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血路杀向何方

作者:决战 来源:乌有之乡 2011-07-06

照最经典最无歧义的说法,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绝非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的反扑、复辟和扼杀。

既然自我完善,便是人民内部矛盾,而不是你死我活。敌我矛盾难免流血,而人民内部矛盾则必须讲民主,说服、教育、批评、改造。

不换脑筋就换人,尚说得过去。仍是内部矛盾的处理办法,有人说要杀出一条血路,针对谁?公有制?拆迁户?贪官污吏?资产阶级?

针对资产阶级?不可能,改革以来,资本家大行其道。大量领导干部成了十八家企业的董事和长,他们的老婆儿女小舅子二伯伯成了新寡头,独霸一方。

针对贪官污吏?不可能,贪官污吏雨后春笋般地涌现,经济犯罪免死的政策,不就是纵容和解脱吗?细一查,杀出血路派本身就是贪官污吏。

针对拆迁户?黑煤窑中的奴隶?上访人员?邓玉娇?钱云会?开胸验肺的民工?喝了毒牛奶的婴儿?吃了地沟油的顾客?生病等死的穷人?

无论有没有刻意针对,但这条血路却真的杀出来了。

针对黑社会?不象。重庆打黑大快民心。却被叫嚣着杀出血路的主流媒体说成黑打了。可见,杀出血路也不是针对黑社会。

药家鑫案,自诩为精英的大学叫兽们挖空心思绞尽脑汁地为丧心病狂们狡辩,此举表明,杀出血路派的目标亦非十恶不赦的暴徒。

那么,杀出血路究竟针对谁?排除种种可能后,所谓的杀出血路只能针对公有制和国有企业,用私有化将这些部门灭掉。一旦私有化,六种人便有机可乘了。

哪六类,一。有实权的贪官。二,廉价收购的资本家。三,造舆论的附庸知识分子。四,买办。五,洋鬼子。六,移民国外的干部子女。

新主子一旦出来,原本的主人翁,即工农群众便成了牲口一样的劳动工具。

在杀出血路派的思路中,国家是一头猪。以改革之名杀了这猪,以不许争论的权力分了这猪,A分个猪头,B分个后座子,C分副猪下水,D分一盆肉,E分到骨头,各自去开私营店了。

除了开发商和煤老板,杀出血路派未直接杀人,它们只是杀了社会主义最基本的人民公有的经济制度。于是,间接地扼杀了社会主义制度保障的人民利益。

三十年时间去买房、抢钱的培训班、永无止境的通货膨胀、各种添加剂、私分工厂和银行、先富群体肆无忌惮地攀比奢侈品,活生生私有制变相杀人的案例。譬如穷人看不起病,死了,难倒不是被医改谋杀了?

资本主义消灭社会主义,剥削阶级奴役人民大众,这就是杀出血路的真实含义!

扼杀公有制是第一步,经济上控盘之后,会进一步扼杀政治制度和名义。如法院去掉人民二字啊,引进三权分立和大选制度啊,代理人粉墨登场各派轮流执政。进而,搞中美共治。

早晨看到新闻,渤海漏油事件的责任方是美国康菲公司,呵呵,国人原本都蒙在鼓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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