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政府不可为所欲为

作者:时评组 来源:破土网 2016-03-07

  农村里最困难的群体

曾经有报道这样描述农村代课教师群体的生存状况: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许多代课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奉献20多年了,但发放报酬很低,不如外出打工者的收入。上有老下有小,家庭困难,疾病缠身,孩子上学缺少学费和生活费,房子破旧不堪,除了教书没有技术特长,成为农村里最困难的群体。政府财政收入每年增加,用于代课教师的却很少。”  

以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政府不可为所欲为

  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李克强6日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有代表提出农村留不住教育人才的现象。

对此总理说,农村脱贫致富基础在于教育。随着农村教育需求增长,代课教师问题凸显,可以探索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来加以解决。

  什么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

其本意是指“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属于一种行政义务。无论政府不购买或购买不成,也得保障提供,不由市场情况而决定。购买只是一种提供方式。

从理论上看,政府垄断下的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低下,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基本依据。

  来源于西方新公共管理理论

从实践上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肇始于现代西方国家,盛行于20世纪下半叶,也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新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尊崇的核心取向之一。

西方国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要形式包括:合同出租、公私合作、用者付费制、凭单制度,其中,公共服务的合同出租是最主要的形式。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能随心所欲

从网友评论来看,有不少网友对”探索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来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提法表示了赞同,可是就当前我国现实情况来看,问题和疑虑依然存在。

来自作者蔡红东的一篇文章则指出,政府不应是为了推卸责任而购买公共服务。

“时下有少数地方政府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一些脏活、累活,也当做公共服务给“耍”了。由于被购买的“临时工”心中有怨言,从而导致在执行公务活动中频频犯事,媒体屡屡暴光。”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随心所欲,不仅浪费了纳税人的血汗钱,而且还是一种不作为的表现,甚至有推卸责任之嫌。事实上,有些工作也不是做不了,而是不愿意去做,于是只好花钱买人干活。”

“如果打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旗号,把行政工作中容易得罪人的、劳动强度大的、直接面对公众的事项转嫁给他人,那就等于放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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