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论与均衡论

作者:崇文书局 来源:马克思主义大辞典 2026-01-22
重点论是关于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主导作用和决定事物性质的观点。

文 | 《马克思主义大辞典》

基本概念

重点论与均衡论

重点论是关于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主导作用和决定事物性质的观点。列宁指出,要“善于从发展路线或链条中找出最重要的环节”。毛泽东指出,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和现象都包含着矛盾,在一事物的多种矛盾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矛盾,在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中,必有一方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事物的性质是由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均衡论,也称平衡论,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哲学观点。它否认事物矛盾体系中有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之分,矛盾的两个方面有主要方面与非主要方面之分;把相对静止、暂时平衡绝对化,认为均衡和渐变是事物的正常状态。

重点论是以承认非重点为前提的,内在地包含着两点论。脱离重点论的两点论会变成均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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