,码出字来,出版社就给你出。而且是各个出版社抢着出。可怜许许多多不知名的作者,无论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修改打磨作品,也入不了出版商的法眼,因为你还不是名人。
萝卜快了不洗泥。一路“开挂”的莫言随即进入了创作的巅峰期。1995年春天,莫言用83天写出55多万字的《丰乳肥臀》。2005年8月,莫言用43天写出43万字的《生死疲劳》,据说最多的一天写了一万六千五百字,这种速度即便是抄写也够惊人的了。老百姓都知道的朴素道理:“慢工出细活”。人们在使用语言时,总是需要反复斟酌才能找到更为合适的。不经沉淀与打磨,注定是粗糙之作。到了出版社编辑的手中,为了不耽误挣钱,也只是挑一挑错别字,把不通的句子顺一顺,更何况人家已经是成名作家了,岂能容你随便改动。无论是作者还是编辑,哪里是在精心打磨什么精品力作?谈什么思想性和艺术性,不管它是不是文字垃圾,只要能进入市场迅速变现金钱,能有经济效益就行。
书出了,名有了,钱多了,这些都是社会交际的资本。交际的路子一通,各种奖项与荣誉也随之而来了,这便是恒古不变的社会生活逻辑。
不论多高级别的评比,主观评定总是代表不了客观价值。尽管莫言获得了茅盾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但对他后来的作品,我并不看好,甚至觉得恶心。就其思想性来说,不过是在西方意识形态和历史虚无主义影响下,毫无独到政治见解的跟风之作。就其艺术性来说,尽管有意贴上了“魔幻现实主义”的标签,终究不过是一种既违反生活真实又违反艺术真实的经不起推敲的胡编乱造。什么“带有泥土气息”,“揭示人性阴暗”,包括把千古不变的文学主题——性爱,做牲畜交配般的堕落描述,都不过是出自偏僻肮脏角落里的龌龊想象。不仅儿童不宜,成年人也无从审美。
迄今为止,网络上仍然有人在不断地吹捧莫言的那些文字垃圾,还有人把莫言当做文学大师来顶礼膜拜,唯恐人们忘记了莫言。可以想象那是一门生意,可说到底,实在是羞煞先人啊!
被时代的潮流一时间激荡起的浪花,最终会跌回水面。那些昙花一现的所谓名人,最初从正剧开始,继之以喜剧,接下来便是闹剧与悲剧了。不论多美的包装与粉饰,卸妆之后,注定是平凡的素面。所有的喧嚣过后,注定是一地鸡毛。社会从来就不是什么理想社会。时势造英雄,也造奸佞。万幸的是,残酷的现实常常以人们始料不及的速度,掠去那飘忽的浮华,将时代的宠儿变为历史的弃儿。
7、莫言在文学史上的地位究竟会怎样?
莫言是本土作家中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人。他在文学史上地位究竟会怎样呢?一个作家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当然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但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一定要比其他作家优秀吗?我看未必。来自外界的评价并不意味着你本身就有多好或者有多坏。当今社会上许多评选结果,譬如选美、选秀等等,常常引起人们的嘲讽,其中的堂奥,是令人无法想象的。江湖中那些被人们刻意捧红的人物,转瞬间人设崩塌也是常有的事。世界上的任何评选,并不是由被评选对象本身的价值意义完全决定的,影响评选本身的因素不枚胜举。在价值观歧异的状态之下,评选结果很难得到普遍认同。在价值观颠倒的状态之下,不可避免会出现误将乌鸡当凤凰的评选结果。不仅是某项单纯的评选活动本身,当黑白颠倒,价值混乱,道德沦丧,世风日下,整个社会评价体系出现问题的时候,那只神秘的上帝之手,也会自然而然地将那些活跃在台面上的得意人士由一身正气的仪表堂堂,换做是阴险狡诈的獐头鼠目。
莫言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作为一个事件是可以写入文学史的,但是,分析一下他那隐藏在作品背后的创作理念,如果说他据此创作出的作品会流芳百世,我则表示怀疑。
莫言有一句著名的话:“把好人当坏人写,把坏人当好人写”。作为一种文学创作理念,有人恭维说,这一理念的核心在于打破人物塑造的简单二元对立,追求人性的复杂性与真实性。事实上这句话本身在逻辑上就说不通。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是你写出来的,创造出来的。既然你要把“好人”往“坏”了写,把“坏人”往“好”了写,还有那个前在的好坏之分吗?这种混乱的逻辑本质上不过是在挑战人们的普遍价值观,不过是为其与众不同的价值观寻找托词。群众眼里的好人,在他的眼里却是坏人。
