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与危机:《资本论》体系学探赜

作者:许光伟 来源: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微信公众号 2026-07-30
文章以“矛盾廻環法”为核心,亮明“危机是贯穿《资本论》的红线”核心论点,反驳学界“文本叙述未完成”“以第四卷倒推前三卷”的误读,依托劳动价值论拆解三卷对应的价值史路、场路、镜路三层危机演进逻辑,澄清价值范畴的唯物史观本质,为跳出表层知识解读、把握《资本论》的阶级批判内核提供了新视角。

价值与危机:《资本论》体系学探赜

许 光 伟

(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江西南昌 330013)

许光伟.价值与危机:《资本论》体系学探赜[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6,28(4):83-107.

摘要及关键词

摘要:“危机”构成《资本论》价值模型的贯穿红线。具体而言,第一卷通过“价值实体性”分析工具,构建了从主体危机向资本(再生产)危机演进的生产资本“价值史路模型”;第二卷借助“价值代谢性”分析工具,构建了从结构危机向资本代谢危机演进的产业资本“价值场路模型”;第三卷则运用“价值镜像性”分析工具,构建了从分赃危机向资本算法危机演进的社会资本“价值镜路模型”。以“矛盾廻環法”为方法论根基,这一进程展现了思维学的秩序推进;资本的历史本质(价值生产的历史主体)、资本的系统本质(价值代谢的系统主体)连同资本的生活本质(价值镜像的社会主体)一起,共同构成破解劳动异化及资本占有秩序之谜的认识框架,从中生成作为“思维具体”的价值概念。由此可见,唯有价值工具(即劳动价值论)能够把握资本的全部知识本质。这种危机认识的整全性,源于从价值(形式)整体出发,立足于“矛盾读法”与“知识读法”的统一,对资本矛盾的危机机理进行深刻解剖;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资本论》唯一的体系化工具。科学认识并非源于“概念大厦”,而是服从于与历史客观过程相匹配的批判性材料。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为实践化的批判工具,缔造了对概念自身的辩证批判——即唯物史观的“事”范畴(价值一般的秩序存在),使得每一“物”规定皆受“事”所支配。在价值科学内部,正是秩序性支配对象性的事科学认识规范,要求危机的体系讲述必须沿着唯物史观的路径展开。

关键词《资本论》;双体系;价值;资本;危机;矛盾;秩序


全文概览

一、引论:新时代需要怎样的《资本论》学

二、价值范畴是何种意蕴的历史廻環秩序

三、第一卷的廻環设计(资本恶):价值史路模型——主体危机推向资本危机

四、第二卷的廻環设计(资本癌):价值场路模型——资本代谢危机

五、第三卷的廻環设计(资本镜):价值镜路模型——资本算法危机

六、价值工具及其认识原则:价值理路模型——体系廻環的“资本识”

七、危机秩序论何以作为“唯物史观的隐秘结构”

八、结论与展望

《资本论》依照辩证法体系设计价值理路模型,并以此安排知识生产。其理路规则在于:以“道”(矛盾秩序)驭“名”(唯物史观范畴学),由“事”(唯物史观的矛盾质)及“物”(唯物史观的关系质)。基于此,在认识论层面必须严格区分“价值范畴”与“价值概念”:前者作为矛盾秩序的历史工具,统摄劳动异化矛盾的运动进程;后者则是该运动进程与矛盾认识的具体化,充当探寻“知”之本质的工具。在这一框架下,矛盾秩序(工具)为“隐”,知识表征(工具)为“显”。因此,价值一般范畴细化并演化为价值概念群落的过程,绝非主观认识的产物,而是针对唯物史观路径下危机秩序的“知识具象”。这一读法深刻表明:危机是引导我们走出理论迷宫的“阿里阿德涅之线”,更是贯穿诸种价值模型的一条红线,它揭示了“危机一般”在《资本论》中作为大写字母逻辑的体系性存在。为全面展示危机秩序的成长逻辑,本文整理并采用“矛盾廻環法”这一思维学策略,以事的廻環路径(道—象—识)探赜《资本论》体系学的深层意蕴。


01 引论:新时代需要怎样的《资本论》学

尽管马克思曾承诺撰写一部专门的《辩证法》,但《资本论》廻環设计理念并未为普通读者所了解。那么,《资本论》究竟采取了怎样的文本学策略?显然,它绝非单纯的“从文本到文本”的思想文献考古。事实上,《资本论》的文本结构必须置于“马克思《辩证法》”语境予以解读。质言之,《资本论》具有独特的“双体系”廻環设计:一曰研究的体系设计,即廻環运动的历史秩序学;二曰叙述的体系设计,即体系廻環的范畴学。可以说,《资本论》概念系统支架于此。在危机议题上,正是通过对“结构之谜”的唯物史观解答,双体系设计思想得以为学界认可。马克思的理论独白也一再提示我们:《资本论》已然是“艺术的整体”。尽管如此,学界存有一种观点认为,《资本论》在研究上是完成的,在叙述上是未竟之业;进而推论“在历史上,可以由恩格斯和考茨基接着完成;在当下,我们也可以接续他们来完成”[1]。那么,究竟何为“研究上的完成”?这种观点声称:“如果说《资本论》的叙述过程是依循‘第1卷→第2卷→第3卷→第4卷’的顺序向外展开的,那么,其研究过程则正好相反,是依循‘第4卷→第3卷→第2卷→第1卷’的顺序向内推进的。”[1]事实果真如其所言,《资本论》体系学是建立在以第四卷倒推回第一卷的基础之上吗?从历史廻環的机理来看,显然并非如此。而若依此逻辑,将使马克思的体系建构特质陷入一种相当尴尬的境地,即认为“马克思的疾病、他的思想发展,加上他对完美的渴望,把他带到了一个自认为不可能完成他在1860年代前半期所写的东西的境地”[2]。这种推论曲解了马克思的研究方法——将其简化为静态的逻辑闭环图式,并且由于不恰当地将资本在生产、流通、积累、危机之际的廻環运动处理为徒具形式的“回环幻影”,也低估了《资本论》内在逻辑的严密性。

从体系设计到体系讲述,马克思的研究聚焦点始终是“危机议题”。在整体布局上,危机被置于资本生死的舞台上进行排演,马克思的“抽象力”也正是在此过程中得到了充分证成。鉴于此,新时代的《资本论》研究亟需确立以下两个维度的分析规范:其一,澄清历史问题比解决实际问题更为紧要。所谓资本的历史问题,本质上即是其危机问题。这是一部关于劳动异化矛盾的历史实践,因此必须坚持“知行合一”的原则。其二,必须认识到,《资本论》正是以危机秩序由隐而显的行动来落实“研究—叙述”双体系的设计,以危机的“行”达成危机的“知”,并最终实现由阶级之“价值知”向阶级之“价值行”的转化,旨在落实对资本危机病理学的系统性思考。“隐”“显”“行”“知”,此廻環之道。因此,该著作的完成,只能是原理意义上的完成,即双体系设计的研究与叙述完成。就体系学性质而言,我们不应将第四卷孤立为研究起点,而应本着重新审视历史的原则,对第一卷与第四卷、第一卷与第二卷、第二卷与第三卷之间的思想共同体进行再研究。此外,在马克思三卷本体例的既定工作计划中,他本人或许正处于研究设计与叙述设计的体系磨合期(即自1866年起,一直在寻求适当的讲述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资本论》理论体系结构处于未完成状态。

经济学研究向来受制于其所使用的术语,思想之争实质上也是术语之争。新时代语境的《资本论》研究,是原理体系补写与时代内容续写的有机统一。为确立矛盾读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被确证为一种以矛盾驾驭知识的革命性思维工具,进而实现了对资本一般(即危机范畴学)的秩序呈现。鉴于此,《资本论》应被恰当地理解为理论科学意义上的“危机诊断书”,并从中生成大写字母的工作逻辑:以“正名”为原则,从唯物史观的危机“行”走向唯物史观的危机“知”。正名(即主体范畴)而用名(即经济范畴),反过来,名之用(即价值概念)必依赖于名之正(即价值范畴)。《资本论》循此逻辑,构建唯物史观的范畴体系。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之而内涵广大化:它既是理解物质生产历史世界的唯物辩证法工具,也是对廻環秩序的范畴学表达。可见,唯有借助价值模型工具,才能使《资本论》运动构造以彼此连缀的体系谱系形态呈现。设若《积累》是第一卷的理论归结,《危机》是第二卷的理论归结,那么第三卷的理论总结篇注定是《阶级》。继而只有以历史化的价值批判(资本积累分析)为体系起点,以危机一般的系统概念形成为讲述的落脚点,才能完整呈现社会各阶级的交往关系图景。这也正是《资本论》“句句不提阶级,而字字都在说阶级”的深意所在。这进一步意味着,作为结局形态的危机的全面爆发(即经济危机),既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体系演进的实践必然,也是资产阶级在主观上刻意抹杀危机存在的认识产物。

02 价值范畴是何种意蕴的历史廻環秩序

与第一卷《资本的生产过程》和第二卷《资本的流通过程》不同,《资本论》第三卷的命名规范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在马克思的理论建构中,将“总过程”置于理论部分的最后环节,这是为何?应当说,只有生产价格范畴(由价值范畴转化而来的阶级分配事权)才是名副其实的劳动异化矛盾阶级秩序的经济学表达。商品价值好似是“回溯式起点”。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直到第三卷方始实现对阶级秩序论的思维学支架的全面展开,即从“价值(形式)”完成向“生产价格(形式)”的体系转化。在这一历史的推演中,价值范畴获得全面而充分的发展:生产价格成为价值在经济层面“羽化”的社会形式,而价值则构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社会存在基础。盖因彼此内在互系、廻環运动的“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构成了搭建总过程框架的两个历史的本质内容,故必须先行。这样看来,在矛盾廻環法的内部:对历史廻環的考量亦是先行于体系廻環本身。

