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妹子自学法律响应号召监督政府

作者:罗建群 来源:乌有之乡 2011-09-06

川妹子自学法律响应温总理号召监督政府  

推荐说明:  

温家宝:就是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  

2011年09月03日 18: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下午在国土资源部考察时称,我们就是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   

温总理话音未落,四川一起抢劫杀人36刀的受害人的妹子罗建群就奋起响应,自学法律条文,找到了当地执法部门违规的依据。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监督意见,可喜可贺。不知道监督的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希望温总理支持这个民女,监督政府的行为。列宁说了,看一个人不要只看他怎么说,还要看他怎么做,听其言,观其行。  

口空无凭,列民女的论文为证:  

凉山州检察院刘建忠违法办案私压“会理1.21抢劫,杀人案”藏猫腻   

我是震惊全会理县“1.21抢劫,杀人案”被害人妹妹,我哥罗建林被抢劫杀人罪犯李文清骗至偏僻处实施杀人抢劫成功后又追杀致死,而会理县执法人员李有群,俞明刚,刘建忠,刑大办案人员违法办案,包庇罪犯使触犯刑法窝藏包庇罪和毁灭伪造证据罪及资助罪的罪犯李文蓉,卢兴银逍遥法外,凉山州检察院执法人员刘建忠无视法律规定,违法办案,包庇罪犯,私压案卷三个多月,不依法提出公诉移送案卷至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形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审查起诉的期限]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一百四十条[补充侦查]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察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而凉山州检察院执法人员刘建忠五月二十几号收到会理县检察院移送的起诉案卷至今已有三个多月并没有补充侦查,当我的代理律师去问案子进展状况时,刘建忠以考虑,讨论为借口将案子一拖再拖,难道执法人员就可以无视法律的规定,为所欲为?  

请求全国各级相关部门和各届人士共同监督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以继护法律的尊严,谢谢!  

被害人家属:罗建群  

13881545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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