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成“犒劳”筹码,是思想走了歪路

作者:陈勇 来源:乌有之乡 2016-04-12

“砚坑村村委会主任章前程在揭牌仪式上利用公款请客大吃大喝……”2015年6月3日,福建省大田县纪委监察局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6年4月7日)

村里留守老人多,村支部老人活动中心年久失修,老人们活动中心没有好去处,作为村主任,带个头把老人活动中心搞起来,对老年活动中心进行改造,让老人们有休息、休闲的地方,这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说都是一件喜事。然而,在老年活动中心建成之后,村主任和村书记却忘记了党纪党规,无视“禁止用公款吃喝”的规定,在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下,邀请了近30余人参加酒宴,宴请开支全部由村委会报销。

这无疑将好事变成了坏事。其实,我们不难发现,此事件看似不过是村主任“好心办了坏事”的“不小心”,实际上却是他党性出了问题,思想走了歪路。纵观那些将私人消费找公家买单的官员,无疑都是将个人私利放在了人民群众利益之前、国家资产之前,是根本性的大问题。

而同样,反观那些清廉正直的好干部,比如说古时海晏、现代毛丰美都是坚守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钻空子,做到了严于律己,将毕生的精力全部奉献给老百姓。

当然,要从根本上遏制公款吃喝的问题,笔者认为,一是要加强监督,健全监督机制,让公款消费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必须要及时公布村财务,对村财务的去向有明细、有理由、有见证,不浪费一分、不无故消费一分;三是要加强权力制约,对掌握财政大权的“一把手”要适当的分权,形成制衡机制,对财政大权的处理权力平衡有度;四是要提高违法乱纪行为,对发现的公款吃喝问题,视违纪程度、涉及的金额大小适当的提高违法成本,让不敢吃、不愿吃、不想吃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心中的警戒线。

村级单位作为最基层的单位,更要严格规范。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只有夯实基础,党的事业才会越来越牢固,而对于基层干部来说,只有时刻心系老百姓权益,摈弃私心才能做到公私分明、坚守信念,成为人民的好干部。(文/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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