然则,价值至生产价格的历史演进过程可从体系上示意为两重秩序构造:(1)社会形式:价值(形式)——{再生产(形式)→资本(形式)}——生产价格(形式);(2)矛盾内容:再生产(形式)——{价值生产(形式)→剩余价值生产(形式)}——资本(形式)。而从“社会形式”向“矛盾内容”的认识逆推与探幽过程,恰好印证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生产一般”对象规定的思维学初成,即从“历史生产(形式)”走向“社会再生产(形式)”。正是在这篇光辉文献中,马克思将经济的社会形态(即物质生产社会形态的“显秩序”或“物史”)的主体范畴界定为社会形态“生产范畴”与“价值范畴”,并正式提出历史研究的五篇工作计划(本文将其指称为《资本论》第Ⅰ计划)。在该计划中,“生产一般”是对象思维的起点规定。所谓:“在五篇计划中,主体范畴被直接规定为‘生产一般’和‘资本一般’的统一,作为道路线索,作为历史构境的工作支架。”[3]正如笔者指出的:“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价值范畴是‘影射的谜’,以至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从表面上看是‘导言+货币章+资本章’的篇章结构。”[4]从实际存留的文献来看,《大纲》确实缺失了对“价值章”的专门论述。尽管如此,马克思早在货币章中就已提及,在这之前应设立“论交换价值的一篇”或“关于交换价值本身那一章”[5]。随后,马克思以“Ⅰ.价值”设计命名替换了《导言》中“Ⅰ.生产、消费、分配、交换(流通)”,这标志着《资本论》第Ⅱ计划(即“六册研究计划”)的正式启动。在1858年3月11日致拉萨尔的信中,马克思明确指出:“第一分册无论如何应当是一部比较完整的著作,而由于它包括整个叙述的基础……这一分册包括:(1)价值,(2)货币,(3)资本一般(资本的生产过程,资本的流通过程,两者的统一,或资本和利润、利息)。这将是一本独立的小册子……整个著作将分成六分册,不过我并不准备每一分册都探讨得同样详尽……前三册专门阐述基本经济原理,有时可能不免要作详细的解释。”[6]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本身即表现为“资本的生产过程”与“资本的流通过程”的统一。因此,若从内涵上考察,商品(形式)的起点规定包含三重意义:第一重是物统治的商品生产(形式),第二重是物体系的再生产(形式),第三重是囊括物役性整体规定的价值(形式)。在此进路下,“第Ⅱ计划的路线图”(价值→资本)便直接指向了第三重起点规定。而以阶级生活的史路为设计原则,这明显是旨在突出“价值一般”(即作为“两者的统一”)在矛盾分析中的理论始基功能。

众所周知,《资本论》最终的体系讲述形态呈现为:商品(形式)→价值(形式)→剩余价值(形式)→再生产(形式)→资本(形式)→生产价格(形式),这标志着马克思执行的是“第Ⅲ计划”。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计划并非对前两个方案的否定,而是以之为地基,在前进路线意义上的再出发。在这一计划中,商品的社会存在(即“物统治的矛盾格”)与唯物史观视域下劳动矛盾认识功能及其危机特征相叠加,构成了历史分析的总的出发规定。这体现了对价值概念逻辑起点(即逻辑学的知识设计路线)的能动性的思维摄入,正如笔者所言:“即由一般抽象规定(起点Ⅰ),转至价值本身(起点Ⅱ),最后发展至商品(起点Ⅲ)”;这种“巧妙的工作安排”恰恰击破了在对价值与价格关系的理解上所存在的“科学主义”“形式主义”和“公式主义”谬误[7]。

因此,我们不能满足于如下关于价值与生产价格关系的“线性空谈”:“正如马克思后来认识到的,在竞争中不是价值而是生产价格成为价格波动的中心。但是,不可能直接从价值过渡到生产价格,因为资本的一般本质必须事先得到阐述。价值实体的形式转化是依次发生的,因此有它的客观次序。在价值实体向货币形式的转化后面,接着下一步就是货币向资本的转化……等等这些范畴,必须在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中逐步加以阐述。生产价格作为具体范畴,是价值实体的一种复杂的且与中介过程相联系的变态,因此不能简单地包括在价值实体中,而必须从价值实体出发经过中介环节的锁链来加以阐述。价值和生产价格形成辩证的统一。”[8]纯粹逻辑的知识体系往往忽略了作为实体的价值关系,即阶级关系的矛盾生成运动及其构造;而这种构造,正是矛盾秩序的对象性社会存在。以资本为例,资本本身即是“活生生的矛盾”。从严格意义上讲,关于资本的实体关系,本质上是主体对资本矛盾予以客观反映的知识形态。一言以蔽之,在发生学意义上,实体关系即矛盾关系的体系生成。它绝非先验的结果,而是价值主体历史行动的产物,并以此支配着社会客体的系统结构。倘若剥离了价值关系中矛盾的主体性,仅抽象地谈论资本运动或资本构造,最终只能得到一系列空洞无物、缺乏实质内容的概念链条。

以“道”驭“名”,以“象”索“识”。《资本论》的这种处置表明:只有遵循唯物史观路径的知识生产,才能真正做到分析进程中的客观批判(历史支架)与主观批判(认识支架)同步进行。而归根结底,不同于作为逻辑学术语及知识工具的价值概念系统,“价值范畴”乃是决定体系设计的思维学术语、历史术语及生产关系工具用语。因此,商品起始规定排除了将概念支架作为历史分析起点的可能。道者,寻道也;象者,由历史而研究对象,道名也;识者,由革命的道名而唯物史观范畴学,其奠立矛盾与知识的体系廻環之成。可见,立于商品科学叙述背后的规定正是针对劳动异化矛盾的历史调查研究。就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而言,所谓价值历史廻環之事,核心在于确证价值范畴扎根于生产范畴;这标志着以“劳动异化矛盾”为设计原则:从矛盾内容辩证法向社会形式辩证法道路开拔。为确保价值概念的客观性,必须使价值规定与历史支架所反映的客观运动进程保持内在的一致性。唯有完成这一工作,价值概念方能化身为辩证的认识进程;而一旦价值工具内化于由自然历史过程化身而来的矛盾秩序中,它便与“主观效用论”彻底划清界限。反观“主观效用论”,以庞巴维克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理论家对财富形式真正的“客观”内容(即被其称为“客观价值”的物品“获得某种客观成果的力量或能力”)毫无兴趣,甚至将之从政治经济学领域排除出去。相反,其将交换价值称为“财货在交换中的客观价值”,并认为这是“对政治经济学当然具有最重要意义的客观价值”。这个声明充分显示,庞巴维克之流是用纯粹的市侩(资产者、市民,即德文Bürger)眼光来看待价值和交换价值问题的。他们一切从私利出发,斤斤计较,精于算计,满脑子生意经。这副“现代经济学”所标榜的“经济人”嘴脸,在此暴露无遗[9]。

03 第一卷的廻環设计(资本恶):价值史路模型——主体危机推向资本危机

在辩证法艺术层面,《资本论》的研究被内化为一种嵌入叙述的历史探究方式。这种方式涵盖了经济的社会形态史路、场路、镜路,以及综合三者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价值理路”。在马克思看来,辩证讲述方式的叙述合理性与必要性,完全取决于“体系学正确”(即双体系的廻環设计)这一前提的成立;而所谓的“叙述逻辑”,正是着眼于体系性叙述有机开展的讲述路径。诚如某些西方学者指出的:“当马克思通过劳动力商品形式触及历史形成的资本关系时,他实际上在以决定科学叙述特征的特殊方式,触及那些形塑经济社会现实形态的‘界限’。正是这些界限的存在,使得用以呈现该现实的辩证方法能够保持其正确性。”[10]此处的“界限”,是指体系讲述中的各个运动路标、矛盾秩序或叙述逻辑的整体性。如图1所示,就第一卷史路廻環的直接生产体系而言,“界限”尤其指示了决定资本生死的运动界限。它包含两重构造:第一重界限是商品,第二重界限是劳动力商品。价值论的作用,在于使第二重界限在规范性上内在地接续第一重界限,又在于使概念讲述的顶针廻環式的前进完全根据唯物史观的历史抽象而进行,继而实现体系路径的通史化——即依据界限的运动返归。循此线索,马克思得以揭示出促成“宗法奴”(奴者)向“算法奴”(无产者)转变的特殊社会形态,即和共同体的社会形态历史矛盾着的经济的社会形态,从中析出“价值一般”(算者)。在马克思看来,唯有基于此社会形态秩序,才能从通史路径上完成针对劳动力商品的规定性(即生产资本的“道路恶”)的体系孵化。

文章以“矛盾廻環法”为核心,亮明“危机是贯穿《资本论》的红线”核心论点,反驳学界“文本叙述未完成”“以第四卷倒推前三卷”的误读,依托劳动价值论拆解三卷对应的价值史路、场路、镜路三层危机演进逻辑,澄清价值范畴的唯物史观本质,为跳出表层知识解读、把握《资本论》的阶级批判内核提供了新视角。

价值论所针对的对象,是经济的社会形态历史演进中排开宗法关系的“算法”。无产者的奴役史伴随着这一历史对象的普遍存在而延展;显然,这是一部与一切被奴役者的历史内在接通的、关于异化者的奴役新史。正如前文所述,马克思使用“劳动力商品”术语来命名“异化者”,旨在承接商品生产方式的历史规定性。从算法生产形式的视角来看,奴隶仅仅是商品,而非劳动力商品。与作为异化者的劳动力商品相比,奴隶仅仅拥有使用价值以及与其他经济物品等值的劳动时间数量,而缺乏劳动力的价值对象性(即针对必要劳动的物的统治)这一社会规定。尽管如此,奴隶商品在其自身规定性中已然包含了劳动力商品的主体特质——异化关系。并且,借由商品生产规定性的传递,这种关系在市民社会领域内最终发展为全面拜物教式的物的统治。就如笔者所言:“商品怎一个‘异’字了得:必须认识到,商品的本质是异化性……从主体来读的商品研究对象是把握住了‘主体异化对象’,揭发了从宗法向算法历史转型的特殊经济形式。”[11]在阶级关系的再生产层面,无论是奴隶危机、封建危机还是资本危机,就其内容而言,均隶属于同一种危机秩序——主体危机。归根结底,《资本论》的开端包含着阶级论与经济论相统一的价值生产工作规定。这深刻表明,作为“阶级者”的劳动异化主体危机,在经济的社会形态领域内具有普遍的秩序性矛盾规定。为了解决劳动异化矛盾秩序的自我成长路径问题,马克思在史路廻環中引入了劳动过程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技术构成对比:W(A+Pm)——W(A‖Pm)。有机构成正是物质生产矛盾的秩序廻環的工具规定。因此,只有将物质生产本身视为矛盾论的主体,才能在生产方式的整体结构层面实现关系分殊:一方面表现为阶级论的技术构成,另一方面表现为阶级论的价值构成。进一步而言,只有以劳动过程作为总过程的生产主体,才能将价值实体与价值构成相提并论,从而避免将实体与物质元素相混淆,真正揭示出实体的关系本质。经过这一理论建构,劳动过程成为了生产方式的“主体论”,而有机构成则是其结构表达。商品有机构成是劳动过程文明规划的特殊形式,它在奴役史与异化史之间起到了缝合与联系纽带的作用。在商品有机构成向资本有机构成演进的过程中,异化史的工作地基被完整继承,而奴役史则被推向了其顶峰规定——即针对异化者的资本积累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资本积累论”正是价值论在历史实践层面的深化,是对资本主义主体危机的“总说”。总说的规定表明:经济的社会形态在生产关系规划上的一个特殊意涵,恰恰在于统一阶级关系与经济关系,将阶级史与经济史熔于一炉,从而全景式地呈现无产者奴役史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显然,这便是价值史路模型的根据与由来。

