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六项规定”——纪念毛泽东诞辰120周年之一

作者:新顽石 来源:乌有之乡 2013-11-05

当习总书记驻足毛泽东同志提议的中共“进城”之“六项规定”即:不做寿、不送礼、少敬酒、少拍掌、不以人名作地名、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并列,一一对照,不知道我们党的其他高级领导干部想到了什么,不知道我们的省部级领导干部明白了什么,不知道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了什么。

当我们的一个小小“村官”动辄身价数亿,摆一场豪华酒席都要“惊天动地”之时,是否曾忆起“六项规定”,置党性于何地?

当我们的一个“跑路”贪官不断更换情妇之时,恐怕更是不知“六项规定”为何物了吧?

当我们党的领导干部官商“沆瀣”,江湖摆平,庸俗之气陡然上升之时,何曾念及“六项规定”。

今日总书记带头重温、对照、自省“六项规定”,不可谓不是一个好的开端,正所谓“知耻而后勇”、“温故而知新”,了解历史、铭记历史总强于那些数典忘祖、背信弃义之徒。

我们今天温“六项规定”之故,更应该勿忘革命前辈“流血之志”,我们的前辈用一家六烈士之惨换来的不应是“居无定所、老无所养”,我们的前辈高呼着共产主义必胜的口号换来的不应是“私心私利、流离失所”,我们的前辈用“永远革命”奋斗得来的人民国家不应被“宵小”之徒日益蚕食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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