莫言还有一句著名的话:“我有一种偏见,文学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文学创作本身是一种美学实践。塑造美的形象,展现美的意境,给人以美的享受是文学创作本身的应有之义,怎么能完全抹杀文学的赞美倾向呢?心中有美,自然会在文学作品展示美。悲剧创作的成功密码,也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美与丑总是在映衬中展现出来的。在描写丑陋的过程中,成功的作者都会以美的形象映衬于无形。毫无疑问,心中没有美的人找不到美,写不出美。他们只会在阴暗心理的作用下,仅仅盯着那堆龌龊的、阴暗的东西,做那种屎上雕花的恶心勾当。《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随着关云长的形象流芳百世,《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随着武松的形象流芳百世,莫言会随着他作品中的哪个人物形象流芳百世呢?
有人给莫言的写作风格贴上了“魔幻现实主义”的世界性标签。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1897-1962)逝世60周年的时候,莫言写了一篇文章《我与文学大师的对话》,文中写到,“读到福克纳之后,我感到如梦初醒,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地胡说八道”。既然你要揭示历史的疮疤,要暴露社会的黑暗和人性的丑陋。且不说你本来就抱着丑化的主观故意,就写作技法的选择来说,这种所谓的魔幻现实主义合适吗?能让读者在事实的意义上接受吗?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等于对文学本身赋予了一个新的定义:胡诌八扯、胡说八道、胡编乱造。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有人把莫言与鲁迅并列,称其为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这其实是一种误解。莫言写作的时间是八十年代末,从1978年开始,中国已经开启了另一个历史时期。如果是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理应有挑战权贵的胆气,鞭辟入里的深刻,理应揭示并针砭改革开放后出现的社会问题,而不是随波逐流,在历史虚无主义的思潮裹挟下简单否定新中国的前三十年,以及整个中国革命,因为那些已经成了历史。
总之,如果一个作家的文学观是混乱的,创作理念是扭曲的,你还能指望他能有什么好的作品流芳百世呢?
8、莫言那段被刻意掩盖的“黑历史”究竟是什么?
本不想写有关莫言的文章了。遗憾的是,微信上总是不断推送有关莫言的文章。走进书店,摆在显眼位置的,是莫言、余华的书籍,跟在后面的,也就只有刘震云了,似乎偌大的中国,只剩下这三个作家了。有关莫言的文章,有批评的,有吹捧的。这些文章看得多了,不免感觉到,莫言有那么一段“黑历史”,是他本人及其知情人一直在刻意掩饰的。
覃桂英是莫言的远房表妹,在2012年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后,以曝光“丑事”为由索要4万元,据说遭到了莫言的拒绝。可这个表妹随后的销声匿迹了,是不是真的被金钱封了口呢?覃桂英当时要曝光莫言的什么“丑事”呢?有挺莫者介绍说,她所谓的“丑事”不过是“莫言开会打瞌睡、反对父亲土葬”。按理说,这些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都算不上什么“丑事”。莫言是小眼睛,眼皮一耷拉,谁能看得出他在开会时睡觉呢?小孩子都兴奋活泼着呢,谁会在开会时睡觉呢?挺莫者显然并不熟悉那时候的情况,为了节省土地,各地提倡的是火葬而不是土葬。莫言“反对父亲土葬”,恰恰符合政府要求。覃桂英“要挟”莫言的所谓“丑事”,难道仅仅就是这两点?
那时候,农村孩子走出来的希望是除了推荐上大学就是当兵。对于一个小学没毕业的莫言来说,是不可能被贫下中农推荐上大学的。莫言为什么一直到23岁才当上兵呢?按照他大哥所说,莫言最终当兵是经过全家人的努力尤其是二叔的帮助。换一种说法,是请客送礼托关系走了“后门”的。他的家庭成分算不上地富反坏右,只有大伯父家的大哥去了台湾。而且大伯父家早已分家单过。是莫言本人有什么问题吗?
