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左翼学者关于数字时代资本主义若干变化趋势的观点
全文载于《国外理论动态》2025年第6期
提要:立足数字时代,国外左翼学者对当代资本主义的变化趋势有三种截然不同的理论见解。新资本主义论认为,由于数字技术被资本用作统治工具,资本主义演化到以数据攫取、平台垄断、算法控制为特征的新阶段。新封建主义论认为,资本以知识产权、技术权力为武器,正在建构新型封建社会。后资本主义论认为,数字技术为实现民主和超越稀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新条件,左翼如能促成技术公有,就能实现马克思的理想。这些理论将数据、平台和算法等新范畴纳入数字时代的生产关系研究,洞察到数字资本构建的隐蔽统治关系,揭示了人—机矛盾的阶级底色,但没有改变列宁关于垄断资本主义的历史判断。
关键词:数字资本主义新资本主义论新封建主义论后资本主义论
作者:刘江彬
对于数字时代资本主义的变化趋势,美国左翼学者丹·席勒(Dan Schiller)继承了其父赫伯特·席勒(Herbert Schiller)开创的传播政治经济学批判传统,在1999年提出了数字资本主义的概念。数字资本主义理论以批判信息网络成为资本主义的牟利工具为起点,探讨了跨国公司的霸权强化、“数字分化”和教育商业化等新现象。该理论认为,数字技术拓展和深化了资本主义制度,使资本主义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并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巨大影响。进入21世纪后,在数字资本主义理论的影响下,信息封建主义、认知资本主义、加速主义、网络共产主义、平台合作主义、平台资本主义、数据殖民主义、监控资本主义、全自动奢侈共产主义、新封建主义、技术封建主义、数字社会主义、平台社会主义、区块链社会主义等理论纷纷登上历史舞台(如图1所示)。这些理论继承、批判、超越了数字资本主义范式,它们有着共同的研究立场,即批判资本对数字生产资料的不平等占有和不合理应用。虽然在具体逻辑的展开形式上各不相同,但这些理论归根结底是对数字时代资本主义变化趋势的不同理解。基于这些不同理解,本文试将有关思潮划分为新资本主义论、新封建主义论和后资本主义论三大类别。

一、新资本主义论:资本主义演化
到新的阶段
数字资本主义、认知资本主义、平台资本主义、数据殖民主义、监控资本主义等理论虽然对资本利用数字技术牟利这一社会问题的批判重点各不相同,但最终都得出了数字技术将使资本主义演化到新阶段的论断。我们可以将其概括为新资本主义论。席勒在《数字资本主义:全球市场体系的网络化》(1999)中言明:“我将当下这一新的历史阶段(epoch)称为‘数字资本主义’。”在关于数字时代资本主义变化趋势的各种思潮中,持“阶段”观点的理论占大多数。这些理论对数字时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进行了新的概括,包括物质攫取向数据攫取的拓展、市场垄断向平台垄断的拓展、纪律控制向算法控制的拓展等。
(一)资本主义演化到以数据攫取为主要特征的新历史阶段
数字资本主义、认知资本主义和数据殖民主义等理论全面审视了从个体层面到国际层面的数据生产与分配,侧重从数据的角度展开对当代资本主义的批判,即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资料被资本攫取。20世纪末,“数据”的说法还未成为主流,“信息”是更常见的说法。席勒认为,在计算机公司和运营商看来,企业资本对网络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毋庸置疑,甚至不容讨论。在这种情况下,数据(信息)等互联网成果都被大型跨国科技公司用作市场开发工具。对此,席勒形容道:“网络空间正在被既有的市场机制迅速殖民。”扬·穆利耶—布唐(Yann Moulier-Boutang)在《认知资本主义》(2011)中对“信息商品”“非物质劳动”“信息剥削”等概念进行了解析。认知资本主义理论认为,信息、知识和数据成为可以被商品化和交易的非物质产品,因而生产信息、知识、数据乃至情感的劳动是一种非物质劳动,进而资本可以通过占有相关公共设施和非物质劳动而进行全新形式的剥削,并催生注意力经济等新经济形态。穆利耶—布唐强调:“经济的虚拟化,也就是非物质要素及其相关服务在生产中的比重的迅速上升,构成认知资本主义最显著的特征之一。非物质的分量源于新型计算机技术,亦即数字化数据;在知识生产乃至一切生产过程中,都必须对信息进行录入、处理和数字化存储。”2019年,尼克·库尔德里(Nick Couldry)和乌利塞斯·梅加斯(Ulises Mejias)提出了“数据殖民主义”(Data Colonialism)概念。数据殖民主义指一种新型的剥削关系,它将数据视为待开采的资源,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通过“数据关系”将人类生活转化为可商品化的抽象形式,展开与历史上的殖民主义高度相似的数字殖民。
