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锋:《反对哲学史方法论上的修正主义(论文集)》第六章

接上文——关锋:《反对哲学史方法论上的修正主义(论文集)》第五章
关于继承哲学遗产的一个问题
本文所要谈的只是关于继承哲学遗产问题中的一个问题,而不是全面论述。作者认为,这个问题带有根本的性质,它是我们考虑研究如何继承哲学遗产的一个出发点。
(一)
对于继承哲学遗产,流行着这样一种看法:所谓继承哲学遗产就是从古代哲学思想中找寻“好东西”,把它拿过来(似乎又是现成地拿过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这种想法的主观愿望也许是好的;但是这种认识本身却是不正确的。依我看来,把这种认识当作研究和讨论如何继承哲学遗产的前提,必将限制研究和讨论的深入展开。
北大哲学系召开的“关于中国哲学史几个问题座谈会”,对于继承哲学遗产问题的讨论,似乎就受着上面所说的那种认识的限制。会上对如何继承哲学遗产,着重讨论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唯心主义中是不是有好东西?贺麟先生提出唯心主义中有好东西;从继承哲学遗产这个角度来看,意思大概是说:我们要从唯心主义中去找“好东西”,把它继承下来。对这个问题加以分析,对贺先生的意见加以批判,澄清在这个问题上的混乱思想是必要的;正确的回答关于唯心主义的评价问题,本身有它的科学意义和价值。但是,对于继承哲学遗产它只能告诉:要注意从唯心主义哲学著作中去拽“好东西”,而不要从唯心主义原则中去硬找什么“好东西”。自然这也是有一定意义的;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如何继承哲学遗产的问题。讨论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冯友兰先生关于把哲学命题区分为抽象(或一般)意义和具体(或特殊)意义的意见。他的意思是说;有些哲学命题经过这种区分,其具体意义不能继承,抽象的意义则可以继承;这样一区分,哲学史上可以继承的东西就多了。看来这也是从“我好东西”这个前提下提出来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对于由这种区分而引出的否认哲学命题的“一般意义”没有阶级性的意见(或怀疑哲学的阶级性),进行批判是完全必要的;提起人们注意,要严格区分科学的抽象和非科学的抽象,也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解决继承哲学遗产问题的根本关键并不在这里。在哲学史研究的工作过程中,正确地对某些哲学命题分析其一般意义和特殊意义,是有必要的;但是,把某些哲学命题的所谓“一般意义”拿过来,或者叫作“继承”下来,那是很成问题的。
我看,我们还是不要被“从古代哲学思想中找寻‘好东西’,现成的把它拿过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这个想法限制住,束缚自己的“手脚”,而要跳出这个圈子去想一想如何继承哲学遗产问题。在这个圈子里作文章,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二)
我不同意“找好东西”作为继承哲学遗产的出发点,是有理由的。下边就来分析这个问题。
古代哲学家对于人类认识的发展,作出了他们可能作出的贡献。伟大的哲学家所作出的伟大贡献,在文化史上是永远不能磨灭的。我国古代有许多伟大的哲学家,他们给我们留下了十分丰富的哲学遗产。这是不容怀疑、也没有人怀疑的。但是,古代哲学家由于受着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作出的最大贡献,从根本上说来,较之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还是初级的东西,那是人类幼年时代的产物。这里没有丝毫贬低古人的意思;没有历史就没有现在,没有历史上哲学的发展就不可能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真正科学的哲学,是继承了人类有史以来的哲学、科学的一切优秀成果而达到的最高阶段。古代哲学家不可能给我们预备下现成地拿来使用、比马克思主义哲学还好使用的东西。对于古代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说来是这样,对于古代的唯物主义哲学家、辩证法家说来也是这样。
例如我们研究先秦的朴素唯物主义五行说,能从那里拿来什么现成的东西可供我们今天使用呢?难道我们今天还要以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的观点去认识物质世界吗?按照冯先生的意见,可以把它区分为具体意义和抽象意义。其抽象意义就是:客观世界是由矛盾着的物质要素构成的。在这种场合,这样区分是可以的;从某一方面来说也有它的意义。但是,我们把这个抽象意义拿过来,或者叫作“继承”下来,到底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客观现实有什么意义呢?马克思主义哲学、现代科学不是对客观世界的物质构成作了高度科学的说明吗?五行说的一般意义不是在科学的基础上被包含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之中了吗?再例如我们研究老子的辩证法,能从那里拿来什么现成的比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更好(或同等的)使用的东西呢?例如“相反相成”这个光辉的古语,孤立地把它拿过来使用,究竟有多大意义?它远不如“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这个命题科学。再例如范缜的哲学,在唯物主义的发展史上树立了一座不朽的里程碑;他的“利之与刃”(关于精神和物质的关系)的命题,直到今天还是光辉的。但是,我们把这个命题(它的具体意义也好、一般意义也好)现成的拿过来,究竟有多大意义呢?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对物质和精神的关系,作了高度科学的说明吗?
