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官员强奸的仅仅是女下属吗?

作者:落日寻道 来源:乌有之乡 2011-11-03

被官员强奸的仅仅是女下属吗?  

蓬安县安监局一位名叫陈佳(化名)的女公务员,在与其直接领导蓬安县残联理事长刘习全一起喝酒后被领导强奸一事,近几天被众多网友吵的沸沸扬扬。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凡是做下属的,为生活所逼迫,恐怕找不到一个自己的意愿没有被上司强奸的。  

虽说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些新闻报导中的语言,领导报告、视察中的指示、讲话,听起来是那么的让百姓顺耳,那么的激动,那么的温暖人心。可是一遇到某个百姓的具体切身利益,有多少政客公仆们把这些个体百姓的利益放到了心上。  

如果公仆真的执政为民,百姓有讲理的地方,何至于冒死千里迢迢到北京上访,何至于被抓被打被精神病,何至于跳楼寻死,何至于遇到群体事件就象被火星点燃一样的兴奋参与。  

从野蛮拆迁导致百姓自焚,从征地到跨省抓捕,从卖企业、卖医院学校到卖资源,从人民代表到公仆、先富代表人民,有哪一件不是打着为民的口号,而实际上却让公仆们及自己的亲属子女先富?  

那个靠卖学校、卖医院让少数人先富的公仆,被评为改革之星,官越做越大,并且是官做到哪把与其联营的温州商人带到哪,共同参与“改革”——之所以将改革加上引号,这是因为百姓说不清楚是真改革还是真掠夺。而百姓能够说清楚,并得到百姓欢呼的神木县医疗改革的书记,却在政治上被判了刑,被发配去坐了冷板橙。  

害民贼往往被吹捧,被赏识、被提拨,即使残害百姓妻离子散贪污腐败千百万元的腐败分子也罪不至死,甚至还能保外就医做陶朱公享受一生;而爱民官则往往被潜规则逼得走投无路。  

既然享受先富光荣替代了共产主义理想,即使贪污做上几年牢也能享受到受到尊敬的奢侈生活,那么谁还愿意真心去干“利为民所谋取”的傻事?  

既然嘲笑大公无私,以自私自利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改革的理论根据,又有什么理由去指责十八个被法律逼迫不敢救人的路人?  

在农村还能找到陈永贵这样带领村民共同富裕的村长吗?还能找到大庆王进喜这样的企业干部与工人一样地同甘共苦吗?还能找到一个象焦裕录这样穿戴破衣服的县委书记吗?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无论奸商怎么呼喊吆喝,怎么将烂稻草忽悠成金条,百姓眼中有杆称;无论怎么维稳,无论怎么今天搬来孔子,明天举起孝子大旗,后天又搬来几千年的死尸官德,为什么总是不能得到百姓称赞和信任?  

公仆知,百姓知,神仙知。若说不知,那就是装疯卖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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