(二)资本主义演化到以平台垄断为主要特征的新历史阶段
平台资本主义等理论在认识到数据占有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平台的角度展开对当代资本主义的批判,即平台作为新型基础设施被资本垄断。尼尔·斯尔尼塞克(Nick Srnicek)在《平台资本主义》(2017)一书中批判了谷歌、脸书、亚马逊等平台型企业对全球经济格局和社会权力结构的重塑。他认为,平台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包括广告平台、云平台、工业平台、产品平台和精益平台五种类型,主要通过连接不同的用户群体(例如消费者、生产者、广告商)和构建生态系统来获取价值。基于这一逻辑,数据和用户成为平台运营的核心资源,促使平台在发展过程中展现出明显的网络效应(平台的用户越多,其价值就越大),并帮助平台形成了从控制市场准入、制定规则到关涉政治的强大权力,进而加剧了侵犯数据隐私、剥削劳动力、垄断市场和社会不平等等问题。斯尔尼塞克并不否定数据攫取机制,他承认,“21世纪的先进资本主义已将‘数据’这种特殊原料的提取与利用置于中心位置”;但他同时强调,“作为中介,平台不仅攫取了更多数据,还掌握了对‘游戏规则’的控制与治理权”。正是由于平台对“游戏规则”的垄断,将外卖员等雇佣劳动者定义为合作“创业者”而转嫁社会保障成本的数字零工制度、将租佃逻辑凌驾于剩余价值生产逻辑之上而构建分配等级的数字地租制度等游离于法律边缘的新型不平等规则才被设计出来,并被用来扩张资本获利边界。
(三)资本主义演化到以算法控制为主要特征的新历史阶段
监控资本主义等理论在认识到数据攫取机制和平台垄断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从算法等智能技术的角度展开对当代资本主义的批判,即算法作为新的控制手段被资本利用。这些理论在批判资本利用智能工具牟利时,既关注到了算法控制,也关注到了算力垄断,但主要侧重于对算法控制的批判。这是因为,在生产关系层面,算法形成了对用户的直接规制,扮演着网络空间制度的角色,而算力更多表现为算法规则效应的强化器。肖莎娜·祖博夫(Shoshana Zuboff)在《监控资本主义时代:在权力的新疆域为人类未来而战》(2019)中对算法被用作实现行为调控的“自动化媒介”进行了批判,提出了以数据收集和分析为基础的新型资本主义概念——监控资本主义。祖博夫强调,监控资本主义将人类经验转化为可预测的行为数据,并将其作为预测和控制人类行为的原材料,即通过提取“行为剩余”和掌控数据资源来获取利润,认为这对人类自主性造成了巨大威胁。与此同时,祖博夫指出:“监控资本主义采用了许多技术,但它不等同于任何技术。其运营可能会使用平台,但这些操作不等同于平台。它采用机器智能,但它不能简化为那些机器。它产生并依赖算法,但它不等同于算法。监控资本主义的独特经济需要是隐藏在幕后的傀儡主人引导机器并召唤它们行动。”这表明,技术对人的规制实质是技术所有者通过技术实现对人的规制,不论这种技术体系具体包括什么。
新资本主义论的重要贡献是将数据、平台和算法等新范畴纳入数字时代的生产关系研究。从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三要素观察,数据、平台和算法的技术矩阵已重塑了生产方式。劳动者从物质劳动者拓展为数字劳动者,使数据生产者身份出现模糊,以致生产数据却不占有数据;使雇佣关系出现模糊,以致社会保障缺位。劳动资料的数实融合使平台架构和工厂机械相结合,使数字系统重构协作网络和市场空间,使平台所有者掌握了价值分配的中枢。劳动对象的数实融合则催生资本的“数据—物质”二元增殖模式。数字技术的全面渗入更意味着代码组成的算法开始深刻影响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个经济环节,掌握算法设计权的人也就拥有了规则制定权。总之,新资本主义论观察到并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科技巨头对数据所有权、平台治理权及算法设计权的垄断及其引发的经济社会问题。不过,塞德里克·迪朗(Cédric Durand)在《技术封建主义:数字经济批判》(2020)中提出了与新资本主义论不同的政治经济学理解。迪朗将数据和数字空间理解为“数字土地”,将大型数字服务平台理解为“封地”;而掌控数据和平台的科技巨头被理解为“数字领主”,其基于算法等数字技术对用户、劳动者和中小企业的控制被理解为“数字统治”。接着,迪朗又引用“圈地”概念来形容科技巨头不断将数字空间纳为己有,并在平台上将租佃逻辑凌驾于生产逻辑之上。可见,针对相同的研究对象(数据、平台和算法等),还存在不同的理解范式,我们将在下一节予以探讨。