有人说,把它拿来使用(例如“相反相成”),可以更好的用民族形式、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宣传和教育;可以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前者是对的。这也可以说是继承哲学遗产吧,但这决非主要的根本的方面。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主要的是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当然研究哲学史也是必要的一方面。但是把古代哲学的某些术语“继承”下来,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某些说法换上“中国的说法”,就算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了,那是大成问题的。这样作极容易出毛病,因为常常是换不得的;运用古代术语运用得好,也只能起到用民族形式宣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作用。如果把继承哲学遗产,只看作或主要地看作运用古代哲学的某些术语,那不是要求过低了吗?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欧洲产生的。这一点,并不妨碍它是普遍真理,和从总的方面说来继承了历史上人类哲学的遗产。但是每一个民族的哲学史都有它自己的特点,例如在一定历史阶段上有的着重讨论研究的是这一方面,有的是那一方面。因而贡献是不同的。中国的哲学史的发展,和欧洲各国比较起来,也许显得特点更多些。我们把中国古代哲学所着重研究的方面中的“好东西”拿来,不是可以丰富马克思主义哲学吗?对的;但是问题在于是怎样的“拿法”。例如关于性善、性恶问题,在我国古代哲学中是相当着重的一方面,因而这方面的遗产也就很丰富。但是,我们要想从中找寻“好东西”,现成地把它拿过来,却是不行的。
我并不否认古代哲学中有“好东西”,“好东西”是很多的;而是否认有作为具体哲学命题或观点本身,有比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好或相同、以致可以现成地拿来使用的“好东西”。我并不想做继承哲学遗产问题上的“取消派”,而是建议大家跳出“拣好东西”的圈子,在更高的要求上去考虑如何继承哲学遗产的问题。
(三)
贺麟先生在《对于哲学史研究中两个争论问题的意见》一文中写道:“关于哲学遗产的继承问题,主要在于说明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的古典哲学思想,何以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可以起良好的作用,可以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建设。这个问题也就是说,曾经或多或少地为封建地主资产阶级服务的哲学思想,现在或今后何以还可替工人阶级服务。马克思也曾经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当他谈到希腊文艺的社会背景时他说:‘困难还不在于理解希腊的艺术和史诗同一定的社会发展形态相关联,困难在于,它们何以仍能给予我们以艺术的满足,并且就某方面说,还是当作规范和高不可及的模本’。这个问题换句话说,也就是有一定阶级基础,是一定的社会和时代的产物的哲学(或艺术),何以有其普遍性,可以为别的时代,别的社会,别的阶级服务。这是一个很难解答的问题……。”
这里我们不来讨论贺先生的解答。(其实,贺麟先生对问题的提法,就已经包含了解答;不难看出,他的解答是完全错误的。)我所注意的是:古代艺术和古代哲学是怎样为今天的人们服务的?亦即:我们继承古代艺术和继承古代哲学有无区别?区别何在?马克思关于希腊文艺的意见,在原则上对于哲学和经济基础的关系,是完全适用的。但是,我们如果把接受古代艺术和古代哲学遗产混同起来,就会产生严重的混乱。马克思并没有这样的意思。
马克思对自己提出来的问题是作了回答的。就紧接着上面那段引文,他写道:“成人不能再变成儿童,否则他就稚气了。但是儿童的天真难道不使他感到愉快吗?他自己不该努力在更高的程度上使儿童的纯朴本质再现吗?他固有的纯朴性格不是在儿童的本质中在任何时期都复活着吗?人类最美丽地发展着的人类史之童年为什么不该作为一去不返的阶段而永远发生吸引力呢?……他们(指古希腊人——引者注)的艺术对我们所发生的那种强烈的吸引力,同它的生长所依据的不发达的社会阶段,并不矛盾。不如说,倒是这个社会阶段的结果,不如说,同这些未成熟的社会条件——它是在这些条件下产生并且只能在这些条件下产生的——的永远不会再来是分不开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173页。)
很清楚,马克思在这里说的是艺术作品、文学作品(史诗),而不是文学、艺术观点,更不是哲学。我们若是把“艺术”换成“哲学”,真理就变成了谬误。一换就出现了下列命题:“古代哲学仍能给予我们以哲学的(或作为认识工具的)满足”;“古代哲学,就某方面说,还是当作规范和高不可及的模本”。这样的命题一成立,哲学史的研究工作就会被葬送了。
古代哲学著作,作为文学作品看,有些(如《道德经》和《庄子》)确是能给我们“以艺术的满足,并且就某方面说,还是……规范和高不可及的模本”。但是,作为哲学看,却不可能是这样的。哲学史工作者对于古代哲学著作,不是当作文学作品而是作为认识工具来看待的。作为认识工具,难道古代哲学还能给予我们以认识当代事物的满足吗?还是现代哲学家的规范和高不可及的模本吗?我们并不是因为古代哲学能给予我们以“哲学的满足”,因为它还是“规范和高不可及的模本”,才去研究哲学史的。敦煌壁画可以而且应该原封不动地拿来保存、欣赏,作为今天创作的模本,以求在“更高的程度”上再现美丽的“纯朴的本质”。可是,把孔子哲学、老子哲学原封不动地拿来,或是把其中的“好东西”现成地拿来,对于发展哲学思想有什么意义呢?
