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藏王菩萨:看!发改委如何应对习近平指示?

作者:地藏王菩萨 来源:乌有之乡 2014-11-15
11月4日,国务院发改委考虑允许外商在中国进行转基因研发,美国杜邦称很鼓舞

看!发改委如何应对习近平指示?

114日,国务院发改委考虑允许外商在中国进行转基因研发,美国杜邦称很鼓舞中国经营报[微博]李燕洁2014-11-15

风向或许真的是要变了。

()生产”。这意味着,如果通过,外商企业在华研发转基因将不再是“禁区”。

杜邦微博)》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中的变化非常有信心,感到非常受鼓舞。 杜邦公司将在征求意见期间,希望能够允许外企参加讨论。他还表示,如果目录通过,将考虑积极支持杜邦公司及合作伙伴在中国的转基因研发。目前,杜邦先锋、孟山都、拜耳 等企业都和中国的科研机构等有各种形式的合作。

2014中国粮食与食品安全战略峰会”上,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在演讲中表示,先正达、孟山都等外企和中国企业一起推动了中国农业的发展,并且表态“中国政府是支持国际种业企业到中国来发展的”。

余欣荣是在提及科技对粮食增长的贡献时进行如此表态的。在谈及中国现代种业政策时,余欣荣表示,种业是中央农业科技政策发展的重点,其核心之一是推动育繁推一体化的企业发展,包括支持国际种业企业和中国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共同发展。余欣荣分管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种植业管理司等部门。

此前, 农业部曾经多次表态支持中国的骨干种子企业、主要是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参与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承担生物育种能力建设和产业化专项任务。

2007年版本中禁止“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生产、开发”,2011年版本中禁止“转基因生物研发和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2014(征求意见稿)中改为禁止“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生产”。本次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日期为123日。

2007年版本比较起来,这种变化说明从习主席到中国的部委,都支持生物技术研发,为未来做好准备。”

倪博称,杜邦公司将在征求意见期间,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递送一份欢迎此变化的意见,并希望能够允许外企参加讨论。

孟山都在中国的合作伙伴中种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汪泓表示,正在和同事一起研读《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孟山都尚未对此有任何计划。汪泓介绍,外商企业若想在国内进行转基因生物研发要过两道关,一道就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另一道是政府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安全管理方面的许可。

目前,杜邦先锋、孟山都、拜耳 等企业都和中国的科研机构,如中国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等有各种形式的合作,孟山都和中国种子集团成立合资公司中种迪卡,现在中种迪卡变更为中种国际有限公司。

倪博表示,如果新的目录通过,将考虑积极支持杜邦公司及合作伙伴在中国的转基因研发。

农产品已经超过了飞机,排到第一位,第二位是飞机,第三位是汽车。“要落实好中美农业战略合作规划,务实推进在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科技、农产品市场和贸易等重点领域的合作。”他还介绍,这个议题也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美国总统奥巴马讨论的问题。韩俊称,中国农业的对外开放是坚定不移的。

(Michael Scuse),其曾经多次接受中国媒体的采访表示转基因对粮食产量和环境改善影响巨大。此外,美国大豆协会、美国谷物协会、杜邦、拜耳以及孟山都在中国的合作伙伴中种国际有限公司等机构和企业都出席了论坛。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罗云波认为,未来增产要靠技术,转基因是可选择的方法之一。928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通知要在全国开展转基因科普知识集中宣传培训工作。

9日,央视根据农业部转发国家工商总局的函件,表示禁止在广告中宣称非转基因产品更健康、更安全。

自主创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部主任叶兴庆表示,习主席的这番讲话让“农业部终于挺直了腰杆”。

2013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

陈章良认为,如果现在转基因商业化应用放开,中国在水稻品种上还有些竞争力,在大豆和玉米上则完全没有竞争力。

35年时间,还有产业化后的标识管理、品种审定、种子生产、产品收购、储运以及市场接受程度,都需要经过综合评估,才能推进产业化。

寇建平表示,目前国内转基因研究工作主要在教学科研单位,存在与市场的脱节,要为产业化铺平道路,研发单位得通过市场机制解决脱节问题。

汪泓认为未来不管是中国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应该是开放、合作的模式。他表示,技术创新对粮食安全重要,更为重要的是开发出合适的产品并且送到农民手中。

25年的经验。并且,以目前中国的发展速度,时间不足以等待新的独立的技术成熟和专业化。”

2000年开始到现在的发展,中外合作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尽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外企在这一行业有限制,但是促进了合作。”倪博称,中外合作推动了中国农业种植技术、种子质量、种子零售和批发体系、种子企业提供的田间指导和中国企业提供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等方面的进步。

然而,中国法律关于外资入股农业企业的规定,仍然存在很大的缺陷。

49%,这样一条规定对于那些国外大公司而言,不是限制,而是相当于外资方获得的一个准入证。一个合资公司不寻求控股,多设立几个公司合资寻求总量份额的主导,效果相同。”

李长健称,在科研领域,对于一些禁止外资涉及的行业,如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优良基因的研发、种植、养殖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还有在转基因生物研发和转基因种子生产上,《种子法》也规定国家对种质资源享有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的,应当经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是很多外资企业却通过种种方式绕开国家的准人限制。有些外资企业以赞助的名义投资国内种子科研单位,通过这种方式以少量的资金投入,间接地获得我国优质的种质资源和科研成果,使得国内科研机构成为外资的服务者,而外资企业又用这些科研成果和优良品种反噬我国种子市场,形成行业垄断。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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