二、新封建主义论:资本主义
“复归”封建主义
信息封建主义、新封建主义、技术封建主义等理论均认为数字技术使资本主义出现了封建主义的特征,因此可以将其概括为新封建主义论。其代表性学者迪朗在《技术封建主义:数字经济批判》中以“倒退”(régression)和“复归”(retour)来描述资本主义走向技术封建主义的倾向。这表明,新封建主义论并非如一些学者所认为的那样,只是对资本主义剥削加剧的形象比喻,而是真正指向对资本主义开历史倒车的批判。新封建主义论中最具影响力的是技术封建主义。技术封建主义将数字技术对权力结构和依附关系的固化作为理论核心,用户被迫以缴纳数据换取“免费服务”的现象被解释为“数据贡赋”,寡头用以攫取经济剩余的平台和大型数字服务被解释为“数字采邑”,各类企业与平台劳动者在平台上被锁定的状态被解释为“平台依附”。在迪朗看来,寡头基于依附关系向用户等依附者征收的贡赋具有封建主义色彩——无论依附者是否能够丰收,都要向上位者上贡,这与剩余价值生产存在根本性的区别。
(一)资本主义变异为以知识产权为分配特权的新封建主义
信息封建主义等理论认为,知识产权的制度性因素导致少数群体拥有技术特权以及对技术红利的分配特权。近年来掀起热潮的“再封建化”讨论不是一个全新的议题。早在2002年,皮特·达霍斯(Peter Drahos)和约翰·布雷斯韦特(John Braithwaite)就在《信息封建主义:谁拥有知识经济》中提出,少数巨头借助知识产权的强化而将公共知识私有化,攫取信息/知识的收益,形成类似中世纪封建领主与农奴关系的财产权重新分配。这些在再分配中将知识资产从公共领域转移到私人手中的巨头并非土地领主,而是综合媒体公司、生命科学公司等信息与知识企业。这样的产权制度不仅经济效率低下,而且未能在“激励创新”与“扩散创新”之间取得平衡,它使公民在理应属于人类共同遗产和先天教育权利的知识面前沦为“非法闯入者”。达霍斯和布雷斯韦特批评指出:“《知识产权协定》的设计者们认识到新财富来自对专利等抽象对象的控制……他们试图超越工业和金融资本主义,回到一种‘面向未来的新封建主义’……信息封建主义的抱负就在于把使奶牛高产的知识私有化,让牧民只能在‘停业’和‘付费’之间二选一。”尽管达霍斯和布雷斯韦特多次强调信息封建主义是一个可被抵制与修正的“尚未完成的项目”,但是一些学者在十多年后还是认为“再封建化”趋势得到了强化。
(二)资本主义变异为以技术权力为圈地武器的新封建主义
与以知识产权制度为批判起点的信息封建主义不同,技术封建主义等理论认为,技术权力的物质性因素导致少数群体拥有制度特权以及对技术红利圈地的武器。美国学者乔尔·科特金(Joel Kotkin)在《新封建主义的来临:对全球中产阶级的警告》(2020)一书中强调,新封建主义即高科技封建主义。谷歌、亚马逊和脸书等公司积累了巨大的权力和财富,成为科技寡头;而随着全球化、自动化和去工业化导致制造业岗位流失和工资停滞,中产阶级不断被削弱,科技精英趋于利用手中的技术构建新的封建式等级制度,包括“新文员制”(少数精英控制着信息和知识的流动)、“新农奴制”(零工经济和数字平台的兴起削弱了工人的工作保障和福利)和“门禁城市”(精英区与贫困区相隔离)。正如迪朗所指出的,技术巨头扮演着类似于封建领主的角色,他们凭借对技术、数据和数字平台等资源的控制,构建了等级森严的权力结构,回到了提取“租金”的封建模式,巨头成为新的领主,个人成为新的农奴。亚尼斯·瓦鲁法基斯(Yanis Varoufakis)在《技术封建主义:是什么扼杀了资本主义》(2023)中进一步定义了“技术封建主义”。在瓦鲁法基斯眼中,平台企业是“云领主”,通过互联网公地的“圈地”将普通大众变成“云农奴”。算法则是维护技术封建秩序的“老板”和“治安官”,在数字领地监管和收租。