哲学史工作和对待古代艺术品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
用比喻来说;一个大艺术家展览他从幼年以来的作品,幼年作品的纯朴天真等等会使他感到愉快,并可以从这里得到启发,在“更高的程度上”再现幼年作品的“纯朴的本质”;而完全没有必要在幼年作品上添加几根“胡须”。哲学史研究工作,却更像一个成熟的思想家,反省他自己从幼年以来的思想过程本身。这种“反省”不是对于过去的懊悔或留恋(或欣赏?),而是以现在达到的思想水平,对这个过程进行科学的分析。进行这种分析的目的,不在于或主要的不在于从幼年的思想方法中找寻现在自己的思想方法中所没有的“好东西”,现成地拿来使用。思想家的成熟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从本质上说来,他幼年思想方法中的好东西已经包含在他现在的思想中了。但是,一个思想家成熟以后(他的成熟过程就离不开这种反省),对自幼以来的思想过程,进行反省、科学分析却是非常必要的。进行这种反省、分析,当然需要再次考虑过去什么事想对了,什么事想错了,引起的后果是什么?然而更重要的却是:两种思想、两种思想方法矛盾斗争的发展规律;比较正确的思想、思想方法还有哪些缺陷,这些缺陷是怎样产生的(受什么条件的限制?这些条件怎样限制了认识?)?错误的思想、思想方法是在什么地方失足的?怎样失足的?怎样把真理变成了谬误?……如是等等。对这些作出科学的总结,发现其规律性,对于一个成熟的思想家向前发展是极为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
中国哲学史的研究工作,我想也应该这样做(或者说作这样的要求)。这样,才能通过中国哲学史的研究,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最重要的方面达到研究中国哲学史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目的。这样:对于继承哲学遗产的要求,不是更低了,而是更高了;不是更少了——而是更多了;不是而更窄了,而是更广了。这里不应该发生误会,我说哲学史研究工作好像一个成熟的思想家反省自己从幼年以来的思想过程本身,并没有这样的意思:只有成熟的思想家才有资格作这项工作。而是就总的方面或总的要求来说的;我们应该要求以现代所达到的哲学水平,去反省从人类幼年以来的哲学发展过程本身,对其作出科学的总结。自然,对于每一个哲学史工作者说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武器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否则便不会做出什么科学的哲学史工作。
(四)
有些同志在从古代哲学中寻找“好东西”、现成地拿来使用的想法支配之下,采取了这样的方法: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作“尺码”,去量(甚至是牵强附会地比附)古代哲学家的思想,量一下就算完成了任务。例如研究古代某一位哲学家的辩证法思想,就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四个基本特征或三条基本规律去对照,从而找出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这个或那个基本特征、基本规律近同的东西,说明古代某某哲学家也有某某思想,就算完成了任务。这样作,也不是一点用处没有的。做得好,也是继承哲学遗产的初步工作;“我国古代也有某某思想”,对于提高人们的民族自信心,也许有益。但是,必须指出:这样作是极容易产生教条主义的。因为一心一意地只要把那些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某某原理近同的“好东西”拣来,所以很容易忽略对古代哲学家或某一哲学学派作全面的研究,而走到断章取义、牵强附会的地步。这样的坏例子,并不是没有的。这样就连上边所说的那种初步成绩也做不出来了。对于“初步成绩”我们应该欢迎,绝不能一笔抹煞;但是,到此止步,认为这样就算继承了哲学遗产,却是不对的,有害的。在这种作法之下,继承哲学遗产的“面”确是搞得非常狭窄了。一心一意地去拣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条或那条原理近同的“好东西”,这就是一切,自然就不去注意研究唯心主义哲学的著作了。批判分析古代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源是极其不够的;对古代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批判可以说是尤其不够的。对古代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哲学家的缺陷或错误,常常见到的是用“时代的局限性”一语带过;至于他们受什么具体的条件的限制,这些条件怎样限制了他们的认识,他们是在什么地方失足的,怎样失足的,……则没有分析。当然,我们不要超越历史条件去责备古人;但是不指出他们的缺点或错误,或是简单化地不作细致的分析,却是不对的,是不符合把哲学史变成科学的要求的。