在《资本论》第一卷中,价值算法被视为直接统一主体危机与资本(再生产)危机的廻環规定。这锁定有机构成工具的正式出场,必然是在资本再生产的分析环节。再生产的内涵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技术构成的再生产,二是价值构成的再生产,二者共同构成了矛盾秩序的整体再生产。在这一过程中,商品两仪始终是主导矛盾秩序的唯一运动者。笔者为此做出如下界定:“它的工作意蕴在于迫使资本在‘劳动矛盾’的地基上成长……目的是使上述秩序扩展到历史的具体空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在资本同一逻辑系统中贯彻的结果,是将资本矛盾特殊的高级扩展秩序与其结构进阶的高级形态‘合而为一’,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动总秩序,主体范畴成为其中统一的成长线索——它联结价值的起始形态和终结形态。”[3]因此,在这一廻環中,无论是资本积聚还是资本集中,都成为了主体范畴,它们是资本有机构成自我运动的直接产物。资本危机最终以积累矛盾的表现形态(即两极分化的危机)呈现出来,这一规定(危机即矛盾之化身)本质上就是主体危机自身。从廻環体式来看,资本主义危机的主体理路即为“商品两仪”这一唯物史观主体规定。这也决定了“原始积累论”是针对无产者奴役史的专属叙事。马克思以此为依据,在《资本论》法文版中将其作为“第八篇”排于《资本的积累》(第七篇)之后。将“原始积累论”置于篇末,是《资本论》特有的历史科学“史书级构造”。通过呼应商品两仪矛盾的历史道路,这种构造进一步表明:“成熟类型的阶级社会的经济行为,是彻头彻尾的阶级与行动、阶级与知识在规定性上的统一——这既是阶级之成,也是阶级之终。”[3]

《资本论》结构方法的内核是“矛盾读法”,它决定了研究支架的具体形成,即“秩序性”向“实在性”的转化。矛盾读法并不局限于将“矛盾”哲学语词化,也与单纯的矛盾语用学无涉。如上所述,矛盾读法的实质在于从历史运动秩序中归结矛盾原理,继而锁住危机秩序生发的体系构造。这一逻辑决定了《资本论》对“原始积累”的处置有别于《大纲》,它作为价值史路的大总结(即历史概述)面目而出现。历史概述的作用在于指示资本危机的历史矛盾之“根”。正如国内学者所指出:“马克思承认《资本论》中‘所谓原始积累’一章的内容,是一种‘历史概述’……马克思明确表达了他反对米海洛夫斯基将这里的历史概述误读为或者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12]在“资本积累论”中,资本危机源自其内核规定——价值剥削。原始积累是价值剥削的历史始基,商品两仪是价值剥削的关系始基,两者共同构成了矛盾秩序的“主体恶”。与“结构恶”不同,“主体恶”专注于无产者奴役史演进秩序的道路规划;而对于资本统治史(即从资产者自身视角来看的统治史),它仅仅涉及原则性层面的把握,例如假定物质新陈代谢、社会新陈代谢乃至剩余价值生产本身,是基于系统自动实现的。因此,这一阶段的资本危机仅限于从主体关系层面进行考察——即分析其价值实体的对象性,而未涉及对价值代谢客体结构的机理分析。换言之,处于此阶段的再生产危机仅仅由资本积累的行为所触发,尚无法解剖资本之“结构身”。作为资本恶的化身,并在资本欲的驱动下,资本“主体兽”必须以无限吞噬为生。依照学者哈维的说法,这一阶段的资本危机规定表现为:“资本主义具有高度的活力和无可避免的扩张性。它是由为积累而积累的引擎所发动的,它的燃料则是对劳动力的剥削;它构成了一种永久革命的力量,会无休止地重塑我们所居住的世界。”[13]尽管如此,这种神兽吞食的行为绝非野蛮的啃咬,而是精密的价值消化工程。其消化场域即为资本流通场,消化系统则是资本自我结构化的过程。因此,个别资本与社会总资本之间运动廻環的矛盾性,必须基于流通领域才能得到纯粹分析,它和前述的“原始积累论”不再具有系统关联性。

04 第二卷的廻環设计(资本癌):价值场路模型——资本代谢危机

资本主义社会由三大阶级构成:无产者(第一阶级)、资产者(第二阶级)以及土地所有者(第三阶级)。质言之,这一阶级结构是由经济的社会形态的“阶级细胞”——即价值——内在编织而成的“积累—危机—阶级”动态谱系。在《资本论》的宏大叙事中,第一卷聚焦于第二阶级对第一阶级的剥削与统治,揭示了一部残酷的奴役史;第二卷剖析了第二阶级内部机构的运动关系,展现了一部资本的统治史;而第三卷则深入探讨了第二阶级成员之间,以及其与第三阶级之间对剩余价值的社会分割关系,勾勒出一幅分赃史。

从针对整部历史的辩证讲述来看,《资本论》用以体系廻環讲述之理论起点绝非思维的自我规定,而是算法统治所造成的劳动异化这一普遍事实。正如物理运动的吸引与排斥、化学运动的化合与分解、生物运动的遗传与变异,其矛盾运动规律都先行并独立于人类的思维活动一样,历史运动同样遵循这一客观法则。因此,《资本论》在运用廻環思维学工具时,将劳动异化运动(即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对象思维学)的普遍与特殊这一历史整体规定,作为一个先在的事实摆在面前。马克思以价值模型为工具思辨考察经济形态矛盾成长的运动规律,将劳动异化的普遍秩序展现为三级特殊运动: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两仪矛盾性(A‖Pm)、第Ⅰ部类与第Ⅱ部类的两仪矛盾性(Ⅰ‖Ⅱ)、平均利润与资本地租的两仪矛盾性(π‖r)。这三级运动深刻对应着劳动异化进程的整体性。第一重异化表现为主体的异化,即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支配了劳动力的社会存在;第二重异化表现为系统的异化,导致了社会生产部类之间的对立;第三重异化则表现为生活的异化,资本地租主导了利润一般的社会运动,进而规范了阶级的生活。由此可见,商品两仪的廻環秩序(即经济的社会形态的矛盾)构成了《资本论》的核心书写主题。在体系构建上,它犹如一条坚韧的结构线索,将积累、危机与阶级三者紧密地连缀在一起,形成了一套严密而深刻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理论。

作为再生产的关系规定,价值在自身的规定中必然包含着新陈代谢活动的自我实现性。这就决定了劳动力商品的规定性,必须是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秩序活动中产生,而非由资本原始积累直接孵化。资本总公式的矛盾并非纯粹的认识矛盾,而是对劳动异化进程的抽象性规定所作的历史确认,乃至是对资本全体运动的认识浓缩。换言之,与劳动力商品诞生地相对应的规定性,只能是“矛盾读法Ⅰ”(即从“事的抽象性”到“事的整体性”的运动行程),它代表着劳动异化矛盾秩序的普遍性。正如相关理论所指出的,《资本论》包含两重矛盾秩序构造——主体秩序和结构秩序,应基于矛盾论对其分别予以界定,即“矛盾读法Ⅰ”(矛盾普遍性)和“矛盾读法Ⅱ”(矛盾特殊性)。此两种矛盾读法性质各异:一者体现主体逻辑,一者体现资本逻辑;它们共同锁定《资本论》矛盾论原理,并从结构体例上促成了运动秩序的具体化[3]。与之对应的“矛盾读法Ⅱ”(即从“事的整体性”到“矛盾格的具体性”的运动行程),其规定性根自劳动异化矛盾秩序的特殊性,也就是劳动异化的具体化或资本矛盾。基于这一路线规划,《资本论》首章实质上是对劳动异化进程的抽象性规定。它犹如一面镜子,照见了各个算法生产时代下主体的困境——劳动者深陷于由重重异化关系编织的藩篱之中。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劳动者在劳动成果的归属与劳动过程中,处于与自身本质相分离、相对立的状态。《资本论》首章将这一理论概述为依次展开的历史过程:从商品两因素(劳动者与商品的异化),到劳动二重性(劳动过程或生产活动本身的异化),再到价值形式的发展(人的类本质或生产行为的异化),最终落脚于商品拜物教(人与人的关系异化)。这是劳动异化矛盾的秩序引出。其从学理上完成了针对“抽象统治”(即社会关系异化)的历史机理宏构。立足于从抽象性向矛盾秩序整体进程的进军,由此生成商品私有制“矛盾密码”——支撑了前文所归纳的认识要点;即劳动在“秩序的对象性”上并不直接作为认识工具,而是充当“矛盾工具”。劳动异化矛盾的四重秩序性开展,可归结为与商品私有制的劳动矛盾内在关联的规定,即“生产史观”“阶级史观”“经济史观”“思想史观”。这种对象思维学的认识策略,成功破解价值形态的“知识之谜”。首章正是极为审慎地从劳动异化矛盾的普遍性秩序起步,从中引出“价值形式之旅”以及商品生产方式的“价值算法”;“为此,商品起点成为对劳动异化矛盾的历史表征”[3]。