莫言为什么会在小学五年级时辍学呢?那时候上小学,一年几元钱的书本费和学杂费,绝大多数孩子都在上学。一般而言,上了初中以后,可能因为家里离学校远,一些学生会因为走远路的辛苦或学不会、跟不上而放弃学业。没有特殊原因是不会在小学就辍学的。莫言为什么会在小学时候就辍学呢?是因为什么事情呢?
莫言在一段视频中说:一个人嘴有多松,就会吃多大的苦。他就是因为多说话,给他本人及其家庭带来了麻烦。所以后来选择以“莫言”作为笔名。他究竟说过什么错话,能给他带来如此刻骨铭心的教训呢?又是在什么时候说过的呢?
把上述种种疑问联系起来看,莫言显然有着一段他本人及其知情人所讳言的“黑历史”。沧海桑田,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如果是政治性的,已经发生了转向,即便当时认为是问题,如今也不必讳言了。那么究竟是什么性质的问题,会突破人们的道德底线,仍旧令人难以理解与接受呢?作为一个获得诺奖的公众人物,会有专门以此为业的研究者。希望莫言身边的知情人以及专业研究者能揭示一二,因为很可能正是这一段黑历史,影响了他在作品中所体现出来的政治态度和道德人格。
9、莫言及其公知群体对于民族精神的瓦解作用不容低估
俄乌战争从目前看,是停不下来的。只要北约与俄罗斯不进行最终的决战,这种试探性的代理人战争就会在乌克兰的领土继续上演。
为了赤裸裸的自身利益,作为世界上的军事强国,美国的航母编队耀武扬威,肆意妄为。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在提高国防预算,为不断逼近的世界大战作准备。
中国有关发展、安全、文明、治理四大全球倡议占据着人类道义的制高点,然而,在变乱交织的世界大势中,在核心战略利益受损的情况之下,时刻有被迫卷入战争的可能。在未来的战争中,中国会有多少胜算呢?
有人乐观地认为,我们是世界上的第二大经济体,武器装备在某些方面处于领先的优势,有大量的兵源储备,有强于其他国家的工业制造能力,足以保证持续的战争供给,长期耗得起,最终打得赢。这些说法都没错,然而,有些人却忽略了一种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那就是人的精神。任何武器都是由人来掌握的,所以教员曾深刻地指出:决定战争胜负的是人而不是物,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都充分印证了这一结论。
以1927年8月1日作为自己的生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究竟有何新奇之处呢--五颜六色的“军装”多是打土豪打来的;武器也多是从敌人手中夺取的。那些大刀、长矛还是几千年前业已存在的冷兵器……别的什么也不新,唯一新奇的是一种精神。这种精神本身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然而,如果你是从其他军队中走来,或者是从其他生活领域进入这个军队的生活,你立刻会体验到一种强烈的差别感,你会为一种空前奇妙而伟大的创造所感奋。这种创造的结果是一种集体精神,而标志着这种集体精神的是一整套全新的概念系统,诸如: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革命斗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产主义道德情操等等。也许自然地生活在这个概念系统中的人会感觉无所谓,然而那些在陈旧的概念系统中生活过的人,那些在意识形态方面与这里存在差异的国度中生活的人,那些跨越了现代具有未来意识的人则一定会感觉新奇。这种精神不仅是新鲜的,而且是惊人的。她对于传统精神的背叛,对于自然人性的超脱,她的作用力、感染力、影响力、号召力,她物化的成就……雄辩地昭示着自己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存在。她决定了这个武装集团,继而决定了这个武装集团所进行的战争的最后结局。
这种精神曾经孕育出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和英雄群体。然而,这种精神及其所产生的伟大力量是否依然存在呢?