新封建主义论的重要贡献是洞察到数字寡头构建的隐蔽统治关系,并试图将之揭示于众。这种统治关系的实质是隐蔽的技术权力分化和重塑了社会阶层的控制逻辑。“以算法为核心的数字技术与帝国主义共谋,推动算法日益成为异己的、具有深层次控制力量的统治形式。”这种权力运作不再依赖显性的暴力,而是通过数据训练集的偏见内嵌和特征工程的变量筛选,将结构性不平等转化为“客观”的技术输出。最重要的是,资产阶级和技术精英阶层通过在技术治理中的“解释权垄断”,能够将权力分化包装为技术能力差异,从而消解公众对数字寡头统治的抵抗意识。在“赛博格”(Cyborg)政治经济学的语境下,生物识别技术与情感计算的融合好似使权力渗透至身体感知与潜意识层面,形成了“神经政治”的微观控制机制。唐娜·哈拉维(Donna Haraway)曾如此形容网络时代的“人—机”融合:“赛博格是亲族,孕育于二战后信息技术的产物之中,以及全球化的数字身体、政治和人类与非人类的多种文化之中……它们并非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而是在此处、彼处和中间地带,并带来后果。”问题在于,在“人—机”融合的趋势下,机器的解释权和控制权集中在资本和技术精英等少数群体手中,而这意味着少数群体合法却并不合理地取得了对边缘阶层的支配地位。正是基于对数字时代统治关系的深刻反思,一批左翼学者认为,这种矛盾必然使资本主义走向自我灭亡,而数字技术将为后资本主义社会的实现提供物质基础。
三、后资本主义论:资本主义
转变成新的社会
左翼加速主义、平台合作主义、平台社会主义、数字社会主义、区块链社会主义、网络共产主义、全自动奢侈共产主义等理论均认为数字技术将使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变革到新社会,因此可以将其概括为后资本主义论。斯尔尼塞克等学者在《创造未来:后资本主义与无工作世界》(2015)中以“转变”(transform)来描述进入后资本主义社会的必要过程。后资本主义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灭亡后的新社会形态。持“转变”观点的理论一方面批判数字技术与资本的结合,另一方面又重视数字技术带来的制度变革潜力。不过,它们对这个后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解并不一致。左翼加速主义、平台合作主义强调技术力量的民主控制,在左翼色彩的基础上具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外的“第三条道路”倾向。而平台社会主义、数字社会主义和区块链社会主义有明确的社会主义倾向。网络共产主义、全自动奢侈共产主义更是直接以共产主义来命名。
(一)资本主义转变成以技术民主为主要目标的非社会主义
加速主义、平台合作主义都具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外的“第三条道路”倾向。如果说平台资本主义是斯尔尼塞克对数字社会现实图景的经济和政治批判,那么加速主义就是斯尔尼塞克对数字社会未来图景的经济和政治构想。2015年,继发布于互联网的《加速主义政治宣言》后,斯尔尼塞克和威廉姆斯在《创造未来:后资本主义与无工作世界》一书中进一步批判了技术红利被强权瓜分,倡导一种“左翼加速主义”的政治理念,主张拥抱现代科技、推动全面自动化、提供基本收入和构建后工作社会。同样是在平台资本批判的范式下,内森·施奈德(Nathan Schneider)和特雷博·舍尔茨(Trebor Scholz)在《我们的黑客和拥有:平台合作主义的兴起,未来工作的新愿景和更公平的互联网》(2016)中提出应以“平台合作主义”替代平台资本的垄断逻辑。这一观点批评指出,现有的平台资本通过技术手段垄断市场,并通过高额投资加强垄断地位,从而削弱了工人权益和社会福利。对此,平台合作主义主张将传统的合作社原则应用到互联网平台,以实现更公平和民主的劳动参与方式。施奈德和舍尔茨指出:“平台合作主义理论有两个核心原则:共同所有与民主治理。它把135年的工人自治经验、约170年的合作社运动以及基于共享的同侪生产与当下有偿的数字经济结合在一起。”
(二)资本主义转变成以技术公有为主要目标的新社会主义
与“第三条道路”的主张不同,平台社会主义、数字社会主义和区块链社会主义具有明确的社会主义倾向。“平台社会主义”与“平台合作主义”具有一定类似性,但以平台社会化替代了平台合作化。詹姆斯·马尔登(James Muldoon)在《平台社会主义:如何从大科技中夺回我们的数字未来》(2022)一书中主张将现有平台社会化,构建多方参与的平台所有权结构,支持社区治理模式以及更严格的监管,进而实现数字平台的民主控制。而早在2009年,凯文·凯利(Kevin Kelly)就在《新社会主义:全球集体主义社会》一文中提出了“数字社会主义”的早期概念,即由科技力量创造的互联网“新社会主义”。新社会主义主张超越市场自由主义和中央集权主义,建立“共享经济”,实行“同侪生产”和“无限免费商品”。2020年,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 Fuchs)在左翼电子期刊《传播、资本主义与批判》组织了关于“传播社会主义/数字社会主义”的讨论,并发表序言概述了数字社会主义的概念、纲领和原则,形成了系统性的关于数字社会主义的理论。