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昌明:敢为“汉奸”者,必当严惩之

作者:钱昌明 来源:乌有之乡 2014-02-20

216日,香港尖沙咀发生一起由上百名“驱蝗”分子上演的一场政治闹剧。他们竟然把内地居民当作“蝗虫”驱赶,有的还以当年日本军国主义分子的口吻、辱骂自己同胞为“支那猪”,肆意侮辱、骚扰赴港内地游客,并与支持两地融合的爱国同胞——“爱港之声”成员大打出手,上演了一出“全武行”。其反华气焰可谓嚣张之极!

据说这一以“反对内地游客”为诉求的政治“示威”,完全是民间自发”组织的。然而,香港《文汇报》18日刊文揭露,策划上演这一政治闹剧的所谓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这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章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二章第二十三条,“……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在中国的国土上,是什么样的人会把自己的同胞骂为“蝗虫”?又是什么样的人会骂自己的同胞是“支那猪”的?

只能是一种人,那就是一些“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和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的人们!这些人又是什么样的人呢?结论只能是两个字:汉奸!

汉族通敌叛国的中国人。

要叫嚣着搞所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第一条和第二十三条的庄严条款,构成了严重的违法事件。联系前一时期曾经出现有人公然闯入驻军营地,公然叫嚣“解放军滚出香港”、“中国人滚回去”等口号,其汉奸叛国、分裂国家和煽动叛乱的性质已昭然若揭。香港司法机关理该有义务以行动来维护“基本法”的神圣地位,将一切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已在18日就“驱蝗”事件发表讲话称,针对游客无论是内地还是外国游客的如此举动,都应该受到谴责,强调当局会依法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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