近些年来,从学术界到文艺界,再到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层面,那些被我们引以为傲的精神力量已经被瓦解。
莫言关于中日战争是兄弟争家产的论调,彻底否定了抗日战争的反侵略性质,消解了民族仇恨及其抗战精神。
从莫言的《生死疲劳》到方方的《软埋》,从根本上否定土地改革及其革命精神的历史正义性。
莫言关于捡麦穗历史叙事,在肯定个人利益的同时否定集体利益,与集体主义是“通向奴役之路”的论调一起,彻底否定了人们原初的理想信念。
莫言等人所谓基于人性的写作,肯定人性自私,肯定自然为自己的合理性,否定自觉为他人的高尚性,让人们理直气壮地甘当一个极端的利己主义者。在利益诱惑面前,什么国家利益,国家机密,没有任何东西不可以出卖。当不择手段的自由竞争最终导致贫富阶层的固化,精神上的分裂状态也随之形成,所谓的同仇敌忾便成了遥不可及的幻想。待到一个民族的战斗精神需要用物质来刺激的时候,战争的胜算能有几何呢?
遗憾的是,莫言及其公知群体仍然是这个社会主流文化的标志性符号。
10、对中学教材中莫言《卖白菜》的五点质疑
莫言的很多作品,是“儿童不宜”的,譬如“丰乳肥臀”,能够干干净净编入教材,教育孩子的,大概就是这篇《卖白菜》了。单就这篇文章,我想提出五点疑问。
第一、我和莫言一样,生活在同一时期的中国农村。按照他的说法,他家已经卖掉了一百零一棵白菜。要过年了,还会再把剩下的三棵也卖掉吗?要知道,萝卜白菜在农村是最廉价的食物,卖掉最廉价白菜要换取、能换取什么过年用的生活必需品呢?连最廉价的白菜都不得吃,究竟想卖掉白菜买什么吃呢?这在逻辑上显然不成立。
第二、莫言家的白菜是从墙上钉着的木橛子上取下来。山东那个地方储存白菜要挂在墙上吗?为了保存住白菜里的水分,哪里的白菜要挂在墙上呢?过了几个月,那不是风干了吗?如果目的就是让白菜在风干,最后吃干白菜,可莫言在文章表述中,明明卖的新鲜白菜。干白菜外面的叶子是不需要扒掉的,买白菜的老太太为什么还要扒呢?显然莫言对于这些生活常识根本就不懂。
第三、1967年的农村有化肥吗?“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那时候农村都在大搞积肥运动,收集人畜粪便。十多年以后,才从国外引进大型化肥生产线。即便是个别地方能够生产少量的化肥,也是小规模使用,并且是生产队购买的,谁家会为自己的几亩自留地购买化肥呢?莫言给那棵白菜上的化肥是从哪里来的呢?
第四、老太太拿起那棵最小的白菜,老帮子已经脱去了五六层,还在剥,一棵白菜能有几层?大家不妨买棵白菜剥剥看。
第五、那时候的白菜一二分钱一斤。脱了五六层,老太太又去剥,这棵白菜还能有几斤几两?一棵大白菜,即便是不脱去五六层,多说也不过十斤左右。就算还有五斤,也就一角钱,作者是怎么多算老太太一角钱的?即便是临近年关白菜涨价,就算是五分钱一斤,一颗剥去了五六层皮的白菜心,不足一斤,又如何能多算老太太一毛钱呢?
编入了教材,是要让学生逐字逐句去琢磨的,这样的文章能禁得住琢磨吗?
11、我对莫言获奖作品《蛙》的简短评语
能够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的社会,从本质上讲,肯定是一个好社会。因为人口自动增长本身,说明人们对生活充满希望。当人们选择不婚不育,事实是用生殖器给一个社会投出了否定票。一个国家的人口数量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不是靠饥饿灾荒,不是靠战争,不是靠瘟疫,而是靠自觉的计划生育,有什么可控诉指责的呢?
12、究竟是什么样的脑袋才能把日本侵华说成是兄弟争家产?