在数字社会主义的语境下,基于数字技术创造“数字公地”、构建新型计划经济、建设反馈基础设施、调整数据所有权、实现平台公有化、推动算法民主化等设想都被纳入了讨论范围。其实,早在2016年,国外左翼学者就探讨了区块链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思想:“区块链技术所固有的良好治理特性——透明性和可审计性,使其成为无政府主义或乌托邦社会主义的理想工具,因为它能够实现‘一个普遍的、永久的、连续的、共识驱动的、可公开审计的、可备份的记录保存库’。”2023年,自称区块链社会主义者的约书亚·达维拉(Joshua Dávila)对“区块链社会主义”理论进行了系统阐述。区块链社会主义的具体措施包括进行分布式数据存储、推广数字货币、签订智能合约、建立去中心化自治组织、推行安全和可审计的技术治理、实施量化劳动分配等。
(三)资本主义转变成以超越稀缺为主要目标的新共产主义
比数字社会主义理论愿景更加乐观的是网络共产主义和全自动奢侈共产主义等理论,它们直接发布了数字时代的“共产主义宣言”。2015年,理查德·巴布鲁克(Richard Barbrook)和亚伦·巴斯塔尼(Aaron Bastani)在《互联网革命:从网络资本主义到网络共产主义》一书中重提“网络共产主义”(Cybernetic Communism)理论。这一理论最初是在1950年代由东欧的阿克塞尔·贝格(Aksel Berg)和奥斯卡·兰格(Oscar Lange)等改革者提出的,他们设想利用计算机网络,构建一种由生产者与消费者主导的自下而上的经济决策机制。巴布鲁克和巴斯塔尼认为,网络的礼物经济使信息在新通信系统上免费传播,同时当代都市的许多劳动者拥有了可支配收入与空闲时间并得以投身于自己的项目,这些技术条件与社会条件使以大规模的多方参与式民主取代威权国家与寡头市场经济的网络共产主义变得越发可行。2019年,巴斯塔尼在《全自动奢侈共产主义:一个宣言》中进一步提出“全自动奢侈共产主义”理论。他认为,信息技术使我们身处继农业革命和工业革命后的第三次扰动中,这次扰动的显著特征是生产的自动化和信息的稀缺被超越,从而使文明迈入后稀缺社会成为可能,有望实现工人所有制和全自动奢侈共产主义。然而,从2015年至今,虽然有关数字社会主义和全自动奢侈共产主义的理论被广泛讨论,但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并没有出现国外左翼学者所期待的革新。不过,数字时代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加剧在辩证发展中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愿景的实现积蓄了力量。
后资本主义论的重要贡献是揭示了人—机矛盾的阶级底色,并将技术所有权社会化确立为解决社会矛盾的关键点。人—机矛盾的对抗性在控制论和主体性视角下体现为资产阶级技术权力与无产阶级生命权利的根本冲突。哈拉维的“赛博格”宣言早已预言,当技术成为身体的延伸,资本对技术的控制将直接转化为对生命政治的支配。在平台经济中,外卖骑手与导航算法的博弈、零工劳动者与动态定价模型的抗争,实质是“人本逻辑”对“资本逻辑”的抗争:劳动者不得不在生物节律与机器效率、情感联结与数据指标之间进行自我割裂。这种矛盾在医疗人工智能领域达到顶点——诊断算法通过概率计算替代医生临床判断,导致“技术权威”与“职业伦理”的冲突,其背后是资本对生命价值的算法化定价。显然,西方数字资本主义思潮深刻洞察到了这个问题,并寻求制度上的变革。这一思潮的助推者们希望通过遏制技术权力的私人垄断解决经济不平等问题,要求实现新兴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占有与治理。数字社会主义等思潮虽然没有在现实中取得巨大的实际进展,但在理论上已经将数字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重新推向了经济议程中心,对数字时代的思想觉醒和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
四、总结与澄清