可见,单纯商品的知识两因素不足以全面预示劳动异化进程的历史运动,能够承担这一预示性规定的唯有“商品两仪”。换言之,唯有将商品的全部对象性——即历史商品、新陈代谢商品与镜像商品——均纳入两仪矛盾考察的范围,才能将实体的两重对象界定为“事的矛盾的内在两因素”。基于这一规定,在认识论层面,商品的普遍起始与矛盾两因素便构成了预示运动进程的同一工作类型。起点既是运动过程与结构化的开端,也是廻環运动的重新开始(即历史结果之规定);这是将劳动异化作为矛盾读法、将商品两仪作为矛盾读法思维学范畴的必然结果,进而促成了“主体恶”对“结构恶”内部引导功能的形成。从逻辑上看,这一设计将商品视为运动者,而将具体规定的资本再生产视为运动秩序的廻環者(见图1)。这种构造便于形成一系列由中介过程相连接的知识读法的向前推进,从而有效避免了以逻辑为本位的纯粹思维演绎。在此基础上,《资本论》第二卷的起点确立了商品的普遍起始规定,其在构造上的演变表现为图1向图2方向的运动位移:即以商品生产循环的运动(新陈代谢商品)替代了商品本身的运动(历史商品)作为出发点。这一转变导致在构造的知识形态上,“价值论”(危机的前向运动)先行于“收入论”(危机的后向运动)。于是,这一理论的谜底最终由“危机论”予以揭晓:危机初生于历史生成中的商品,次生于新陈代谢过程中的商品,最终完成于作为镜像关系存在的商品;而危机的结构性爆发,则源于资本矛盾及其运动的不断深化。这表明,一旦以“矛盾两因素”而非单纯的“对象两因素”作为运动的总出发点,资本危机的“结构身”便得以显现。它借助于结构性矛盾的系统激活,在流通领域中迅疾成长,并加速展开自身的内在规定。

文章以“矛盾廻環法”为核心,亮明“危机是贯穿《资本论》的红线”核心论点,反驳学界“文本叙述未完成”“以第四卷倒推前三卷”的误读,依托劳动价值论拆解三卷对应的价值史路、场路、镜路三层危机演进逻辑,澄清价值范畴的唯物史观本质,为跳出表层知识解读、把握《资本论》的阶级批判内核提供了新视角。

新陈代谢是再生产的内生条件,为此,体系学的规定必须写入资本再生产的场路廻環中。依据危机生发的特征,资本再生产在行动进阶上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其一,商品生产循环的普遍化,作为运动与自我结构化的秩序起点;其二,单个资本的代谢秩序,这是资本再生产的基础设施,标志着价值代谢逐渐取代使用价值的工艺学代谢,成为系统的主导力量;其三,资本循环系统或资本工艺学——作为基础秩序,构成资本再生产的“身体建筑”,亦即“为了作为自动主体而存在,也正因为它是该种自动主体,资本必定会一次次推动自身进入无尽的运动循环:资本的流通过程”[14];其四,社会总资本的代谢秩序(即总资本的社会物质变换过程),构成了资本再生产的“权力建筑”(总秩序)。在这一阶段,物质资料(生产条件)的系统实现被价值系统算法所驱使,最终引发系统代谢链条的总体断裂。最终,如卢森贝指出的:“在第二卷第三篇里便直接研究了(列宁也谈到这点)实现的可能性。不过,从这里同样引申出:实现的可能性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一个因素,其自身就包含着危机的可能性和危机的必然性……抽象的实现论已经为危机理论提供一切必要的东西。”[15]239此为接续价值论的“危机论”。作为产业资本“癌系统”的生成,价值的系统代谢主体定格其内。

依照矛盾秩序的进路,《资本论》四卷体式分别确立不同的理论定位:第一卷为“资本恶的矛盾主体论”,中心议题是价值主体进路下异化关系的直接生产,其秩序纽结的规定是价值实体;第二卷为“资本癌的矛盾结构论”,中心议题是价值客体(系统)进路下异化关系的社会再生产(即价值的系统代谢),秩序纽结规定是价值代谢;第三卷为“资本镜的矛盾场相论”,中心议题是矛盾场相进路下主客颠倒关系的形态转化,秩序纽结规定是价值镜像;第四卷为“资本兽(即资本识)的矛盾认识论”,中心议题是以资本的占有范畴——剩余价值——统一各物统治主体(涵盖价值生产的历史主体、系统的代谢主体与社会的镜像主体),秩序纽结规定相应是作为“矛盾秩序总事”的价值一般。故在认识上:剩余价值必须被确立为关于资本一般的一个特殊秩序主体,即自我实现、自我毁灭的占有主体。可见在这里,只有以资本危机为认识工具,才能真正辩证统一价值范畴和价值概念,乃至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意义(理论特质)成功地引导为以劳动异化进程(价值的历史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工具。三重异化进程最终归结于一点,即价值主体针对劳动本身的关系异化。在价值系统代谢层面,再生产(包括宗法的再生产方式)始终是关系前提。系统沿着“单个资本新陈代谢(自主生成)→总资本新陈代谢(结构生成)”路径不断进阶,资本积累矛盾随之深化。不同于直接占有(生产资本)的价值实体性秩序规定,第二卷的矛盾秩序特殊性在于价值代谢性的资本再生产结构矛盾——即积累结构与流通结构的矛盾,并由代谢危机进行系统表征。因此,危机正是第二卷文本的“留白”,然而新陈代谢的系统矛盾已内置其中,从而引出了资本再生产的秩序算法,即表征价值实现危机的系统算法规定。换言之,只有在这一阶段,产业资本才真正作为资本占有的系统秩序的代表得以整体显现。

价值关系的再生产(即价值系统代谢)循着史路廻環的道路步伐而来,其指明价值的系统占有的病灶所在,其从代谢到运行的设计与讲述则在于破解研究对象的体系廻環理论谜题。从“矛盾读法”的视角来看,《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谜底在于“价值批判”。具体而言,第一卷锁定了价值批判的主体幽灵,即物统治主导下的直接生产过程;第二卷锁定了价值批判的结构肉身,即资本新陈代谢的再生产过程;在此基础上,第三卷进一步锁定了价值批判的经济物象,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现实过程。进一步将价值批判与资本主义分配的关系链条进行衔接与对照,“危机秩序论”的整体意义得以充分呈现。由此可以认识到,资本主义的分配规定构成了从“知识读法”视角审视《资本论》研究对象的“另一谜底”。在这一视角下,第一卷完成了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分配的历史考察;第二卷决定了分配方式与分配关系的基本性质,这一视角需由对生产关系的系统考察切入;在此基础上,第三卷进一步揭示了分配关系与分配形式的运动全貌,这一视角则由对交换关系的现实考察切入。这意味着,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把握分配基本维度的理论工具,正是由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与交换关系三重叠加而成的矛盾发展路径。显然,《资本论》并非关于知识与逻辑的体系,而是关于矛盾秩序与危机的辩证体系。为此,只有将“资本恶”(作为商品两仪—生产两仪的生产资本)→“资本癌”(作为商品两仪—部类两仪的产业资本)→“资本镜”(作为商品两仪—收入两仪的社会资本)确立为矛盾路标,才能顺利将各个知识读法区域识别为唯物史观路径下的价值批判的认识进程,而非将其误读为“价值本体论”式的经济解释。

这决定了在《资本论》第一卷中,价值生产必须被置于直接占有的纯粹形态下加以考察。与此相关联的资本占有形式的秩序成长形态即为生产资本。如图1所示,这一自我运动与廻環的历史轨迹,其中心任务在于完整揭示无产者被奴役的历史过程。而在第二卷中,资产者的机构统治史则是以系统占有的分析形态被引入的,其在秩序上关联的占有形式是产业资本。如图2所示,这一过程实质上是生产关系再生产中的系统异化。马克思采取这种场域探究方式的目的,在于“不要把生产关系当作是纯技术的关系或法律关系”[16]116,进而引导读者认清:那些热衷于把劳动的社会分工(即阶级关系)歪曲为所谓劳动“技术分工”这种“中立”关系的人,同样热衷于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看作单纯的所有权关系或单纯的法律关系[16]115-116。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理论,正是在于揭露这种理论歪曲。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构成某种生产方式特征的,归根到底是“它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既然交换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函数,那么最终决定某种生产方式特征的依然是生产关系[16]298。这表明,所谓“格物”的实质在于格“事”,即从中探寻历史的“事格”;而资本之“格”,其核心就在于格“价值”。在历史世界的内部,廻環起承于经纬之道,辟阖转合于事物之理;总之,廻環与辟阖的统一构成了总道所在。在这一辩证廻環中,矛盾两因素作为运动者,矛盾两部类作为廻環者,二者共同构成了“结构恶”危机秩序之所系。

在此规定性上,作为“矛盾两因素”的价值对象性与工艺学使用价值,构成了系统异化成长的根由。单个资本兼具“廻環者”与“运动者”的双重复合规定,这一特性便于将系统算法演绎为实践逻辑。在理论设计上,资本循环成为资本由生产领域转向流通领域的运动入口。通过资本流通形式的结构“恶”与“秩”的对接,“资本结构只能为‘历史普遍性范畴(史路)→系统普遍性范畴(场路)→阶级分赃失序的社会形式范畴(镜路)’的运动秩序所锁定”[4]。将“场路”与“镜路”同样设定为具有运动向度的道路范畴,其理论优势在于确证了产业资本作为“系统占有者”的地位:此时,各种生产要素的归类标准已转变为产业资本,而不再是生产资本本身[4]。这进一步确证了一个基本事实:“除非资本可以控制并再生产它的所有存在条件,否则它不能确保其持久性和生长能力……这表明:资本毕竟不能达到黑格尔理念那种意义上的无限自我持存;差异中的真正统一是无法达到的;经济的物质性层面和理想性层面仍然相互疏远——无论有多少中介性因素试图为矛盾寻求‘可运动的空间’。”[17]120-121因此,代谢危机爆发的根源正在于系统占有形式的失序,其具体表现为产业资本功能的整体紊乱。产业资本既是自我设定的,也是被设定的规定,这构成了一个典型的由系统矛盾演化而来的“控制与被控制”的社会结构。由此,资本突破了原子实体的固有限制,将关系实质演绎为系统占有的矛盾性;而资本实体,实质上正是价值实体在矛盾动态维度上的主体性展开。