一个小学学业没有完成,仅仅认识三两千个常用汉字,单凭顺嘴胡诌,胡编乱造的手段,迎合某种政治需要,实现了对开国领袖,对中国革命,对人民军队,对新中国,对“母亲”,对底层国人的抹黑,满足了评委们“应该就是那个样子”的心理预期,更有趣的是,作者把自己写成是瑞典人留下的“野种”,于是获得了那么一个“炸药奖”,这个笔名叫莫言的人,也因此成了一些无脑人眼里的“文学大师”。
莫言生于1955年,除非是极其偏远的山区,那时候的农村孩子都会把小学读完的。我至今仍然不解,究竟是因为怎样的品行不端,让他在学校里混不下去了?中国有那么多作家,偏偏一个满嘴谎话的人,被一些人盲目推崇。看过有关莫言的文章,在公众号上写过有关莫言的评论,于是每天的手机里总是出现大量有关莫言的文章。尤其是那些吹捧莫言的文章,令我十分反感。别的作家且不论,梁晓声不仅写出了《人世间》这样现实主义佳作,而且还写出了《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这样的理论著作,无论是文学水平还是思想理论水平,不知要甩莫言几条街。小眼睛、塌鼻梁、瘪嘟嘴,一看心里就憋着坏呢。可这手机偏偏让这个莫言“霸屏”了。从历史的眼光看,这应该是中国文坛上一场足够荒诞的人为“闹剧”吧!
有文章说,莫言把中日战争比喻为“兄弟争家产”。我查询了一下,在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莫言演讲集》中,收录有莫言在1999年10月于日本大阪关西日中关系学会发表的演讲,题目是《展望二十一世纪的中日关系》,其中果然有这样一段话:
“即便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为了争夺家产,有时也会刀枪相见。这是人类固有的缺陷,我愿用这样的角度来理解20世纪前半叶的中日战争。”
看完他的这段话,我不禁感叹:究竟是什么样的脑袋才能说出这么无耻加弱智的话呢?你要讨好日本人,要跪舔日本人,终究不能在情感上不讲底线,在事理上不讲逻辑啊!
日本发动的是侵华战争,打进了中国领土。他们是中国的“家里人”吗?中国是他们的家吗?他们有分中国家产的权力吗?明明是强盗闯进了别人的家里,掠夺人家的财物,却被莫言说成是兄弟之间争家产?明明是侵占我国土,杀害我同胞,掠夺我资产,却被莫言轻飘飘一句兄弟争家产给“解构”了。这样的话日本人太爱听了。因为他们在中国的烧杀抢掠,因为他们在南京城里的杀人比赛,被莫言赋予了“正当性”,可以毫无愧疚感和负罪感。
从情感上讲,这个一些人眼中的文学大师,与我们那些死在日本鬼子屠刀下的三千多万同胞及其家人根本就不共情,和汉奸之外的所有中国人根本就不共情。
情感总是对理智活动产生重要的影响。网络上人们常讲“恋爱脑”,说的是情感上爱之深切,理智上便不大清爽了,也就是所谓“被爱冲昏了头脑”。莫言也是如此,因为对日本人如此热爱,才会表现得如此弱智,才会说出这种逻辑上狗屁不通的话来。当然,对于这个问题,老百姓那里还有三种解释:这个的脑袋被驴踢了。这个人的脑袋进水了。这个人的脑袋被门挤了。
13、莫言的这两篇文章适合入选中学课本吗?
莫言的粉丝在吹捧莫言时,洋洋得意地卖弄说,莫言的两篇文章入选了课本。我查询了一下,果然如此。其中《卖白菜》被收入江苏教育出版社七年级上册语文教材(2016年秋季修订版),《讲故事的人》是莫言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致辞,曾入选人教版八年级下册语文教材,作为演讲类文本供学生学习。
有趣的是,这两文章恰恰是我曾经重点剖析并批评过的。感兴趣的朋友请搜索《对中学教材中莫言<卖白菜>的五点质疑》《莫言在领受诺贝尔文学奖时所说的“捡麦穗”的故事,纯属逻辑不通的胡扯》,以及《没有洋人和洋奴的双标,欣赏不了莫言“捡麦穗”的故事》。
对于《卖白菜》这篇文章,我不知道老师们在讲解时,如果学生提出了如下问题该如何回答:
莫言家在过年前要卖掉最廉价的白菜,为了买什么过年呢?
1967年的农村有化肥吗?莫言是从哪里弄来的化肥?
莫言卖的是干白菜还是新鲜白菜?如果是干白菜,那位老太太还需要扒去四五层吗?如果是新鲜白菜,为什么是挂在墙上的?