所谓“好东西”、哲学遗产,从根本上说来,就是我国历史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矛盾斗争、发展过程的本身(或者说包涵在这里边,不能用孤立的拣东西方法把它拣出来)。历史上的哲学家们越是在广阔的领域上进行思维,越是在更多的哲学问题上展开深入的讨论和争论,那么给我们留下的哲学遗产也就越丰富。前人走过的路越多,碰到的陷阱、丛山密林越多,我们后人从中可以接受的经验教训也就越多。继承这份遗产,最根本的是对这个历史过程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规律性,作出科学总结。
哲学史研究工作,像一个成熟的思想家反省、分析自己从幼年以来的思想过程那样去作,可继承的东西就多了,对于现实的意义也就大了。我们举一些例子说明这个问题。
例如我们通过历史上的活生生的事实,揭露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斗争怎样推动了哲学的发展,哲学本身发展的规律是怎样的,这个一般规律在具体条件下是怎样起作用的等等。这就可以帮助人们正确地理解和掌握“百家争鸣”的方针,而澄清可能发生的混乱思想。
例如王充的这个命题:如果有鬼也是有血有肉的“生存实有”。我们把它简单地拿过来,并没有什么用处。把这个命题区分为具体意义和一般意义,也还是不行的。其一般意义是:没有离开肉体而独立存在的精神。把这个一般意义“继承”下来有什么意思呢?可是经过科学分析就有意思了。依照我的分析(声明一句:我的分析不见得是科学的)是这样:在当时条件下,坚持唯物主义、无神论的王充,还不可能对各种自然现象作出科学的解释;我们可以想象有不少的自然现象,他是感到困惑难解的。但他却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就自然观说)、无神论者。“如果有鬼也是有血有肉的生存实有”这个命题,表明了王充哲学的时代特色,也表明了王充的坚定性和聪明。在这里,他并没有为当时不能解释的自然现象所迷惑,而对唯心主义让步。现代自然科学和王充的时代比不知飞跃了多远;但是有些现象(人们的认识更深入到自然界的内部去了)还不能解释(将来也会有的)。在这种情形下,唯心主义哲学家就利用这些困难攻击唯物主义;有的唯物主义者也党得自己“理亏”,甚至有的对唯物主义的根本原理发生怀疑。这时我们根据我们的条件、我们的问题,运用王充的经验(理论思维的经验),就会获得很大的帮助。
例如历史上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有过不少的用唯物主义自然观的根本原理解释社会历史的尝试;在他们那里有着或多或少的唯物史观的萌芽,在人类对于社会逐步理解的艰难长途中起过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他们最后终于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如果他们的历史观点展开了,对主观能动性和历史客观规律的矛盾求其彻底解决的话)。我们的任务,就是分析他们从自然观过渡到社会观,从某些近于唯物史观的命题过渡到历史唯心主义,是怎样失足的?在什么地方失足的?这对于我们是富有极大的教益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十八世纪的某些唯物主义者,如费尔巴哈,怎样在社会政治问题上失足陷入唯心主义作过极其精辟的分析,给我们作出了典范。我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的这项科学工作,和他们建立、发展历史唯物主义是有着密切关系的。我们的哲学史家,如果把中国历史上唯物主义哲学家在过渡到社会历史领域的失足所在,怎样失足的……科学地总结出来,把唯物主义艰难的历史的发生,发展长途中的基本经验教训,科学地总结出来,那对于丰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哲学,对于帮助人们今天去认识现实,将有巨大的意义!