05 第三卷的廻環设计(资本镜):价值镜路模型——资本算法危机

如表1所示,物役两因素——即实体和镜像——特指资本交换价值所具有的价值镜像性。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以价值实体为分析工具,书写涵盖简单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的价值生产史。由于该卷尚未涉及镜像问题,物役性仅局限于商品拜物教层面。曲径通幽处:第二卷针对资本新陈代谢活动的考察,为价值镜像的独立分析奠定系统学基础。在考察进程上,直至第三卷,才真正具备从资本再生产内部过程解剖社会资本镜像运动的活动机理的可能。该卷从资本术语表中正面揭示了价值形式的镜像性(即价值形式的社会镜像统治),实际上是在实体物役性之外提出一种新的物役类型——镜像物役性;换言之,只是在物役性的全体规定层面,社会资本运动得以总体呈现为资本两仪的统治形态的载体。为此,必须严格厘清“围绕价值的系统交换”和“围绕价格的市场交换行为”之间的实质性差异。

文章以“矛盾廻環法”为核心,亮明“危机是贯穿《资本论》的红线”核心论点,反驳学界“文本叙述未完成”“以第四卷倒推前三卷”的误读,依托劳动价值论拆解三卷对应的价值史路、场路、镜路三层危机演进逻辑,澄清价值范畴的唯物史观本质,为跳出表层知识解读、把握《资本论》的阶级批判内核提供了新视角。

在《资本论》第二卷中,内部机构的运动仅涉及资本的内部矛盾性,这构成了落实“危机内因论”的理论基础。从广义上看,由财产关系引发的物质生产矛盾即为“价值代谢与运行矛盾”。作为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内部矛盾规定(即严格意义上的价值批判),它是对雇佣劳动与资本之间阶级矛盾的认识深化与巩固。就系统交换而言,其所反映的行为仍局限于实体关系层面。它是价值实体向资本实体过渡的过程,旨在获得实体实现自身规定的系统运动条件与构造形式。在这种意义上,“价值代谢”(即价值生产的系统代谢)构成了价值实体系统实现的设施工具及其危机秩序的关系总和。反观之,系统实现之所以前置于剩余价值的社会分赃,是因为分赃的对象已不再是实体本身,而是分赃当事人观念中基于社会财产权的所得——这些所得是通过市场交换行为获得的。既然生产价格规律在交换领域替代了价值规律并直接发挥作用,那么市场交换行为便获得了形式上的独立性。这使得交换所得仿佛仅仅是市场实现的结果,而与系统实现无关。因此,倘若“场路”模型中的价值规定未能得到先行交代,实体与镜像的矛盾性便会在认识论层面被抹除。新古典经济学秉持将市场交换的直接结果视为最终结果的经济认识论,便属于这种认知操作。由此可知,资本系统本质上是在矛盾秩序主导下的社会结构即“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从实质对比来看,价值代谢揭示系统交换的矛盾普遍性,突出资本危机的特殊性质;与之不同,价值镜像限于管辖市场交换域内的矛盾事项,其展示矛盾的方式是将全部经济镜像矛盾归结为对实体矛盾的现象表征。镜像总是在与实体的冲突中确证自身的边界,这使得市场交换行为时刻携带着该种矛盾的认识规定。基于此,可以建立以“镜像性”(运动者)为出发规定的利润算法工作模型(见图3)。

文章以“矛盾廻環法”为核心,亮明“危机是贯穿《资本论》的红线”核心论点,反驳学界“文本叙述未完成”“以第四卷倒推前三卷”的误读,依托劳动价值论拆解三卷对应的价值史路、场路、镜路三层危机演进逻辑,澄清价值范畴的唯物史观本质,为跳出表层知识解读、把握《资本论》的阶级批判内核提供了新视角。

历史由“廻”“環”而进。如图3所示,资本矛盾被统摄于资本主义总过程中,从中引出以资本交换价值为工作地基、体现价值镜像性的算法模型。在《资本论》完整的理论逻辑中,所谓的“价值转形”实际上包含两次:一次是价值实体向价值生产的代谢行为的系统转向,另一次是价值代谢对价值镜像的系统深化。这两次转形共同构成了概念运动的连续谱系,即从概念的普遍性(价值实体的一般规定),到概念的特殊性(价值实体的特殊规定即价值代谢),再到概念的现实性(交换价值的个别规定即价值镜像)。恩格斯以史学家的眼光,将这一过程归纳为价值运动中心向生产价格运动中心的历史转化。他指出:“把商品价值看做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历史上先于生产价格,是完全恰当的。这适用于生产资料归劳动者所有的那种状态,这种状态,无论在古代世界还是近代世界,都可以在自耕农和手工业者那里看到。”[18]1014-1015不过,这里需要补充强调的是:作为运动中心的是市场价值和生产价格,因此,与经济范畴的生产价格不同,价值本身只能被确立为“主体范畴”。进一步而言,探讨第三卷的价值转形问题时,只能将其界定在资本实体与其交换价值形式(即资本的社会生产价格)之间价值量与经济量总额相等的范围内,而不能将其直接误解为价值本身(价值关系)向生产价格的转化。最为荒谬的观点,是将本属于分配事项的“价值转形”直接等同于价值算法被利润算法所替换。事实上,价值规律的支配作用被生产价格规律所取代,凸显了两种主体类型的对立:一方面是直接生产领域的价值生产主体(社会价值关系),另一方面是交换领域的镜像主体(价值镜像关系)。后一种类型对前一种类型的置换,导致价值的历史主体规定仿佛已被瓦解。以致,以价值镜像关系作为出发规定,仅仅意味着经济范畴转而支配其主体范畴。这种关系颠倒的统治结果,推动了资本危机秩序普遍性的展开,引发了价格形式对商品价值量的普遍背离,最终导致市场秩序难以为继。

镜像主体与价值主体如影随形。显然,此处的价值主体不应被简单解作价值实体,而应被视为价值生产的矛盾秩序全体——其本质实为价值范畴;同样,镜像主体也不应被解作单纯的价值表现形式,而应被规定为阶级分赃的“事主体”。价值生产主体与镜像主体确乎构成了一对矛盾关系体。价值镜像性规定,实质上可被视作社会资本分割剩余价值的“事主体”。其分割实体的方式在于:首先将实体视为“集体猎物”,其次由阶级成员依照其社会财产权的大小获取相应的“权力份额”。作为纯粹的分配者,该事主体在性质上必须与生产主体相区别。因此,它的直接前提是总资本的代谢秩序,而非社会资本的自身生产过程。这导致参与竞争的各个资本的事主体所追求的利润率,在表象上似乎与剩余价值没有直接关系。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因为在按照资本主义方式生产之前,也就是在产业利润率成为可能之前,这种利润率早已从商业资本中产生了。”[18]1027尽管如此,利润率在纳入剩余价值率的社会过程中,其自身的算法规则业已得到改造。它必然受到系统分配率(即资本的系统构成)的内在制约,进而取决于剩余价值率与资本有机构成之间的平衡关系。因此,利润算法越是能够反映价值算法的生产规则,其自身的规则性就越能得到维护;反之,它便会成为算法危机的激发者。平均利润算法源自资本结构的系统实现。这种分赃共治的行为,是对商人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再现,只不过是在更高的历史起点上发展而来的。这样说来,这种机制无法永续运转,因为要使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得以延续,资本就不得不在不断毁灭自身规则的过程中重建秩序。由此,资本进入了非稳态的成长周期,经济危机的表征机理也因此在认识论层面上得以呈现。

于是,在《资本论》的理论部分,价值理路最终以生产价格的“镜路”模型作为其认识论的收结。在马克思看来,这一理论建构必定能够达成深刻的分析效果。第二卷的分析是以“资本主义生产各部门之间产品的按比例分配”为前提的;而第三卷则有所不同,卢森贝指出,“在《资本论》第三卷里(生产和流通被分析得更具体了,各生产领域的资本之间使利润率调整为平均利润率的竞争被包括在分析中了),马克思已经提出在社会表面上所依以进行的形态的社会资本运动,也就是说,在缺乏比例性的情况下的社会资本运动”[15]239。这一理论转向的直接结果便是,“危机理论的完成则是在《资本论》第三卷里达到的,在那里资本主义总理论也完成了”[15]239。这充分表明,“马克思并没有从事于贫血的理论虚构”。具体而言:第一,他从未使理论脱离历史。《资本论》第一卷既提供了资本主义的理论,也提供了资本主义的历史,只不过它们都摆脱了“历史的形式和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第二,在再现具体现实时,马克思仅仅是抽掉了在该研究阶段上不需要的、只会使理论分析复杂化并妨碍对纯粹形态进行研究的因素[15]241。

06 价值工具及其认识原则:价值理路模型——体系廻環的“资本识”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资本论》唯一的体系化工具。所谓“资本主义劳动价值论”,乃专指这一工具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应用。为确保“价值一般”在全过程中的在场,价值规定必须同时作为矛盾(秩序)工具、认识工具及知识工具。由此观之,《资本论》的体系学规定,乃是“矛盾读法”(图左)与“知识读法”(图右)的统一。具体而言:一是针对经济的社会形态矛盾对象(唯物史观之“事”)的研究支架。该支架可归结为:生产一般(历史之行动总演)→价值一般(矛盾之行动总演)→资本一般(规律之行动总演)→危机一般(范畴之行动总演)。这便是内置了劳动矛盾事史规定的价值“主体之旅”,在规定性上,它构成了经济的社会形态中最大的唯物史观“主体之事”。二是针对经济的社会形态知识对象(即“事之物”)的叙述支架。与之契合的叙述逻辑可概述为:总过程的商品和货币(即价值占有关系)→总过程的资本的直接占有(即生产资本)→总过程的资本的系统占有(即产业资本)→总过程的资本的社会占有(即社会资本)。三是基于上述双廻環设计的体系讲述。可见,如何书写“劳动异化”的矛盾事项与《资本论》体系探赜是同一工作命题,其指向资本占有的谜题破解。此为道象识策略的完成态:劳动异化矛盾为“道”,劳动异化进程为“象”,劳动异化知识为“识”。作为体系设计与讲述的工具规定,经济的社会形态的矛盾秩序是统一的“价值名”。如图4所示,其具有四重递进的价值一般内涵:价值主体——价值客体——价值定在(价值范畴)——价值实在(价值概念)。范畴是秩序工具,概念是知性工具。整个认识流程为:矛盾秩序(矛盾工具)→范畴(研究对象的认识工具)→概念(知识工具)。这便成为经济的社会形态独立走上历史舞台的工具标识。所谓主体之旅,在于强调作为历史起点的始终是生产方式的历史事项,而《资本论》“真正的起点”即由产品的商品形式所表征的价值生产,这是体系设计的全部基础。进一步而言,矛盾工具引导认识工具,是通过“范畴支配概念”这一行动意图达成的。所谓价值形式之旅,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第一卷,价值生产的社会形式统一为履行生产职能的价值形式,从中落实价值范畴的历史概念(价值实体);二是在第二卷,资本流通的社会形式统一为履行资本职能的价值形式,从中落实价值范畴的系统概念(价值代谢);最后在第三卷,全体资本参与分赃的社会形式再统一为资本交换价值,从中落实价值范畴的事权概念(价值镜像)。《资本论》第二版“跋”称之为反映材料生命的叙述上的“先验的结构”,意在强调:对全体价值概念的说明,亦即对体系讲述的实行,必须由“价值实体工具”开始。这显然是理性认识的结果。所谓价值实体,是运用科学认识工具(矛盾秩序及研究对象)解剖认识对象的产物,是作为以矛盾工具抓住商品的历史对象性的“价值范畴的第一个概念表现”。