那时候的白菜几分钱一斤,一颗被剥去四五层白菜叶的白菜能有多重?能卖多少钱?莫言是如何多算人家一毛钱的?
那么穷,那么苦,与解放前的旧社会比怎么样?革命的意义何在?翻身解放的意义何在?
对于莫言那篇《讲故事的人》中捡麦穗的故事,我不知道老师们在讲解时,如果学生提出了如下问题该如何回答:
捡麦穗是普遍意义上的“拾秋”,是随便由人们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捡拾田地遗落的粮食,如果有人看管,还算是“捡”吗?
如果说,就是让学生在这种漏洞百出的文章中学会独立思考,提出质疑,我反倒是无话可说了。
14、那种肮脏的文字描写带给人的岂止是心理不适
莫言在他的小说《欢乐》中,有这样一段描述:“跳蚤在母亲的紫色的肚皮上爬,爬!在母亲积满污垢的肚脐眼里爬,爬!在母亲泄了气的破气球一样的乳房上爬,爬!在母亲的弓一样的肋条上爬,爬!在母亲的瘦脖子上爬,爬!在母亲的尖下巴上、破烂不堪的嘴上爬,爬!母亲嘴里吹出来的绿色气流使爬行的跳蚤站立不稳,脚步趔趄,步伐踉跄;使飞行的跳蚤仄了翅膀,翻着筋斗,有的偏离了飞行方向,有的像飞机跌入气涡,进入螺旋。跳蚤在母亲金红色的阴毛中爬,爬!不是我亵渎母亲的神圣,是你们这些跳蚤要爬,爬!跳蚤不但在母亲的阴毛中爬,跳蚤还在母亲的生殖器官上爬,我毫不怀疑有几只跳蚤钻进了母亲的阴道……”
这样的文学作品,这样的文字表述,适合给谁看呢?孩子显然是不行的,大人看了,也会觉得恶心。除此之外,这段文学描述,还反映着作家本身的创作特点,那就是胡编乱造。
如今人们的衣服多用化纤布料,饮食上多了农药化肥,现在城里人,即便是农村人也很少能看到虱子和跳蚤了。对于没有亲眼见过的年轻人,有必要普及一下相应的知识。
过去那时候,引起人们皮肤瘙痒的寄生虫大致有这样三类,一是虱子,二是跳蚤,三是虮子。虱子体型稍大,通常呈灰色或白色。跳蚤体型较小,呈棕色或黑色。虮子的体型更小,呈白色。虱子倾向于爬行,跳蚤之所以叫做跳蚤,是因为它善于跳跃,而且跳得很高,最高可跳到19.7厘米,最远可跳到33厘米。虮子基本上爬附在衣缝里不动。所以人们在对付这三种寄生虫时,采取的也是不同的动作方式:抓虱子,拍跳蚤,咬虮子。需要说明的是,为什么说“咬虮子”呢?因为虮子的体型小,着附在衣缝中白花花一溜不动,使用任何工具都可能对衣服造成破坏,所以,人们选择用牙齿咬。就像我们小时候在农村的土炕上经常看到的那样,邋里邋遢的妇女把衣服举在嘴边,用牙齿连虱子带虮子,嘎嘣嘎嘣地咬。
跳蚤当然也会通过爬行来寻找合适的位置吸血、产卵或躲避干扰与危险。因为人看见跳蚤后会构成干扰,所以,人们看到的跳蚤总是以跳跃作为运动方式,几乎看不到它的爬行。这个世界上,恐怕只有莫大师能看见,并且如此这般用排比句来描述跳蚤的“爬”了。
莫大师描述说:“母亲嘴里吹出来的绿色气流使爬行的跳蚤站立不稳,脚步趔趄,步伐踉跄;使飞行的跳蚤仄了翅膀,翻着筋斗,有的偏离了飞行方向,有的像飞机跌入气涡,进入螺旋。”跳蚤有六条腿,后腿特别发达,用于强力弹跳,哪里有什么翅膀?