需要澄清的是,上述理论没有颠覆列宁关于垄断资本主义的论断。从共性来看,这些理论有着共同的研究对象——数字时代资本主义的变化趋势,有着共同的研究立场——批判资本对数字生产资料的不平等占有和不合理应用。具体而言,这些理论都观察到,当代资本主义的特征是技术不断集中并引发垄断,以及大型科技企业不断被吸纳为新的垄断资本。新资本主义论将垄断数据、平台和算法等数字生产资料的大型科技企业定义为垄断性的数字资本。新封建主义论赞同其关于大型科技企业垄断技术的批判,但同时认为,这种垄断资本扮演着数字领主的角色,将经济剩余的攫取方式推向了贡赋模式,使物质和数据的分配更多基于等级制度而非生产贡献。后资本主义论同样批判了技术垄断,并进一步指出,如果将被垄断的数字基础设施重新社会化,就能够颠覆资本主义模式,并且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正加速这个过程。可见,共识指向的关键问题还是垄断。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中用垄断资本主义精辟地概括了资本主义的新历史阶段。这个阶段的首要特征是,生产和资本的集中会形成垄断资本。就这一特征而言,技术的集中与垄断并不是特殊情况,而是垄断资本主义的表现之一。马克思在“机器论片段”中早就指出,当科学技术作为“一般社会知识”转变为“直接生产力”时,资本会将其吸收进“资本的生产力”并使之成为“支配活劳动的权力”。与此同时,大型科技企业被吸纳为垄断资本也不是特殊情况,而是列宁所描述的垄断资本主义的必然趋势——垄断资本要吸纳一切手段来强化自身的垄断地位和扩张自身的获利边界,正如工业资本与银行资本在19、20世纪融合为垄断性的金融资本。这些都表明,在数字时代,发生变化的只是资本主义的具体运转方式。可以说,垄断资本主义的历史阶段没有改变,逐利内核没有改变,基本矛盾没有改变,走向社会主义的最终趋势没有改变。
因此,新资本主义论、新封建主义论和后资本主义论应当被视作对数字时代垄断资本主义不同侧面的全新考察,这些考察既有其价值,也有其局限。其一,新资本主义论观察到数字技术及其成果成为垄断资本主义的主要垄断对象和主要牟利工具,这是有价值的。但必须明确,“数字资本主义”“平台资本主义”“监控资本主义”等提法对资本主义当前阶段的长期解释力不如垄断资本主义概念那般犀利。若每一轮关键技术更迭都对应一种新的“资本主义”命名,概念体系将趋于膨胀与碎片化,并削弱对资本主义历史过渡性的解释力——仿佛资本主义可以通过自我修复来不断焕发新的生命力。其二,新封建主义论深刻批判了大型科技企业凭借技术权力和知识产权构建对个人与其他企业的“数字统治”关系,进而以“收租”而不是以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这也是有价值的。但基于此就将当代西方社会定义为封建主义,则显得言过其实。应当看到,基于“统治关系”的食利并不是数字时代才出现,而是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长期趋势。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中早就提出垄断资本反映“统治关系”。毕竟,资本的根本目的是获利,而不是生产。少数资本对数字技术及其成果的垄断,恰恰印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生产力社会化的矛盾:“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其三,后资本主义论在数字技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不断加深的内在矛盾中看到了新社会的希望,并提出了许多新的制度构想,这更是有价值的。但是,在革命的议题被搁置的情况下,这些理论终究只是空想,而非科学社会主义,因为作为既得利益者的资产阶级至多是吸纳新兴技术阶层为新的资产阶级,而不会将新兴技术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向大众拱手相让。这正是这些理论至今没有成为现实的根源。相反,列宁在领导俄国十月革命之前就基于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不平衡的判断提出,“一国胜利论”可以在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实现。这就要求数字时代的社会主义运动重释《法兰西内战》中“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的警示,积极发明新型的斗争形式和组织形式,重视技术的所有权与领导权,以革命为必要手段,将技术社会化的诉求归纳入“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刘江彬: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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