文章以“矛盾廻環法”为核心,亮明“危机是贯穿《资本论》的红线”核心论点,反驳学界“文本叙述未完成”“以第四卷倒推前三卷”的误读,依托劳动价值论拆解三卷对应的价值史路、场路、镜路三层危机演进逻辑,澄清价值范畴的唯物史观本质,为跳出表层知识解读、把握《资本论》的阶级批判内核提供了新视角。

在价值范畴的历史概念场域内,《资本论》第一卷深刻交代了价值规律、剩余价值规律、资本积累规律三种规律之间的历史转换关系。从“知识读法”来看,首章《商品》实质上完成了对价值规律概念架构的设定:第一节界定“价值规律的质”,第二节探讨“价值规律的量”,第三节剖析“价值规律的形式”,而第四节则直指价值规律的历史批判对象——“商品拜物教”。随后针对价值规律的矛盾认识逐步展开,其逻辑链条为:《商品》(质)→《交换过程》(量)→《货币或商品流通》(形式)→《货币转化为资本》(规律)。这一链条的最后一个环节,恰好构成了价值规律向剩余价值规律的历史转换。支撑这一历史运动界限的内部秩序转化的规定,即“商品”转向“劳动力商品”。换言之,商品面向劳动力商品而成长的历史世界的秩序性存在,生动呈现了劳动异化矛盾秩序的历史成长性,其构成价值(算法)矛盾的普遍性规定。类似的安排同样出现于剩余价值规律向资本积累规律的秩序性转换之中:《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质)→《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量)→《工资》(形式)→《积累》(规律)。显然,接续劳动异化矛盾秩序成长规定的“价值算法的矛盾特殊性”,便锚定在这一行程中。它从“工资形式”开始裂变,并在“积累的生产形式”阶段业已全部成型。可见,所谓“价值史路模型”,其根本旨归在于寻求对劳动异化矛盾的辩证讲述。这是危机一般理论的认识起点,并由此开启了价值主体(价值秩序性)与价值客体(价值对象性)的体系统一。在这一过程中,价值从单纯的物化劳动的对象性,变身为“活劳动的尸身”(即价值一般)。正如相关理论所揭示的:“商品交换创造了一个‘颠倒的现实’,在其中,抽象占据物质,而非抽象成为物质的平淡无奇的发展。当所有的物质事物和人都越来越商品化时,当所有的关系都被嵌入价值形式时,纯粹的抽象席卷了整个世界。形成它们自身并进入它们之间的诸关系中的纯粹诸形式,客观地存在于世界中而非思想中。但它们的存在条件是物质性的,因此资本把物质形塑为被价值形式穿透的内容。”[17]120

在探讨《资本论》第一卷向第二卷的秩序过渡时,必须明确:价值生产的系统代谢矛盾,本质上是劳动异化矛盾的深化,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系统异化形态下的劳动矛盾。因此,它必然构成劳动异化矛盾秩序成长的又一个运动界限,即确立了与“劳动力商品时代”并列的“新陈代谢商品时代”(商品→劳动力商品→新陈代谢商品)。之所以在理论推演中先行交代“劳动力商品”,是因为“价值算法”的规定性必然先行于“系统算法”。而“系统算法”的规定要求:商品必须同时是处于新陈代谢过程中、作为再生产系统的产物的商品。由此,引出了“系统占有”的秩序普遍性,这构成了从生产规律向流通规律秩序过渡的运动中介,这也正是《资本论》第二卷的分析前提。基于上述前提,第二卷的整体框架被设计为从资本流通规律向资本危机规律的系统落成,其逻辑链条为:《资本形态变化及其循环》(质)→《资本周转》(量)→《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形式)→《危机》(规律)。这一概念框架严格遵循了价值代谢的系统法则。然而,由于《危机》篇内容的缺失,致使危机的体系讲述被“知识读法”的逻辑运动链条所阻断和遮蔽。与此同时,“系统算法”也仅仅被当作单纯的知识工具来使用。人们普遍忽略了一个关键点:系统算法完全可以被广泛运用于针对“系统占有”的秩序特殊性的分析。正是因为在上述场合下,系统算法必须被当作“矛盾秩序工具”来对待,它才在传统的知识读法中被强行宣布为与危机“无关”。

价值概念表明,现实世界物的对象性受“历史世界的秩序存在”(事的秩序性)所管辖。换言之,一定的价值实在(即作为各种物的规定的价值)的认识含义,是由价值定在(即价值生产的历史秩序的存在规定)所赋予的。为此,马克思在《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声明自己未从概念出发,《资本论》分析前提是一定的经济结构:“我并不是把价值分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把它们当做‘价值’这个抽象分裂成的两个对立物,而是把劳动产品的具体社会形式分为这两者。”[19]盖因“价值不是定义源,它并不能定义别人,自身也不能被限定为僵硬的定义”[20]。须知,“价值(形式)是工作整体,不是预设者图式;它显然是历史抽象,即商品历史生产方式的产物”[20]。正如黑格尔所言:“概念的逻辑通常被认作仅是形式的科学……殊不知关于某物是否真的问题完全取决于内容……现实的事物之所以真,只是凭借这些形式,通过这些形式,而且在这些形式之内才是真的。”[21]只要认识到《资本论》是批判的科学,作为出发规定的“价值一般”就不能被认定为形式本身的科学,而必须作为从属于历史批判的内容辩证法。在这一意义项下,剩余价值范畴(资本一般)从属于价值范畴,是价值一般分析链条的内在延伸。换言之,价值一般作为范畴规定,体现了“革命化行动”,从中清理出与剩余价值占有行为有关的价值概念的动态序列:价值实体(抽象劳动)→价值代谢(商品生产劳动的系统循环)→价值镜像(利润实体)。正是价值范畴的这一理论规定,使其成为剩余价值理论不可或缺的概念工具。也正因缺少这些概念工具,“所有经济学家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不是纯粹地就剩余价值本身,而是在利润和地租这些特殊形式上来考察剩余价值”[22]。因此,“劳动价值论必须作为实践逻辑(结构)看待:它不是一般的逻辑理论,更非纯粹逻辑(认识)理论”[20]。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包含针对商品生产对象的矛盾的解决、实践的解决和认识的解决三重工作维度,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出资本主义的体系应用,即剩余价值理论。那种忽略价值形式作为社会存在的理论范畴、进而将其视为生产关系社会形式规定的人,无一例外地把价值范畴与一般的经济概念混同了。他们将价值客体(和价值主体内在联结的商品价值概念)乃至剩余价值本身,直接等同于交换价值。这种混淆催生了一种谬说,正如杜林所指责的:“关于资本,马克思先生首先不是使用流行的经济学概念,即资本是已经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而是企图创造一种更专门的、辩证的历史的观念,这种观念无异于玩弄概念和历史的变态术。他说,资本是由货币产生的;它构成一个历史阶段,这个阶段开始于16世纪,即开始于大概在这个时期出现的世界市场萌芽时期。”[23]582针对这一谬论,恩格斯进行了有力的反驳:“由于马克思以这种方式说明了剩余价值是怎样产生的,剩余价值怎样只能在调节商品交换的规律的支配下产生,所以他就揭露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以它为基础的占有方式的机制,揭示了整个现代社会制度得以确立起来的核心。”[23]586恩格斯进一步指出:“杜林先生无法驳倒这个事实,就把它加以歪曲,硬说马克思认为资本是由货币产生的!”[23]583“这个问题的解决是马克思著作的划时代的功绩。这个问题的解决使明亮的阳光照进了经济学的各个领域,而在这些领域中,从前社会主义者也曾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样在深沉的黑暗中摸索。科学社会主义就是以这个问题的解决为起点,并以此为中心的。”[23]584

只有透过价值理论范畴,才能窥见资本的全体本质。在分析进程上,《资本论》第二卷的“危机论”(即“价值尸身”的系统代谢设施及其内在矛盾性)构成了危机实质规定的汇总。正如克里斯多夫·约翰·阿瑟所言:“内在于商品交换体系的物质抽象产生了这一切。通过‘产业资本的运动’而形成的‘价值的独立化’就是‘这种抽象的实现’……这意味着,黑格尔的逻辑可用于我们关于资本作为价值形式这一理想性特点的叙述,与此同时,对资本理想性的这种证明也意味着资产阶级经济体系被批判地分析了。”[17]119在这一视域下,价值形式概念由单纯的劳动时间的社会表达,转化为集体时间的社会表达,从而完成了从“价值客体”向“资本危机”的过渡。第三卷的分析,实际上是在价值形式统治场的“集体时间”规定基础上继续前进的。这既是镜像矛盾主导下的危机秩序成长,也是危机实质向危机表征的机理转换。鉴于此,马克思将第三卷同时视为针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理论总结。也正是在这一环节,危机的“内因论”与“外因论”得以彼此融合:各种危机要素形式被有效整合,并在实证材料上提供了危机秩序形式在现实世界中现身的经验证明。所谓“利润算法的矛盾普遍性”,指向的是集体时间的货币表达,并由此催生了经济概念化的认识规律(即价值或危机的特殊理论)。在价值范畴的“事权概念”场域内,一个统一的生产价格规律(即价值镜像或利润算法的矛盾特殊性)得以整体呈现。其逻辑链条为:生产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即第二卷的分析)(质)→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转化为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第三卷第四篇)(量)→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第三卷第五篇和第六篇)(形式)→各种收入及其源泉(第三卷第七篇)(规律)。这一规律表明:“价值(形式)是商品生产的一般规定对其特殊生产形式的总体关系,剩余价值(形式)是这一关系的资本主义的承载者。”[20]生产价格规律的概念架构(收入论)之所以与价值规律的概念架构(价值论)显著不同,在于它具有镜像性的经济实践取向。须知,“我们从价值的商品规律过渡到了价值的结构规律,这是和那种被称为生产的社会形式的消失同时发生的。”[24]10这意味着,在资本分配的形式规定中,价值实体并不在场,实际在场的是“价值镜像”。尽管如此,这并非意味着实体沦为空壳,而是价值(剩余价值)沦为了被支配的实体即“利润实体”。换言之,马克思是通过对比“价值实体”与“利润实体”,破解了生产价格规律看似违背价值规律的“认识迷雾”,将其归结为以系统算法为中介的矛盾对偶,即利润算法(剩余价值分配)与价值算法(剩余价值生产)之间的形式对立。第三卷的实践图景由此揭开序幕。