对于历史上的唯心主义学派,科学地分析其认识论根源(当然同时要分析其阶级根源),也会得到同样的好处。
列宁曾经严厉地指责过把唯心主义简单地说成只是胡说的形而上学观点。他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对于批判唯心主义,分析其认识论根源,作了经典性的指示。他自己在这方面作出了许多很好的榜样,例如他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对马赫主义的批判就是这样的典范。哲学史工作者应该根据列宁的指示去批判、分析历史上的唯心主义学派,用活生生的事实揭露他们的失足所在,他们是怎样把真理的片断变成谬误的。这样的分析批判进行得越多越深刻,最后作出来的总结越典型,对于帮助人们锻炼理论思维能力,防止在认识过程中的失足,也就有越大的作用。
历史上哲学家犯错误的认识论根源,他们走入错误的途径,失足的陷阱是有典型性、代表性的。这是由于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外部世界自身的矛盾运动所造成以及阶级和时代条件的限制。前人失足的地方,今人还有可能失足。接受这些教训,具有重大的意义,它远远超过接受在一件具体事情上犯错误的教训。当然后者更实际、更具体;但是前者却更深刻、更普遍,从锻炼理论思维能力说来是更有意义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历史上有几个大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对于我们并不是不好的事情。当然,因为他们的哲学观点发生过很大的影响,现在还在某些人们的头脑里残存着,不能不加重今天哲学战线上的任务。但是历史上有那么些人在认识的路程上探险,走得很远(虽然方向错了)、很曲折,他们把认识路程上的陷阱大都闯过(虽然是陷在里面了),那末,对于我们接受经验教训来说,不是甚为有益吗?如果他们的哲学中有“合理内核”,对于我们是更为有益的。这和我们以具有唯物主义的传统、古代有大唯物主义哲学家、辩证法家而感到自豪并不矛盾。而历史上的唯心主义大哲学家,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教训;从这方面说也是应该感谢他们的。
人们重复历史上哲学家犯过的那些错误(常常是以不同的形式重复),并不是奇怪的事情。一个人的理论思维的成熟过程,往往好像生物发生学的规律:个体发育重复系统发展史。当然,不是绝对的重复。青年一代不需要重走“三千年”的路程;曲折可以少些,曲折也可以不那末大。这就需要科学的哲学史的帮助(重要的帮助之一)。体现继承了古代哲学遗产的科学的中国哲学史,对于人们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将有巨大的帮助。
逻辑的和历史的是一致的。列宁曾经说过:“……逻辑是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7页。)因此,为了发展辩证逻辑,使之体系化、更加精密化,是离不开对于人类理论思维的历史的总结的。对于哲学遗产的继承也就体现在这种总结中。哲学史家对中国哲学思想的发展作出科学的总结,无疑的会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当然,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最重要的是总结和概括现代革命经验、自然科学的成就);同时,哲学史工作也就能够以自己的方式——在理论思维方面帮助人们——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这里需要申明的是:我不是说哲学史的研究工作,只着重或偏重古代哲学的错误方面。而是说,要科学的总结唯物主义在其艰难的历史发展长途中的经验和规律;总结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斗争的经验和规律;总结我们的历代祖先的理论思维的经验和规律。我想把这作为研究中国哲学史的要求,把继承哲学遗产的重点放在这方面是适当的。因此,在研究方法上必须:对一个时代的哲学思想及其斗争,在分析的基础上着重地进行综合研究;对一个哲学学派或哲学家,着重分析其体系的构成,在什么地方他闯过了前人未能闯过的陷阱而作出了新的贡献,在什么地方他又失足了,总结其经验教训。如果说,这也是找好东西,那么好东西就是历史的理论思维过程本身,或它的总计;而我们的方法则是运用马克思主义作指南,对这个过程进行科学的总结。我认为离开科学地总结历史的理论思维过程的任何作法,都不能达到——或者说不能在主要方面达到继承哲学遗产的目的。
* * *
我没有说到对历史上的哲学思潮及其斗争进行阶级分析的问题、对哲学的发展和经济基础的联系的分析问题。我不是认为这些问题不重要;而是我没有什么新的看法。本文正如题目所表明的,只是谈继承哲学遗产问题中的一个问题;并且对这个问题的正面意见,也只是一些初步的不系统的想法。但是我觉得把这些想法提出来,对于进一步考虑和研究如何继承哲学遗产问题,是有好处的。
注:这篇文章是在1957年3月间写的,发表在《中国哲学史问题讨论专辑》;编入这个集子时作了不少的删改。现在想来,这篇文章是企图表述一个中国哲学史工作的根本观点,即:研究中国哲学史的根本目的和根本方向问题。但是,当时还在酝酿过程中,远未考虑成熟。所以,不只没有论述清楚,而且问题的提法(《关于继承哲学遗产的一个问题》)也是过分狭窄和不确切的。当时主要地是从这样一点出发:企图跳出冯友兰等人提问题的方式、“拣好东西”的圈子来讨论和研究继承哲学遗产问题(但对“拣好东西”的想法和做法,否定得还不够、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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