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替贪官求情时,比贪官还着急

作者:子珩墨 来源:林家故事汇 2026-05-14

我的观点很明确:反腐必须用重典,对于那些罪大恶极、贪没金额动辄上亿、数额巨大的腐败分子,就该直接死刑。死刑就是死刑,别搞什么“死缓”。

同志们好,我是子珩墨。

前两天我发了篇聊反腐的文章,评论区里非常热闹,大家讨论得火热。

我的观点很明确:反腐必须用重典,对于那些罪大恶极、贪没金额动辄上亿、数额巨大的腐败分子,就该直接死刑。死刑就是死刑,别搞什么“死缓”。

说白了,判个死缓,缓期两年执行,两年之后没出岔子就变无期,无期再减刑变有期,这在咱们老百姓眼里,跟没杀有什么区别?

这不就是变相的“免死金牌”吗?死刑这个词,在面对这种国家蛀虫时,不该有弹性和灰色地带。

但我看到评论区里有些同志,出发点也许是好心,在那儿替监管部门操心。

他们说:“子珩墨啊,不能直接死刑。你要是让他知道必死无疑,他就不把脏款吐出来了,他也不交代同伙和立功表现了。反正横竖都是一死,他干脆死硬到底,那国家不就追不回损失了吗?”

听听,这种逻辑熟不熟悉?

这逻辑简直和当年讨论人贩子、贩毒分子时如出一辙。

今天,我们就要用马克思主义这面照妖镜,让这种“免死逻辑”彻底现出原形!

很多人说,为了追赃,得给腐败分子留条命。

这种思维的本质是什么?这是一种极其短视的、计较一城一池得失的“会计思维”,而不是彻底的政治观、阶级观。

如果为了追回那几个亿的脏款,就放弃了对一个动摇国本、背叛阶级的人渣的极刑惩治,那这就是在做一笔赔本的买卖。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腐败分子的存在,本质上是在侵蚀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在瓦解劳动人民对政权的信任。这种无形中的政治损失,是那几个亿脏款能买回来的吗?

你说他不交代,就不杀他?

我说,不管他交不交代,杀就完事儿了!

我们需要建立的,不是一个跟犯罪分子“做买卖”的谈判桌,而是一个让犯罪分子感到彻骨恐惧的无产阶级专政铁拳。

当腐败的成本高到“必死无疑”的时候,那个试图贪腐的人在伸手之前,他脑子里想的就不是“怎么藏钱”,而是“那是死路一条”。

我们要的是从源头上肃清,而不是在事后玩那种卑微的“分账游戏”。

这事儿让我想起前些年关于人贩子的讨论。

当时也有一帮精英、法学家在那儿摇唇鼓舌,说:“不能给贩人贩子定死刑,因为一旦必死,他们走投无路就会把孩子掐死。”

结果呢?

在那段处罚轻、死刑少的日子里,拐卖小孩的现象是减少了还是增多了?

事实胜于雄辩,那是拐卖最猖獗的一段时期。因为那些畜生知道,被抓了顶多也就是蹲几年大牢,成本极低,收益极大,所以他们前赴后继。

如果当年像老人家那时候一样,发现一个毙一个,谁还敢去干这掉脑袋的勾当?

退一万步讲,即便当时可能有个别极端的罪犯会因为恐惧而产生牵连,但从宏观的社会治理和长久的人民安全来看,必死无疑的威慑力会让千千万万个家庭免于破碎。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暴。

包括最近竟然还有某些名牌大学的所谓教授,跳出来提议什么“贩毒轻罪化”,说什么要给毒贩生存权。

我只能说,这些人书读到了狗肚子里。

他们忘了咱们这个民族是怎么在鸦片的余毒里挣扎出来的,忘了那些在边境线上牺牲的年轻缉毒战士。

毒贩、腐败分子、人贩子,这些都是寄生在社会肌体上的毒瘤。

对待毒瘤,难道要用温水泡?要用爱去感化?

不,马克思主义的逻辑只有两个字:铲除。

我们要明白,无产阶级专政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

主席当年为什么要杀刘青山、张子善?

刘青山、张子善在革命年代有没有功劳?有。

交代得快不快?赃款能不能追回来?

这些在主席眼里统统不是第一位的。

主席说:“杀了他们两个,可以挽救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这就是政治大局。

如果为了那点脏款,为了让他们多交代几个人,就搞什么“认罪协商”,搞什么“死缓变无期”,那就会给所有还在位的人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

“只要我贪得足够多,只要我手里掌握的秘密足够多,我这颗脑袋就是保险的。大不了最后把钱一吐,我在里面换个地方接着活。”

一旦这种预期形成了,反腐斗争就彻底沦为了资本主义式的法律博弈,而失去了无产阶级专政的锐度。

现在的腐败分子为什么不怕?

因为他们算过账。贪一亿,关二十年,平均一年五百万。如果表现好减刑出来,还能享受剩下的资产。这买卖,对很多投机分子来说太划算了。

只有当他们算到,贪一分钱也是死,贪一亿也是必死且立即执行的时候,这种“博弈论”才会彻底失效。

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从来不回避阶级斗争中的暴力。

我们要建立的政治生态,是让劳动人民挺起腰杆。

当一个普通的劳动者辛苦工作一辈子,却买不起一套房,看不起一场病;而一个所谓的“塔尖群体”贪没的数量能让几万人过上一辈子的时候,这种反差就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抹黑。

那些替腐败分子求情的人,本质上是不相信群众的力量。

他们觉得,不靠腐败分子“交代”,咱们就查不出来了?

他们觉得,没有了那些账本,咱们就搞不清楚谁是同伙了?

依靠群众,发动群众。

只要真正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只要恢复那种“人人喊打”的政治高压,那些贪官污吏藏在床底下的金条、转到海外的数字,根本无所遁形。

别怕他们不交代。

他们交不交代不重要,他们很重要。

死刑,是给全体人民的一个交代;

死刑,是给新中国政治清廉度的定海神针。

现在有些象牙塔里的精英,满脑子都是西方那套所谓的“废死”、“轻刑化”。

他们觉得这样才显得文明,显得与国际接轨。

但我还是那句话:文明是给人的,不是给魔鬼的。

在腐败分子窃取人民血汗、出卖集体利益、动摇国家根基的时候,他们已经自动剥夺了自己的“人权”。

他们是阶级的敌人。

如果在这些人的命和国家的政治清明之间做选择,只要稍微有点良知的中国劳动者,都会选择送他们上断头台。

死刑就是死刑。

别再用什么“追赃论”、“立功论”来忽悠老百姓了。

1952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在那个百废待兴的年代,我们杀了刘、张二人。

那是对全世界宣告:中国共产党人绝不做李自成,绝不走旧社会官僚的老路。

那是用两个人的脑袋,换来了随后几十年的官场清风。

如今,面对更复杂的资本围猎,面对更巨额的利益诱惑,如果咱们的刀生了锈,如果咱们的死刑成了摆设,那么那些为了这个国家牺牲的烈士,那些在流水线上干到腰肌劳损的工人,他们会怎么想?

反腐,要的就是那一股子血性。

该杀的,一个也别留。

贪婪,应当成为这个社会最昂贵的自杀方式。

只要死刑在,正气就一定能回来。

文 /子珩墨

编辑 /子珩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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