总而言之,若依托资本有机构成进行设喻:价值算法是“骨骼和设施”,系统算法是“身躯和体系”,而社会资本镜像运动的利润算法则是其“功能系统”。功能系统之所以与骨骼之间产生显著的行动差异,在于它仅仅是有机构成的器用;立于一旁的“身躯”是有机构成的体系,而只有“骨骼”才是有机构成的阶级设施。换言之,必须正确认识到:在《资本论》第三卷中,真正发挥中心作用的是“剩余价值”范畴,而非“价值规定”本身。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统一资本一般的三重运动秩序:其一,作为资本直接占有的价值一般或工资一般(阶级关系);其二,作为资本社会占有的利润一般或地租一般(经济关系);其三,介乎其间的、作为资本系统占有的剩余价值一般(资本再生产关系,或阶级—经济关系)。概念差异的背后,是矛盾秩序的运动统一。只有坚持将利润算法视为价值算法在资本分配场域内的转化形式,价值转形问题才能迎刃而解。正如丁堡骏教授指出的:“马克思对价值和价值实现问题的分析,是有许多分析的逻辑层次的。只有很好地掌握了这些逻辑关系,才能对复杂的价值现象给予科学的解释。然而,人们由于没有很好地掌握马克思的方法论,却总是混淆不同层次的不同问题……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崇拜症的主要表现是,不顾经济范畴辩证发展的逻辑,企图不经过转化程序,直接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去解释市场价值或生产价格范畴所要解决的问题。”[25]人们普遍未能认识到:从价值一般到利润一般的过程转化,就实质而论,乃是资本危机按其自身规定性所设置的运动谱系,即“资本积累危机→代谢危机→算法危机(经济危机)”。必须明确,价值实体并不是唯一的价值概念。这也迫使马克思在第一卷中将“积累论”独立出来。在这一部分,运动内容的叙事被高度浓缩:阶级关系与经济关系的分析熔于一炉,合为一体,从而形成了价值主体的生产关系工具属性。为了突出危机概念,《积累》专篇的内容必须被视为统一资本多重运动规定的“价值实体的社会理论”,这一浓缩性的危机概念在后续分析中将逐步予以释放。这一认识总体的核心,在于确证“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所特有的经济规律”[26],乃至是支配总商品条件下的社会分配的一般秩序规则。为此,“马克思是在肯定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在劳动价值论研究中所取得的成就的基础上,指出其研究中的缺陷与不足。这个缺陷和不足,就是不敢触及价值规律的历史性问题”[26]。

07 危机秩序论何以作为“唯物史观的隐秘结构”

与始终作为主体范畴的“价值一般”(即商品—货币—资本的谱系)不同,由“物统治之事”所决定的总过程的事主体(即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属于经济范畴。在思维过程中,作为“范畴识”的价值主体是认识者,作为“概念识”的价值客体是认识对象,且认识对象廻環于认识者。可见,尽管经济范畴直接管辖概念系统,但经济范畴本身从属于价值范畴。这是一个在理论书写对象上,从“事范畴(即廻環构境与历史抽象)”上升为思维具体规定的客观历史过程,马克思将其界定为“科学的行程”。在认识论层面,价值范畴正是主体范畴(隐)与经济范畴(显)的对立统一体。与上述逻辑相契合,作为针对价值客体的理论认识动态序列(即经济范畴体系),价值概念群落可归纳为:价值实体→价值代谢(系统代谢)→价值镜像。作为完整的“思维的具体”,它们构成了第四卷价值认识论的思想书写对象,被视为对价值一般的具体实行。值得注意的是,《资本论》前两卷与第三卷的工作顺序恰好相反:前者遵循“主体范畴→经济范畴”的路径(由价值论向积累论和危机论整体推进);后者则遵循“经济范畴→主体范畴”的路径(由收入论返回阶级论)。唯有如此安排,才能确保主体范畴(价值关系)在全书中的全程在场,形成“主体范畴→经济范畴(主体范畴的形态转化)→主体范畴”秩序廻環的运动复归,而彻底杜绝概念运动的体系空转。

相关分析结果汇总于表2。从中可发现:经济的社会形态矛盾秩序才是《资本论》作为“阶级科学”的真正主角,而唯物史观则是书写危机主体范畴的科学认识论。一旦将生产价格形式视为与价值实体无关的经济现象,便会导致错误见解的产生。正如波德里亚(或译为鲍德里亚)指出的:“马克思以为在经济及其辩证过程中重新抓住了一种根本的机制,但事实上,他通过经济及其痉挛而重新抓住的只是那种以症状方式困扰他的东西:把经济当做机制来分离这一事实本身。经济被提升为现实原则,这种不可思议的自主化穿越了经济,使经济产生冲突,成为各种矛盾的场所,而这些矛盾,尽管如此激烈,却又以自己的方式赋予了这种自主化合理性。”[24]358生产价格形式当然不是价值实体在逻辑程序上的形式化和理论化。作为各个集体时间单位(即价值形式统治机构)的货币表达,生产价格不过是占有一定利润实体的经济凭证权。因此,通过或借助于一定的系统手段,将价值实体(劳动时间)最终转换为可利于社会占有的利润实体(社会货币),这就是价值转化的实质。只有坚持从价值生产的历史理论出发,才能建立价值认识批判;同样,只有坚持价值工具在分析上的一以贯之,才能抓住资本的全部知识本质。须知,“马克思从来没有试图将劳动价值论知识化、概念化乃至分析程式化”[27]。危机秩序的总发起者说到底是价值生产;在这一意义上,价值既为危机之“行”亦为危机之“知”,既为危机之实质亦为危机之表征。以致,“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实践命题消解了各种形式主义争论,使理论域的逻辑争议问题还原为实践域中的历史认识问题”[27]。质言之,马克思坚持以价值形式为危机秩序的呈现者、以价值模型为危机秩序的认识者,其目的即在于具象化资本危机。如此一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便成为极力避免形式化工具的“知行合一的危机格学”。鉴于此,理论部分的《资本论》研究文本应被视为一个理解的整体,即“危机秩序论”(价值论—危机论—收入论)。这一理论整体具有极为特殊的分析体式,可借用“考古学隐喻”加以概括:第一卷为危机秩序的“田野考古”;第二卷为资本危机的“现场考古发掘”;第三卷为文物传播学意义上的“考古表征叙事”。

文章以“矛盾廻環法”为核心,亮明“危机是贯穿《资本论》的红线”核心论点,反驳学界“文本叙述未完成”“以第四卷倒推前三卷”的误读,依托劳动价值论拆解三卷对应的价值史路、场路、镜路三层危机演进逻辑,澄清价值范畴的唯物史观本质,为跳出表层知识解读、把握《资本论》的阶级批判内核提供了新视角。

作为危机范畴,“资本危机”(即资本一般=危机一般)是对《资本论》各卷危机秩序的总称。《资本论》的解析对象是危机,这决定了它只能选择从算法形态的矛盾规定出发。危机本身属于算法秩序的矛盾读法,它迫使“死亡与价值规律混淆在一起,尤其是与结构价值混淆在一起,一切都通过结构价值,在普遍的关系网中,作为编码的差异被指定……这种死亡是系统的各项(危机)之间实现客观的、无缺陷的超高速连接而构成的”[24]287。也正是因为危机是客观秩序,必须认定:“作为起点的‘商品’不是概念结构,不是知识体系,而是社会存在(范畴)。”[27]危机绝非没有时空概念的抽象叙述。因此,作为结构开局的“商品两仪”,应恰当地理解为总揽各个矛盾支架的“对象思维学”,即算法社会的思维形式(实体和工具)。它以“两仪矛盾”的思维形态实际存在于每一卷,完成对资本一般危机秩序各自不同的理论界说。换言之,依照马克思固有的设计,《资本论》体系实则存在三重“使用价值对象性”与“价值对象性”的比类规定,分别贯通劳动的物质变换与社会变换过程、生产条件的物质新陈代谢与社会新陈代谢过程,以及由该进程引致的物役性的系统要素与市场要素之间的系统对峙关系。可见,危机自然不局限于“经济崩溃论”,危机本质上是“矛盾体系学”。由于价值实体可以统一商品生产的主体危机和资本主义的主体危机,《资本论》的危机秩序便从“劳动异化规定的主体危机”开始。在《资本论》结构形成的思想演化路标中,“四册结构”(马克思在1861—1863年间形成的经济学系列手稿)的产生具有决定性意义。它虽然并不意味着对政治经济学批判工作计划的废止,但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一般”原理的探究分明得到了格外加强。第一卷成功出版后,马克思对《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二册底稿)进行了多次有效修改和内容充实。尤其是对“纯粹的资本所有制”的理论求索,使得马克思初步弄清楚:系统占有形式乃是工资一般、利润一般从中得以孵化的至关重要的资本运动环节。从整体写作进程来看,“第二卷结构的形成时期晚于《资本论》第一卷,也晚于《资本论》第三卷”[28]。这是因为:“马克思面临着一个‘结构上’的难题:如何从第一册的论题顺畅地过渡到第二册的论题。由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结尾宣告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命运,这使他接着在第二册中对持续进行的资本循环进行分析面临困难……1876—1880年,马克思就第二册第一章开头部分的写作作过多次尝试,留下一系列手稿。”[29]此外,正如相关文献所指出的:“恩格斯把《资本论》第二卷第Ⅱ稿的第三篇插入第Ⅷ稿中,从而较全面地反映了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理论史和问题意识,但马克思的《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的循环思想和再生产问题相结合的研究思路在第二卷中体现得并不明显。”[30]事实上,《资本论》第二卷的计划迟迟未决。其原因可能并不在于马克思的时间条件约束,而委实在于“三卷本”计划与“四卷体式”之间存在着体例结构上的冲突性。