莫大师最后描述说:“我毫不怀疑有几只跳蚤钻进了母亲的阴道”,这更是胡扯,哪个女人的阴道可以钻进跳蚤呢?即便是他描述过的母亲向八个男人借过种,也不至于如此松弛吧?
写下以上文字,我也甚觉汗颜。可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莫粉,连篇累牍地发表吹捧莫大师的文章,唯恐人们忘记了这位顶尖的“文学大师”。
15、批评莫言,我主要针对的是他违背常理的胡编乱造
陆续发表过几篇批评莫言的文章,想不到会受到莫粉们的恶语相向。回顾总结一下,我主要针对的是他违背常理的胡编乱造。希望莫粉们能冷静下来,理性一点,不要像被掘了祖坟一样,只是简单地发泄情绪,最好的选择是,就常理进行论辩。
在诺贝尔文学颁奖现场,他讲自己和母亲捡麦穗的故事,俨然是遭受霸凌的无辜受害者。一个基本的常理的是,既然有人看守麦田,你进去了,还算是正当的捡吗?
在《卖白菜》一文中,莫言说他家种了104棵白菜,过年之前要买掉仅有的三棵白菜,必要性在哪里?白菜是最廉价的食物,卖掉白菜的目的是什么?想买什么过年呢?把白菜挂在墙上,而不是储存在地窖里,显然晾的是干白菜,可在卖的时候,为什么会被老太太掰去四五层老帮?几分钱一斤的白菜,被掰去了四五层,还能有多重,如何能多算老太太一毛钱?很遗憾,就是这样的文章还被选入了课本。
他的长篇小说《丰乳肥臀》中的母亲如同荡妇一样,四处借种,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会被人指指点点,用老百姓的话说,都会“被吐沫星子淹死”,这种“伟大”会得到多少人的认可呢?“借种”的正当性在于为婆家延续香火,可既然是借来的种,延续的又是谁家的香火?
在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莫言演讲集》中,收录有莫言在1999年10月于日本大阪关西日中关系学会发表的演讲,题目是《展望二十一世纪的中日关系》,其中果然有这样一段话:“即便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为了争夺家产,有时也会刀枪相见。这是人类固有的缺陷,我愿用这样的角度来理解20世纪前半叶的中日战争。”日本军队打进中国,烧杀抢掠,是赤裸裸的侵略行径,怎么能会说是兄弟来争夺家产吗?强盗闯进了被人家里,杀人越货,能说是兄弟争家产吗?用兄弟争家产的角度理解20世纪前半叶的中日战争,在常理上是何等的荒谬!?
为了控诉那个时代的苦难,莫言2000年在美国斯坦福大学演讲时提到,1961年的春天,学校拉回来一车亮晶晶的煤块,一个同学放在嘴里吃,说是很香,大家都跟着咯嘣咯嘣地嚼,就连饿得脸色蜡黄的老师也跟着嚼。在饥荒的年代,听说过挖草根,吃树皮的,还听说过吃观音土的,没听说吃煤块的。煤块真的可以吃吗?真的有营养吗?真的会很香吗?
莫言还在他的《我漫长的文学梦》中说,他三年级的时候还在穿开裆裤。学校有男生有女生,六岁上学的他,九岁三年级了,还穿着开裆裤,露着生殖器,令人实在是难以想象,
世界上的一切存在与运动,都取决于“刚刚好”,“恰好因为”。这便是所谓的“自然而然”与“自然合理”。一切自然的,都是合理的,一切合理的都是自然的。违背常理的东西不存在。违背常理的叙述显然就是在胡说。(2026年3月11日)
16、用数据说话:莫言在读者心中的地位究竟如何?
今年的世界读书日(4月23日),某报新媒体组织了对莫言、余华的专访。网络上一直以吹捧莫言为“业”的写手立刻兴奋起来,纷纷发文解读并称赞。莫言真的是深受广大读者喜欢的作家吗?
2026年3月22日,我偶尔发现微信公众号有一个投票功能,便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智者说工作室”上随便发起了一次投票。看一看肯定和否定莫言的究竟各有多少。时间刚好过去一个月,结果如何呢?
肯定莫言的51票:占百分之15点79;否定莫言的262票,占百分之81点11,持“无所谓”态度的,10票,占百分之3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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