据考证,在1866年整整一年间,马克思都在为三卷本计划的第一册(即《资本论》第一卷)的出版做准备,进行了大量的内容修缮与结构调整工作。在此期间,马克思最终决定将关于资本主义再生产的理论考察从第一卷中剥离,作为“另外的一部分内容”,并希望在叙述上与《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相合并。显然,他之所以举棋不定、始终未将其最终决断为“独立作品”,是因为再生产论的两个核心支撑点——循环论和危机论——在当时尚未从论说逻辑上实现合流。正如文献所指出的:“实践工作路线使马克思同样坚持将‘价值(实体)’投放在‘价值形式’中,以便一同生产‘价值实体—价值形式’。”[27]在这一体系下,资本危机对象化为“危机Ⅰ(指向基本矛盾的危机实质)—危机Ⅱ(指向经济危机的危机表征)”的内部廻環运动构造,形成了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危机逻辑的沉潜性。鉴于此,“独立的第二册”(即第二卷)在内容上不仅指涉危机运动指向价值运动的交叉路线,还包含对全体危机运动路线的趋势性诊断:即由个别资本积聚和社会总资本积聚的系统活动(资本的社会新陈代谢),引出一般利润率的运动规律(社会资本的分配一般)。从社会关系的变换过程到社会条件的系统更新行动,资本的镜像基础锁定于再生产的系统一般。它在物化结构上的社会显像便是“价值藏匿”。这意味着,危机已然主动化身为形式规定,乃至于“形式规定的危机Ⅱ”要去隐匿“实质规定的危机Ⅰ”。这迫使哲学家们在认识上仅仅抓住形式批判,强调:“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不能从生产劳动出发来理解,而必须抓住资本范畴,前者只有置于资本逻辑之中,才能得到清晰的解释。”[31]相反,资产阶级经济学出于庸俗化的理论需求,拒绝使用新陈代谢意义上的生产条件概念,将系统要素与市场要素绝对等同起来。这导致在其理论体系内,不可能产生真正针对矛盾实质的危机理论。当马克思主义者和要素论者不约而同地认定马克思持有“生产设施或生产力中性论”思想时,一系列理论混淆便随之产生:人的生产条件与人的要素之间、物的生产条件与物的要素之间,乃至人和物本身之间,在生产与流通功能上不再有任何分别。进而,看得见的经济要素存在(市场要素)与看不见的经济要素存在(系统要素),以及生产要素与生产条件本身——它们各自不同的秩序运动和对象性规定,一律被等同化。横亘在秩序性与对象性之间的隔板被彻底撤除。在物象学迷雾下,历史条件和市场要素之间仿佛不再有任何中间层次,它们直接同一。这样一来,在认识上,危机的形式表征便彻底覆盖了危机的机理实质。可见,物的解释学取消的正是生产条件和生产要素的规定性差别,借以隐匿矛盾实质。从根本上看,该种理论操作的目的自然是满足“一切经济要素皆为追逐收入和利润而来”的超历史的市场利益观。其理论目标,始终是确立一个无矛盾、无人身的市场神话王国的物役性统治。

价值始终是秩序存在。故总体而言,“就叙述探索强加于经济生活物质内容之上的异己形式而言,它本身就是体系的内在批判。然而,这是非实质性的,除非体系自身是内在的、不稳定的并能产生推翻这个体系的矛盾”[17]120。可见,只有将“危机一般”与“资本一般”相统一,才能准确识别分配形式沿着资本有机构成的路径展开自身规定的各个层级——即系统分配率、社会分配率与市场分配率。基于上述逻辑,绝不能将《资本论》第二卷简单理解为纯粹的资本逻辑(即仿佛仅仅是形式化的资本结构逻辑),事实并非如此。其真实的意义场域,是由主体的生产逻辑所发动的资本再生产过程批判(客观批判)。同样的原理也适用于第三卷的分析对象:价值镜像性的运动并非单一的资本逻辑(即仿佛纯然是资本自身的社会形式)。这一规定的实在内容,其实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的客观运动(矛盾运动)所发起的社会资本镜像批判(客观批判和主观批判)。矛盾廻環绝非语言表达上不必要的曲折迂回,亦非逻辑推演中的无效循环。须知,《资本论》语言力求平实,叙述风格亦简洁明白。人们之所以在价值与价格的关系上普遍产生误读,根源在于脱离了“商品两仪⇄资本两仪”的整体文义;在于受制于线性逻辑的叙事路径,又盲目屈从于现象学的认知范式。这种倾向,本质上是在回避矛盾,乃至拒绝承认:体系学唯一的解读路径,只能是矛盾读法。因此,处于四卷体式中的《资本论》第二卷,其真正的解剖对象是“矛盾的结构生成”,而非“结构形式”本身。这种矛盾结构并非在资本流通过程的开端即先验地形成,而是从第一卷开始孕育成长,并一直延续贯穿于第二卷和第三卷的理论体系之中。

08 结论与展望

实质寓于表征。为了解决危机的“藏匿性”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价值范畴”与“价值概念”视为一体,以此达成对唯物辩证法工具的总体运用。以第一卷为例,其讲述路径遵循严密的辩证逻辑:对立统一的秩序对象→质(变)→量(变)→肯定形式→否定形式→否定之否定的发展道路。在理论理路上,第一卷构成了资本危机的“根”,即“主体危机”;以此为依据,第二卷构成了资本危机的“身”(即危机Ⅰ的实体),即“结构危机”;第三卷则展现了危机Ⅰ的“体之隐”与危机Ⅱ的“用之显”,即“分赃危机”。这一由“道路”通向“理路”的体例,暗合了《资本论》的“四重史观”(生产史观—阶级史观—经济史观—思想史观),即建立商品生产与资本生产、资本所有制与新陈代谢商品、资本所有权与镜像商品乃至于剩余价值与资本收入形式之间的秩序廻環。它统一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四重主体矛盾范畴(劳动异化矛盾、系统代谢矛盾、价值镜像矛盾、价值认识矛盾),并归纳出算法形态的矛盾普遍性秩序。至于“危机一般”研究线索,表现为从“危机隐”到“危机显”的秩序演进;其叙述逻辑则表现为从“危机Ⅰ”到“危机Ⅱ”的有次序地展开。这意味着,资本危机的隐秘结构——即“主体危机→结构危机→分赃危机”——只能基于《资本论》的整体体系设计,才能获得内在的意义解析。

综上所述,必须深刻认识到:资本危机肇始于主体危机,并深植于资本再生产的矛盾系统之中。这一历史规定性要求我们在解读时,必须首要坚持“原理之读”与“矛盾之读”,而非停留于表层的“知识之读”或“指标之读”。全部理论创见的根基在于马克思主义的主体论。这一论断表明,《资本论》绝非单纯阐释资本运行逻辑的著作,其本质上是主体逻辑宰制下资本矛盾体系的理论表达。在这里,主体逻辑是劳动异化矛盾的“革命的形式逻辑”,而“物统治”则是劳动异化在主体逻辑层面的集中体现。因此,《资本论》的核心旨趣并非建构关于经济运行的纯粹知识体系,而是站在无产阶级劳动主体的立场上,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生、发展与灭亡的客观规律。归根结底,“走出物统治、实现劳动解放”才是贯穿全书的思想灵魂。为了克服传统资本主义危机研究中割裂资本积累、流通与分配各环节内在关联的局限,消解马克思危机理论整体性的缺陷,我们必须将《资本论》的危机分析贯通为有机整体,科学确立“危机是贯穿《资本论》全书红线”的理论立场。道从矛盾出,“廻”“環”形态成。唯有立足于“主体之旅”与“价值形式体系之旅”,方能贯彻针对危机的体系讲述。相比较而言,第四卷的讲述体例为“总危机”(即资本危机),其实质在于经由价值认识论的交锋,将研究对象建立为关于对象的批判认识。由此,便有了“资本恶→资本癌→资本镜”的危机道路规定,以及与之契合的“资本兽(剩余价值)→资本识(价值形式)”的理路规定。在社会主义社会,工人阶级是“革命的主体兽”[4]。在此语境下,我们的现实使命在于解放“价值魔域四国”——即第一卷的“价值劳作国”、第二卷的“价值新陈国”、第三卷的“价值经济国”以及第四卷的“价值精思国”。

创新根植于原创。所谓《资本论》体系学,即廻環道(历史由“廻”“環”而进的体系设计)→两仪象(研究对象)→异化识(唯物史观范畴学的体系讲述)。在原理层面,“补写”规定显然是“续写”规定的前提。这是因为,“从体系来看,马克思的体系不像黑格尔那样是一个封闭的体系,而是一个开放的体系”[32]。只要扎实推进这一补写工作,体系学的真理功能就能得到最大彰显。《资本论》蕴含着伟大的唯物史观知识策略。为此,新时代的《资本论》研究必须切实走出“体系未完成论”的误区,循着开放结构的路径,进行《资本论》专业叙事的社会主义续写,从而不断拓展《资本论》的时代内涵。唯有走出经济的社会形态的矛盾病理学,社会主义模型方可望得以建立。“道原于一而成于两”;“凡天下之可言者,皆两也,非一也”(叶适:《水心别集》)。以历史廻環为研究设计,以体系廻環为叙述设计,进而实现概念运动的辩证廻環——这一体系讲述决定了我们在整体把握资本对象时,必须拒绝仅仅停留在主体反抗和阶级斗争的单纯社会横截面上,去做那种缺乏科学批判深度的“蔼然仁者”。据此可得出总的分析结论:《资本论》本质上是一部关于阶级科学的理论史书。而在新时代,阅读《资本论》的核心意义在于:从体系上彻底拒绝“资本的危机逻辑”,并在“走出”资本统治的实践中,寻求以共同体为本位的社会主义价值论的实践新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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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内田弘.新版《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的研究[M].王青,李萍,李海春,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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